我知道,我这种意见决不是每个作家都同意的。风格如人,各人有各人的风格,决不能qiáng求统一。因此,我才说:这是我的偏见。说“偏见”,是代他人立言。代他人立言,比代圣人立言还要困难。我自己则认为这是正见,否则我决不会这样刺刺不休地来论证。我相信,大千世界,文章林林总总,争鸣何止百家!如蒙海涵,容我这个偏见也占一席之地,则我必将感激涕零之至矣。
《忆往述怀》 第二篇:学林漫步 《忆往述怀》 论新体旧诗
五四运动以来的白话诗运动,我不认为是成功的。问题不在于白话与否,而在于迄今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形式。既然叫诗,必然要有诗的形式,这是一个常识问题。那些反对这些常识的理论,以我愚鲁,听起来介于明白与不明白之间。
我的所谓形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数和字数,一是韵律。前者在中国文学史上发展的规律大体上是由少到多,单拿字数来讲,总的趋向是由四言发展到五言,由五言发展到七言。其他字数不同的诗,也是有的,但只是偶一见之而已。为什么没有向九言发展?原因说简就简,说繁就繁,这里暂且不谈。
我个人觉得,形式中韵律更为重要,其目的在给人们的听觉以美感享受。原始民族的歌唱,以及给摇篮中婴儿唱的催眠曲,可以为证。这种听觉享受是人类(还有动物?)的良能。世界所有的民族没有没有音乐的。诗当然不是音乐,但是部分可以具有音乐的功能,这就是诗歌的韵律是熔意义和乐声于一炉的。
现在,我们的白话诗,缺乏的正是这种诉之于目的比较整齐的字数和诉之于耳的音乐性。作者虽然苦心孤诣制作一些迷离模糊的意象,可是至少对我来说是“只堪自怡悦”的,不能使我感动,更谈不到什么美感享受。
我不是什么诗人,但喜欢读诗,中外诗都读过不少,至今虽已至垂暮之年,积习依然难除,快乐仍旧未减。因此才敢斗胆提出我对新诗的看法。简短截说,我认为,白话诗这样下去,前途是渺茫的。现在有人提倡新体旧诗,我看诗人们不妨试上一试。
诗韵是很重要的问题。近读澳门林佐榆教授的《无悔集》,在“自序”中,林教授引程祥徽教授的一首七律:
诗家最忌十三元
戒律无端锁艺魂
未死挺斋录鬼语
狂生季立论人言
地分南北调常异
时隔古今音不浑
濠畔群贤修禊后
中原音韵出笼樊
总的意思是说,十三元这一类中包含着许多古代能叶韵而后来不能叶的字。诗中的“季立”是明代的陈第,他论音韵时说过:“时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转移,亦势所必至。”这是非常正确的意见。这种例子,还不限于十三元,“台”和“回”,古代叶韵,现在就不叶。叶韵的目的是为了读起来铿锵悦耳,韵不叶,则达不到这个目的。所以,我们今天写新体旧诗,千万不要再胶柱鼓瑟,死死抱住旧韵不放,一定要用今天的新韵,也就是通行全国甚至世界的普通话的韵。字数和行数,则五绝、五律、七绝、七律均可,甚至还可以自创新形式,目的只在诉诸耳目,使读者能得美感享受。
《忆往述怀》 第二篇:学林漫步 《忆往述怀》 语言与文字
人之所以异于禽shòu者,其道多端。人类先有了语言,后又有了文字,而禽shòu则没有,这是重要区别之一。现在国外有个别的语言学家在研究禽shòu的语言,响应者不多。这个问题我在这里先不讨论。
我们每个人,除了哑巴以外,总要经常说话。认字的人还要经常使用文字,这和阳光和空气一样,和吃饭与睡觉一样,是离不开的。
但是,有一个现象却往往为非语言学家所忽略,这就是:语言和文字,只要还活着,也就是说还被人使用,就存在不停地变化。中国文字从甲骨文到钟鼎文,到大篆,到小篆,到隶书,到楷书、行书、草书,就是最有力的证明。语言亦然,不必细说。为了更轻易地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在某一个时期内,由官方采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使文字统一和规范化,这是无可非议的,合情合理的。中外历史上都不乏先例,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一个最有名的例子。我们今天汉字规范化,是经过完备的法律程序通过的,我们全国人民责无旁贷,遵守是我们的义务,是奉公守法的表现。
但是,从长期来看,比如说二三百年,或者更长的时间,语言和文字都必须变化,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除非你把语言和文字都搞成化石。
世界上最关心自己语言“纯洁化”的是法国。几百年来,法兰西学院不断地作出努力,保持法语的“纯洁”,然而法语,同其他语言一样,不断受到“污染”,变得不“纯洁”起来。这件事是不以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
最近我收到一位X(我不知道他是老中青,姑以X代之)学者的来信。他是个有心人,一个有志之士,想努力保持汉语的规范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
但是,他有点“食今不化”,不了解语言和文字都不会停滞不变的道理,想使我们今天的规范化字永垂不朽,变成化石。比如在今天的汉语词典上,“朦眬”和“朦胧”确实分列为两个词儿,前者的解释是“快要睡着或刚醒时,两眼半开半闭,看东西模糊的样子”。对后者的解释是“月光不明,不清楚,模糊”。其实基本的含义就是“模糊”。如果说“朦眬”与眼有关,而“朦胧”与月色有关,那么,对一个瞎子来说,他既无“朦眬”,又无“朦胧”。如果他写文章(当然是用盲文),他应该用哪一个词儿呢?鲁迅先生的《三闲集》中有一篇文章《醉眼中的朦胧》,这确与眼睛有关,然而他却写作“朦胧”,而非“朦眬”。根据我的印象,“朦眬”这两个字,现在很少有人用,它几乎成为汉语词汇中的盲肠。这位学者硬要勉qiáng区分,“可怜无补费jīng神”。
这位学者还举出了一些别的例子,限于篇幅,我就不举了。他为了勘误,“写了几百封信,连作者面也不得到(羡林按:此句措辞有问题,也应该‘勘一勘’的)……而大量的书一印再印,几万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册,流向社会传之后代,真是贻害无穷,简直是践踏我们五千年的璀璨文化,使大家都当上不孝之(羡林按:应作子)孙败类。这大概不是各位弄学问的大家所心甘情愿的吧?!”这真是石破天惊之论,令我浑身震撼。然而“五千年”中,我们的语言文字变了多少次了?我们全体汉族人民,加上我们的老祖宗,岂不都成了不肖子孙败类了吗?
《忆往述怀》 第二篇:学林漫步 《忆往述怀》 文章的题目
文章是广义的提法,细分起来,至少应该包括这样几项:论文、专著、专题报告等等。所有的这几项都必须有一个题目,有了题目,才能下笔作文章,否则文章是无从写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