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故乡明
更新时间:2009-7-13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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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1月3日写于香港
中文大学会友楼
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故乡的月亮。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但是,如果只有孤零零一个月亮,未免显得有点孤单。因此,在中国古代诗文中,月亮总有什么东西当陪衬,最多的是山和水,什么“山高月小”、“三潭印月”等等,不可胜数。
我的故乡是在山东西北部大平原上。我小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山,也不知山为何物,我曾幻想,山大概是一个圆而粗的柱子吧,顶天立地,好不威风。以后到了济南,才见到山,恍然大悟:山原来是这个样子呀。因此,我在故乡里望月,从来不同山联系。像苏东坡说的“月出于东山之上,徘徊于斗牛之间”,完全是我无法想象的。
至于水,我的故乡小村却大大地有。几个大苇坑占了小村面积一多半。在我这个小孩子眼中,虽不能像dòng庭湖“八月湖水平”那样有气派,但也颇有一点烟波浩渺之势。到了夏天,huáng昏以后,我在坑边的场院里躺在地上,数天上的星星。有时候在古柳下面点起篝火,然后上树一摇,成群的知了飞落下来。比白天用嚼烂的麦粒去粘要容易得多。我天天晚上乐此不疲,天天盼望huáng昏早早来临。
到了更晚的时候,我走到坑边,抬头看到晴空一轮明月,清光四溢,与水里的那个月亮相映成趣。我当时虽然还不懂什么叫诗兴,但也顾而乐之,心中油然有什么东西在萌动。有时候在坑边玩很久,才回家睡觉。在梦中见到两个月亮叠在一起,清光更加晶莹澄澈。第二天一早起来,到坑边苇子丛里去捡鸭子下的蛋,白白地一闪光,手伸向水中,一摸就是一个蛋。此时更是乐不可支了。
我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以后就离乡背井,漂泊天涯。在济南住了十多年,在北京度过四年,又回到济南呆了一年。然后在欧洲住了近十一年,重又回到北京,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在这期间,我曾到过世界上将近三十个国家。我看过许许多多的月亮。在风光旖旎的瑞士莱芒湖上,在平沙无垠的非洲大沙漠中,在碧波万顷的大海中,在巍峨雄奇的高山上,我都看到过月亮,这些月亮应该说都是美妙绝伦的,我都异常喜欢。但是,看到它们,我立刻就想到我故乡中那个苇坑上面和水中的那个小月亮。对比之下,无论如何我也感到,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万万比不上我那心爱的小月亮。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我的小月亮,我永远忘不掉你!
我现在已经年近耄耋。住的朗润园是燕园胜地。夸大一点说,此地有茂林修竹,绿水环流,还有几座土山,点缀其间。风光无疑是绝妙的。前几年,我从庐山休养回来,一个同在庐山休养的老朋友来看我。他看到这样的风光,慨然说:“你住在这样的好地方,还到庐山去gān吗呢!”可见朗润园给人印象之深。此地既然有山,有水,有树,有竹,有花,有鸟,每逢望夜,一轮当空,月光闪耀于碧波之上,上下空蒙,一碧数顷,而且荷香远溢,宿鸟幽鸣,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荷塘月色的奇景,就在我的窗外。不管是谁来到这里,难道还能不顾而乐之吗?
然而,每值这样的良辰美景,我想到的却仍然是故乡苇坑里的那个平凡的小月亮。见月思乡,已经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之病,说不上是苦是乐,其中有追忆,有惆怅,有留恋,有惋惜。流光如逝,时不再来。在微苦中实有甜美在。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能够再看到我故乡里的月亮呀!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
1989年11月3日我的老师董秋芳先生我的老师董秋芳先生
难道人到了晚年就只剩下回忆了吗?我不甘心承认这个事实,但又不能不承认。我现在就是回忆多于前瞻。过去六七十年不大容易想到的师友,现在却频来入梦。
其中我想得最多的是董秋芳先生。
董先生是我在济南高中时的国文教员,笔名冬芬。胡也频先生被国民党通缉后离开了高中,再上国文课时,来了一位陌生的教员,个子不高,相貌也没有什么惊人之处,一只手还似乎有点毛病,说话绍兴口音颇重,不很容易懂。但是,他的笔名我们却是熟悉的。他翻译过一本苏联小说:《争自由的波làng》,鲁迅先生作序,他写给鲁迅先生的一封长信,我们在报刊上读过,现在收在《鲁迅全集》中。因此,面孔虽然陌生,但神jiāo却已很久。这样一来,大家处得很好,也自是意中事了。
在课堂上,他同胡先生完全不同。他不讲什么“现代文艺”,也不宣传革命,只是老老实实地讲书,认真小心地改学生的作文。他也讲文艺理论,却不是弗里茨,而是日本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都是鲁迅先生翻译的。他出作文题目很特别,往往只在黑板上大书“随便写来”四个字,意思自然是,我们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愿意怎样写,就怎样写,丝毫不受约束,有绝对的写作自由。
我就利用这个自由写了一些自己愿意写的东西。我从小学经过初中到高中前半,写的都是文言文;现在一旦改变,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适应。原因是我看了大量的白话旧小说,对五四以来的新文学作品,鲁迅、胡适、周作人、郭沫若、郁达夫、茅盾、巴金等人的小说和散文几乎读遍了,自己动手写白话文,颇为得心应手,仿佛从来就写白话文似的。
在阅读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在无意识中形成了自己对写文章的一套看法。这套看法的最初根源似乎是来自旧文学,从庄子、孟子、史记,中间经过唐宋八大家,一直到明末的公安派和竟陵派,清代的桐城派,都给了我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灵感。这些大家时代不同,风格迥异,但是却有不少共同之处。根据我的归纳,可以归为三点:第一,感情必须充沛真挚;第二,遣词造句必须简练、优美、生动;第三,整篇布局必须紧凑、浑成。三者缺一,就不是一篇好文章。文章的开头与结尾,更是至关重要。后来读了一些英国名家的散文,我也发现了同样的规律。我有时甚至想到,写文章应当像谱乐曲一样,有一个主旋律,辅之以一些小的旋律,前后照应,左右辅助,要在纷纭变化中有统一,在统一中有错综复杂,关键在于有节奏。总之,写文章必须惨淡经营。自古以来,确有一些文章如行云流水,仿佛是信手拈来,毫无斧凿痕迹。但是那是长期惨淡经营终入化境的结果。如果一开始就行云流水,必然走入魔道。
我这些想法形成于不知不觉之中,自己并没有清醒的意识。它也流露于不知不觉之中,自己也没有清醒的意识。有一次,在董先生的作文课堂上,我在“随便写来”的启迪下,写了一篇记述我回故乡奔母丧的悲痛心情的作文。感情真挚,自不待言。在谋篇布局方面却没有意识到有什么特殊之处。作文本发下来了,却使我大吃一惊。董先生在作文本每一页上面的空白处都写了一些批注,不少地方有这样的话:“一处节奏”、“又一处节奏”,等等。我真是如拨云雾见青天:“这真是我写的作文吗?”这真是我的作文,不容否认。“我为什么没有感到有什么节奏呢?”这也是事实,不容否认。我的苦心孤诣连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却为董先生和盘托出。知己之感,油然而生。这决定了我一生的活动。从那以后,六十年来,我从事研究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与文章写作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感情一受到剧烈的震动,所谓“心血来cháo”,则立即拿起笔来,写点什么。至今已到垂暮之年,仍然是积习难除,锲而不舍。这同董先生的影响是绝对分不开的。我对董先生的知己之感,将伴我终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