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十五题_季羡林【完结】(32)

2019-03-10  作者|标签:季羡林

  佛教虽然已经有了坚牢的基础,但是究其实际却是送进来的成份多,而取进来的成份少。中国僧人或者居士前此往西域求法者,颇亦有人。但是他们多半只到了西域而止。在法显前真正亲临天竺者,实如凤毛麟角。在这样的情况下,到了晋末宋初,就掀起了一个西行求法的运动。中国僧人西行求法者,或意在搜寻经典,或旨在从天竺高僧受学,或欲睹圣迹,作亡身之誓,或想寻求名师来华(参阅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第二分,第十二章)。

  在搜寻经典中,一般说来,也不是漫无边际地乱搜一气,而是有目的,有重点。最突出的重点就是搜求印度本土的佛教戒律。只要了解了当时中国佛教发展的阶段,就会认为,这样做有其必然性。

  我在上面已经谈到,僧尼人数日增,僧伽已经形成,这就产生了一个寺院管理问题。人数少了,只需约法三章,就能使僧伽生活正常运行。人数一多,就需要比较详备的条例。我举道安作一个例子。梁慧皎《高僧传》卷五《道安传》说:

  师徒数百,斋讲不倦……既至,住长安五重寺,僧众数千,大弘法化。(50,352c)

  可见道安门下和尚之多。《道安传》接着说:

  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香定座上讲经上讲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50,353b)

  可见道安也感到为僧尼立法的必要性。但是他立的法还是非常简略的。同印度那些律比较起来,简直有点小巫见大巫了。

  第七题 法显 法显的生平和活动(1)

  只有了解了上述的背景,我们才能真正了解法显赴天竺求法的目的以及这一次求法的重要意义。

  我现在先谈法显的生平。

  记录法显生平的典籍相当多,举其大者有以下几种:

  (一)《法显传》,法显撰述。

  (二)梁僧祜撰《出三藏记集》,简称《祐录》。

  (三)梁慧皎撰《高僧传》卷三《法显传》。

  (四)唐道宣撰《大唐内典录》。

  (五)唐靖迈撰《古今译经图纪》。

  (六)唐智昇撰《开元释教录》。

  (七)唐圆照撰《贞元新定释教目录》。

  (八)隋费长房撰《历代三宝记》。

  (九)元念常集《佛祖历代通载》。

  我的办法不是根据上列的典籍叙述法显的一生,而是从中选出一个最古的本子,分段照录其原文,然后同其他的本子对勘比较,解决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作一些必要的注释。我没有选《法显传》,因为它只讲西行求法,没有讲法显的一生。我选的是梁僧祐的《出三藏记集》中关于法显的一段。在确定法显在西域、印度、南海等地的年代时,我参考了《法显传》,因为这一本书有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它详细记录了每年的“夏坐”,为其他僧人游记所无。

  21幼年时期

  《祐录》原文:

  释法显,本姓龚,平阳武阳人也。法显三兄并龆而亡,其父惧祸及之,三岁便度为沙弥。居家数年,病笃欲死,因送还寺,信宿便差,不复肯归。母欲见之不能得,为立小屋于门外,以拟去来。十岁遭父忧,叔父以其母寡独不立,bī使还俗。显曰:“本不以有父而出家也。正欲远尘离俗,故入道耳。”叔父善其言,乃止。顷之母丧,至性过人,葬事既毕,仍即还寺。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时有饥贼欲夺其谷。诸沙弥悉奔走,唯显独留,语贼曰:“君欲须谷,随意所取。但君等昔不布施,故此生饥贫。今复夺人,恐来世弥甚。贫道预为君忧,故相语耳。”言讫即还。贼弃谷而去。众僧数百人莫不叹服。二十受大戒,志行明洁,仪轨整肃。

  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加以解释。首先是他的籍贯。《祐录》、《高僧传》、《古今译经图纪》、《开元释教录》等书都说他是平阳武阳人。《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则只说是“平阳沙门”。按当时只有平阳县,而无武阳县,后者的说法是正确的。平阳县城故址在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南。(参阅章巽《法显传校注》,1985年,页2)

  第二是他的生年。《祐录》没有说,其他书亦然。我们只能根据目前能掌握的资料加以推断。法显生年大概是公元342年,壬寅,晋咸康八年。(参阅章巽同上书,页1~2)

  第三关于“三岁便度为沙弥”的问题。小孩子常生病送入空门以求长寿的事情,屡见于中国载籍。法显时代竟已经如此。可见此时佛教已经深入人心了。

  第四关于法显和同学刈稻的问题。在印度,佛教并不提倡僧人劳动。直到今天,斯里兰卡、缅甸、泰国等小乘国家的僧侣仍然靠乞食度日。在中国法显时代,寺院经济早已形成,寺院多有田地,除了靠雇工耕种外,小和尚也参加劳动。住持等大和尚是地主阶级,是不参加劳动的。《道安传》中也有劳动的记载。

  22西行求法的目的

  《祐录》原文:

  常慨经律舛缺,誓志寻求。

  《高僧传》完全抄《祐录》原文。这里虽然经律并提,然而重点在律。《古今译经图纪》也抄录了《祐录》原文,《开元释教录》、《贞元新定释教目录》亦然。《历代三宝记》、《大唐内典录》有另外一个提法:“求晋所无众经律论”。这提法太空泛,没有说到点子上。法显自己的话当然最有权威性。《法显传》第一句话就是:“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这里只提律藏,没有提经论。他在印度巴连弗邑,又写道:“法显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汉地。”可见他是念念不忘戒律的。这完全符合当时的cháo流。同法显差不多同时的弗若多罗专jīng律部,来华后受到欢迎。在《梁高僧传》卷二《弗若多罗传》中就有这样的话:“先是经法虽传,律藏未阐。”(50,333a;参阅任继愈主编:《中国佛教史》,第二卷,页580~582)法显之所以万里投荒,其目的就是要寻求印度佛教戒律,以济中国佛教之穷。

  第七题 法显 法显的生平和活动(2)

  23出发时间

  《祐录》原文:

  以晋隆安三年与同学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发自长安。

  晋隆安三年相当于公元399年,后秦弘治元年。《法显传》作“弘始元年岁在己亥”。今传世各本《法显传》皆作“弘始二年”,乃弘始元年之误。《高僧传》卷三、《历代三宝记》卷七、《大唐内典录》卷三、《古今译经图纪》卷二、《开元释教录》卷三,皆作“东晋隆安三年”,是正确的。此时道安已经死去十余年,罗什到长安二年。

  24西域行程

  《祐录》原文:

  西度沙河,上无飞鸟,下无走shòu,四顾茫茫,莫测所之,唯视日以准东西,人骨以标行路耳。屡有热风、恶鬼,遇之必死。显任缘委命,直过险难。有顷,至葱岭。岭冬夏积雪,有恶龙吐毒风,雨沙砾。山路艰危,壁立千仞。昔有人凿石通路,傍施梯道。凡度七百余梯,又蹑悬过河数十余处。仍度小雪山,遇寒风bào起,慧景噤战不能前,语显云:“吾其死矣,卿可时去,勿得俱殒。”言绝而卒。显抚之号泣曰:“本图不果,命也奈何!”复自力孤行,遂过山险。凡所经历,三十余国,至北天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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