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谈写作_季羡林【完结】(33)

2019-03-10  作者|标签:季羡林

  至于肉类,吃的回忆似乎是一片空白。我老娘家隔壁是一家卖煮牛肉的作坊。给农民劳苦耕耘了一辈子的老huáng牛,到了老年,耕不动了,几个农民便以极其低的价钱买来,用极其野蛮的办法杀死,把肉煮烂,然后卖掉。

  老牛肉难煮,实在没有办法,农民就在肉锅里小便一通,这样肉就好烂了。

  农民心肠好,有了这种情况,就昭告四邻:“今天的肉你们别买!”老娘家穷,虽然极其疼爱我这个外孙,也只能用土罐子,花几个制钱,装一罐子牛肉汤,聊胜于无,记得有一次,罐子里多了一块牛肚子,这就成了我的专利。我舍不得一口气吃掉,就用生了锈的小铁刀,一块一块地割着吃,慢慢地吃。这一块牛肚真可以同月饼媲美了。

  “白的”、月饼和牛肚难得,“huáng的”怎样呢?“huáng的”也同样难得。但是,尽管我只有几岁,我却也想出了办法。到了chūn、夏、秋三个季节,庄外的草和庄稼都长起来了,我就到庄外去割草,或者到人家高粱地里去劈高粱叶。劈高粱叶,田主不但不禁止,而且还欢迎,因为叶子一劈,通风情况就能改进,高粱长得就能更好,粮食打得就能更多。草和高粱叶都是喂牛用的。我们家穷,从来没有养过牛。我二大爷家是有地的,经常养着两头大牛。我这草和高粱叶就是给它们准备的。每当我这个不到三块豆腐高的孩子背着一大捆草或高粱叶走进二大爷的大门,我心里有所恃而不恐,把草放在牛圈里,赖着不走,总能蹭上一顿“huáng的”吃,不会被二大娘“卷”(我们那里的土话,意思是“骂”)出来。到了过年的时候,自己心里觉得,在过去的一年里,自己喂牛立了功,又有了勇气到二大爷家里赖着吃huáng面糕。huáng面糕是用huáng米面加上枣蒸成的。颜色虽huáng,却位列“白的”之上,因为一年只在过年时吃一次,物以稀为贵,于是huáng面糕就贵了起来。

  我上面讲的全是吃的东西。为什么一讲到母亲就讲起吃的东西来了呢?原因并不复杂。第一,我作为一个孩子容易关心吃的东西。第二,所有我在上面提到的好吃的东西,几乎都与母亲无缘。除了“huáng的”以外,其余她都不沾边儿。我在她身边只待到6岁,以后两次奔丧回家,待的时间也很短。现在我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特别有一点,让我难解而又易解:我无论如何也回忆不起母亲的笑容来,她好像是一辈子都没有笑过。家境贫困,儿子远离,她受尽了苦难,笑容从何而来呢?有一次我回家听对面的宁大婶子告诉我说:“你娘经常说:‘早知道送出去回不来。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他走的!’”简短的一句话里面含着多少辛酸,多少悲伤啊!母亲不知有多少日日夜夜,眼望远方,盼望自己的儿子回来啊!然而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归去,一直到母亲离开这个世界。

  对于这个情况,我最初懵懵懂懂,理解得并不深刻。到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大了几岁,逐渐理解了。但是自己寄人篱下,经济不能独立,空有雄心壮志,怎奈无法实现,我暗暗地下定了决心,立下了誓愿:一旦大学毕业,自己找到工作,立即迎养母亲,然而没有等到我大学毕业,母亲就离开我走了,永远永远地走了。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话正应到我身上。我不忍想象母亲临终思念爱子的情况;一想到,我就会心肝俱裂,眼泪盈眶。当我从北平赶回济南,又从济南赶回清平奔丧的时候,看到了母亲的棺材,看到那简陋的屋子,我真想一头撞死在棺材上,随母亲于地下。我后悔,我真后悔,我千不该万不该离开了母亲。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即使她一个字也不识,即使整天吃“红的”。

  这就是我的“永久的悔”。

  1994年

  第33章 关于《两个小孩子》的一点纠正

  最近我写了一篇叙事散文《两个小孩子》,刊登在本年10月16日的本版上。其中我提到白居易三岁识“之”、“无”。蒙《海口晚报》的张竺夫先生来函指正,说在白居易的《与元九书》中说到自己在生后六七个月就能认识“无”、“之”两字。对张先生的厚爱,我十分感激。

  《与元九书》这篇文章,我依稀读过,但印象不深。后来不知道在一本什么笔记里读到白居易三岁识“之”、“无”的说法,印象独深。现在才知道是错了。不然我哪会有发明“白居易识‘之’、‘无’”的天才呢?张先生提出纠正,对我来说是改正了错误,增加了见识;对读者来说是得到了正确的信息。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我不想改变原文。古人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蚀,人皆见之。”我不想偷偷摸摸地改得毫无错误的痕迹。我一向不悔少作,也不改我的文章。就在今年chūn夏之jiāo,我写过一篇《站在胡适之先生墓前》的随笔,一开头,我的记忆就出了毛病,把事情记错了;但是,我仍然不改,只加上了一条“附记”,算是对读者负责。如果允许我援引一个先例的话,我就援引鲁迅先生的例子。在他的名着《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他写道:虽然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

  这一篇小说是1921年创作的,一直到1926年,5年以后了,鲁迅才在致韦素园的信中写道:

  《博徒别传》是rodney.stone的译名,但是c.dogle做的。《阿q正传》中说是迭更司作,乃是我误记。

  可是,对这一篇流传世界,誉满士林的作品,鲁迅并没有加以修改。

  鲁迅的动机何在?我不敢妄加推测。我也并不是有意效颦,我的想法已如上述,不再重复。我只是想,当年如果有博学如张先生者,则必不至错误拖了5年才得到改正。

  张先生信中还有几句话:“而两岁半能背几句唐诗,无论是从古还是至今,都是很寻常的事。”这几句话我是无法赞成的。我行年九十,走遍了大半个世界,一个从僻远乡村出生的、一个字也不识的、仅仅两岁半的孩子能背唐诗,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张先生竟说是“很寻常的事”,难道我们经历的是两个世界吗?名门大家、书香门第或者可能有个别处,但是,我还没有见到过。我一辈子滥竽知识分子群中,也没有遇到过。因此,“秋红现象”,我认为还是值得重视的。我那一篇文章的最后一段,我不想改动。

  1999年10月28日

  附:

  《两个小孩子》

  我喜欢小孩,但我不说那一句美丽到俗不可耐程度的话:小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喜欢就是喜欢,我曾写过《三个小女孩》,现在又写《两个小孩子》。

  两个小孩子都姓杨,是叔伯姐弟。姐姐叫秋jú,六岁;弟弟叫秋红,两岁。他们的祖母带着秋jú的父母,从河北某县的一个农村里,到北大来打工,当家庭助理,扫马路,清除垃圾。垃圾和马路都清除得一gān二净,受到这一带居民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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