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性格好像不是这个样子,一点也不内向,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gān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从这一件小事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象的。我不能说,叔婶nüè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梦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我在这里必须补充几句。我为什么能够从乡下到济南来呢?原因极为简单。我的上一辈大排行兄弟十一位,行一的大大爷和行二的二大爷是亲兄弟,是举人的儿子。我父亲行七,叔父行九,还有一个十一叔,是一母一父所生。最后一个因为穷,而且父母双亡,送给了别人,改姓刁。其余的行三四五六八十的都因穷下了关东,以后失去了联系,不知下落。留下的五个兄弟,大大爷有一个儿子,早早死去。我生下来时,全族男孩就我一个,成了稀有金属,传宗接代的大任全压在我一个人身上。在我生前很多年,父亲和九叔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失怙失恃,无衣无食,兄弟俩被迫到济南去闯dàng,经过了千辛万苦,九叔立定了脚跟。我生下来六岁时,把我接到济南。如果当时他有一个男孩的话,我是到不了济南的。如果我到不了济南,也不会有今天的我。我大概会终生成为一个介乎贫雇农之间的文盲,也许早已不在人世,墓木久拱了。所以我毕生感谢九叔。上面说到的那一些家庭待遇,并没有逾越人情的常轨,我并不怀恨在心。不过,既然说到我的小学和我的性格,不得不说说而已。
回忆新育小学·回家路上
我的家距离新育小学并不算远。虽然有的地方巷子很窄,但都是青石铺路,走上去极为平坦,舒适,并没有难走的地方。
我同一般的比较调皮的小孩子一样,除非肚子真饿了,放学后往往不立即回家,在路上同一些小朋友打打闹闹,磨蹭着不肯回家。见到什么新鲜事儿,必然挤上去围观。看到争吵打架的,就更令我们兴奋,非看个水落石出不行。这一切都是男孩子共有的现象,不足为怪。但是,我们也有特立独行的地方。济南地势,南高北低。到了夏天下大雨的时候,城南群山的雨水汇流成河,顺着一条大沙沟,奔腾而北,进了圩子墙,穿过朝山街、正觉寺街等马路东边房子后面的水沟,再向前流去,济南人把这一条沙沟叫“山水沟”。山水每年夏季才有,平常日子这条沟是gān的。附近的居民就把垃圾,以及死狗死猫丢在沟里,根本没有人走这里。可我就选了朝山街的山水沟作回家去的路,里面沙石满地,臭不可闻,根本没有走人的路。我同几个小伙伴就从这里走回家。虽然不是每天如此,次数也不会太少。八九十来岁的男孩子的行动是不可以理喻的。
回忆新育小学·看捆猪
还有不可以理喻的一些行动,其中之一就是看捆猪。
新育小学的西邻是一个养猪场,规模大概相当大,我从来没有进去过。大概是屠宰业的规定,第二天早晨杀猪,头一天下午接近huáng昏的时候就把猪捆好。但是,捆猪并不容易,猪同羊和牛都不一样。当它们感到末日来临时,是会用超常的力量来奋起抵抗的。我和几位调皮的小伙伴往往在放学后不立即回家,而是一听隔壁猪叫就立即爬上校内的柳树,坐在树的最高处,看猪场捉猪。有的猪劲极大,不太矮的木栅栏一跃而过,然后满院飞奔。捉猪人使用极其残bào的手段和极端残忍的工具——一条长竿顶端有两个铁钩,努力把猪捉住。有时候竿顶上的铁钩深刺猪的身躯上的某一部分,鲜血立即喷出。猪仍然不肯屈服,带血狂奔,流血满地,直到jīng疲力尽,才被人捆绑起来,嘴里仍然嚎叫不止,有的可能叫上一夜,等到第二天早晨挨上那一刀,灵魂或者进入地狱,或者进入天堂,除了印度相信轮回转生者以外,没有人能够知道了。这实在是极端残忍的行为。在高级的雍荣华贵的餐厅里就着葡萄美酒吃猪排的美食者,大概从来不会想到这一点的。还是中国古代的君子聪明,他们“远庖厨”,眼不见为净。
我现在——不是当年,当年是没有这样敏感的——浮想联翩,想到了很多事情。首先我想到造物主——我是不相信有这玩意儿的——实在是非常残酷不仁。他一定要让动物互相吞噬,才能生活下去。难道不能用另外一种方法来创造动物界吗?即使退一步想,让动物像牛羊一样只吃植物行不行呢?当然,植物也是生物,也有生命;但是,我们看不到植物流泪,听不到它们嚎叫,至少落个耳根清净吧。
我又想到,同样是人类,对猪的态度也不尽相同。我曾在德国住过多年。那里的农民有的也养猪。怎样养法,用什么饲料,我一概不知。养到一定的重量,就举行一次Schlachtfest(屠宰节),邀请至亲好友,共同欢聚一次。我的女房东有时候就下乡参加这样的欢聚。她告诉我,先把猪赶过来,乘其不备,用手枪在猪头上打上一枪,俟其倒毙,再来动手宰割,将猪身上不同部位的肉和内脏,加工制成不同的食品,然后大家暂时或长期享用。猪被人吃,合乎人情事理,但不让猪长时间受苦,德国人这种猪道主义是颇值得我们学习的。至于在手枪发明以前德国人是怎样杀猪的,就没有研究过,只好请猪学专家去考证研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