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白领_刘晓玲【完结】(43)

2019-03-10  作者|标签:刘晓玲

  然后法院没有按照她所希望的路径操作。她认为那夫妻俩出具的证明,在可信度上是打折扣的,而法院却采信了那夫妻俩的证言证词。

  令林一凡不解的是,到现在她都不知道那夫妻俩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做。她认为他们是做了伪证的,可她自己又拿不出新的证据,证明她没有拿那笔钱。

  在林一凡的心里,她没有拿那笔钱是显而易见的事。早在1994年的时候,她的年薪已经达到了18万人民币,她的爱人、孩子都已经业有所成,家里经济状态是相当好的。从各个角度说,她都没有必要去贪污那区区6。9万元。如果说她贪污600万或许有可能,比如替别人投资什么的,可这区区的一点钱,根本不值得她去贪污的一点钱,却把她搞到这步境地。

  林一凡实在想不通。她觉得自己无法想通。

  于是,在法庭上,她控制不住情绪,大发雷霆。

  最后,模型公司的夫妻俩被判罚款和退赔,因为他们双双证明那钱是给了林一凡。林一凡由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对于林一凡来说,一生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最后,接受政府委任担任了公司的经理,从事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她经历了太多酸甜苦辣。有很多东西是值得好好总结一下的,因为在总结的过程中,她也逐渐看清了自己的一些失误和过错。她想,在她从事经营期间,有些属于市场本身的不规范,也得她们无法规范操作,在与甲方的合作中,先操作后签协议的情况很常见,这在一般人看来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就是这市场的不规范,却成了她进监狱的最初诱因。

  法院的判决,对她的打击相当大。刹那间她几乎失去了理智,她无法和人对抗,更无法和法律对抗。法院认定的事,她没有力量推翻。但是,实在她心里不服。

  很长一段时间,她不再回想过去的这件事。而面对我的采访,她又一次把这事提起来,我看到她的情绪依然激动。

  看看周围,管教队长不在。她对我说,当初她被重判,就是因为她到最后都没有认罪。办案人员曾经明确对她讲,如果态度好点,她会得到从轻处理。但是她想,她一辈子做人,一直坚持的是“一是一二是二;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她不会为了让自己少坐几年牢,而违心的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但是,到监狱以后情况不同了。她知道她的结局是无法更改的,否则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她的家人替她申诉,她没有表示支持,也没有表示反对。依她的个性,她肯定是要申诉到底的。之所以她不想自己再去申诉,就是因为监狱里明确规定,申诉的罪犯不给减刑,那属于不认罪服判。而且即使申诉,她觉得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相反还会有一些副作用。她希望减刑。她不想再去因为不可能的结果再做不明智的事。她对自己的案件心里有想法,否则她也许到不了今天,但是,在监狱她不想再说起了。她只想好好表现,早日回家。

  在林一凡的案卷里,我看到了她的悔罪书里有这样一段话:

  “我曾15岁入团,18岁入党,(党和人民)培养我大学本科毕业,(使得我)学有所长。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设计38年,工作中曾多次获奖,并于1989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公司经理等职。然而,由于没有重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经营管理中没有正确把握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利害关系,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中没有认真掌握财务政策、制度,终于犯下罪错,成为人民的罪人。每每想到此,我无比痛心、悔恨。”

  这样的悔罪书每一名罪犯入狱后都要写。有的罪犯在悔罪书中甚至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林一凡没有在认罪书中痛骂自己。她说:“回忆自己的一生,我发现自己做错过很多事。”

  她对自己过错的反思尽在其中,我觉得她是真诚的。

  林一凡说,后来她自己想清楚了。从案件本身说,不管钱是被谁拿走了,装到了谁的腰包,总之是公款受到了侵害。既然法院认定是她的问题,惩罚她,那她只能无条件的接受了。她想,从年龄来说,她比那些人都大,已经过了将近一辈子了,即使是坐牢,她也没有再多的东西可失去了,除了生活条件的改变,亲情的损失,她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可是,别人则不同了,他们还很年轻,如果法律惩罚他们,那他们会失去的更多。

  7.六万九千元将他送进监狱

  当她得知方案获得通过后,高兴之余兑现承诺,当即将6.9万元拱手送上。这笔钱,将她送进监狱。

  我问林一凡,如果总结一下她这一生的作为,有什么经验或教训可以总结的?

  她笑了笑,说:“要总结的东西非常多。单就这一件事可以总结的教训就够多的了。”她说,人在高兴的时候,往往把事情想得比较简单。

  她的这个项目设计费原本应该是420万,但是,因为曾经委托别的设计部门设计了,但是方案没获通过,费用上已经受了一些损失。所以当她决定接下这个项目时,对方提出费用优惠的要求。经过几次谈判,最后以350万她便拿下了。这对她的公司来说,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工程,投入的时间和jīng力,她无法计数。她和公司里的同仁,没有白天没有黑夜的为这个工程奔波,第一轮方案没有通过,第二轮方案还没有通过,一次一次修改,到第三轮的时候原则上通过,但还要有局部的修改。

  当她得知方案基本获得通过的时候,心里特别高兴,于是打电话就把事情布置下去了。没有签合同,而先行操作,这是她的最大的失误。那张支票的去向问题,是她此次失误的必然结果。

  她当时很有权力,能够支配人,也能支配钱。

  那天她把财务人员叫来,当场就让他们开出了一张支票。

  本来双方合作制作模型费用是2。5万元,因为前几次的合作,对方认为她们开出的费用太低,那个时候,因为时间很紧,工人加班加点也没有发给加班费。她当时口头承诺:如果工程方案通过以后,她们公司将一次性的给予适当补偿。

  之所以有这个承诺,就是因为她们公司当时也是属于高风险经营状态,工程设计都是要设计完之后才会获得批准,而设计工程的基本费用则必须在设计过程中先行付出。这种情况下,她无法拿出更多的钱来支付费用。所以她答应对方,一旦方案获通过,她马上支付补偿费。

  她觉得她说话应当算话,答应了的事就要办成。

  所以,当她得知方案获得通过后,高兴之余,兑现承诺当即将6。9万元拱手送上。这笔钱,除了模型制作费,还包括她另外答应给对方的一次性补偿费。

  她没想到,这张支票把她送进了监狱。她无法控制对方对这笔钱的使用,她更没有想到对方会联起手来对付她。

  很久以后,林一凡想明白了,如果当时她不进监狱,那么进监狱的很可能就是那夫妻俩或者别的什么人。所以,她只能自我安慰:就算是替别人进了监狱吧。虽属无奈、极度不情愿之举,但是,她找不到自己无罪的证据。经历了这样一个案件,林一凡对于法律的严酷有了充分的体验和感受。她深深的感受到,法律除了证据以外,绝对不相信人情、不相信眼泪。


加入书架    阅读记录

 43/47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