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没再要求他陪她逛过商场,因为他们有了孩子,她去商场都是必须要去了,把时间放在学生午休时,放学后,她大包小包把东西提回来,有吃的有用的。吃的用的,大部分都是孩子的。她自己的则很少。没孩子时,她把逛商场当成了一种乐趣,一到周末,她就缠着他去逛商场,为这事,他们没少吵架。
比如,每年的chūn天他们结婚纪念日,她总是要求他搞点纪念活动,或者让他送给她点什么纪念礼物。他总是想不起来,或者是没有那种心情,一到结婚纪念日,他就装聋作哑的,然后她就发火,两人总是闹得很不愉快。一到结婚纪念日,便成了两个人灰色的纪念。
日子一天天地过,gān嘛要找这么多事呢。这是他的想法。
自从有了孩子之后,这还是一家三口人第一次出来逛商场,他的心情并没有因此坏下去,反而还有些愉快。他看着儿子乐此不疲疯玩的样子,心里暖烘烘的。
公园里,一家三口人的身影彼彼皆是,他们都满心欢喜的样子,孩子跑在大人中间,呼爹喊娘的样子,幸福得很。他觉得这一切也很正常,甚至有些美好。他看着小宝的样子,后悔,以前,陪儿子的时间太少了。以前,每到周末,都是文燕带孩子出来,他们gān了什么,他不关心,也不感兴趣,他愿意在家里静静地呆一会儿,看看报纸,看看书,或者看看电视什么的,日子也就过来了。他没想到,一家三口人在一起时,日子也是快乐的。
那天,小宝一直玩得很晚,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最后,拉着她和他的手,很高兴得幸福地往家走去。
儿子扭着头说:爸,下个周末你和妈妈再带我出来。
他答:好。
儿子还说:爸,今天我真幸福。
听了儿子的话,他吃了一惊,儿子居然会用幸福这个字眼了,而且用得那么贴切。
他偷眼去望她,她的眼睛望着别处。他心里一时不知是个什么味。
后来,儿子还说:爸爸,妈妈,等我长大了,带你们出来玩。
这一天,他第一次听儿子说了这么多话,他听了儿子的话,鼻子又有些酸,眼泪差点掉下来。他望着在前面疯跑的儿子,心想:儿子总有一天会长大,最后长得比自己还高,然后自己就老了。这就是日子。他想着这一切,恍若隔世。
他想到这,他再一次去望她,此时,她也看着他,他发现了她眼里的泪水。两人都转过头去,望着别处。
马竹和文燕在“非典”的日子里,也就是说在即将分手的日子里体会到了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
马竹每天下班后,他想到的是买菜,然后大包小包地提着,匆匆忙忙地走回来。这时的文燕也已经到家了。马竹换了衣服就直奔厨房,文燕在一旁指点着,菜怎么洗,怎么切,油热到什么火候,在文燕的指点下,马竹的厨艺大有长进。
儿子吃着菜就说:爸爸做的菜也好吃。
那一刻,马竹就有了一种成就感,在儿子的眼神里,他体会到了一种快乐。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他甚至一个人也能完成给儿子洗澡了,他扛着洗完澡的儿子,儿子在他肩上大呼小叫着,那一刻,他恨不能跟儿子一起那么大呼大叫一番。安顿完这一切,他还可以看上一会电视,或者躺在chuáng上翻翻书,然后就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周末的时候,他想到带儿子去街边公园玩玩,儿子小宝又要拉上妈妈,文燕躲不过,一家三口便走出家门。chūn天,是这座城市最可爱的季节,天气不凉不热,一切都滋润着生长着。莫名的马竹的心情却很好,虽然大街上到处都可以看到戴口罩的人,这也没有影响马竹的情绪。
小宝在前面疯跑着,他和文燕走在后面,那一瞬间,他觉得这日子史无前例地快乐。以前每年也都有chūn天,那时的chūn天在他的记忆里似乎没留下什么印象,冷了加衣服,热了减衣服,匆匆忙忙的,一晃就到了夏天,夏天一过又一晃到了秋天。周而复始的,他没有在这四季的更叠中,体会到过生活的乐趣。
不知为什么,在即将和文燕分手时,他却体会到了生活的乐趣。
小宝在街心公园里独自玩着,他和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两双目光都在注视着小宝的身影。一时间,他们无话,是那种微妙的沉默。
久久,她说:以后你有时间常带孩子出来玩一玩,爱玩是孩子的天性。
他答:知道了。
她又说:到秋天我才能住上新房,到时我就把孩子接过去。
他答:……
他想到了秋天,chūn天一过就是夏天了,秋天就真的不远了。他现在开始爱自己的儿子了,以前不能不说他不爱孩子,那种爱似乎和现在不一样,以前更多的是责任那种爱,现在是他发自内心,一种血与肉的关系。他不敢想像儿子离开他之后,他自己怎样生活。他们都刚刚三十出头,也许过不了多少时间,文燕会爱上别的男人,结婚生活在一起,也就是说儿子以后将和一个陌生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想到这他怕冷似的那么抖了一下。心里多了些惆怅,也多了几分悲哀。
自己呢,也许用不上两年,会喜欢上别的女人,然后恋爱,结婚,过日子,日子自然也会有chūn夏秋冬,那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日子呢,那样日子中的chūn天他又将gān什么呢?
在这个特殊的chūn天里,日子过得很快。那天晚上他躺在chuáng上,他突然就想到了他和文燕结婚纪念日。七年了,也就是说,他们在一起经历了六个结婚纪念日。在没有小宝的头两年,每到结婚纪念日,她总在提醒他,他想,这日子这么过不是挺好么,有什么可纪念的。在她的纠缠下,他都要例行公事地陪她过一过,要么在外面吃顿饭,要么硬着头皮给她买束花什么的,即便这样,她也是欢天喜地的事。
后来有了小宝,在没过纪念日她是想着的,还拉着他到商店里转一转,她逛得最多的是首饰店。她看好了一枚钻戒,三千多元钱。她差不多每年结婚纪念日之前,都要去那家首饰店里转一转,站在柜台前,让服务员把那枚钻戒拿出来,一遍又一遍戴在手上,爱不释手的样子。他不说话,站在一旁冷静地看。在他眼里,那枚钻戒可以说是毫无用处,那么贵不说,又不当吃不当喝的。最后的结果是,文燕在每次结婚纪念日之前,总要来看一看那枚钻戒,差不多,已经成了他们的习惯了。
结婚的时候,他答应她给她买一枚钻戒,那时,他们的日子过得紧巴,他们家都不在这座城市,各自的父母日子过得也紧巴,不是下岗,就是退休的,可以说,他们的婚礼,包括置办的一切,都是靠他们自力更生努力来的。到了结婚的时候,他们手头已经拿不出买钻戒的钱了,钻戒只能离他们而去。
那枚钻戒成了文燕一个心愿。
日子里有了小宝后,生活又有些紧张,那枚钻戒离他们又远了。
在那天晚上,马竹想起了结婚纪念日,想起了那枚钻戒,他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他想,在那天,一定把那枚钻戒买回来,了结文燕的心愿。
纪念日在五月中旬。这一次马竹清楚地记着。他利用中午的时间,去了一趟首饰店,毫不犹豫地把那枚钻戒买下了,他又提前下了一会班,在路上买了一束鲜花,还买了许多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