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芦苇。”我说。
“感谢我们的儿子。”于伟使劲亲了一下孩子的脑门。
半月之后,芦苇已与我们相处得亲密无间的时候,保姆到了。那是个五十七岁的女人,面色白皙,目光沉静,彬彬有礼,是大学的退休老师。她姓林,我唤她林阿姨。开始的几天我对她抱有担心,怕她不能吃苦,不肯给孩子擦屎把尿。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她不惟能吃苦,而且gān净利落,从不多言多语,芦苇非常喜欢找她。闲谈中我得知她的老伴去世了,唯一的女儿又远在美国。她整天一个人呆在家里憋得慌,所以就出来找点事情做。
“怎么会想到当保姆?”我直言不讳地问。
“我听说这孩子的家长是白絮飞。”她坦诚地说,“前年我看过你的个人画展,有一幅画叫做《地上的流泉》,给我印象极深。”
“你喜欢画?”我颇为吃惊。
“我已故的老伴和我都喜欢画。”她说,“他闲暇时喜欢画水墨画,无非是些竹子、葫芦、牡丹、jú花、马、兰草之类的东西。”她说到往昔时眼神泛出一股格外柔和的光芒,“不过我对水墨画兴趣不大,我喜欢油画。”
“那你自己画过吗?”我追问道。
她笑了笑,轻轻将偎在她怀中睡着的芦苇放入童车,然后说:“画过几张,不过不得要领,你知道我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第一次面对颜料时竟不知该如何下手。”
“可你还是画过了!”我惊奇而兴奋地说,“什么时候你回家取几幅你的作品让我来看看。”
“其实我把它们带来了。”她有些拘谨地说,“没敢拿出来让你看。”
天色已近huáng昏,屋子里响着芦苇入睡时微微的鼾声。我坐在画室里等待她把画拿来,那种忐忑不安的心情与去八方台镇接芦苇一样。时光一分一秒地过去,因为热切期待我觉得每分每秒都发出一种金属般悦耳的回响。她终于将她的画惴惴地拿进画室,她说话时声音有些紧张:“就四幅画,要是看完第一幅你失望的话,其余的就不要看了。”
我坐在窗前的藤椅里,她则站在门前一米左右的地方,我们之间相距五六米,我吩咐她再稍稍走近一些,俨然以一个鉴赏家的口吻。她顺从地向我靠近些,当我觉得跃过窗口的夕照给她的脸打上了一层极为柔和的色调时,我小心翼翼却急切地说:“刚好,快拿出画!”
她俯身将画放到地上,然后拈起最上面的一张,两手捏着边角轻轻展示给我。为了不使画颤动,她敛声屏气凝神不动,仿佛一尊雕塑。
我惊呆了:一个金huáng色的舞女在我眼前飞快地旋转着。我看不到她的眼神,她的头颅小小的,双臂张开,漫长而沉重的裙裾几乎占据了整个画面。从她微微歪着的头颅和呈火焰状的裙子上面,能感觉到她正舞在生命的最高cháo时期。她热烈、孤傲又有些yīn郁。
我急忙说:“拿第二幅。”
还是那个金huáng色的舞女,她站在酒吧的柜台前拈着一个酒杯轻轻啜着。扎着领结的年少的服务员目瞪口呆地看着她,背景有一些星星点点的紫罗兰花。
第三幅的舞女面色苍白地坐在拱形门前疲惫地看着自己的双手。那双金huáng色的手纤细柔软,背景有一个端盘子的侍者和一个大腹便便的吸烟者。
第四幅的舞女高高地坐在酒吧台前,一只脚微微跷起,露出了一部分rǔ白的短裤。她放làng形骸,笑得惊天动地,牙齿bào露无遗,有两个矮瘦的男人在笑着撩她的裙子。画面左上方是一盏桔huáng色的灯。
我微微闭上了眼睛,我有些怕见到这个把金huáng色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女人。她的心灵深处该有何等的痛苦和激情才能把画作到燃烧般的地步。的确,她不大懂得绘画技巧,但她的色彩感却是如此qiáng烈。一个不苟言笑的人竟会把最灿烂而危险的金huáng色驾驭得如此纯熟自如,真令人难以置信。我们互相望着,许久都没有说话。最后她开始俯身将这些画拢在一起,我突然问:“这舞女是中国人,而背景中的人却都是外国人,这是怎么回事?”
“一个中国姑娘在外国当舞女的故事。”她平淡地说。
“这舞女真是迷人,你认识她?”
“她是我女儿。”她平静地说,“她从小就不安分,很喜欢跳舞,喜欢香烟和烈酒,喜欢找男人。她简直就不像我生的孩子,当时我和她爸爸都为她感到难过。”
“她怎么出的国?”我问。
“她不喜欢上学,高中都没上就跟着几个生意人到广东跑买卖去了。后来因为卖yín被公安机关收审。一年后她出狱遇见一个美国商人,他把她带到美国,开始时过了一段好日子,后来她被抛弃了,就去酒吧当舞女。”
“你没去美国看过她?”
“从来没有。”她说,“我也不想见到她。她爸爸死的时候没有合上眼睛,我知道他仍在惦记这个不争气的女儿。”
“可从你的画中我感觉到的是你对她浓浓的爱。”
“那是因为她快死了。”林阿姨凄凉地说,“她写来了一封长长的信,并且寄来了十几张当舞女的照片。她总是穿着一条金huáng色的长裙子,我的女儿——”她终于抽噎起来,“她是那么迷恋金huáng色……”
“她得了什么病?”
“爱滋病。”她说,“她在信中竟然还说这是上帝赐赠她的最幸福的死法。她称爱滋病是人类最美丽的病。”
“她的确与众不同。”我说,“可惜我无缘结识她了。”
“她就是个动物,是狗、是猪、是狐狸。”林阿姨说,“可我总忘不掉她,我便拿起了画笔。我希望在画她的时候能忘却她,可不知道怎么的,我越画她就越想念她。”
我正不知该如何劝慰她,芦苇醒来的哭声把我们从一种感伤的情境中拉回现实。我和她同时跑向芦苇。芦苇见了我委屈地扑过来,用柔嫩的小手抓我的脸,我的眼前突然闪现出芦苇的亲姐姐抱住我的腿不让她弟弟离开家的情景,一股辛酸感使我更紧地抱住了芦苇。
“我想我忘不掉我的女儿,完全是因为她身上流着我的血。”林阿姨一边给芦苇冲奶粉一边说,“尽管她不承认是我的女儿,可她是我生的。血缘关系简直无可替代,哪怕它隐含着罪恶。”
她的话无意当中深深刺痛了我的心。
于伟整天忙于公司的事,但只要是有了假日,他便整天和芦苇呆在一起。他抱着芦苇那副亲昵的样子使我的心底常常泛起一股悲哀,人是如此不可抗拒地需要一个后代。于伟常常把孩子放到地毯上,和他一起爬来爬去。孩子由于兴奋而急促地笑个不停,嘴角流出口水。我们不再拥有星期日开车去农村兜风的那种日子了。
芦苇开始长了两颗雪亮的白牙,他能吃jī蛋huáng了,而且渐渐在爬的过程中努力向墙靠近,倚着墙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试图能走出一两步。可他总是刚迈出一步便又扑倒在地。这时候冬天已经来临,气温下降,林阿姨为芦苇做了棉祆、棉裤、棉肚兜,还做了一双十分好看的虎头鞋。逢到周日她便回家打扫一下无人居住的房屋,取来一些适用的东西,她还抽空看了两本我推荐给她的书。久而久之,我们一家三口都喜欢上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