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师接着做了这样的结论:“你们写文章的人不也是化妆师吗?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jīng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这样,你懂化妆了吗?”
我为了这位女性化妆师的智慧而起立向她致敬,深为我最初对化妆师的观点感到惭愧。
告别了化妆师,回家的路上我走在夜黑的地表,有了这样深刻的体悟:这个世界一切的表相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上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改革。
可惜,在表相上用功的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
思想的天鹅 有时候我在想,人的思想究竟像什么呢?有没有一种具体形象的事物可以来形容我们的思想?
偶尔,我觉得思想像彩色的蝴蝶,在盛开的花园中采蜜,但取其味,不损色香,而这蝴蝶不能在我们预设的花园中飞翔,它随风翻转,停在一些我们不能考察的花丛中,甚至让我觉得,那蝴蝶停下来时有如一枝花。
偶尔,我觉得思想犹如海洋,广度与深度都不可探测,在它涌动的时候,或者平缓如波làng,或者飞溅如海啸,或者反映蓝天与星光。只是,思想在某些时候会有莫名的力量,那像渔汛或暖流、黑cháo从未知的北方来到,那可能就是被称为“灵感”的东西。
偶尔,我觉得思想像《诗经》中说的“鸢飞戾天,鱼跃于渊”中的鸢或是鱼,上及飞鸟下至渊鱼,无不充满了生命力,无不欢欣悦怡、德教明察。鸢鸟的眼睛是最锐利的,可以在一千米以上的高空,看见茂盛草原中奔跑的一只小鼠;鱼的眼睛则永远不闭,那是由于海中充满凶险,要随时改变位置。
不过,蝴蝶的翅力太弱,生命也太短暂;而海洋则过于博大,不能主宰;鸢呢?鸢太过qiáng猛,欠缺温柔的性质;鱼则过于惊慌,因本能而生活。
思想如果愿意给一个形象,我愿自己的思想像天鹅一样。天鹅的古名叫鹄,是吉祥的鸟,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中那种两翼张开有六尺长的大鸟。它生长于酷寒的北方,能顺着一定的轨迹,越过高山大河到达南方的温暖之地。它既善于飞翔,也善于游泳;它性情温和,而意态优雅;它善知合群,能互相守望;它颜色分明,非白即黑;它能安于环境,不致过分执着……天鹅有许多好的品性,它的耐力、毅力与气质,都是令人倾倒的。芭蕾舞剧《天鹅湖》中,对情感至死不渝的天鹅,不知道使多少人为之动容。
我愿意自己的思想浩大如天鹅之越过长空,在动dàng迁徙的道路上,不失去温和与优雅的气质。更要紧的是,天鹅是易于驯养的,使我不至于被思想牵动,而能主引自己的思想,让它在水草丰美的湖滨自在优游。
据说,驯养天鹅有两个方法:一个是把天鹅的一边翅膀修掉,使它失去平衡不能起飞,它就会安住于湖边;另一个方法是,把天鹅养在一个较小的池塘里,由于天鹅的起飞,必须先在水中滑翔一段路途,才能凌空而去,若池塘太小,它滑翔的路程太短就不能起飞了。从前,欧洲的动物园用前一个方法驯养天鹅,后来觉得残忍,并且展翅的时候丑陋,现在都用后面的方法。
驯养思想的天鹅似乎不必如此,而是确立一个水草丰美的湖泊作为天鹅的家乡,让它既保有平衡的双翼(智慧与悲悯),也让它有广大的湖泊(清白的自性),然后就放心地让它展翅翱翔吧!只要我们知道天鹅是季候之鸟,不管它飞到哪里,它在心灵中永远不会忘记自己的家乡。经过数万里时空,在千灾万劫里流làng之后,有一天,它就会飞回它的家乡。
传说从前科举时代有一段时间,凡是到京城应试的士子都要穿“鹄袍”,译成白话就是要穿“天鹅服”,执事的人只要看见穿白袍的人就会肃然起敬。因为那些穿着白衣的年轻孩子,将来会有许多位至公卿,是不可轻视的。佛教把居士称为“白衣”,称为“素”,也是这个意思。
思想的天鹅也像身穿白袍的士子,纯洁、青chūn,充满了对将来的热望,在起飞的那一刻不能轻视,因为它会万里翱翔,主宰人的一生。
在我的清明之湖泊,有一只时常起飞的天鹅,我看它凌空而去,用敏锐的眼睛看着世界,心里充满对生命探索的无限热忱。我让那只天鹅起飞,心里一点不操心,因为我知道天鹅有一个家乡,它的远途旅行只是偶然的栖息,它总会飞回来,并以一种优雅温柔的姿势,在湖中降落。
从人生的最底层出发在人生最底层也不要放弃飞翔的梦想 我的人生几乎是从最底层出发的。我生长在一个几乎没有文化和文明的地方,而且家庭十分贫困。我没有读过什么好的学校,学校里老师的经验也都很不足,就像教我们英文的老师,其实他只是受了几个月的短训就上岗了。但这没有妨碍我们的成长。
这个老师教我们用汉字来记住英文单词,“土堆”就是today,“也是土堆”是yesterday,而tomorrow就理所应当地变成了“土马路”。于是,我记住了这些单词,还明白了一个道理:“今天是土堆没关系,昨天是土堆也没关系,只要明天能成为一条土马路就行。”
十七岁那年,我决定离开家乡。临行前,妈妈送了我一样东西,一个玻璃的瓶子,里面装着黑黑的东西。母亲说:“你别小看,这里面装了三样重要的东西,一样是拜祖先的香炉里的香灰,一样是农田里的土,还有一样是井里的水。闽南的祖先们在离开家乡的时候都会带着这个,说是带着这个去到别处就不会水土不服,而且有了它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你的家乡。”这个瓶子至今还摆在我的桌上,它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家乡。
因为身上没钱,离家后的生活一度过得很苦。我曾经在餐馆当过服务生,做过码头工人,摆过地摊,还在洗衣店烫过衣服,甚至还杀过猪。杀完猪回到家,洗完手,就继续写作,变成作家。那会儿我十七岁,开始陆续发表作品,被一部分读者视为“天才”。
我一直坚持写作,希望能变成一个成功的作家。在我们那个地方几百年来没有出现过一个作家,我知道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一定要比别人更勤快。我从小学三年级时开始,规定自己每天写五百字,不管刮风下雨,心情好坏;到了中学,每天写一千字的文章;到了大学,每天写两千字的文章;大学毕业以后每天写三千字的文章;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我每天还写三千字的文章。我还有个习惯,就是绝不废话,能三千字写完的,绝不会写成五千字,能五百字写完的绝不会变成一千字。
在我生长的年代,要当作家很难,因为稿费很少。为了生存,我开始去报社上班。和当时的所有年轻人一样,我渴望成功,希望得到名利、金钱、影响力。我工作很卖力,因而很快就升迁,第六年就当了总编辑,同时还在报纸上写十八个专栏,主持节目当电视公司的经理,还做了广播节目《林清玄时间》,一时风头无两,成为大众眼中成功的人。到如今,我一共写了一百七十几本书,摆起来比我的身高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