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的基层公检法部门的gān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gān”。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考察张献忠的性格,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事实: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进入官府,成为捕快,这对社会底层出身的他,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然而他没能把握住,屡屡违犯纪律,最终被革职。
走投无路投了军,在军营中他又不遵守军纪,犯下了死罪。因为军官陈洪范为其说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被关入狱中。出狱后,穷无所归,正值各地起义军蜂起,遂投入起义军中。
结合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我们可以判断,张献忠有着一定的反社会型人格倾向。他不甘心居于人下,有着qiáng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但他又容易冲动与bào怒,情绪极不稳定,不善自我克制,叛逆心理很qiáng,尤其不善于跟上级相处。这一切导致他在正常社会中屡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继续太平,也许他一生会在监狱中而不是马背上度过。
对他来讲,生在乱世,生逢其时。
乱世有乱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颠倒,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公子王孙转眼间变成了乞丐,昨天的饥民今天却自封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宝,善良成了悲剧的理由。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自由,无边无际地摆在那些想入非非者的面前,像汪洋大海诱惑gān渴的鱼儿。男性的血液很容易在身边倏乎闪动的欲望中点燃,化作危险的火种。
由军人而变为“流贼”,张献忠发现,他作了一个正确无比的选择。
在官军里虽然也有前途,但是毕竟有着森严的等级秩序,有着林林总总的规矩,更主要的,有着种种让人郁闷的腐败、倾轧、不公。而在起义军中,机会似乎更为均等,也更能让人快意恩仇。勇气和智慧就是全部的资本,上马杀人,下马饮酒,天不收,地不管,何等潇洒快活!天昏地暗之中,谁知道明天自己还能不能活着。为什么不趁着心雄气壮之时,痛痛快快地做一回乱世枭雄,也不枉来人世一回!
投奔义军之初,他和李自成一样,不过是一个小小伍长。凭着智力、勇气和天生的领袖气质,他和李自成差不多同时在起义军中出人头地,成为独领一军的首领。李自成号称“八队闯将”,张献忠号称“西营八大王”。
第一十六节 打仗靠流氓
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和张献忠一样,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拦路抢劫的qiáng盗)、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
其中,有不少如毛泽东所说的“匪、流氓、乞丐、娼jì和许多迷信职业家”。“打仗靠流氓”,这是农民战争初起时的一个特殊现象。在特殊时期,“流氓分子”也可以发挥特殊作用。
多年征战,张献忠的部下都成了老兵痞、“勇敢分子”。这使他的军队战斗力高于其他的乌合之众。一位明朝军官,曾说张的部队对于作战是“习惯成自然。每个人脸上身上没有囫囵个的,铅子、箭头,处处皆是。他们暋(mǐn)不畏死,一听说官兵来了,都兴奋异常,听说要打仗简直和打猎一样高兴。我方部队正在观望害怕,他们却毫不畏惧,老于此道”。
从这样一则记载,可以看出张献忠部起义军战斗素养的高超。张部攻取吉安时,大队人马在后,只有“一骑至吉安城下”,城上见来人少,都“聚观”这个人要做些什么。只见这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只铁钩,勾住城墙上突出来的灌木小树,三下两下,“跃而上”。守城兵大惊失色,“守者惊溃,大队驰入,城遂陷”。如此勇敢的战斗作风和高超娴熟的作战技能,当然是绝大部分明军所不及。
第一十七节 农民的淳朴和残bào
因为队伍的骨gān由农民阶级的边缘分子“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构成,张献忠部在明末诸军中把农民阶级的人格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换句话说,张部是受底层文化的负面因素影响最深的一部。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油画《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在我们的思维定式里,“农民”这个词总是与“淳朴”、“勤劳”、“仁义”这些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相反,与“富贵”这个词距离最近的,却是“虚伪”、“残bào”、“为富不仁”。
随着深入解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由农民为主体构成的底层社会文化除了我们熟知的“质朴”“自然”之外,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镣铐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而张献忠部则把这种“残缺”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一十八节 大抢大杀大破坏
张献忠、李自成出现在史书上时,前面总是被冠以“流贼”两个字。时人总结说:“献忠等发难于陕西延安府,而蔓衍于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xué,故曰流贼。”
这一总结一点也没错。从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张献忠度过了整整十四年名副其实的“流寇”生涯。十四年间,张部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广诸省来回大幅度高速度流动,纵横上万里,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从来没有固守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