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一十分。
阿弥应该起床洗漱好了吧。叶知秋抿唇嗯了声,将视线从表上移向了陆北南:“我习惯了戴以前的这块表。”
是她上高一的时候母亲林岚送的,价值不菲,就因为这,叶知秋可没少被同学冷嘲热讽过。说她炫富。
从那个时候叶知秋便明白了一件事情,在这个世个,无论是你过得好,还是过得不好,身边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
所以走自己的路很重要,在人生的旅途上不偏离航线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对一切作出安排。比如事业,比如家庭——配偶。
叶知秋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点饮料,眼睛仍旧盯着陆北南。
这是个完美的男人。
“我送你的东西,你好像从来不戴。”陆北南有些无奈地摊了摊手:“今年情人节那款项链可是我专门从拍卖会上买来的,本来以为这次你会戴。”
一款坠着蓝宝石的链接,很清爽,适合这种季节,也适合这次的出游。造价近百万,叶知秋对它的价格印象深刻。
是很好看。不过叶知秋仍旧选择了当前脖子上佩的这款,黑色的绳子吊着一个红色的珊瑚水滴石。与坠子相呼应的是手上的链子,红色的珠子串在金色的链子上。
陆北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肤色好,戴什么都好看。”
这不是奉承,陆北南对自己的眼光有着绝对的自信,他的口吻很平淡,没有鄙视的意思,淡然道:“不过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戴过的最廉价的饰品。”
果然差距太大,还是很容易被区分。
叶知秋笑了下:“是的,不过我还是选择了它。”
叶知秋昨天夜里没睡,把阿弥送给她的地些小玩意一样一样地清了出来。接受这些东西的时候,叶知秋只觉得感动,过后便不大在意了。
阿弥送的东西,每样都很廉价,地摊得不能再地摊。叶知秋自小便习惯了凡事精益求精,在装扮上也是如此。虽不追求样样奢侈,但至少款式不能马虎。
当初的时候,她以为这些只能当纪念品。早上出门前却鬼使神差的将陆北南送的那条项链替换了下来。
这是叶知秋第一次来冰岛,大自然的鬼斧神鬼确实令人感到震憾。秋天的冰岛是七色的,绿色的极光,蓝色的无际,金色的落日,红色的果实。
要是阿弥在就好了,我可以讲给她听。
阿弥很喜欢彩色的东西。
长勺街头的公交站的候车的人寥寥无几,小吃摊却有三四个,千欢的烧烤车在其中滋滋地响着。
阿弥闻着烤串的香味,听着面前一辆车一辆车地开过。
“千欢,刚刚过去的那辆车是什么颜色啊,很大吧,那么响。”
“反正声音大的全是公交车,你没感觉灰尘都跑脸上了吗?”千欢懒洋洋地翻着铁板上的火腿回答道。
嗯。阿弥能感觉到灰尘跟尾气在周身扑腾着,她其实不太喜欢呆在这里,可是唐果去上学了,她只能出来找千欢。
不呆在家里就不会一个人忽然就哭鼻子。
知秋还要过五天才回来。
公交站除了做生意的,坐车的,也时不时走过来一些打电话的人。阿弥便坐在那里侧着耳朵听这些陌生人打电话。
除此以外她也没有别的事情做,因为千欢忙的时候就翻着煎板上的烤串,不忙的时候就只顾着玩手机,和人聊天。
过来一个男人,身上有很重的烟味,阿弥有点怕下意识地往千欢身边靠了靠,接着她就听见男人打电话的声音。
“我想租两房一厅,你那个房还在吗?”男人咳地吐了口痰,继续道:“我和我婆,带两个小孩。”
接着便是沉默,然后那个男人语带不满:“这种地方房租两房一厅哪里要一千五。”
然后男人就走开了。
这几天阿弥听到过很多类似的对话,这些人想在长勺街租房子。
一千五……阿弥想了想,是有点贵。以前千欢家的房子只要交八百,千欢妈都还老是和房东吵架,说房租已经这么贵了,还乱扣水电。
又有人走过来。
身上有皂香味,阿弥熟悉这种香味,她一直用这种香皂来洗袜子。
“好帅的纹身。”千欢凑近了阿弥,小声地说:“是个女生,打扮得好酷啊。”
女生打扮得好酷?阿弥不大理解。
接着她就听见了一个比较特别的声音,是女生的声音,可是没有那种软软的感觉的,反倒有些生冷感。
“单间还有吗?带卫生间的那种。”
“哦,我一个住。”
“合租?男生吗?……那算了。”
对话中断。
好像租房是件很难的事情,很多人站在这里打一会打电话,然后就又走开,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不过这个女生好像并不急着走开,阿弥闻见皂香味离自己近了些。
“一串这个,一串这个,一串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打包,拿一瓶矿泉水。”女生一连点了好几样。
于是千欢就忙碌了起来:“诶好。”
滋啦,滋啦,铲……
阿弥喜欢听这个声音,因为这样千欢就会卖得快一些,要是可以早一点卖掉下边柜子里串串,千欢就会陪她一起玩。
可以去逛商场。知秋给她买了衣服,她也想给知秋买点什么冬天穿的。一想到这里,阿弥就有些小开心,咧了咧嘴。
阿弥完全不知道扮相很酷的女生看了她好几眼。
“你是不是住在这附近。”女生问千欢。
千欢可热情了:“我不住这附近,不过以前住这边很熟悉,你想找什么样的房子?”
“想一个人住,不想合租。”女生说,然后想了想又说:“也不是不可以合租,只要不和男生合租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