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番外 作者:思镜渠(下)【完结】(2)

2019-03-17  作者|标签:思镜渠 前世今生 系统 甜文 快穿

 第58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4)

  最后, 这些花还是没逃过长生的魔爪= =

  高级口粮送过来, 大部分都进了长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长生强行喂给郑晴歌, 不过无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来。

  长生这才信了, 郑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别人的血。

  长生觉得这是新生期的问题,现在的郑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来就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会变成这样倒也正常。从始至终, 长生就没想过为什么她的洁癖没在她身上体现这个问题。

  长生觉得没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因为她是长生啊, 哪怕换一百个壳子, 只要里面的灵魂是不争,她就永远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长生就是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不过后来在长生的强烈抗议下,郑晴歌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这种方法, 没办法,长生坚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离家出走, 那郑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这里住了一周,长生已经想出来自己要做什么了,此时她正一边给自己抽血,一边算成本问题。

  郑晴歌就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盯着血袋的情况, 在长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时候她都不会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有节制,可看着冷冰冰的针管自动抽血,她反而很担心,怕抽的太多影响到长生的身体。

  长生跟她解释了无数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没了也没事,顶多晕一会儿,把抽出去的再补充回来,立刻就能恢复,然而郑晴歌还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时候紧迫盯人。

  长生懒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觉得自己那点存款可以坚持一个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头看郑晴歌,“明天我就要开始摆摊了。早上十点开始,夜市13号摊位,记得来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给你。”

  闻言,郑晴歌坐在她身边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头,“几点回家?”

  “卖完就回来,我还得看着你呢。”

  郑晴歌的表现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狂- xing -大发了,长生没打算卖多少,前两天只要能回本就行。从前天开始,郑晴歌就开始正常工作了,长生跟了两天,发现她表现还行,只要没人评论她现在的长相,她就不会生气。

  长生叮嘱了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弟,小弟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其实是郑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将,有他在,长生就不用担心了。

  而且她摆摊的地方就在郑晴歌公司对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她也赶得过去。

  第二天一早,长生从被窝爬起来,准备骑一辆小电动去码头买原材料,结果她在郑晴歌家的地下车库里翻了半天,发现连个自行车都没有。而她又是刚刚才成年,根本没有驾驶证。

  在她纠结是打车去还是来一发无证驾驶的时候,郑晴歌走过来,拯救了她。

  郑晴歌带着她去码头,长生好奇的问她,“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郑晴歌看着路况,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长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楼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声音无关,”郑晴歌回答的漫不经心,“你起来走动,我会闻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对吗?

  长生面无表情的在码头买了一百条秋刀鱼,郑晴歌把鱼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时人不多,但各种商贩已经开始准备了,长生抱着一箱鱼和一箱调料走进去,连个道别都没和郑晴歌说。

  郑晴歌靠在车边,看着她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周围有各种商贩在不停的出来进去,他们在经过郑晴歌身边的时候,都会惊讶的看一眼她再离开。

  在外面,郑晴歌的回头率也很高,不过那些人都带着或垂涎或嫉妒的眼神看过去,郑晴歌非常不喜欢那种眼神,而在这里,人们看她只是单纯的惊讶,惊讶她这样好看又光鲜的女孩子,怎么会一大早上出现在这里,而短暂的惊讶以后,人们就又把视线收回去了,客人就快上门了,马上就要开始做生意,大家都为自己的生计奔波着,哪里有时间去关注别人啊。

  这是郑晴歌从来都没接触过的平凡人生。

  她又看了一会儿,才回到车里,掉头去了公司。

  自从转化以后,郑晴歌就没再接新的生意,她也知道自己情绪不对,现在还不适合去和各方势力打交道。

  因为之前她刚和C国签了一个大单子,手下们都忙得很,也就没发现郑晴歌的不对劲。

  郑晴歌到公司的时候才八点半,比平时早了一个小时,她进去的时候全公司都在一边啃早点、一边胡吹海侃,看到她来了,整个公司都安静了下来。

  郑晴歌看了一眼众人,对他们点点头,然后施施然的走进了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桌子上的电子钟,静等数字变成十。

  长生见过的那个手下叫孟云,他是郑晴歌的贴身助理,见老大来了,他也屁颠屁颠的跑进来,帮着整理东西,看郑晴歌的视线一直放在电子钟上,他好奇的问:“老大,今天有事?”

  这两天郑晴歌跟上班族一样,到点上班到点下班,来了也只是看看文件,基本没出去过,行程能推就推,不能推就让他和其他手下代替,过的这叫一个清闲。

  不过孟云跟了郑晴歌四年,深觉这位不是能闲住的人,看郑晴歌盯着时间,他第一反应就是工作狂魔郑晴歌又要重新出山了。

  结果郑晴歌只是语调悠扬的回了一句,“嗯,十点我要去夜市。”

  孟云觉得自己听错了,“您说的夜市……是新开的夜总会么?”

  郑晴歌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就对门那条街。”

  ……

  那条街去年因为城区规划变成了工商局指定的夜市,虽说顶着夜市的名头,其实不管白天晚上人都很多,在旁边购物逛街的人都喜欢来这吃小吃,郑晴歌还因为这个发过两次火,人多了他们的安保就得加强;而谈生意也不能再来公司了,不然久而久之人们都会发现她这是个皮包公司;这些还都好说,至少有解决的办法,最让郑晴歌受不了的,是每天源源不断的酱料香气和油炸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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