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世他也决定要这么做,但他却不想像上一世一样,所有的订单——不管是从客户手上接单还是往供应商那里发单,都在酒桌上解决了,毕竟他最后会死于胃病,就是因为几十年里频繁喝酒造成的。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大学毕业生,都是靠着在酒桌上拿到那一张张的大单,所以短短几年,他的胃就开始不舒服了。今天刚刚醒来不就是感觉到胃痛了吗?虽然跟上一世最后那种痛不欲生没法比,但他现在可不敢大意。
庞述相刚刚重生,静不下心来做事,于是破天荒提前下班了。
办公室里的十几个女孩子有业务部采购部人事部财务部,她们都已经习惯了庞总这个工作狂只要不出差,每天一大早就来公司,晚上很晚都还在办公室里加班,可是今天,他居然这么早就走了?太阳都还那么高......
伊莉莎刚和人事部的同事一起盯着蒋慧梅收拾东西走掉,刚坐下没多久就听到门响,她马上站起来:“庞总。” 因为伊莉莎的办公桌就在庞总办公室外面,所以他一般都是喊一声叫她进去吩咐事情,很少自己跑出来的,因此此刻她有点惊讶。等她看到庞总拿着那个每天上下班都带着的小皮包时就更惊讶了。
庞总今天吃错药了?不但把蒋慧梅那个死妖精给炒了,还提前下班?伊莉莎小心的问:“庞总,您不舒服?” 是要去看医生?
庞述相上个月就有一次提前走,那次是他前一天晚上空腹喝酒结果第二天胃痛得很厉害所以去看医生。可是按照庞总的酒量来说,他昨晚喝的酒并不算多吧?而且自己还特意在下班之前给他买了两个面包垫肚子才去应酬......
“我先回家,你们做完事也回去吧。”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是很关心下属让她赶紧回家,其实他的话还是很有深意的——那就是没做完事就不许回家!反正伊莉莎按照庞总的x_ing格就是这么理解的,所以她每天都会把当天的工作做完,免得第二天一大早庞总就来要资料。事实证明,她每一次都做得很好,至少庞总有时候第二天一上班就要看前一天临下班才交代的东西,而她拿出来之后,他的脸色还是很好的。相反他跟别的同事要资料而对方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往往都被骂得狗血临头!
庞述相没有理会秘书小姐的小心思,一个人走出了办公楼。
这栋楼并不高,只有三层,而这在八十年代中后期还算是这个城市最高的楼之一。
街上人不算多,有步行的,多数人骑单车,摩托车也有不少,偶尔一辆小轿车开过还会引起人们驻足观看。
庞述相看着街两边对他来说非常简陋的店面,没有高档KTV酒楼咖啡馆,没有大型商场和服装店,只有一些小型且简陋的饭店并一些对他来说也是很小很简陋的“大排档”。服装店也很少,极目所见只有三四家,而且都很小,这些店门口用简陋的牌匾写着店名。而最显眼的算是发廊,这种小型的发廊,光这条街就有四家。店老板都是女人,穿着暴露的丝袜短裙在门口招揽生意......
真的回到了八十年代,自己真的回到了二十八岁!
直到这时候,庞述相才有比较真实的感觉。
庞述相是有摩托车的,一开始没想起来,直到回想到自己家的位置,并发愁怎么回去——这个时候可没有计程车坐。然后他才猛然想起来自己的摩托车就停在路边。这时候的人还比较纯朴,摩托车自行车随便停在路边,只要稍微拿条链子锁一锁拴一拴就不用担心会被偷。
庞述相翻出车钥匙,打火,跨坐在摩托车上先回想了一下c.ao作步骤才慢慢启动车子,毕竟他也有将近三十年没有开过摩托车了。
道路不是很平坦,但非常干净,车更是少。庞述相突突的开着他那辆崭新的摩托车回了家。这个家其实还是他爸妈的房子,不过他爸妈都去世了,而两个妹妹也已经嫁了人,因此现在家里就住着他一家人——他和他老婆以及他的两个儿子。
想起儿子,庞述相猛然间想起来,上一世,他的大儿子庞汉坤在十七岁高中毕业那年被他送去加拿大上大学,结果第二年就在那里出车祸去世了!而上一世他死的时候他的大儿子已经去世十五年了!当年儿子出事的时候他正好在英国和一个客户谈一笔大生意,儿子学校通知他的时候,他因为正在签订合同的关键时刻而没有接听电话,毕竟谁会想到儿子出了车祸呢?等他处理完事情打过去的时候他的大儿子早已经咽了气......
想到这些事,庞述相有些呼吸困难。他一直都是一个很强势的人,对手下的员工就不说了,对供应商也是极尽要求,甚至只是一开始公司刚起步的时候对客户态度比较和缓,等后来他做大了几乎要垄断整个行业的时候,他对客户都非常强势,就更别说供应商了。比如客户还在犹豫不决要下多少数量的订单,倒是他大手一挥直接定了一个几乎和客户预期翻倍的数量,并且霸气的保证“要是卖不完我不收你的钱”。然而每一次他定的大量订单只有不够卖急着追加数量的,从来没有卖不完的情况——正是因为这样,加上供应商大力追捧,才养成他后来愈发不可一世的x_ing格......
而对家人,因为常年在外跑生意,他跟老婆孩子相处的时间少之又少。要知道作为老板,他恨不得员工一天二十四小时加班,全年无休。当然他自己也是经常超负荷工作,他的生活除了工作就是应酬,他以工作为乐,以酒店为家。就连休息的时候脑子里都在想着开发新的产品推销给客户,他敢想敢做,每次做出来的新东西都大受欢迎让他大赚一笔,所以他一有空就会琢磨新东西。可以说就连和女人那啥的时候他偶尔都会想这些事。因此他现在根本想不起来和儿子们相处的情景,和大儿子相处最长的一段时间居然是他去加拿大抱着儿子的骨灰回家的那段路......自己真的不是个好爸爸,也不是个好丈夫,非常非常不合格......庞述相怀着满腔的愧疚之情把车子停在了自家的院子里。
庞汉坤今年才四岁,而他的弟弟则刚几个月大。
第4章 两个儿子
庞述相的父母早几年就去世了,在他母亲去世之前做主让他娶了他现在的老婆淑芬。为他们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还不错。只是淑芬家穷,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而庞述相则因为人特别聪明,他爸爸又在附近最大的化肥厂上班,所以生活相对来说很不错。虽然读大学花费非常高,他爸爸也咬牙让他去读了。他在外读书期间并没有特别感兴趣的人,他爸妈又特别喜欢淑芬,于是他就娶了她,算是了了老人的愿望。只是没想到他老妈在他婚后不久就因病去世,而他爸在那半年之后也随之而去。幸好他在市里唯一一家贸易公司里找到了工作,工作几年之后学了不少,最主要的是他外语说得很好,所以经常去国外出差,认识全部的客户——这正好给他自己开公司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