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栀心下一软,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她慢慢朝前走着,诺大的北京城,连栀感觉自己身无可依,像一个陌生的旅客。
恰在此时,她电话又响了。
她拿起手机一看,来电人竟是齐思莫。
“连栀,”齐思莫道,“你回北京了吗?”
连栀道:“不是你送我登机的吗?现在已经到了。”
齐思莫道:“见过你爸了吗?情况如何。”
连栀顿了顿说:“挺好的,能打人能骂人。”
齐思莫笑了声,又说:“真巧,你走后,我接到司空学的电话,他要结婚了,大家一个大院里长大的,你要是方便同我一块去喝杯喜酒。”
连栀笑道:“人家没请我,不好不请自来吧。”
齐思莫大笑:“你可是连栀,谁怕你的不请自来,就怕你连大小姐不肯赏脸。”
连栀道:“那好,你去的时候,咱们碰头。”
齐思莫大感意外,他不过随口说说,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连栀会答应参加司空学的婚礼。
连栀却不再多说,她随手招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最近的酒店。
或许是因为常年在国外的缘由,关于北京的一切印象稀薄得可怜。
所见只有掺杂混沌砂石的浑浊天空,拥挤不堪的马路与的纵横交错的高架桥。
连栀坐在车里望着窗外混沌天空,蓦然生出一种再无生归属的哀愁。
她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成人,可是到这个时候,居然觉得自己对于这儿来说,像是一个陌生人。
她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北京人,祖祖辈辈扎根在这京城,可是好笑的是,连栀觉得自己和这座城市已经格格不入了。
她开了间房间,让自己陷入酒店的大床里。
她将头埋进枕头里,脑袋还是隐隐作痛,但闻着酒店房间特有的、难以言喻的气味,连栀还是渐渐觉得心安起来。
那气味不算是差,也自然不是好闻的,那是种酒店香水的味道,却是连栀这么多年漂泊在外最熟悉的味道。
第二日,齐思莫果真与自己联系,要去一间酒店参加司空学的婚礼。
她穿一身浅灰色连衣长裙,提一个Hermes女包,一头长发一丝不苟地披在脑后,露出额头,眼睛却被副墨镜挡住了,她看起来不像是要参加婚宴,倒是像是赶去开什么重大会议。
她总这样。
齐思莫认识她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此刻见了,也不忘调笑两句。
连栀也不说,只是淡笑。
婚礼定在了著名的大酒店,她赶到之时,其实已经有些晚了,宾客们已经来得差不多了,酒店里人影憧憧,有熟悉的面庞,也有陌生的笑脸。
新郎官司空学算是连栀的发小,他们一块长大的有一帮人,男男女女都有,司空学在这帮纨绔子弟中算是最没出息的一个,不过能够安然成家,也算是了却父母一桩心事。
他站在门口同新娘子一同迎宾,见了连栀,一开始还没有反应过来这是谁,连栀也不自报家门,只是单手将墨镜摘了,露出一双冰冷的眼睛来。
新郎官惊叫道:“连栀!你怎么会来!”
他又说:“我打过你美国的电话,没有接通,我还以为你不来。”
连栀说:“我没有接到,美国的号码暂停了。”
新郎官啧啧两声,饶有兴趣地打量连栀与齐思莫。
毕竟大婚,他穿的很是人模狗样,头发也尽数被梳到脑后,还戴了一副平光眼镜,看起来相当精干,全然想象不出这人曾经是京城有名的浪荡公子哥儿。
当然,现在也是个花花公子。
连栀笑了:“休年假,有空就过来了。”
她的嗓音又冷又清,面上虽带着一丝笑意,但还是让这新郎官感到一丝凉飕飕的感觉。
他从小就怕连栀,此刻也只能讪笑:“那正好,我还以为你不会来呢。”
这话说了两遍了,显然他有些紧张,连栀似笑非笑睨他一眼,道:“你结婚我怎么会不来?”
新郎官连连称是,请她去入座。
连栀进门,有人招呼她。
“连栀,坐这儿来!”
连栀便过去,那唤她的叫霍妤起,也算是一起长大的,从小为人处世就特别圆滑,和连栀关系算是比较好的,此人和连栀一样,早早就被送出国读书了,不过连栀去的是大美利坚,这人去的是德国,在德国待了几年,嫁了个德国商人,生了两个儿子。
连栀入了座,霍妤起给她倒了一杯酒,顺口问道:“连栀,咱俩也有段时间没见了啊,忙什么呢?我听说上个月司空学去美国,上到你那儿去,你也不好好招待招待人家。”
连栀将手中酒杯轻轻拿起,晃了晃,也不看霍妤起,只是轻飘飘道:“他带个小男明星去,人家自己就能玩儿得开心,要我去做什么?”
她讲话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听这把冰冷低沉的嗓音让一旁的齐思莫感觉自己胳膊上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
“是是是,”霍妤起连忙赔笑说,“唉,不说这个,您老这次回北京准备待几天啊?”
连栀的手一顿,大概停顿了足足两三秒,才开口道:“明早的飞机。”
霍妤起愣了:“怎么这么早啊?不多待两天?你家……”
这个字眼大概是触动了连栀某根神经,她将手中的酒杯往桌上一放,声音不大不小,倒是让霍妤起听了个清楚。
这意思很明确了:她不喜欢听人提及那个字。
霍妤起心中暗叹一声何必,也不敢多说了。
新郎新娘上来敬酒,新娘子貌美如花,听说还是个当红/歌星,黑发明眸,是个十足的美人儿。
和新郎官站在一起,人都道是郎才女貌,可等人一转身,便有人说,这个女星如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