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不知道谁吼了一嗓子,原本安静下来的乡民渐渐地又开始蠢蠢欲动。
“说的是,银子赔了就赔了,可不能让他们再害人了。”
“对啊,干脆一把火烧了,免得看着碍眼!”
“对,烧了,烧了……”
人群中,要烧了墨香的呼声越来越高,一旁的秋仁气得鼻子都要冒烟了,被人扔臭j-i蛋,扔菜叶子,如今这群刁民还想烧他的店铺。
“老子看谁敢烧墨香,烧了老子扒了他的皮!”即便是跪在地上,秋仁的气势依旧不减,可他越是这样,村民只会愈发的愤怒。
甚至有人真的向周围的店铺借了火把,作势就要烧了墨香。
捕快说了好几句话都没有控制好现场乡民的情绪,最后是一个捕快忍不下去,抽出随身携带的配刀。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犯了法,自然是有我大晋的律法惩治,岂容你们这些平头百姓涉足,从现在开始,到我们贴了封条之后,谁再动了墨香的东西,只要被我们查出来,有子嗣的取消县试资格!”
话毕,众人立刻安静了下来,取消县试资格意味着连科举的第一步机会都没了,更别说之后的几场考试,也就是说,今天谁要闹事,家里是出不了状元了。
众人唏嘘不已,却也无可奈何。
“那怎么办?墨香的人这么嚣张,不惩罚一下怎么行?”
一开始煽动乡民情绪的人,又开口了,他似乎和秋仁有仇,一直在带动着大家的情绪,可只有木双婉知道,这种吃瓜群众,是多么的重要。
第一百九十八章你想不想住镇上
木双婉多年的经验告诉自己,对于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趁乱摸鱼。
然后就是要有个煽动情绪的,当然,木双婉不会告诉任何人,那个人群中最喜欢煽动乡民情绪的人,就是她花500文买来的。
原本就是要狗娃帮着自己将墨香的第一局设好,剩下的第二局交给某个群众。
如此,再散布一些谣言,让那么多人都围在墨香门口,秋仁就没有机会出去搬救兵。
常言道,兵不厌诈,对待j-ian商就得用不正常的方式。
对于秋仁,如果不是人太多,木双婉肯定要上去踹几脚的。
“卓哥哥,马戏也看完了,我们去接狗娃吧!这一次,他立了功,我要大大的奖赏他!”
木双婉心情大好,秋仁那一身的臭j-i蛋,菜叶子,让许久没有没有大笑过的她,更是止不住笑得花枝乱颤。
沈卓在一旁轻笑,前几日,他下手没个轻重,伤了她的身子,小媳妇儿好几日都不理他,幸好,今天愿意理他了。
“柔儿,你想不想就住在镇上?”
这个问题沈卓考虑了许久,如果一定要住镇上的话,他也是可以养活小媳妇儿的,只是……也许要走老本行。
“不想,我建房子的材料才准备好,我种地的工具才做好,我才和干娘学习了种菜,还有好多好多的事情没做,我不要住镇上,这里没有地,没有山,没有水!”
木双婉一点也没有犹豫便拒绝沈卓的提议,如果刚来大晋,沈卓告诉她可以住在镇上,她可能会考虑。
如今不会了,因为她发现在农村,比在镇上好玩多了,赚钱的地方也多,她可是要成为富婆的人,怎么可以先行离开?
沈卓原本平和的脸,突然就盛满了笑意,他看着眼前孩子气的人儿,满心都是欢喜。
他沈卓算是捡便宜了,花十两银子,几亩良田换来的媳妇儿,却比任何方式得来的媳妇儿都好。
大哥说他家小媳妇儿太过娇气,有太多东西都不会,可他并不觉得。
相反,他认为小媳妇很了不起,很讲礼貌,很多时候,即便是耍耍小x_ing子,也很容易哄。
最重要的是,这个人是自己选的。
他这辈子,就算是选择了这个媳妇儿,一辈子都不会变了。
“柔儿,那我们就一直在刘村,种地,你觉得怎么样?”
……
木双婉和沈卓去郑克隐家接了狗娃,中途沈卓离开了一会儿,说是有事情去处理,木双婉没有多想,也就让他去了。
漆黑的夜空下,一处空无人烟的小巷深处,戴着斗笠,身材高大的男人,背对着墙靠着,在他身后,是两个泼皮似得人物。
“大爷,您交代的事情我们都办好了,那银子……”
两个泼皮,眼中只有钱,特别是在办了事情之后,他们更是想着拿钱。
男人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从怀中掏了一包银子,扔在了地上。
银子出现之后,两个泼皮立刻上前哄抢了起来,一不小心就将钱袋子扯碎了,露出里面好几锭银子。
两个泼皮彻底红了眼,刚想和眼前的人说些什么,抬头的时候,发现巷子里已经没了男人的影子。
第一百九十九章严厉的沈卓叔叔
沈卓回到郑家的时候,月亮早已当空,皎洁的月光,洒在沉水镇的地表,将沉水镇照得犹如白昼。
房间内,郑克隐手把手教着狗娃写自己的名字,却一直不尽如人意。
而木双婉则拿着大晋的史书,快速翻阅着。
偶尔抬起头,就见到一张脸皱成一团的狗娃!
木双婉爱莫能助,只能继续埋头,汲取这个朝代的知识。
现代人有一点好,虽然不会写繁体,但是因为骨子里带着的基因,所以十个繁体字里有八个字是自己认识的。
木双婉靠着半看半猜,大概了解了这个时空。
和木双婉印象中的古代类似,农业为主,商业抑制,几个重要的行业都是国家经营,盐铁茶叶专卖。
至于大晋如何发展,如何入主中原,这些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匆匆扫了几眼,便作罢。
刚合上书,抬头就见到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沈卓。
今天的沈卓穿着一件灰色的麻布长褂,即便是昏黄的油灯下,整个人看起来也是十分的精神。
他目光如炬,视线全部在木双婉的身上,害得木双婉整个人浑身不自在。
“你回来了,今晚要回去吗?”木双婉将手中的书放好,这才走到沈卓面前。
沈卓看了看在油灯下努力握笔写字的狗娃,似乎有些犹豫,他今天状态其实并不好,眼皮一直在跳。
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一般,所以他急着赶回来,就是想快点回去。
可是,看着认真练字的狗娃,他又有些迟疑。
狗娃在郑克隐家里三天,郑克隐只教会了他如何握毛笔,至于其他的他根本动都没有动,因为狗娃什么都不懂,开始太难。
见到沈卓,狗娃似乎挺开心的,连手上写的字也顾不上了,飞扑着,就朝沈卓的怀里过来。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也足够让一个孩子做出符合自己年龄的举动。
“二叔,二叔,我会写自己的名字了!”狗娃头埋在沈卓怀里,双腿还在不停的蹦跶着,足以显示此时此刻,他的兴奋与欢愉。
木双婉在一旁捂嘴偷笑,沈卓一向比较严肃,突然被人这样熊抱,也不知道会作何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