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有十年了吧,他幻想能听到这句话。
时间还早,花容却已经醒了。时暮昨天消耗了不少法力,还睡着,眉心的梅花没记得藏起来,把本来无害的睡颜衬的妖异了许多。
时暮的头发散在床上,花容干脆坐在床上没有动,拈起一缕头发在手里绕着。
其实这几天花容很兴奋。
武林大会十几年才会有一次,上一次的武林大会,花九戚还好好活着,正道还正为了一起讨伐花九戚而迫切的推举出一个领头人物。那时花容还小,只隐约记得,正道除魔热情大涨,就算是强大如花九戚,那一段时间也显得有些捉襟见肘。
那可真是“名门正派”的一场盛会啊。
花容冷笑。
这马上是花容要经历的第二届武林大会了,所有武林中人的盛会,而他的仇人也会聚集在四方城。所有逼死花九戚的人都将被他一一屠尽,有他在,这次的武林大会注定无疾而终。
想到这里,花容怎么能不兴奋。
时暮突然握住花容的手,花容心里的狠戾一下就消散了。
时暮刚睁开眼,眼睛里还漫着水光,声音还带着浓浓的睡意,说:“你揪到我头发了。”
花容这才发现,自己出神的时候竟然不小心扯到时暮的头发,一下把时暮惊醒了。
“既然醒了就起来吧,四方城有不少美食,我们出去看看。”
本来听了一半,时暮还懒懒的想拒绝,听到美食之后,眼睛一下就亮了——闲来无事的时候品尝美食是再幸福不过了。
时暮立马就清醒了,花容只一转眼,时暮就穿好衣服下床,头上还别着那只梅花簪子,还在催促花容。
时暮的心思从来就称不上细致,反而纯粹的让人没辙,看来早就把昨天的害羞忘的一干二净。
花容无奈,不过动作快了不少。
他哪里知道,时暮的心里其实别扭的没边,不过是强装镇定而已,那么大的刺激,哪能那么快就忘。只不过仙人骗起人来自然也是凡人比不上的罢了。
天已经大亮了,卖早餐的小贩都陆陆续续的出来了。
四方城不愧叫四方城,简直囊括了天下所有新奇的物什,就连吃的也是来自四面八方,应有尽有。
两个人走了没多远,竟然就看到了不少地方的东西,有南方的果子,东方的海产,甚至还有蓬城的酒,花容一看到就买了不少。
还有好多东西,花容也不太能认出来。虽然花容为了报仇走遍了天元大陆不少地方,不过那时候基本没有在一个地方长期停留过,还要躲躲藏藏的,有时候甚至一连几个月都进不了城市,哪里能像现在一样还有心情逛市街,要不是花容还需要一些生活必须,尤其是需要酒,大概连人都不会多见。
自从遇到了时暮就不一样了,时暮自有办法挡住那些跟来的喽啰,花容不必再躲躲藏藏的,再加上时暮爱热闹,花容自然乐意和时暮一起出来,即便他并不喜欢人多的地方。
时暮看着这么多吃的,简直要看花了眼,犹犹豫豫的,走了一会就饿了,拉着花容就近找了一家店喝粥。
这是一家老年夫妇的店,卖的粥看起来十分实惠。粥是咸口的,咸鲜的味道,里边打着蛋花,还放了虾仁,一口咬下去,虾仁在口中爆开,十分弹牙。
店家还配上了小菜,辣的,脆生生的,看起来就有食欲。
时暮虽然爱吃甜的,不过那也只针对于点心零嘴,要说正餐,时暮还是偏向于咸辣的,这点倒是和花容一样,所以两人都吃的心满意足。
时暮吃饱了,就有心情在街上多逛逛。
人越来越多,不少卖些小玩艺的商贩也出来了。因为昨天还想起来自己买的玉簪,所以时暮现在对簪子很有好感,时暮到处看看,挑了半天才挑出一支玉簪,是墨玉的,雕着云纹,十分素雅。
时暮试了试,他一身鲜红,头上却带了一支黑压压的簪子,一点也不合适。时暮干脆把簪子递给花容,花容听话的别上,可比戴时暮的白玉簪子好多了。
原先花容的头发一直是用发带扎起来的,虽然发带在身后飘飘的确实好看没错,不过怎么看都是个少年,青涩不说,还总有种风尘仆仆的感觉,一戴上簪子,整个人都显得成熟持重了许多,简直更迷人了,时暮满意了,直接决定买下来,说是要送给花容。
时暮身上又没有钱,到头来还是要花容自己掏钱。
不过这可是时暮送给花容的第一份礼物,花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喜欢的,珍惜的不行,这都是后话了。
等到两人回到不俗,已经快要到午时了,跟佘月约定的时间差不多就要到了。
两人干脆就没有回房间,直接在大厅里等佘月。
时暮没骨头似的趴在桌子上吃着刚买糖葫芦,花容在一边喝着久违的梅酒,一边看着时暮。糖葫芦就剩最后一颗了佘月还没有到,时暮皱皱眉,看起来十分不耐烦。
花容笑笑:“别着急,左不过坐一会罢了。”
时暮哼哼唧唧的说:“我也不想着急的……”时暮声音小了点,“那个什么佘月的真是讨厌。”
大厅里声音嘈杂,花容没太听清,问道:“什么?”
“我不喜欢那个人。”
花容问为什么,时暮却不说话了,转着手里的糖葫芦,心里想——佘月长得那么妖艳,一看就不是好人,把花容都勾引的看他那么久。
时暮也觉得自己的想法怪怪的,明智的没有说出来。
要是时暮说出来,花容肯定觉得冤枉,昨天在快绿阁花容不过是在出神,正好对着佘月的方向而已。再说昨天还是时暮兴致勃勃的要进去看看,花容还没说什么呢。
时暮这个人,真是迟钝到没边了。
等时暮把最后一颗山楂吃完,佘月才进了不俗的大门,扫视了一遍大厅,看到两人,直接说:“跟我来。”说罢,熟门熟路的走上楼梯。
作者有话要说:
血的教训告诉我
不要用晋江直接码字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