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则,我是鬼迷心窍,我害怕,那天本以为骑个毛驴,一天半日就会到明镜宗,谁知这毛驴,简直就是大爷,死活不肯让我骑它,还跌了我好几跤,害得我多走了好些天才找到师父。师父见到我都认不出来,以为是哪里来的乞丐呢。之后我问师父怎么才能传讯给你,就发了雷信……谁知道……”
真是个笨蛋,胡乱逃跑,骑个毛驴都会跌跤。
“你想不想知道我在信里说什么?”
“不想。”
“我在信里说,那日羞愧难当,心生惧意,才得了失心疯似的逃走。离开山门,就已后悔莫及,对你朝思暮想,惦念甚深,只求你莫要太过生气。”
宋则气道:“我会吃人,是不是?”
宋玠忙点头,“是。”
宋则:“……”
宋玠道:“你会吃人,不光吃人,还连皮带骨,连魂带魄一起。宋则,是我错了,要打要骂,任你,但是……”
“但是?”
“你不能打我脸,会把脸打坏的,打坏了脸,你会心疼。也不能打我屁股,毕竟屁股就是第二个脸面。”
“那我还能打哪里?”
最好是哪里都不打,但是只怕一说这话,宋则就要把她吊起来揍。
她想了想,摊开手掌,不情不愿地伸过去,“呶,手心给你打。”
饶是宋则一包火,都要被她气笑。“你这个,你这个……”
“我这个……爱你的采花贼。”
“你这个只会逃跑的采花贼。”
“再不逃了,上天入地,我逃不出你的掌心。宋则,在幻境里,我说的都是真的。”
“你说什么了?你这个谎话精。”
“我欢喜你,我心悦你,我……”
堵住采花贼的嘴,没有继续让她说下去。采花贼永远说得好听,而她偏偏就吃这套。明明想好了一见面二话不说先吊起来再讲。可听她絮絮叨叨,被毛驴欺负跌了跤,一口一个欢喜,一口一个爱,她就心软得一塌糊涂,像是魔怔。
亲吻过后,宋玠替她梳头发,待将玉兰簪插好,宋玠道:“你可用了晚饭?随我回去可好。随园有洛水城最好的厨子,一定合你口味。啊,园子里还有个木头人,是我少时练功用的,嘿嘿嘿,我在她脖子后头刻了名字。”
宋则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叫什么?”
“叫宋则啊。小时候师父总嫌我这个不如你,那个不如你。她骂完我,我就去砍那木头人。”
“看木头做甚么?”
“砍。”宋玠挥着手比划,砍砍砍。
亏她说得出来。“如此……深仇大恨?”
“不,是深情厚爱,刻骨铭心。”
“呸。”
(完)
作者有话要说: 相诱——两相欢,终于完结了。
如各位一样,十分不舍,但故事终有结束一日。
感谢大家一路相伴相随,感谢将此文推荐给别人,感谢每一个评论每一个地雷,感谢每一次心领神会。
之前好像忘记说,年前两相欢的广播剧授权给轻之声广播剧社,年底前应该会有料放出。
番外、实体书的问题,现在说不好,若是有,会第一时间公布消息。
之后会做新文《天方夜谭》的功课,以及先把白娘子、雷莛雨的第三个故事豚之怨和短篇写完。
最后再次感谢诸位客官。
bow
第120章 外一则 生活
处理完宗门事务, 宋则会去放鹤崖站上一会儿, 透过云山云海, 远眺不知名的所在。苍茫大地的某一处, 有她的采花贼在。只要想到这一点,连带看云层的感觉也不同, 仿佛天地之间自有一种柔情涌动。
从前站在此处是何种感觉?
自她接掌隐神宗,每年总有些时日在这里。宗门里许多人不服她, 变着法子与她作对, 她忍是忍得, 但总不痛快。
放鹤崖是她的世外桃源,她在此处得以喘息, 平复心境。
面对苍茫云海, 她暗暗发誓,一定会坐稳宗主的位置,叫那些人再没有多余的话讲。
彼时也会有恨、有怨, 恨朝廷无能,怨武林草莽。
若是当日有通玄界来援, 那年山河不致破碎, 昭明公主不会受辱遇害, 他们各个或许还是宗门里天真烂漫的孩子。
每当有这样的念头升起,她会自嘲打破,同门里兴许有不少天真的修士,但绝无可能是她。
若是当日将黑水国的进犯打退,她会否已被送入黑水国, 成为恢复两国友谊的政治牺牲品。
如此便没有现在的她,若没有她,有许多人的生命轨迹或许会发生变化。
最起码,阿宝家里不会受战火影响,通玄界会就此少一个多姿多彩的采花贼。
就算她最后仍被费长老收养,自己也不会成为她的童年噩梦。
这对她而言是喜是悲?
避过答案不去想,一想到与那小贼失之交臂,宋则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遗憾与怅然。答案不言而喻。
这种感觉,宋则不会告诉宋玠,免得那小贼太过得意,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想到那采花贼眉飞色舞的样子,宋则的嘴角不觉微微勾起。
之后是叹息,她已有许多时日没见到宋玠。
上一次见她是几时?春花正好,采花贼为她簪花。她却只觉得人比花娇。
娇媚也娇柔。
整个人软在那里,就像是没有骨头,似弱柳扶风,似云絮绵软,唯一能掐出的只有水。
宋则的脸微微有些发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