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坏坏的生活开始进入到我的记忆里,只是一切好像又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照常在街上兜兜转转,好像都已经习惯了这种无望的寻找,看着左右过往的人和车,冷漠得连自己都觉得可怕。
可是,看到一个相似的身影,还是忍不住激动,车开进了之后又止不住地失落。脑袋里反复回放这江枫最后那个看向窗外的眼神和他曾经说过的话,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他不会回来了,可是自己就是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可我真的真的从来都没有想过江枫居然真的是会死的。那么年轻张扬的生命,在我的世界里鲜活存在过的,我那么爱的江枫,怎么会真的有一天会死去?
我都已经做好长时间寻找的准备了,一年不够两年,两年不够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一辈子……只要我还活着,就一定可以等到江枫出现,一定可以找到江枫的踪迹的。
那些日子麻木冷漠得让我都已经忘记了时间了,我甚至需要靠小赵的不断提醒才不至于忘记那些饭局酒宴。
小赵也觉得我车上桌上简直就是两个人,一下车到饭桌上整个人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一下车就只剩下一张人皮。刚开始的时候还大惊小怪,以为我是哪里不舒服,后来就见怪不怪了。
接到胖子电话的时候我正在放桌上喝得畅快,因为带着小赵,所以是直接冲了出去。即便没有小赵在,恐怕我也会不顾一切地出去。
这就是江枫给我的报复,这就是他给我的答案。
去江边的路上我的耳边就一直回想着那句话:“我也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的。我只会比你更狠。”
迟钝了两年的神经一下子全部都紧张起来,所有从心脏流出来的痛布遍全身之后又源源不断地一分不减地传输回心脏,听到关于他的消息竟然本能地对这个世界重新有了直觉,可是,却是一种这么痛的感觉。
我送的衣服,我送的手表,我爱的人。
跪在他的旁边,触摸到他冰冷的身体的那一瞬间我忽然间明白了最后看到他的那个眼神,无望,没有焦点,原来,居然,是这个意思。
你活过来,我用十年的寿命,只换你活过来看我一眼好不好……
据说,凌迟就是把人的肉片一片一片的割下来却不让他死掉,最后才会切到心脏。可是,躺在下面的人,是直接把我的心脏拿走了,牵起布满全身的神经,留下一副行尸走肉。
那种痛苦,那种绝望,深不见底的深渊,永远没有尽头。
当初有多甜蜜,现在就有多悲伤。
肌肤之亲,切肤之痛。
57.以死亡之名说爱你2
后来我才知道,江枫一直都生活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就在这个城市里,原来,我的直觉是对的。
送走江枫的骨灰之后去了他住的地方,找到了那本《堂吉诃德》和一本日记本。
看日记上的日期,应该就是那次我回家结婚之后才开始写的。
字迹娟秀,一如其人。
“故事一开始就从分开写起会不会太悲伤……
虽然很早就知道他会离开,但是当这一天真的到来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生气、怨恨、闹脾气,是这一天确实来得太快了还是是我太贪心?
一直自欺欺人着,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还会偷偷计算一下在一起的时间,想着什么时候真的分开了也好有些鲜活的记忆,后来就忘记了,太幸福的人忘记了时间,也终究会接受时间的惩罚……
从看到那个戒指开始,就让自己每天少喜欢他一点,多想想他的缺点,忘记他的优点,这样在分别的时候会不会就不那么心痛了?
……
他走的那天,给他煮了碗面,就算是分别。我望向窗外不去看他,心里空落落的,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感觉。可能不是悲伤,可就是很难受。不心睡觉,在那里一直坐到天亮,我洗了把脸,就去上班了……
生活,也总还是要继续的……”
……
“结婚一定是一件很热闹的事情,不然不会忙得连给我打电话这么重要的事情都忘了。算了,忘了就忘了吧,反正我祝福的话也说不出口,也就不要让他那么纠结了。”
……
“忽然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铺床的动静像是在拆床板,转个身就能把热水壶踢烂,买个新的居然还是粉红色的,一点诚意都没有。当初怎么会瞎了眼,喜欢上他了。”
……
“好像他从来没有认真说过爱我,也从来没有认真说过不爱我了。我也一样,从来没有说过类似的话。这让我常常怀疑我们到底爱过没有。”
……
“搬新家那天,我忍住没问他为什么这次选的是两室一厅,还是在最顶楼。其实我明白,他是为了避人耳目。对自己的这个身份,还是有些排斥的吧。我不也是一样么,到底已经过了任性的年纪了。人心险恶,站在窗前看着蚂蚁一样的人群,觉得阳光特别刺眼。”
……
“那个时候好不容易伸出了双手,就该知道,最后是连自己的心也拿不回来了的。”
……
“最近的生活好像又回到了情书的那件事情之后,睡得不安稳,做恶梦,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睁眼到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