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有点担心我的身体,“你再坚持一下,采访结束了,姐就送你回去休息。”
“你们采访可以,但是要注意度,有些东西不能拍,你们就不要拍了。”负责人把证件都还给了我们,又交待了一句。
芳芳猛点头,“嗯!嗯!您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说完,她托起相机来,照了一张古墓的照片,继续问,“这墓的主人是哪个朝代的人啊?”
负责人蹲到了墓碑边,指着一旁的小字,“庆历四年,应该是北宋仁宗时期的墓。”
“北宋啊,这墓看来考古价值很高啊!”芳芳有点小激动,她下意识地看了看我,“奚欢,还愣着做什么,快过来帮我记录。”
“哦,好。”我再次从愣神中回过神来,从背包里拿出了笔记本跟笔,开始认真记录听到的信息。
这天上午听那负责人讲了不少北宋时候的民俗墓葬文化,可后来唯一还能回想起来的只有——沈门亡女萦笙之墓,这八个字。
“萦笙……”
不知道是中邪了,还是这几天累到了,我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到自己呼唤这个名字,而那个跟了我二十五年的梦却在那天之后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报道发出去后,果然独条的关注率是最高的,一星期后奖金拿到手,也算是没有辜负这几天的通宵赶稿。
“奚欢,走,姐请你吃大餐去!”
才走出杂志社大门,我就被芳芳勾肩搭背了。
“好啊,去哪条街?”我微笑着问了一句。
“就那么看不起姐啊!今天姐请你吃大的!”
“我们去哪里?”
“跟姐走就是了!”
那么多年了,这还是头一次吃到芳芳“请”的大餐。
酒足饭饱之后,我用小电驴载着芳芳回家,毕竟这家伙今天是吃高兴了,酒也多喝了几口,让她一个人滴滴回去,有点不放心。
“你说奇不奇怪?知府大人的女儿,陪葬品就只有半箱丝绸加一箱皮影人偶。”芳芳趴在我的背上,突然提起这些。
我怔了怔,“知府大人的女儿?”
“就是那个沈萦笙啊!”芳芳的酒气喷在了我的脸上。
“那个墓主人?”
心,莫名地一揪。
我沉声应了一句。
“可不是,后来我又去采访了一下专家,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后续可以挖的,结果只得了这些信息。”
“皮影人偶在北宋值钱吗?”
“一般老百姓家的孩子都可以玩的东西,你说值钱吗?她老爸可是知府大人啊,当官的啊!一点值钱的都不给女儿,我看啊,肯定也是个直男癌!”
“呵,说不定那些皮影人偶是她最珍爱的呢?”
“你怎么知道?”
我确实不知道,只能沉默。
“奚欢,你还在做那个梦吗?”芳芳突然勾紧了我的颈子,滚烫的脸颊贴到了我的脸颊上,我对这样的接触有些莫名的抗拒,我并不喜欢与人太过亲近。
“都习惯了。”我淡淡应了一句,拐了个弯,转进了芳芳所在的小区中。
“姐给你留了好东西。”芳芳从小电驴上爬下来,在包包里翻了翻,拿出了一个牛皮纸信封来,“你回去再看,可别让别人知道了,不然啊,我要狗带的!”
“好,好,好。”我接过了信封,看了看她,“你一个人上去没问题吧?”
“OK啦!姐还可以喝一打呢!”芳芳拍了拍胸,“你别小看姐了!”
“嗯。”我轻轻笑笑,看着她摇摇晃晃地走到了单元门前,掏出门卡开了单元门。
“我听一个心理学朋友说过,一个人总做一个同样的梦,如果在真实世界里看见了梦中的东西或者人,那个梦就会不见了。”她靠在门上,忽然开口说,“姐希望这些照片可以帮到你,让你以后可以真的好梦。”
“谢啦!”不用多说,我已知道这信封中装的肯定是芳芳偷偷拍的陪葬皮影照片。
“那,好梦。”芳芳对着我眨了下眼睛,便关上了单元门,往电梯口走去。
我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信封,将信封收在了包包里,便骑着小电驴往小区外驰去。
20多分钟后,我骑车拐进了我住的小区。
说也奇怪,小区平常这个时候还有许多老年人在跳广场舞,今天却静得出奇。
也好,可以早点安安静静的睡觉,说不定真可以像芳芳说的那样,做一个久违二十五年的好梦。
我停好了小电驴,拿着钥匙走到了楼下。
“砰砰!”
那边——
一个醉熏熏的女孩子拍打着单元门,似是想要进去。
“你……”
我走了过去,话还没有说出来,那个女孩子就突然瘫软了下来。我下意识伸手抱住了她,她身上浓浓的酒气之中,夹杂着一丝很特别的香味儿,足以让我的心莫名地狂乱跳动起来。
她眼神迷离,却在看见我的一瞬咧嘴一笑,竟倒在了我的怀中呼呼大睡了起来。
“喂!醒醒啊!你住哪里的啊?”
我试图摇醒她,可我很快发现只是徒劳。
女孩子一个人喝醉,是很危险的事。
我始终是个陌生人,她竟能睡得如此沉,我摇了摇头,只有暂时把她背回家,准备明天等她醒来再送她回家。
可我却不知道,我与她的相识从来都不是偶然。
一切,其实早已注定。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长凝作死开坑了,但是不作死的是这次开坑有存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