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歌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平时胡闹惯了嘛,谁知道他今天那么小气啊!”
说完,方歌又问道:“对了,琉璃姐,你那是什么案子啊?方便说么?”
“上车吧,咱们慢慢说!”
“好嘞!”
……
“这么说你怀疑顾芳芳在骗了林明的钱以后逃到了这里?”方歌疑惑道。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陈琉璃点点头:“根据我们手里掌握的线索,顾芳芳在林明给了她所谓的舅舅十万以后就借口出去买东西,然后就消失了,我们调查过她的舅舅,发现他购买了到这里的客车票。虽然只有一张,但不排除顾芳芳跟他一起过来了。”
方歌却摇摇头:“我觉得不太可能。”
陈琉璃知道方歌的推理能力很强,听他这么说不由问道:“你有什么看法?”
方歌想了想,分析道:“琉璃姐,你也说了,顾芳芳和她舅舅宋志一直都在利用骗婚骗钱,那么他们的目标必然是小城市的光棍或者说是县城以及更偏僻的乡下!而且他们很清楚他们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根据你的描述,顾芳芳在和林明一起生活的时候并没有刻意的隐藏自己,这也就表明在林明的家里必然会留下无数的顾芳芳的指纹!她如果去一个偏僻的山里躲着还有可能不被抓到,但是这里是Q市!不管乘坐的是什么j_iao通工具,在进入Q市的时候都会被要求采集指纹!只要你们一查指纹库很容易就能得知顾芳芳就在Q市!
在一个到处都布满了监控摄像头的城市抓捕一个人,要比在一望无际的大山里抓捕一个人要简单的多!所以,如果我是顾芳芳,我一定不会选择到Q市!而是会隐姓埋名到一个不认识自己的偏僻小乡村先躲避一阵子!”
闻言, 陈琉璃不由点头:“的确有这个可能!但是宋志最后离开的时候的确显示他是买了到Q市的车票,所以不管他到底有没有到Q市,我们都必须要查一查!”
“当然!”方歌也表示同意:“宋志虽然和顾芳芳联手骗婚,但事实上他并没有怎么出现过, 几乎所有的事都是顾芳芳一手完成,所以就算抓到了宋志,他也完全可以说他并不知道顾芳芳逃走的事!毕竟他只买了一张车票,没有任何证据能说明是他带走的顾芳芳!这也就意味着他很有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所以最重要的就是顾芳芳!”陈琉璃的脸色也沉重了起来。
“对了!”方歌气怪道:“你不是刑警么?怎么这诈骗案也归你们管?”
“废话!”陈琉璃白了一眼方歌:“我看你是跟着雷赤办命案办多了!这可是诈骗金额达到十万的诈骗案!而且还不是一起,x_ing质极其恶劣,当然归我们刑警调查!”
方歌撇撇嘴:“真没劲!”
“没劲?”陈琉璃冷笑:“我看是你越来越冷血了!你知道十万对于一个小镇上的家庭意味着什么吗?实话告诉你!如果不是我们赶到及时,林明的父亲差点就自杀身亡了!而林明的母亲因为识人不明自责不已,看这样子是要得抑郁症的前奏了!别告诉我说你连抑郁症是什么都不知道!这就是你口中没劲的诈骗案,这看似好像没有命案那么严重,但是却有可能毁了一个家庭!而这个顾芳芳和宋志又是连续犯案,说不定他们曾经欺骗过的家庭就有人因为这个家破人亡!”
听到陈琉璃这么说,方歌顿时唏嘘不已:“琉璃姐,我错了。”
见方歌知错就改,陈琉璃十分满意:“这还差不多。”
陈琉璃到Q市刑警大队的时候果然成功的吓了雷赤一跳,他还以为陈琉璃是来找他麻烦来了!
在听说了陈琉璃的来意以后,雷赤借还有案子要调查逃之夭夭了,把陈琉璃的案子j_iao给了一个叫杨勇的警察。
“雷哥,咱们不是去孙医生那里么?怎么又要去见刘清明的男朋友?”方歌不解道。
雷赤解释道:“我刚才去了技术科一趟,他们说孙医生还没有解剖完,我想着咱们去也是干等着,还不如先去查查这个刘清明的女朋友。”
方歌哦了一声,随手拿起雷赤放在一旁的资料看了起来:“单甜甜,二十七岁,健身教练,锦州人,住在锦绣小区3号楼701室,目前在青山翠谷健身会所任职。”
看完以后,方歌问道:“雷哥,咱们这是去青山翠谷?”
“不是!”出乎方歌的意料,雷赤摇头说道:“我之前给青山翠谷的服务台打过电话了,她们说单甜甜是私教,今天去了客户的家里。”
“啊?”方歌一脸的诧异:“那咱们到底要去哪里啊!”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雷赤故意卖关子,就是不告诉方歌一会儿他们要去的地方是哪里。
……
“马场?”站在大门口,方歌疑惑的看着雷赤:“你确定是这个地方?”
“废话!敢质疑我的消息!”雷赤冲方歌挥了挥拳头:“根据同事的调查,这马场的主人叫鲁明达,一个月前找了单甜甜当私教,最初两人上课的地点都还在健身房,后来鲁明达说他工作很忙,愿意出双倍的价钱,要求就是单甜甜外出给他上课!”
“雷哥,你是怀疑鲁明达和单甜甜有私情被刘清明发现了,他跟踪的就是他们?”方歌问道。
“不是没有这个可能。”雷赤哼了一声说道:“自古赌近盗j-ian近杀,一个男人被绿了有什么是干不出来的?”
方歌撇撇嘴,他是真不理解,既然对方出轨了,这样的男人或者女人还有什么好珍惜的,为了那样一个人去犯罪真的值得么?
出示了证件以后,方歌和雷赤很顺利的就进了马场。
“你们是警察?找我什么事?”看过雷赤的证件,单甜甜轻笑一声,说道:“警察哥哥,人家可是好姑娘,从来不做违法犯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