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没见过像朱雀族这样从头到尾被别人拿去当枪使,几千年几万年连头都不回,一丝一毫都不去改变自己那种愚昧的想法的!
他们打一开始就没珍惜过自己这条命,没珍惜自己那个种族。
用同族的x_ing命来换取自己的荣耀,却没有问过他人的意愿。
去踏马的该死的荣耀!
早晚有一天,他要弄死那几个老不死的,然后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天界。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9章 抱灯
这场洪水带走了不少人的x_ing命,同时也留下了不少冤魂。
他们徘徊在此迟迟不能离去。
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横死,不能去投胎,只能游荡在人间。
农村有个说法,元宵节的时候洒灯能让冤魂投胎。
洒灯有讲究。
灯要洒在荒无人迹的山岗和坟地里。因为冤魂徘徊在那里,他们抱那些灯就可以去投胎。
一盏灯,一个冤魂,一个投胎的机会。
而灯的制作也是有讲究的。
用麦皮、荞麦皮这些五谷杂粮的皮蒸熟后揉在一起。
然后把它做成一个碗的形状,掺上糠放在锅里蒸。
而灶火膛里填的火要找七个七岁以下的女孩儿和七个七、八岁的男孩儿,一人填一把柴。
十四把柴禾全部燃尽之后才能把这些灯碗拿出来。
灯油就是普通的煤油。
但是这种天灯却十分神奇。
不管外面是下雪还是刮大风,灯一点儿都不会灭。
将灯洒在外面,冤魂抱着灯就可以去投胎。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节,但是出了这么多人命村子里也开始做起了天灯。
老鹰和沈霄云也参与了进去。
毕竟事情遇到跟前了。
“糠没啦。沈先生,你能帮忙拿一袋儿过来吗?”做灯碗的一个姑娘招呼沈霄云去帮忙。
沈霄云刚站起来答应了声好就被老鹰按着坐下去了。
“媳妇儿,我去吧。”那些糠的袋子有灰尘,老鹰怕弄他媳妇儿一身脏。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老鹰和沈霄云是两口子。但是看着他们的互动还是觉得有些脸红。
尤其是刚才叫沈霄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头一次见到沈霄云这么好看的公子哥。
他真的觉得沈霄云和老鹰在一起太不配了。老鹰那么糙的汉子怎么能配的上沈霄云呢?
而且老鹰又是一个男人,又不能给沈霄云传宗接代。
老鹰根本配不上沈大哥!
那个小姑娘甚至想过是不是老鹰威胁沈霄云了,沈霄云无奈之下才和他在一块儿的。
嫉妒之心使人盲目,遮住人的双眼。
那个小姑娘下意识到忽略了沈霄云看向老鹰时眼中满满的、快要溢出来的爱意。
小姑娘今年才刚好二十三,大学毕业了。觉得自己有些文化就比老鹰强出不少。
老鹰是没上过大学,没读过书,但是论他的学识不比那些上过大学的学生差。
更何况他当神的那会儿,小姑娘怕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小姑娘叫陈芳,在学校的时候成绩也出类拔萃的,现在大学毕业了,也找了个好的实习单位。
这回暑假回老家来看看,没想到遇上了大水。
她就又和公司请了几天假留下来帮忙。
没想到这两天假真是请对了,让她遇上了沈霄云这么好的男人。
沈霄云很温柔,对别人都温和和的。也很有才华,长得还很帅气。
陈芳一点儿都不了解沈霄云。温和,有时候也是一种疏离感。
陈芳对沈霄云动了心思。
做灯碗的时候她老是招呼沈霄云。
沈霄云眼不瞎。他看得出来,只是他没有声张。
反正他们是不可能在一块儿的。
说句心里话,他真觉得这姑娘赶不上老鹰的千分之一。
老鹰对自己的爱从来没有人可以替代。
沈霄云也从来不觉得老鹰宠爱自己,有什么丢脸的。就算自己是个男人又怎么样?男人就不配得到宠爱了吗?
他还是蛮幸福的,他觉得他在伴侣的选择方面是这天下所有情侣之间最好的。
你就说帮忙做天灯这事吧。
他们让沈霄云去搬袋子,老鹰赶紧替沈霄云去搬。生怕弄脏他媳妇儿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