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喜欢采光不好的宿舍,我便在宿舍楼下装了两面凸面镜,把阳光折- she -进你宿舍的每个角落。
你不喜欢公交车上满是灰尘的座椅,我便用自己的零花钱赞助每一辆75路公交车每周五都套上干净的座套。
你不喜欢我挑食,我便在你面前忍着恶心吃下了各种蔬菜。
你不喜欢我上课睡觉,我便逼着自己改了多年日夜颠倒的习惯。
我从未奢求过你会跟我在一起,
我只想默默的对你好而已,仅此而已。”
你不喜欢的事,你不喜欢的东西,只要你提一次,我便再也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再也不会让这样的东西出现在你面前,只是因为我不舍得看到你皱一下眉头。
“现在…你不喜欢我,呵呵,你不喜欢我,
我便不再靠近你,我不会再找你,也不会再联系你。”
良久,叶梵走到摩托车前,取下摩托车上的罩子,叠好放进摩托车座里,把行李箱放到摩托车踏板上,便一路骑到了酒店,在楼下买了包marlboro,然后进了房间。
她心烦的时候会抽烟,只是一直没有烟瘾,却一直钟爱万宝路的味道,时隔这么久她再次抽烟,第一口居然被呛出了眼泪,她坐在酒店的落地窗前,一根一根的抽着烟,呆呆的盯着电视,电视机里播放着薛之谦的《绅士》:
“我想摸你的头发
只是简单的试探啊
我想给你个拥抱
像以前一样可以吗
你退半步的动作认真的吗
小小的动作伤害还那么大
我只能扮演个绅士
才能和你说说话
我能送你回家吗
可能外面要下雨啦
我能给你个拥抱
像朋友一样可以吗
我忍不住从背后抱了一下
尺度掌握在不能说想你啊
你就当刚认识的绅士
闹了个笑话吧。”
第28章 糟糕的一天
那天晚上叶梵在宋明初家楼下站了将近六个小时,足足淋了五个小时的雪,
那天晚上她想清楚了一切,是啊,她又能怨得了谁呢,是她自己犯错了,是她自己越界了,是她自己给了宋明初一个不得不躲着自己的理由,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只能接受,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宋明初离自己越来越远,可她却连说不舍的资格都失去了。
回去之后叶梵甚至连脱下- shi -衣服的力气都没有了,摊在了酒店的沙发上,一根一根的抽着烟,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就这么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叶梵大病一场,起床后便觉得头昏昏沉沉的,身体烫的厉害,她真的太难受了,全身都烧的厉害,疲乏无力,身子软棉棉的,有那么一瞬间她真想就这么一头载倒在地上,再也不用起来,她费力的撑着眼皮,就连眼睛都变得异常干涩发烫,看东西都有点重影了,嘴上的伤口也撕裂一般的痛,甚至连意识都变得模糊。
回想起来那天真是她有史以来最惨的一天,头疼的要炸了一般,身体烫的仿佛下一秒就能自燃了,嘴疼,心更疼,一想起宋明初那个冷漠的眼神,一想起宋明初用决绝又冰冷的语气对自己说:“请你现在就离开。”她的心脏就像万箭穿心一般疼痛,明明是个祈使句,可是那种决绝的语气却像是在宣判,毫不留情的宣判着叶梵的结局。
她感觉自己身体里的神经和血管都变得滚烫,死一般的难受也不过如此了吧,
她硬是撑着身体冲进了浴室打开莲蓬头沐浴在了冰冷刺骨的冷水里,冷热交替让叶梵更是头痛的炸裂一般,好在全身那种火辣辣的炽热感缓解了许多,那种炸裂的头痛感也让她清醒了许多,她脱掉了- shi -衣服随手扔在了洗脸池上,擦干了身子穿上了睡衣,做完了这这一切,有气无力的挪着步子,明明从浴室到床边就那么五六步的距离,她却觉得自己走了好远的路,终于走到了床边,一头载倒在床上昏昏沉沉的睡了起来。
她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到了自己回到了初中,梦到了李伈对自己说过的那些恶毒的话,后来不知怎么的李伈的脸慢慢变成了宋明初的脸,对自己说着:“你不要像一个神经病一样缠着我好吗?!如果可以重来我那天绝对不会邀请你去我家,绝对不会跟你走得那么近!绝对不会主动招惹你这么个怪胎!”
叶梵在梦里痛哭着大喊着:“老师我错了,你不要讨厌我…我不是怪胎…”下一秒叶梵从梦中惊醒,已经出了一头虚汗,脸色更加苍白,枕头不知何时已经被泪水浸透了一片。
那个梦太真实了,一想起宋明初在梦里对自己说的话,叶梵就像跌进了冰窖一般身体由内而外散发着恶寒。
“明初,你会变得和李伈一样讨厌我吗…为什么…我做错什么了…难道我喜欢女生就没有爱一个人的权利了吗?…从小别人就说我是怪胎…可是就算身边所有人都这么说我我也不在乎,我只在乎你…明初,你也会觉得我是怪胎吗?”叶梵醒来了有一会了,思绪却还是沉浸在那个梦里,她明明知道那只是个梦,可还是止不住自己的眼泪,好像下一秒那个梦就会变成现实一样,她太害怕了,太害怕历史会重演了,太害怕宋明初会变得和李伈一样厌恶自己了,可是她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才能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看了眼手机发现自己居然已经睡了将近四十个小时了,却一点也不觉得饿,睡了这么久也退烧了,说起来还挺心酸的,自己一个人兴致冲冲迫不及待的回国要陪宋明初过年,现在却只能沦落到一个人窝在酒店的房间里,生病了也没有人照顾,烧到晕过去将近两天了都没有一个人发现,好在她身体素质过硬,睡了一觉居然自愈了,也不会有一个人知道她那天死一般的难受过。
此刻叶梵的眼睛看向了一旁的酒柜,酒柜里放置着各种洋酒,看了一眼酒精度数一个比一个高,她好像还没有喝过二十度以上的酒呢,在宋明初家喝的也都是十几度的,但酒柜里的酒最低的也得有四十度,打开柜门拿出了那瓶四十度的酒,拧开了盖子,仅仅是闻了一下,叶梵就不由皱起了眉头,酒精味太浓了,憋着气喝了一口,感觉喝下去的酒跟纯酒精的味道没什么区别,每喝一口,她嘴上的伤口就蛰的生疼,但最后她还是忍着恶心把那瓶酒喝完了,因为她迫切的想要喝醉,她也不是像表面看起来一样那么坚强,她也有无法承受的事,她也不是不会痛,那一刻她太想喝醉了,她知道,醉了,就不用再面对宋明初不理自己这个事实了,醉了,就不用再面对所有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