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材下乡战记★内容简介
林加玷,纯粹富二代,家里有一个争气的老董老爸,一个爱子如命的老妈。
于是他就堂而皇之的含着金汤匙出生,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在林加玷生存的这十几年里,可谓顺风顺水,那叫一个春风得意。
某一天,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下乡了。
某废材290富二代流落乡间被某表面憨厚天然腹黑攻其不备的故事。
☆、下乡?下乡!
“还有多久啊?”早先的兴奋早不知被抛到哪里去了,林加玷此时只想好好的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不过,望了望周围这密密麻麻的树丛和几乎及人高的野草们,他现在走着的地方几乎是唯一一处可以站人的小道了。若是他非要坐的话,就只能在这条小道上坐坐了,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他林大少爷什么时候坐过这么脏的地儿了?
于是,从下了车走了几步开始,林加玷的嘴皮子就没有停过。
尽管林加玷说了很多,但走在他前面带路的人却一句话也没有回过。所以,林加玷,觉得自己被忽略了,而他林大少爷,什么时候被这么忽视过了?
从小到大,他就是父母眼中的宝贝,谁敢这么对他?哼哼!不想活了!而前面这个家伙显然就是那个吃螃蟹的人。而他林加玷的螃蟹,可不是那么好吃的!
看着前面这个高大的身影,林加玷脸上愤愤,心里已经开始想着这段时间怎么教训这个不识相的家伙了。
天可怜见,曾晟只是不知道怎么和这个城市里来的大少爷怎么交流而已。他从出生开始就一直在那个小乡村里生活,那里的村民们从来不怀什么小心思,各种淳朴,大嗓门也是他们的特征。
从小就听说城市是个很神秘的地方,那里的人都是很神奇的人,什么都会,什么都很厉害。于是,在听姆妈说有一个城里人要到村里来住一段时间的时候,他第一个表示他要亲自到山下来接那个城里人。
城里人和他们山里人果然不一样。在看到林加玷从某铁盒子(汽车)里下来的时候,曾晟感叹,这人长得比村里人好看多了,心里不禁暗暗把林加玷与众人赞扬的那个人比较,嗯,比第一村花还要漂亮。
的确,林加玷比起大多数男人来说,是长得有些过于精致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遗传了英国奶奶的挺立的鼻梁,微翘的嘴唇和笑时露出的小酒窝,显得他格外的可爱。
但若是林加玷知道曾晟在心里夸他漂亮的话,不炸毛才有怪,从小到大,漂亮这个词就是他的死穴。
“喂!你叫什么名字?”林加玷的声音很嚣张,此时他满脸嫌弃,狠狠地瞪着前面始终和他保持了一段距离,他怎么追也追不上的某人,恨不得用眼神能够杀死他才好,谁叫你比我高?谁叫你比我壮?竟然还敢走在小爷前面?
手里提着林加玷一大堆行李的曾晟先是一惊,这人的声音真好听。他显然之前是太专心走路,又有些紧张,所以并没有听到这一路林加玷从来没有停止过的抱怨。
束手束脚的把行李放在小道上,伸手扒拉了一下后脑勺,棱角分明的脸上微微赧然,“俺叫曾晟,这个是俺家读了书的大伯给俺去的名儿,据说……”
“成了成了!我没问你的名字怎么来的!”林加玷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心里不屑,不就是一个名字吗,还说这么多的废话,果然乡巴佬就是乡巴佬。
“额。”曾晟显然是被林加玷的态度给惊了一惊,不过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城里人嘛,听说总是很怪的,搓了搓手,偷偷地瞄了眼林加玷因为走热了有些红彤彤的脸蛋,啧,真好看。看到林加玷的视线转过来,曾晟连忙转过头去看着那一大堆的行李。
哼!别以为小爷没有看到你的视线!林加玷心里满是鄙视,没见过帅哥啊?
“喂!这里离你们村里还有多远?”真想回去,想到刚刚走的那段路,林加玷心里一万个后悔,他当时就不该答应要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体验什么生活!就算一个人在家里呆着也要比这里强多了!
说起为啥林加玷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就要说到他那对不负责任的父母了,那两个家伙就知道以工作之名全世界乱跑,别以为他不知道他们只是打着这个明晃晃的招牌去满地儿潇洒。
以前还好,他们知道给他留那么一些保姆佣人,可这次,不知道那两个家伙抽什么风,竟然把家里的佣人们全都撤了,然后还腆着一张脸跑来和他商量乡间体验生活什么的。
他林加玷肯定是当时吃了迷魂药了,所以才会一时头疼脑热的答应了。
他知道是个偏僻的山间,可他没有想到的是,竟然这么偏僻,这不,都走了两个多小时了,竟然连一个人影儿都没的。
“就刚才的那种速度的话,应该再走两个小时就差不多了。”曾晟显然不知道林加玷的在想些什么,只是尽职尽责的回答林加玷的问题。他却不知道,林加玷听到这个他的回答后想要吐血的表情。
看着前面傻大个麻利的动作,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嫉妒人这么好的体力了。他在后面气喘吁吁的追,那家伙拿着这么多的东西竟然还能走的飞快,这简直……太不公平了有木有?
对于傻大个这个称呼,是林加玷刚刚才给曾晟的定义,谁叫他长这么高的?长这么高就是傻大个!
其实曾晟只能算是体态修长,一米八一的身高并不能算是很高,但相对于只有一七二的林加玷来说,却是真真的挺高的了。
而身高一直都是林加玷心里的硬伤,明明他家老爸一八八,老妈也有一七五,可到了他这里,竟然从他十五岁是上了一七二就再也没有往上面窜过一点点。
林加玷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父母捡回来的,若不是捡回来的,为嘛他的身高这么矮?不过据说他的长相很像爷爷奶奶的综合体,所以这个疑惑也就不了了之。
在林加玷脚下的草差不多快被踩死完的时候,两个人终于见到了人烟,说是人烟,只是这条路终于大了那么一点而已。
不过,这也够林加玷兴奋的了。终于要解放了!跟这个大木头一起走路真是太无趣了。其实林加玷就是怨念于他的多次搭讪被忽略,于是,他就怨上了那个摸不着头脑的曾晟。
其实曾晟并不是不想回答林加玷的问题,只是林加玷的问题太过于古怪,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林加玷的问题又换成了另一个。
于是,每一个问题都错过了回答的时机。
在太阳落山之前,两个人终于来到了一个藏在山林中的小村庄。说小,这里最多只有十几户人家,此时正是傍晚时分,农人也都回到了家中,各家各户炊烟袅袅,在夕阳的余晖之下,显得格外温馨宁和。
但林加玷显然并不懂得如何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他现在只想要好好休息一下,此时他背上的衣服差不多全都被汗水打湿了。
作为一个讲究的大少爷,他当然不会允许自己身上弥漫着汗臭味。所以,林加玷此时除了想要休息以外,最想要做的就是好好洗一个热水澡。
曾晟显然不知道这个他眼中漂亮的城里人在想什么,只是尽职的把林加玷带到了目的地。
“大伯!俺把人带回来了!”在村里最大的一户人家门外,曾晟放下手中的行李,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薄汗,声音中气十足。
林加玷黑线,这个家伙真土,还用袖子擦汗,脏死了!
曾晟喊的大伯叫林翰,是这个村子的村长,虽然喊的是大伯,但其实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曾晟的父亲和林翰算是拜把子兄弟,所以喊他大伯也算是在理。
林翰是林加玷的亲大伯,是林加玷的父亲的亲哥哥,当时林家的也算是一个大家,林翰是当时大家看好的林家继承人,林翰继承林家也是众望所归,但不知为何,在林翰二十五岁时神秘失踪了。
找寻三年无果,林家的担子便落在了当时仅二十岁的林父林烨肩上。当时的林烨算得上是知名的纨绔子弟,大家皆不看好。哪知仅仅几年,林家便在他的手里壮大,资产涨了三倍不止。
而他们是如何找到林翰这个大哥的,这个就要从林烨夫妻的各种恶趣味说起了。
某一次他们两个突发奇想要去野外郊游,结果不负众望的——迷路了。更奇葩的是,那两个家伙迷路了还不知道要退回去,一直往深山走,于是,到了某个小山村,正好就看到了某个许久不见的无良亲人。
那叫一个无语凝噎。
所以,现在,林家夫妇就更无良的把自家所谓不成器的儿子扔到这里来让从来没有见过的大伯这里还体验一下生活,顺便好好□一下。
其中各种纠结,林加玷自然是不知道的,他知道的只是他不知从哪里冒出一个大伯,然后他就被他的无良父母给送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了。
门‘吱嘎’一声开了,一个黑不溜秋的人影拿着一把亮闪闪的菜刀忽的冲了出来,那刀上,如果林加玷没有看错的话,还有红红的液体从上面不断滴落……
作者有话要说:新文撒花~~
☆、野人?大伯!
林加玷惊了,这个黑乎乎的家伙是要干什么?
心儿颤颤,手儿抖抖,他那把菜刀不会是想做人肉叉烧包吧?林加玷眼神惊疑不定的看着在他斜前方憨笑的某大块头,心里一沉,这两个家伙一定是同伙!他的小命儿,危险!
林加玷绝对不会承认他在发抖,但他真的在发抖。这两个人,太诡异了!他看的好多小说都写了,深山中有好多野人,他们和人长得差不多,生活习性也差不多,但唯一不同的是,他们要吃人肉!
左看看,右看看。林加玷此时脑子在快速运转着,他要逃,他一定要逃!
事实证明,林加玷的神经的确是太过于敏感了。
那黑乎乎的人影就是林翰,对于听说侄子要来的消息,刚刚他正好在辛勤的亲自动手做晚餐中。听到曾晟的呼叫,他当然迫不及待的冲出来看看自己从未见过面的侄子咯,于是自然而然的忘记了自己手上那把刚刚杀了鸡还未来得及洗净的刀。
啧啧,我家的侄子果然好人才!对于林加玷的长相,林翰眼里闪过一道赞赏。心里不禁埋怨,林烨那家伙,说是为了保持神秘,竟然连他家侄子的照片也不给一张的。真是小气,这么可爱的娃当然要大家一起看才好,这不,自己送上门来了。
看着黑不溜秋的家伙越走越近,林加玷表示鸭梨山大。脑子里一片空白,那把明晃晃的刀一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这时候,虽然他不想承认,但他的确是怕了。林加玷从来都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作为一个大少爷,他可是从小就被捧在手心里。传说中的那些大家少爷被绑架之类的事情也从未在他的身上上演过,所以,现在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碰到这么惊险的场面,作为一个刚刚成年不久的骚年一族,林加玷可耻的懵了。
就在林加玷以为山雨欲来的时候,林翰突然露出了他白生生的牙齿,那脸上的笑容别提多灿烂了。
林加玷一怔,难道这家伙不是要拿刀砍自己吗?怎么剧情发生了变化?这孩子,已经魔化了。
“哈哈哈!加玷吧!快来大伯看看,啧啧!都长这么大了!”林翰一把拉过林加玷,伸出左手搭在林加玷的肩上。一边拍着一边感叹着,眼里尽是怀念。
……大伯?我有大伯吗?林加玷有些疑惑。他家老头子可从来没有说过他有哥哥什么的啊,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大伯?他就说嘛,那老头子怎么会把他一个人丢到乡下来呢!原来还有预谋的啊!
哼哼!看他回去怎么收拾那两个不诚实的家伙,还说让他来体验生活,原来是把他丢到乡下来认亲!
看到从来没有见过的侄子的各种表情,林翰很是感兴趣。爪子一直在林加玷嫩嫩的脸蛋上捏来捏去,一边捏还一边叹着气,这手感多好啊!现在都这么好了,真不知道以前是怎么样的?错过了真是可惜,唔,不行,一定要补回来!
于是,林加玷的脸蛋在他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被某无良大伯吃尽了豆腐。
脸颊被捏的红彤彤的某人终于回过神来了。
在林加玷眼神恢复清明的那一瞬间,林翰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回了他的爪子,满脸的意犹未尽。
怎么脸这么疼?揉了揉脸,林加玷疑惑,不过这点疑惑立马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因为,他又看到了那把刀。
“大伯?”林加玷小心翼翼的喊道,现在这人的样子可完全看不出来。至少从体型来看,是完全不像他家老头子的。此时林加玷心里猛地又起了一个不妙的感觉,这个人说是他的大伯,不会是为了降低他的防备心理然后一击致命吧?
他也不想想,要是林翰想要一击致命的话,现在还会有林加玷这个人在这里站着吗?果然是没见过世面的娃,被保护的太好了也是一种罪过啊!
“诶!”林翰显然并不介意那一点点的不确定,干脆的答道,本来平滑的脸上都笑出了褶子。嘿嘿,还是自己家的侄儿喊得好听,瞧这声儿,多顺耳。
于是,虽然还是对林翰手中的菜刀心存畏惧,但在林加玷的心中,毫不客气的给林翰加了一个有爱的定义——傻大伯。
此时的曾晟却是默默的站在一方,不急不躁的看着二人的互动。
在天渐渐暗了下来的时候,林翰终于回过神来了。望望天色,“瞧我这记性,来,快进屋,咱们进屋再说!小晟也快进来。”
于是,在几经波折后,林加玷终于得以进到他今后两个月要住的房子了。刚刚太过紧张没有来得及看,现在林加玷才有机会细细的观察这个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乡野村居。
外面他没有来得及细看就被林翰拉进了屋子,这是一个普通的农家房屋的布置,石头砌成的房屋,上面盖的青瓦,高高的屋顶,门前有一道走廊,乡下人俗称的门槛,再里面就是所谓的客厅,不过乡里人都称他为堂屋,然后堂屋左右是卧室,后面有一道门通向厨房,厨房外不远处一个独立的小屋子是他们拿来养猪的地方,当然了,村里人为图方便,猪圈一般都是和厕所连在一起的,这样的话,粪便之类的比较容易集结在一起生成沼气。
不过,林加玷现在当然不知道这些,他看到的是——破破烂烂的屋子,破破烂烂的家具,没有任何现代化设施,完全是原始人的生活方式的感觉。
堂屋里有一张饭桌,原始的四四方方的那种,每一方有一张长凳随意的放着。
林翰热情的端了一张凳子放在不断大量着周围的林加玷身边,“小玷啊,走累了吧?快坐坐,大伯的饭一会儿就好,你伯母带着小珈哥哥回娘家了,过两天就回来。来,小晟也坐。”
曾晟显然也有些累了,把行李拿进屋放下后就很自然的找了个凳子坐了下来,对于林翰家,他显然是非常熟悉的。
“……这是什么?”林加玷表情嫌恶,只差没有吐出来了。在他眼里,这个有些灰兮兮的长条形物什显然很脏,而大伯竟然让他坐!简直、简直……岂有此理!
“凳子。”曾晟语气很奇怪,这个城里人竟然连凳子都不认识?
“我知道这个是凳子!可为什么它会这么奇怪?还这么脏!”林加玷很激动。
看来我这侄子还真被养得很好啊。林翰一点也不奇怪林加玷的反应,只是感叹。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啊!我的鸡还没杀死!小晟你帮我招待一下你加玷弟弟,对了,今晚就在这里吃了吧,我给你爸妈说过了。”
看着林翰匆匆进厨房的背影,林加玷有些好奇,鸡是要杀的吗?难道不是直接就可以吃的?奇怪。
“那个,加玷弟弟……”曾晟的声音很有点犹豫。
“得了,叫我加玷就好了。”虽然他讨厌被人叫这个称呼,有一种叫家电的感觉,但是,他更讨厌被人叫弟弟!他林加玷只能当哥哥!
“哦,加玷。”曾晟摸了摸后脑勺,神色有些尴尬,“我想说,这个凳子不脏,每天都要洗的,而且,它本来就是这种颜色。”
切!还真以为我嫌它脏啊?本少爷只是想要充分的表达一下自己对这个乡下生活的不满而已!
啧,算了,看来这个榆木脑袋也不懂,反正爷也累了,就凑合一下。
于是,我们的林大少爷皱着眉往那个长条形的凳子上英勇的一坐。
“嘣!”在曾晟惊讶的目光中,林加玷呈现一种非常优美的姿势落地。对于这个硬板凳,还是长条形的,他习惯性的以坐自家宽大的沙发的标准来衡量这个凳子,于是,这是一个沉重的教训。
这件事情告诉林家大少,有些事虽然是同等性质,但若是用同等标准来衡量,那么,后果就是,屁股很受伤!
在曾晟手忙脚乱下哼哼唧唧的站了起来,揉着受伤的屁股阁下。林加玷恨恨的看着那个让他平沙落雁式的无辜凳子,狠狠地踹它一脚,“擦!敢摔你大爷!想死是吧!”
“加玷,别生气,我,我给你拿个椅子。”曾晟憋着笑,原来城里人这么好玩。为了掩饰自己的笑意,曾晟连忙转身向房间走去,他知道林翰家是有椅子的,只是平常放在房间。
林加玷完全没有注意到曾晟说了什么,他的视线全都放在了那个已经被他踢到了堂屋中间的歪歪扭扭的凳子上面。所以,当曾晟拿着一把椅子从房间内出来之时,林加玷的嘴皮子还没有停下来。
“坐吧。”曾晟很厚道的把椅子放到林加玷的身后,似乎完全没有听到林加玷嘴里骂骂咧咧的各种不怎么干净的话。
椅子并不大,但显然要比长条形的凳子好多了,最重要的是,椅子后面有靠背!
“怎么刚才没有拿出来!”林加玷现在开始无差别攻击了,要是刚刚他们就把这个所谓的椅子拿出来给他坐,他就不会这么丢脸的坐到地上,更不会现在屁股疼!好吧,其实林大少爷是觉得他受委屈了,加上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觉得憋屈了,所以脾气不好也可以理解。
“汪汪汪!”林加玷刚坐下三秒钟不到,突然一条黄色的大土狗从屋外冲了进来,冲着他狠狠地吠着。
“啊啊啊啊!”咻的一下爬到了椅子上面,林加玷发誓,他绝对不是怕狗,他只是,只是……“救命啊!”
☆、被压?初吻!
林加玷,你这个没骨气的家伙!看着现在在曾晟手下温顺的大狗,林加玷心里的郁闷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此时那条大狗正温顺的伸出舌头舔着曾晟的手指,尾巴晃得别提有多顺了。
尴尬的坐在椅子上,林加玷连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搁,真是太丢脸了!爷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呢!竟然被一只土狗,还是这么温顺的土狗吓得哭爹叫娘!这怎么可以是一个丢脸可以形容的呢?
而曾晟显然没有意识到林加玷的不满,他一边摸着大狗,一边向它说道:“大黑,这个是大伯的侄子,以后俺们就是一家人了,你就不要咬他了。”
林加玷此时心里咆哮开了,谁和你是一家人,谁和这只狗是一家人?爷家才没有这么丑还这么恶的狗狗呢!
不过神奇的是,那只叫做大黑的黄狗竟然在听了曾晟的话之后开始向林加玷摇尾巴了,而且眼神显然也亲切了许多。
对于此景,林加玷表示风中凌乱。他这是被狗认了亲戚了吗?
“加玷,大黑是大伯家的狗,很乖的。不会咬你,你别怕啊。”曾晟的眼神很是诚恳,让人不自觉的产生一种信赖感。
这时候林加玷才发现原来这条狗的名字叫大黑,不过一个黄色的狗为嘛会叫大黑呢?林加玷表示疑惑加好笑,难道是这个狗以前很黑,后来变黄了?
这个林加玷就猜错了,大黑之所以叫大黑,纯粹是因为林家大伯的恶趣味,完全没有其他的任何原因。
“大、大黑?”林加玷语气还是有些不稳,他表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还这么肥的土狗,几乎有半人那么高,而且它虽然在摇着尾巴,还是这么凶恶的样子。
让林加玷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一声呼唤让大黑猛地冲了过来,就连曾晟也没有来得及阻止。于是,大黑扑到了他的身上,一时反应不及的林加玷连人带椅子被某大狗压倒了。
他竟然被狗压了,竟然被狗压了,被狗压了……
林加玷躺在地上,脑子里一直在浮现着这一句话,从小到大,还从来没有任何东西压在他身上呢,这次他竟然被狗压了,真是,真是,太丢人了!至于为什么是丢人而不是丢脸了,那是因为,他的脸在刚刚已经被丢光了。
“大黑,回来!”曾晟语气很严肃,这个大黑,怎么可以这么热情?吓到加玷弟弟了怎么办?
“啊啊啊啊啊啊!!!”就在曾晟准备把大黑拉离林加玷身上时,林加玷突然惊叫了起来,那声音叫一个惨烈啊!
“怎么了?”这时林翰终于出现了,只是林家大伯此时的样子显然十分好看。他一脸的惊慌和疑惑,手上拿着把菜刀,身上扎了条小熊维尼的围裙,更神奇的是,他头上竟然还有几根鸡毛在不停的游荡着。
不过在这么紧急的时刻,林加玷显然没有那个闲心来观察他的大伯的样子,而曾晟当然看到了,但是,对于这个大伯的各种不靠谱他也算是早有见识。所以,众人的目光一致集中在还在尖叫的林加玷的身上。
“小玷,你怎么了?”林翰很疑惑的看着此时正孤零零的躺在地上的林加玷。
“它、它……”林加玷赶忙撑起身,脸涨得通红,眼里皆是愤怒,想要控诉大黑的罪行,却是怎么也找不到大黑的影子了。
原来就在林加玷开始尖叫的时候,大黑就一个闪身冲出了大门,早就不见了狗影。
尼玛狗呢?!林加玷真的要暴走了,他林小爷十八年来的清白今天竟然在一条狗的身上被毁了!
他要报仇要报仇要报仇!
他本来以为,他被狗压了就已经很悲惨了,没想到,那条狗竟然还敢舔他,他的初吻啊!竟然被狗拿去了!
“小玷?”看林加玷久久没有回答,林翰更加担心了。刚刚发生了什么?“小晟,刚刚怎么了?”一个目标暴走中,还有另一个。
曾晟显然是个老实人,于是就规规矩矩的把刚刚发生的一切仔仔细细的告诉了林翰,不过至于为何林加玷会这么暴躁他也不知道,不就是被够舔了一口吗?他不懂为啥林加玷反应会这么大。
但是,曾晟不知道的事情林翰却是知道。看来问题是出在大黑‘欲图不轨’这里,不过,啧啧,这么有趣的一幕他怎么没有看到呢?林翰心里惋惜,不过他还是没有忘记要安慰他家侄子的,“没事的,小玷,我会帮你教训大黑的。”
“可是,……”林加玷眼神本来就大的眼睛鼓得更大了,嘴唇翘得高高的,他现在只想要吃那条狗的肉!
林翰可没有打算要让林加玷把话说完,要是他真的说出了他吃大黑的肉的话,他这个做大伯的还真不好做,所以,此时最好的方法就是让林加玷没有机会向他开口,“那就这么说定了,我会教训大黑的!啊!我锅里的菜!”
看着林翰匆匆离去的背影,林加玷的气显然没有消。而曾晟却是很无语,明明大伯手里拿的是菜刀,而他也知道,林家大伯做菜的习惯之一就是一定要把菜完全准备好才开始炒。所以,现在他锅里哪里来的菜啊?
不过曾晟的疑问并没有问出,对于林翰的各种不靠谱在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年里他可是充分的认识到了。更重要的是,林翰冲回厨房的速度显然比以往快了许多,而此时曾晟刚张开嘴。
林加玷很郁闷,非常郁闷,所以作为一个从来不会自己独自郁闷的大少爷,是绝对见不得别人在他郁闷的时候不郁闷的。
“喂!”林加玷又一次坐到了椅子上,语气高高在上的向正思考着该说什么才能缓解这个尴尬的气氛的曾晟喊道。
“啊!在!”曾晟一惊,反射性的回答。
傻子!看到曾晟显得有些傻乎乎的表情,林加玷心情突然好了一点。不过!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家伙引起的!要不是这个傻大个说他是那大狗的亲戚,那大狗怎么会扑过来?要不是这个傻大个告诉了他那条大黄狗的名字,他林小爷怎么会叫?他才不管这个傻大个是不是故意的呢,反正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这时候,曾晟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
“对了,我的箱子呢?”林加玷开始习惯性的发号施令,而且语气要比一般时候高傲得多,刚刚丢脸丢够了,现在不拣点回来怎么行?而且,竟然全都被这个傻大个看到了!林加玷的箱子其实就在堂屋的门口角落处,但他就是不往那里看。他就是想为难这个傻大个怎么了?谁让他看他笑话还敢告诉他家大伯的?
不过,林加玷的这点小招数显然没有让曾晟产生任何不适。
“我去给你拿。”曾晟的语气很热情。他显然是认为林加玷真没看到那两个箱子,而且照顾这个城里来的客人也算是他的责任,毕竟是他把林加玷带到这里来的。
看着曾晟很轻易的就把箱子拿了过来,而且脸上没有一点不自然,林加玷表示很满意,不过满意了却不代表他不生气了。“唔,我现在不想要箱子了。你给我找点水喝。”
啊!该死的!来了这么久竟然没有想到要给加玷弟弟倒水!显然没有意识到林加玷语气中的各种不屑,曾晟是真的自责了。敲了敲脑袋,然后先把箱子又挪到了那个角落,然后进厨房给林加玷倒水去了。
林加玷依然很不爽,他明明想要好好整顿这个傻大个一番的,结果可恶的是傻大个竟然一点也没有不高兴的样子。
于是他更不爽了。
夏天的天总是黑的特别快,仿佛前一秒还是白天,下一秒就暗无天日。此时的天渐渐黑了下来,天边唯一的一缕微光也消散了,可能是快要下雨了,层层的云把月光遮得死死的,没有开灯的屋子显得分外的阴森可怖。
由于从来没有来过这么落后的房子,林加玷找不到这个屋子电灯开关在哪里。于是,可耻的,他开始害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