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事件体质[女尊] 作者:妙风【完结】(4)

2019-03-25  作者|标签:妙风 年下 乔装改扮 青梅竹马 甜文

  茗茜反应过来的那一瞬间仿佛看到了阳光普照大地、细雨滋润土地的生动生机。她顿时激动不已地冲着较近的人模人样的人搭讪,清亮的双眸中几欲含泪:“叔叔,叔叔,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她本意是问清楚这行人的来历,再考虑能不能让对方好心将她送回家,其实,不送到家也成,将她从这片森林带到有人群的地方就好。但是不曾想话头一出,那位面相凶恶的“叔叔”顿时怒目而视,“娃儿恁的不会叫人!”

  茗茜被那震天撼地的一嗓子冲击得有些坐不稳,本着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理念,便没敢再开口,只是心中着实郁闷,认真地咂摸了一遍自己说过的话,又认真地打量了一遍那位“叔叔”,深以为自己的言行无误,那究竟是哪里开罪了这位“叔叔”的呢?茗茜百思不得其解,郁郁地窝在木板车上想心事。

  直到两个月后,茗茜已经逐渐适应这里的生活,才明白那位“叔叔”缘何怒起。也是,莫说是古代了,便是她自己那个新新时代,若是个男人被人唤作阿姨,那也很可能是不见血收不了场的。同理,在女尊的国度唤一个女人作叔叔,且这个国度的时代还处于男女尊卑阶级相当刻板之下,那自然是活该遭喷的。

  现在回头想想,茗茜还有些追悔莫及,当时为何没能向那几个圣诞树讨点好处,那可是这片大陆上最多金之国的国民呢,怪不得搁身上挂那么多闪瞎人眼的金银宝石,活脱脱的一颗颗自带闪光效果的圣诞树,起先她还以为那是愚人穷显摆,事实证明,她才是那有眼无珠的愚人。

  不过想想其实也真是走运,这儿的人一向贯彻女尊男卑信念,别看她长得据说郎郎腔,但只要是个女的,那就是合该被善待的,即便是睡觉的时候被人贩子拐了,所卖的去处那也是顶好的。

  这个顶好的去处便是武周朝中武侯府。据说这可是个香饽饽也似的府第,上头皇帝管不了,下头官僚踩不着,不仅如此,手里头还握着国之命门,真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而,茗茜郁卒地收了空木盆,对传说中香饽饽也似的中武侯府产生了某种幻灭的情绪。

  中武侯府地界儿有多大那自然是毋庸置疑的,但就是这么个侯府,却管理得像个大杂院。除了主子的院子还像个样,其他仆役杂史,不论品阶,那是想怎么住就怎么住,专看谁挣得来。茗茜所住的地方,即是她自己争取来的,虽然有种捡回人家破鞋穿的不愉快,但胜在临近水源,四周无甚邻居,不用天天防着被这里普遍生得美感缺失的古人辣住眼睛,也不用时时防着容颜暴露招惹是非,且她的活儿也用不着去前院,天天在后院洗洗衣裳就行了,据说这里夏热冬暖,冬季浣衣也不是很难想象,于是她心中又对这个活计给予再次的首肯。

  茗茜现今缩水的小身板估摸着也就七岁上下,得亏得她有魄力在被卖进侯府时看到当中最小的一个娃儿也被卖进来了,便厚着脸皮作狗腿状向管家讨要了这个娃娃的领养权,心里头计较着如何如何将那孩子养成自家的顶梁柱。管家留下这小娃儿也是为了将她培养成世女的玩伴,但念着娃儿尚小,不好照顾,见着有人愿意捡这个差事,横竖都是府里眼皮子底下的,也就乐得同意了。

  茗茜不喜注意大面上的事,故来此界已临近两月,却连这个世界的构成框架都尚且一知半解,只知道这个大陆笼统就那三个大国——文明程度最高然领土最少的武周,临西盛产矿石珠宝却粮食匮乏的罗迦,以及地跨西北幅员辽阔人穷志也穷的扎厄。

  武周这个国家是很典型的东方之国,与茗茜现世中的历史文明最为贴合。罗迦被誉为“水上瑶都”,盛产宝石美玉,由于从前一直与外界无甚联系,文明程度最低。扎厄是这片土地上最神秘且古老的文明国度,据说是唯一一个与“那个世界”所接壤的国度,拥有最多的领土,然而生存资源却很贫乏,是三个大国中最落后、最软弱的一个,即便被打了也不会反抗。茗茜那日醒来时见到的那几只小煤球便是罗迦从扎厄那里掠夺领土后拿来贩卖到最富饶的武周的扎厄孩童。

  领了那孩子回到后院茅草屋后,茗茜给她取了个名字叫朗月。名字听着看着都挺文艺,但其实不过是她看那娃儿这么小肤色就这般健康,隐约有向古铜色皮肤甚至是小煤球的方向发展,为了娃儿以后长开了能将肤色淡化一点,茗茜便为她取了个充满希冀而又不失隐晦的名字。毕竟以她的审美来看,姑娘家还是白一点更好看,显然她是还没有适应在这个世界生存所必备的新三观。

  茗茜在这个女尊的世界已经生活两个月了,竟不觉不适,反而因着女尊的缘故,她是一点儿也不曾受到过网络小说中的女主时常经历的那些狗血苦情桥段,基本上有什么需求,去跟大院里说一声,该是自个儿的那是分毫不少,虽然,她其实并不了解这个度,但日子过得很是舒服,这就说明,在这儿生活得其实还是很有水平的。

  时间缓缓流逝,茗茜忽然觉得,她是不是忘掉了什么事,但是转念一想,又十分安逸这样的生活,对现世竟也不觉想念,这让她几度沉郁迷茫,时常对着某个物什入定沉思,俗称——发呆。朗月也在她日复一日的发呆中见风长,不知不觉中,茗茜惊喜的发现,身边的小家伙儿已经能够替她干点家务活儿了,甚至有些活计,连她自己做得也不如朗月,好比,她就无法两根手指捏起来一只石臼。

  呵呵。

  由是,茗茜从每日三省吾身的入定中转向了沉思朗月的怪力以及暴饮暴食上。

  朗月现今五岁了,但是个头却直奔十岁了的茗茜,这让茗茜每日早起都要战战兢兢地将她研究一遍才敢开始一天中的活计。她觉得,她可能要到前院向那些个有见识的本地大人们讨教讨教。诚然,怎么个讨教法还有待商榷,毕竟,天生怪力暴饮暴食什么的,万一被当做不祥之物给处理了,想想养了这些年,还是有不少感情的,断不能草率折进去了。

  茗茜酝酿了许多天,终于打了一篇自认为周全极了的腹稿,揣着去前院好讨教几番,临行前给朗月做好了饭菜——五个自制大馒头,一锅小米粥,三碟子小菜,外加一大盆咕噜肉。平时她们俩吃饭也不过是在此基础上多加一个馒头和一副碗筷的事儿。

  茗茜深深地觉得,她可能不会担忧养不养得起朗月,而是要沉痛于她那小小的身体里到底要如何塞得进那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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