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生命,宿命,不是自己得到的东西无法掌控。
当生命在宿命的某一点偏差了,人们是否能够意识到……
爱情,尊严,自己给予自己的东西是否就能够掌控?
当在爱情征途中沦丧了尊严,人们是否还应该继续……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花雅臣┃配角:皇甫彰华
01.
我决计不是一个喜欢在深夜闲逛的男人。呆板的贵族式教育让我不谙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之道,时刻将自己包裹在上层阶级的厚茧里自我陶醉。对那些看到过的,向往过的,在梦萦里排演了千万次的吐露出不知所谓的鄙夷。而现在,我却徘徊在这条在旁人眼中臭名昭彰的酒吧街里,以高尚而卑微的眼光,近乎于窥视地观察着身边欢娱的人群。
从不知名的KTV里晃出几个逍遥的人影。一个大敞着MichleKlein衬衣的青年勾着两位扮相夸张的妖艳女子,带着浓重的酒气撞出一条路来。高档衬衣外加劣质皮裤!以我二十年培养出的优秀着装素养一眼便瞧出他低级的品位。我冷笑着望向他,还算刚毅的线条勾勒出一张尖尖长长的脸,灵秀的眼睛隐藏在有些散乱的长发后闪烁着狡黠,性感的光芒。乍一看,倒与木村拓哉有七分相似。至于那两个惟恐天下不知的小姐,或许原本还有几分姿色。但拙劣的化妆技巧着实让那两张脸看起来像秋后烂熟的柿子,令人作呕。我伸出左手收了收价值5位数的高档外套,优雅地后退两步,让出道来。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表情,相信我惯常的微笑已将他们远远地贬低到了地球的两极。或许,我此刻的快乐心情只得建立在对那些小资的无情嘲讽上了吧。我慢慢品尝着诡计得逞后的兴奋,想象着低级三人组尴尬的神情……
“路易威登?——进口货?”一个颇有磁性的声音带着放肆的笑声翩然远去。留下我乏善可陈的自尊在秋风中切割殆尽,呆呆地杵在那儿,与满街糜烂的光景格格不入……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如同调酒师是靠鼻子和手吃饭的,而妓女则是靠脸和身体吃饭的。像我这样的人,则把尊严看得格外重要。即便有时连自己都觉得可笑,仍要厚着脸皮坚持以证明自己的高人一等。这就是一个出生在上流社会从小养尊处优的所谓贵族的命运。当然,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这样一个常识性的基础上,一旦消失了自尊,心灵的城堡就会彻底地坍塌。这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意味着精神的毁灭,意味着你在世俗中族群里永远抬不起头来。
红色的“血腥玛丽”在高脚杯里跌宕出诡异的妖花,尽情释放着挣脱酒瓶束缚后的快感。仿佛她就该出生在这个地方,成长在饕客们深情的热吻里,绽放在夜游人混沌的思想中。坐在吧台旁的我丝毫没有给人第一次的感觉。我的笑容将自己伪装得很好,不至于让那些多事的男女剖露我复杂的心情。有几个过分性感的女郎靠过来搭讪,尽被我冷酷的眼神吓了回去,依然不死心地倚在不远的地方挠首弄姿,直盯着我一身价值不菲的行头窃窃私语。可惜我并非它们想象中头脑简单,整天寻找一夜情的爆发户;也不是富得冒油,四处花天酒地的浪荡公子。我只是一个心情烂得一塌糊涂的没落贵族,仅此而已。否则,纵然我死一千次,一万次恐怕也是不够的。
就在1个小时以前,我被甩了。其实被人抛弃原本并不是什么特别丢人现眼的丑事,值得让我沦落到这种下三烂的地方。但他不同。因为——他是个男人!向一个同性表白是需要莫大勇气和信心的。当年我冒着被驱逐的危险当着族长以及众多前辈的面将那三个字重复了一遍又一遍,最终感动上苍,使得他能够顺顺利利将自命不凡的我领回家去。而今,我已再无这份信心,这份勇气,踏入那个曾经属于我的家门。是的,我已无处可去……
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我凝视窗外深沉的夜,似乎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华灯初裳,一丝丝,一点点,像美人脸上的重彩,在迷蒙的夜色中漫漫地渲染开来,斑驳到每一个细小的角落,侵润在男女们神秘的心思里。音乐亦不再是音乐。一支支一曲曲以最不和谐的姿态掺杂着欢歌笑语,纵情声色,不折不挠地冲击着脆弱的听觉。模糊却又清晰;噪近而又悠远,不知不觉就要离开现实的世界。夜是如此的神妙。无怪乎那么多人如痴如醉,流连忘返。这里无须有恨就有理由让你一泄苦水,酩酊大醉;这里无须有爱也能让你们成双成对,双宿双飞……而我,又是在等待些什么呢?
我可以很确定地说:我们曾经是相爱的。在过去的782天里,每一分每一秒我都无限满足地品尝着与他在一起无懈可击的快感。
我们的相识其实很简单,丝毫没有浪漫色彩。高度近视的眼镜跌落在机场大厅里。视线一片模糊的我不知所措,却又搁不下脸去地上摸索。就在这个时候,他帮了我。就这样,当我重见光明的那一刻,清英气勃勃的脸瞬间占据了我的思想。方才明白小鸡破壳而出第一眼的执着。无法变更的倾慕,硬生生在心头横上一条铁索,将我拖入爱情的旋涡。
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我只知道我需要他时刻在我身边疼我,宠我,呵护我。否则,我整整静寂19年的干瘪灵魂将继续在漫长的岁月中枯竭,陈腐。
白天,他经常会在百忙之中抽出闲暇来陪我逛街,细心地挑选不幸被我相中的奢侈品。纵然知道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用不了多久就会被我深深埋进压箱柜里,永世不得超生,他仍然会毫不吝啬地为我开启自己的荷包。
晚上,他习惯抱着我靠在温暖的小羊皮沙发上,一边啃零嘴一边欣赏宛若童话般千篇一律的日剧。即使是个彻彻底底的“爱国主义者”,一生连SONY,TOSHIBA都不曾买过,他还是会轻轻咬着我的耳朵:只要你喜欢就好。
等到夜深人静上床就寝的时候。同床共枕782日的我们依然会为了床上的领地寸土必争。大打出手,闹得不可开交。然而一觉醒来,被子永远牢牢地裹在我的身上。而他则像仙人掌那样以可笑的姿势露出一双毛茸茸的手脚。
然而,他终于厌了,倦了。“我发现她才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对不起。”说完这句话,他转过身去,没有再回一次头。
我自私,我任性,我喜欢无理取闹,这些我统统都知道。但自相识那天起,我的少爷脾气就已经收敛了许多。可能还是因为钱吧,我这样想着。毕竟,一个堂堂的银领,竟要靠分期付款和信用借贷才能勉强养活自己的爱人。这任谁听来都是件极端荒谬的事情。更何况,这些金钱都是通过一个无所事事的闲人之手,心甘情愿地流入那些善于在成品上贴牌的恶德奸商的口袋里,化作他们继续向我们这个群体施展迷魂大法的资本与动力,逐渐形成一个恶性的死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