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么聪明,我看也不用说了。”
“沈清的事是吧,”我故意不提及小曦。
“和你应该没关系吧。”
“当然,和谁也没有关系啊。他是跳楼自杀的。”
“可小曦不是接待过他吗?”
“那我也不太清楚了,不过如果接触过就要负责,那爸爸妈妈岂不是要负最大的责任。”
“有道理,”老板的眼镜又眯起来了,“我已经和警局打过招呼了,但万一有人问起来你就按自己的想法如实说。”
“那是自然,”我起身向外走。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老板重又唤我,“CHRIS,有件事需要向你道歉。”
“道歉?”
“是的,让你接待张子晨是我失误。”
“没什么,这也算是对我的一个历练。”
“既然都想通了。那我希望经过这些事你能更坚定地按照自己的想法走下去。”
“当然,我不会活在过去的。”
“你有这样的决心,我也会尽量保护你不再见到不想见的人。算是对你小小的补偿。”
在二楼过道,看到小曦和一位年轻貌美的女性客人比肩而行,两人言语甚是亲密。我上前打招呼,不忘道了声“谢谢”。他不做声,只是微笑。我让道一边,“你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
15.
所有类型的客人中最好相处的是30岁——40岁的知性女人,她们经过洗礼不会过于娇气,也还没有到歇斯底里的年龄,当然更不似那些会行走的僵尸。
徳美女士是我最重要的女性客人,由于先夫早逝一直没有再嫁,独自经营着大笔的遗产和家业。她的要求也格外的简单,就是要需要初恋的感觉。每每与她约会,我就换上类似校服的学生西装或者是一些运动休闲的干净衣服,活蹦乱跳装嫩外加一些网络式的搞笑。虽然内心觉得很低级无趣,但果然女人的心思是怪异的。不过与她在一起却没有不自在的感觉,她实在是个很好相处的妇人,人也漂亮,又没脾气,谈吐间的温情惬意可以让大街上的年轻女子羞得恨爸爸妈妈为什么把自己生成女人。今天,我帮她买了一只琥珀色的发夹,是很便宜的那种,但有少女的气息,她很欣喜地让我帮她带上,一直不肯脱下来。我知道,这样微不足道的付出将会得到无比巨大的报酬。
营业时间结束,与红相约在常去的百货大楼前。红也是无可救药的购物狂综合症患者,他喜欢用现钞,经常是提出来再去买东西,然后就大叠大叠地往外撒。我问他为什么,照理说刷卡比较COOL,他说钞票实在而且本身也性感。
我们两个有着相似的爱好,共同的话题,一路上挎着购物袋欣赏着周遭的秀色可餐,品评到妙处相簇而笑,胜似姐妹淘。他对女人的要求较低,对男人则极为苛刻,他说女人不容易,作为弱性来说需要更多的关心谅解。我说女性不值得比我们得到更多的体谅,因为我们更是彻头彻尾的弱性。他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女人,我一时说不上来。一个留着飞机头的帅哥从身边走过,俩人不约而同地回头去看,我说身材应该不错。他笑着说他已经透过衣服把身体看遍了。
在着名的婚纱店前,红不自觉停下了脚步。
“真是好看,”他望着展示柜里的礼服,不肯离去。
“已经恋爱到想要结婚了?”
“等我结婚的时候,衣服要比这件还要好看十倍。”
“会的会的。要不要先买件来穿穿看过过干瘾?”我晃了晃两手的购物袋,“反正都买那么多了,不在乎多这一样。”
“不用了。玩能玩一辈子,但婚姻应该只有一次,我希望我的爱人能帮我挑选。”他说得郑重其事。
“恩,我也是那样想的。不过我可是比较适合穿婚纱的人啊。”我窃笑。
“安啦安啦,那件就比较适合你,”他指着一件露出大半个胸的紫色婚纱,“可以衬托出你那珠圆玉润的胸脯。”
“去去去,你敢笑我!”两个人又扭作一团。
彰华把用过的安全套丢进纸篓里开始吸烟。我拿过杯子把烟头丢进水里,“不准吸,小心你的肺。”
“死不了的,”他嘴上说着却很配合我。
“华,你的初恋是和谁呢?”
“怎么想到问这个?”
“不想回答就算了,我随便问问,不逼你。”
“早不记得了,”他躺下来,“不过似乎也很甜美呢,像奶油小蛋糕一样。”
“所以就有那么多人想要回首过去。”
“回首过去却未必回得去。多数人对此是很敌视的,倒未必是真不想那样做,只是给自己一个借口,一个理由好去逃避或者是别的。”
“什么意思?”我不解。
他忽然凑近把住我的手,“回去吧,回家去看看,说不定那里更适合你。”
“开什么玩笑,”我坐起来,“脑子出问题了?”
他哈哈大笑,又将我揽入怀里。
夏秋之季是生意最为忙碌的时候,每个人手里的活都堆积成山。某一天的早晨,我翻开日历,发现原来我和彰华已经相识了整整一年。然后整个白天我都在叠纸鹤,不知道这一天能否叠满一千只。
下午,彰华挂电话给我说要陪客外渡,一两周都不能回来,电话里交代我把他的衣服行李收拾好送去公司。无论在哪个国度,纸鹤在人们心中都代表着高贵、长久,生生不息。其实最长寿的鹤寿命也只有人类的一半而已,那么我们的期待呢?很遗憾的也是事倍功半。我将装满了纸鹤的瓶子塞进彰华的旅行袋里,将戒指重又放回了口袋。
他没有给我消息,让我傻傻地守着手机。一句感谢一句问候都没有,远远低于我的预想。到了后来,便开始主动发起消息。从“你好,干什么呢,老婆想你”到“老婆身体不好,老婆生气了,老婆再也不理你了”最后到“我们分手吧,我再也不想和你在一起了”。可是,始终没有回音。直到我厚起脸皮电话过去,他只漫不经心地告诉我“事情很忙,抽不出时间”……时间真的能改变那么多的东西。我看着镜子中脂粉下的自己,将手机丢进了洗手盆里。既然它不能为我传达爱意,那么留着它作什么。
不知从何时开始,小恒时时出现在我的身边,并且以我的跟班自居。他为人亲切机灵,很是讨人喜欢,我也就不会太介意,有时候也会留意些小生意给他。只要是我介绍的,他都会将一半的报酬装在信封里放在我的房间里,可以说是新人中最为懂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