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开冰箱,里边空空的,只有一棵叶子已经蔫了的芥蓝和一碗冷米饭,就问:“炒饭行么?”
“OK!要有汤喝就最好不过啦!”
“额,这两天都没煲汤,明天,明天我去买点骨头。”陆友铭一边盘算着该买的食材,一边开工。
腊肠、芥蓝,切粒,不大不小,米粒两三倍;猪油,烧热到冒烟,下饭,炒干,鸡蛋整颗下锅,翻炒到看不见碎蛋,全包在米粒上,最后再加点小葱,快速翻炒,加盐,翻匀,出锅!
陆友铭喜欢做饭,因为他喜欢看着小宁一脸满足地吃他做的饭,那种快乐,不可比拟。
他端着盘子来到客厅,非非正挂了电话从阳台走过来,捞起几块鱼冻塞进嘴里,跟他摆着手:“表哥,我有急事,先走了。”
“什么事这么着急?吃完饭再走啊!”陆友铭端着饭问。
“不吃了,乐队的事,我先去酒吧,回来再跟你说!”他急急忙忙地换鞋,开门,像一阵风般,消失在门口。
陆友铭笑着摇摇头,这小子整天风风火火的!
非非一走,门一关。
整个房间瞬时陷入死寂,夹杂着寒意的风从阳台吹过来,很快就吹冷了那盘炒饭。他胡乱拨了两口,进屋,洗澡,随后看着空落落的双人床,胸口莫名堵闷。
这个家里,到处都是小宁的影子,甚至阳台上还挂着他没有来得及收走的白衬衫。
陆友铭走过去把衬衫收回来,细心抚平上边的褶皱,准备放入衣柜里。可当他拉开柜门,看到那空了大半的衣柜,呼吸顿时滞涩。他转身,把这件白衬衫团成一团,扔进垃圾桶。拎了件外套就出门了。
他没有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头漫步,从满是烧烤油烟的街头巷弄,走到装潢高档的百货中心,再到灯红酒绿的酒吧街。这个城市似乎能够容纳任何阶层和追求的人,但是又在暗暗之中给每个人打上标签、自动归类,这种标签影响到你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交际,最后甚至侵蚀着你的爱情。这个社会表面看起来有多和谐,内里就有多紊乱。
这个社会,从来不是公平的;爱情,也不是。
其实……无论前世还是现在,陆友铭一直都在逃避,他不愿意承认,小宁竟然会变得爱慕虚荣。
宋千宁身世很可怜,他八岁那年父母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双双自杀。后来他跟着舅舅舅妈生活,但是他们那个小县城并不富裕,舅舅也只是勉强供他读到高中毕业,便劝他辍了学。
那个夏天,陆友铭在南方一家工厂找到缩在宽大工装里,目光绝望的宋千宁,心疼得眼泪顿时掉了下来。他把这个人紧紧拥在怀中,对他许诺,他这一辈子都会对他好。
而他也做到了,他和小宁一起打工,为他挣学费。后来两人就来到了平湖市读大学,那年他们18岁,小宁总是白衬衫蓝布裤子,美得像天使。
上大学后,两人仍旧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打工,为的就是小宁能继续把大学读下去。
直到……大二那年,两个人的事情被陆友铭的父母发现,陆友铭的父亲是一名地道的中医,母亲是一名中学教师,家庭观念十分保守,根本不可能接受他们。陆友铭却在父母的逼迫下,毅然选择了小宁,和家人决裂。
年少的承诺总是代价沉重,他失去了所有的经济来源。
于是选择辍学打工。没有学历,他什么都干,只要挣钱。再苦再累,只要小宁露出心疼的眼神,他就重新充满了力量,恨不得把所有的好全给了他。
这样贫苦粗糙的生活,他毫无怨言地过了七年,他眼看着小宁越来越优秀,心里是止不住的骄傲。
直到……宋千宁硕士毕业后,凭着优异的成绩进了本市一家不错的金融公司,公司在城市南部最大商业圈,每天上下班,沿街入目的都是风格独特的商店和高档次的休闲娱乐场所。而因为工作关系他也开始接触到更多上层社会的名流人士。
大概就是从那时起,他心中纤尘不染的小宁,开始在意陆友铭的粗糙和平庸,他挑剔陆友铭买衣服的品味,吃饭的姿势,甚至他不愿意陆友铭开着那辆他曾经最喜欢的车去接他下班。
他开始在他们原本纯粹的爱情之上加码,开始用另外一套公式衡量他们的爱情,开始觉得陆友铭配不上自己。
他劝陆友铭重新拾起学业,帮他在夜校报名,把他那些地摊货的衣服全都换掉,带他吃西餐,企图将陆友铭塑造成他心中完美的模样。
他对陆友铭的爱,开始有了条件。
然而这条件是陆友铭承受不起的,他白天工作晚上去夜校,他努力赚钱才能买得起小宁想要的那些名牌衣服,他还得计划着再换一辆小宁喜欢的车,买一套说得过去的房子,装修成小宁喜欢的模样……
但是陆友铭只是陆友铭,是个脚步笨拙的平庸之人,根本就追不上正在顺风而飞的宋千宁。他想要的,他给不起;而他想要的,他已经不屑给予。
陆友铭这样想着,走到了河堤边。
平湖市被一条东西方向的河从中分割成两部分,北部是颇有历史底蕴的旧城,鉴于旧址保护,这边的开发落后河南十年不止,而河南是时尚味十足的现代都市。
他住在旧城的边缘,临河不远,而小宁工作的地方是在城市南部,他站在河边,隔着这条河往南望去。
他突然有一种错觉,他和小宁之间,也被这一条河隔了十年之久。不然,十年前让小宁引以为傲的男孩,如今为何变成了滞留在过去里不肯被带走的人?
冷风掠过水面,带着寒意扑在陆友铭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