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徐曼提出离婚,杨广志一路采取坚决反对的态度,徐曼对此非常清楚。即使后来在婆婆陈彩霞斡旋下,两人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徐曼仍然相信杨广志真心不想离开她。徐曼知道杨广志至今都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离婚,从汪峰歌曲《存在》中,她理解了,杨广志在找不到理由继续苟活的情况下,惟有选择展翅高飞保持愤怒。徐曼能够体谅杨广志的心情,虽然想不到前夫做的那么决绝,但能理解,并无奈地接受。她没有并且不能向杨广志袒露真实原因,才是导致他采取极致手段的根本原因。徐曼素来知道自己勇气可嘉,但在离婚这件事上,她的勇气不过是不惜任何代价的离婚而已。作为律师,不用别人提示,也无需自己提示自己,她应该充分估计到,离婚有可能引起离婚之外的严重后果。既然不计一切后果,那就必须承受一切后果,无论这些后果属于预测还是意外。事到如今,徐曼不知道该贬损自己的勇气,抑或质疑自己的私心杂念。
徐曼曾自己问过自己,问过很多次,问得自己都无法回答。
“我是不是真的不能坦白离婚的真实理由?实际上当时我想也没想,只知道不能,指定不能。然而,真的不能吗?我怎么会不念及,杨广志作为我的丈夫,作为当事人之一,他有权利知道妻子为什么离婚。我这么无缘无故、不管不顾地要求跟他离婚,试问又有谁能接受得了?没错,我是可以不爱他。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情非得已,无法勉强。可就算我不爱他,我也不能伤害他呀!尤其不能在可以尽量避免而不是迫不得已非如此不可的情形下,完全枉顾对方当事人,即前夫杨广志的……”徐曼一时想不到合适词语,觉得用“权益”不太合适,说“心情”又太过轻描淡写,后来想到一个词——精神损失,对,就是精神损失,确实是他的精神损失。
“是我让他那么愤怒的,他盛怒之下恨不得让我死。可是,他做不到真的让我死,就假装让我死,像演戏一样。不对,跟演戏不一样。这不是演戏,在女儿眼里,我真的死了,像死亡一样彻底消失。杨广志做到了,他完成了致命的一击,虽然——假如愤怒成为他的精神损失,未必就能挽回他的全部损失。
“是我造成了他的精神创伤,如今我跟娇娇母女不能相认,如果说,可以把这看成是杨广志对我的报复,且不论报复是否合适,报复能否成为救赎,报复的结果势必两败俱伤,我自己必须承认,对我而言这可能是恰当的惩罚。我必须这样认为,我必须把它当作惩罚,而不是报复。因为它是我不计一切后果中的一个后果,根本就是我自食其果,怪不得别人。
“你真的有足够的勇气吗?徐曼!”徐曼又一次地向自己发问。“假如有,那你为什么不敢向杨广志坦白,告诉他,你要求跟他离婚,是因为误会了自己的人生,是你发现了自己无法爱上他,不仅是他,而是无法爱上任何一个男人。你为什么不敢向杨广志吐露自己的性取向,更不要说向全世界宣布你的出柜,你跟杨广志既有同窗之谊,又有夫妻之实,眼见得杨广志为了挽救他和你的婚姻,手足无措之下盲目地猜测,翻来覆去地质问你是否有了别的男人,其心昭昭可见,其情戚戚可悯,你难道就没有动过恻隐之心吗?没错,你信誓旦旦地对他说,你没有别的男人,也真的没有。但你为什么不明说你是拉拉,从而釜底抽薪,从他的怀疑里抽象所有男人。你分明知道,只有这样才可以驱散谜团,才可以扫清离婚的道路,可是你却死也不说,同时又死要离婚。徐曼,别再说你不能,是你不敢。你为什么不敢?别告诉我不敢的理由。因为不敢,所以需要勇气。不敢为而为,那才称得上勇气,难道不是这样吗?你有这样的勇气吗?我看你没有。”
徐曼被自己问到汗颜,羞愧难当。毫无疑问,能像徐曼这样,反躬自省到无路可逃的地步,本身就是莫大的勇气。然而对徐曼来说,这还不够。她继续对自己穷追猛打,毫不心慈手软。
“既然是我自己缺乏勇气,不敢面对自己的真实身份,不敢以真实身份在身外世界里行走,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说,归根结底是因为我的懦弱,我对自己的妥协,我对陌生世界的奴颜婢膝和委曲求全,才最终导致了我不得不以失去亲生女儿作为离婚的代价。不仅如此,我还让无辜的杨广志为此付出了代价,遭受了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失。他可能一辈子都得活在生活的困惑不解之中,他可能一生都无法享受风和日丽的宁静,因为出离的愤怒彻底毁坏了他心灵上的天平。天呀!与杨广志的代价相比,与我给他造成的无妄之灾相比,失去女儿,况且还不是真的失去,我的那点痛苦又算得了什么?”
徐曼想起自己父母一听说女儿离了婚,便不问青红皂白把账一股脑地算在女婿身上。她跟他们解释过,离婚不怪杨广志,完全是她个人的缘故,可是她更加不敢跟父母表明自己的性取向,因而她的父母必定以为,她做那样的解释,无非是好面子不想揭伤疤,要么就是文过饰非或者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想到杨广志的不白之冤,加上他因为被离婚而必然要承受的,来自周围人群的揣度和误解,可能的嘲笑和讥讽,未被言说而写在人脸上的那些怀疑和警觉,杨广志其实比自己承担了更大的后果。“而这一切,都不是你徐曼一手造成的吗?当然,不是因为离婚造成的,不能把账算在离婚头上。你忠实于自己,天地在我心,所以你要离婚,这并没有错。你认为婚姻根本上并非基于爱,但你追求的却是有爱的婚姻,一旦你发现里面没有爱,或者爱在别处,你就毫不迟疑地退出婚姻。这一点我是赞同的。这不是一意孤行,恰恰证明了你对美好婚姻的珍视和尊重,正是你对法定婚姻忠诚的表现。你如果不这样做,反而会违背婚姻的忠诚原则,因为田小蕙的触手可及,启蒙了你的性取向,点燃了你隐藏心间的爱火,假如你和杨广志的婚姻继续维持下去,你势必身在曹营心在汉,而这才是对婚姻伴侣的心灵出卖和实质背叛,同时还是对爱的亵渎。因此我理解你,徐曼,离婚是你唯一的选择,这不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不是非此即彼,而是非如此不可。这也是从你的大前提里必然会推出的结论,所以,徐曼,你错不在离婚,而错在你缺乏足够的勇气,或者换句话说——虽然你可能会更加难堪,你错在对杨广志不够真诚和坦率。你知情不报,他不明就里,你让杨广志如何理解你?你又如何能怪罪杨广志的义愤之举?是,你不愧是徐曼,也就是我自己。我已经很不简单很不容易很不平凡,亲生女儿叫自己阿姨,还多亏了小蕙的引导,尽管这样,我都不迁怒于前夫,还一门心思在自己身上找原因。然而,在这场人生误会里,难道杨广志不是最大的受害者吗?由于懦弱,由于不坦率,我已经给他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在我想到母女相认的时候,或者在我想办法母女相认之前,我是不是应该先考虑一下杨广志,我是不是应该对他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