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着真好啊,古有慈父为女出嫁酿制女儿红,今有毓爸爸为毓敏秀亲手缝纫婚纱,所谓慈父也不过如此了。
之后毓爸爸说为了不让我们影响他赶进度,催着我们离开了成衣店。那时候已经是准备婚礼的后期,并没有像毓敏秀所说的忙不过来需要我帮忙,而只剩下一些琐碎的事,有时候毓妈妈会帮衬着,有时候衣店里忙,就只剩下我和她了。我每天陪着她奔走,日子忙碌而充实。
在这忙忙碌碌的日子里,毓敏秀竟还记得我初到台北,带我去游了中正纪念堂。那时候我的感动是无以言说的。从大中至正牌楼上远望纪念堂,真是气势雄伟。那些白色大理石墙体,蓝瓦金黄琉璃宝顶的建筑,让我忍不住赞叹整座建筑的气象万千和台北的高速发展,也难怪丁建国不愿意回去继承那个常年游走于山野乡下在穷乡僻壤间出力卖力的戏班了。那时候,我还渺小得甚至第一次踏足台北这样的大都市,我还贫穷得没有相机,没办法记录下这美好的一刻,就只能深深地印在记忆中了。只是后来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里曾是丁建国服役的地方。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曾在那里留恋过无数次,我又分不清她带我游览那地究竟是为我这个初来乍到者做导游,还是在走进婚姻殿堂之前纪念她恋爱的点点滴滴了。
丁建国第一天的时候来过一次,大抵是见毓敏秀有人陪了,竟放心得再没出现过了。只偶尔听说那时候他的公司风生水起,有一个国外回来的朋友想要加盟,正商量着扩大经营的事情。那时候,他是爱情[事业双丰收,春风得意。毓敏秀很通情达理,从没有抱怨过一声。婚礼就这样在我们的忙忙碌碌中不早不晚地来了。
☆、第 24 章
一九八零年十月十日,是毓敏秀和丁建国大婚的日子。双十取自完满之意,婚礼在台北的世纪大酒店举行。同时,我迎来了自己的十八岁生日。
凌晨五点半时,化妆师就上门了。那是个浓妆艳抹的老女人,画着暗色的眼影,显得眼窝很深,薄薄的嘴唇涂着火红的唇脂,妖艳而媚俗,但化妆的手法极为老练,不到半个小时,毓敏秀原本清丽姣好的面庞在她手下,就像一朵迎风绽放的娇花,婀娜多姿,光彩照人。
我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房外时不时传来一阵开门关门的声音,喧嚣喜庆的一天就这样来临了。三五个女人妆容艳丽的女人哄闹着进房,嘴里说着恭维祝福的话,一会又出去了。楼下接着传来一阵振聋发聩的炮竹声。我挑帘向下眺望,十二辆礼车娓娓而来,车上贴着大红的喜字,粉红色的纱绸缠绕着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着葡萄。打头的车上,两个同穿结婚礼服的小人傲然挺立,随风瑟瑟起舞。车在楼下停住,胸戴佩花的丁建国从车上走下来,手中拿着捧花,脸上笑意款款。
单从长相上看,丁建国除了身高稍矮之外,体形还算匀称,五官端正,短短的板寸头显得干练霸势,与时兴流里流气的长头发不同,一身墨黑色的新郎服很合身,老成持重。单从长相上看,他们很是匹配。我默默地收回目光,踱出房间。
厨房里,毓妈妈正在准备毓敏秀出嫁前的最后一顿姊妹餐,毓爸爸在帮她。我淡淡地扫了一眼,走向客厅。沙发上三三两两的坐着几个人,毓敏英坐在她们中间,仍然画着绿色的眼影。门口,三五个伴娘严阵以待地堵在门口。
“来了来了来了!”
女人们叽叽喳喳地声音提醒了我丁建国来了。沙发上坐着的女人们箭一样簇拥着毓敏英走过去,堵住了门口。这轰轰烈烈的送亲仪式我还是第一次,以前只零星听人们讲过娶亲的男人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抱得美人归,我想这大概就是了吧,要跨越这水泄不通的人山进得屋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或可瞥见毓敏英的身影。已是十月的天气,她仍穿着一件宝蓝色后背深V的连衣裙礼服,露出一背光滑白皙的肌肤。我有一瞬间的恍惚,以为见到了初识的毓敏秀。
如果娶的是毓敏英该多好啊!我心里暗暗这样想,只听一个甜美的声音调戏道:“新郎官,准备好了吗?过关可不容易哦。”
这是讨喜。门外传来两声愉悦的憨笑声。那女人嗖了嗖嗓子,朗声问道:“第一个问题,你是什么时候爱上我们毓敏秀小姐的?”
这正是我想知道又不敢问的,那么深刻的思念该是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吧。
“你不会是忘记了吧?”另一个女声,戏谑中又不免有些幸灾乐祸。
“没有没有,”丁建国反驳得倒是很迅速,只是反驳之后又再没了下文。我不由踱向门口,偷瞟了一眼。光鲜亮丽的衣着间只留着一条窄窄的门缝。
“既然不是,那你说啊!”
“是两年前。”这句话,丁建国回答得很轻,我几欲听不到,便又凑了凑。肩上冷不防地搭上一只手,吓了我一跳。我还没来得及开口,就被毓敏秀制止了。她的手附在我的唇上,冰凉冰凉的,带着一股浓浓的香味。婚纱裙叶被她抱在怀里,露出一截小腿和好看的玉足,趾甲新染上粉红剔透的甲油。她朝了我笑了笑,紧张地盯着门口。
女人们很兴奋,没人注意我们,又大声吼道:“在哪里呀?大点声,不然我们新娘子听不到哦!”
“在餐厅!”丁建国跟着提高了音量。
“当时,我们新娘子做了什么,让你爱上她?”
“当时,”丁建国的声音又降低了,大概是在回忆,“当时,阿姨正在给我介绍相亲对象,她就陪着阿姨一起来,安静地坐在旁边,看似很温柔,一双眼睛调皮而灵动,眨巴眨巴地望着我。那时我还在当兵,很忙,那些姑娘很多都只见过一次,相到后来就只记住了这张脸。”
原来是这样。
原来没有所谓的一见钟情缠绵悱恻,爱情,源自一张熟识的脸。
我转头望向毓敏秀,却见她紧抿下嘴,脸色苍白,清丽的脸庞分仿佛笼罩着一层雾气,如同黑玉般温润的眼睛好似失去了生气,又流动着一股浓浓的哀愁。
“你没事吧?”我担忧地问道,敏感地察觉到丁建国那段话似乎出了问题。
“没事。”她微微摇头,抱着婚纱的手松开了些。
女人们仍在吵吵闹闹。透过怔愣的人群,我依稀可以看见毓敏英站在人群里,淡淡扫了一眼,嘴角挂着浅浅的笑,似戏谑更似嘲讽。我下意识地以为,她听懂了那话里的玄机。我反复揣测,又想不出有何不妥。
“新郎官,只要你大声对新娘说三声我爱你,我们就放你进来。新娘子可还在房里哦,大点声她才听得到。”话虽如此,手上却有意无意拉开了半边门。这讨喜似是要结束了。
门外,丁建国憋得涨红的脸,急欲推门进来,又被众女子倏地一下合上,哄笑着道:“想进可以,只要你说三声新娘我爱你就可以了。”
毓敏秀最终没有等来那一声我爱你,丁建国男大当婚也是头一遭,他的脸从双颊都到脖根都泛着潮红,急促地喘着粗气。他大概是太害羞了。最后女人们每人收下一份九百九十九块的红包礼就让他进来了。
毓敏秀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嘴角噙着浅浅的笑,只那眼里浓浓的爱恋与哀伤,却怎么都化不了了。丁建国笨拙地将捧花交到她手上,叫了一声阿秀,就只剩下这含情脉脉的对望了。不知是谁突然使劲推了丁建国一下,才终于搅开这浓稠的深情。丁建国趔趄一步,差点跌倒在毓敏秀脚边,身后的众人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毓爸爸表情有些冷漠,大抵是对丁建国那句没有出口的表白有些不满,嘴角只挂着一弯浅浅的笑。毓妈妈倒是极为满意,一番诚恳祝福之后笑意盎然地将两人送出了门。
楼下,十二辆礼车列队等候,司机候在车旁。毓妈妈端着一盆水跟在后边,待他们上车离去之后水倾盆而出,眼泪才后知后觉的落下来。
“好了好了,女儿这是长大了嘛。”毓爸爸抚着她的背安慰,望着渐行渐行的车队,眼中也蒙上了雾气。
“我就是想起阿秀小时候,身体比阿英差,一岁多了走路腿还老打颤,常常嗑得鼻青脸肿,还时常生病。有一回半夜烧得直说胡话,你又不在,我背着她到处求医,第二天才退烧,差点吓死我了。这一眨眼,竟比阿英嫁得还早。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就是人家的人了。”毓妈妈絮叨着,又看向身边的毓敏英。
毓敏英只是呆呆地站着,望着,什么也没说,最后傲然地一转头,回屋去了。车队越驰越远,越变越小,最后变为视野里的一条小黑点消失不见了。毓爸爸搂着毓妈妈的肩膀,招呼着我们上车前往世纪大酒店。
世纪大酒店巍峨庄严,大门被色彩艳丽的彩带缭绕,大红的喜字贴得到处都是,一派喜气洋洋,就连门前的工作人员都显得异常精神,丁建国给足了毓家人面子。我坐在窗边的位置。这场婚礼越盛大越色彩斑斓,对我来说就是更深沉的丧礼,祭奠的是我早早夭折的爱情。于我而言,所有的艳丽都只是虚伪的表象,世界的本质只剩下灰暗。
不时,便有司仪上台主持,请上贵宾,恭贺新人。
所谓的贵宾是一位姓马的司令,据说是丁建国服役时的长官。后来丁建国役满下海,他很惋惜,不过人各有志,也只好天高任鸟飞了。身材臃肿的马司令携着美丽的少妇上台,在麦克风前说了几句陈词滥调的溢美之词就下台了。后来司仪又说了些漂亮话,毓敏秀在结婚进行曲悠扬的曲调中携着毓爸爸的手臂走了进来。她走得很慢很优雅,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一步一步走进幸福的殿堂。丁建国就在尽头一脸笑意盎然地等着她。他们一定在对视,虽然我看不见。我躲在厚重的窗帘后面,接着传来毓爸爸低沉坚定的声音。
“首先,要谢谢大家远道而来参加小女的婚礼,今天是我女儿毓敏秀和丁建国先生大喜的日子,谢谢大家。谢谢大家的祝福,相信有了大家的祝福,这对新人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一定恩恩爱爱平平坦坦,在这里,我也奉上我的祝福,祝福你们白头偕老恩爱有加。但是有一点,我却必须要在今天这个隆重的场合里提出来,希望丁建国先生能给我一个承诺,也希望众位能做个见证。”他顿了顿,似是给众人一个反应的时间。我从窗帘后面走出来,见他站在麦克风前,扫视着大家。
“大家都知道,丁家人是唱歌仔戏的。我们毓家虽不大富大贵,也并非我对做戏人有成见,我原来也曾演过歌仔戏,深知其中不易,做戏的辛苦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所以我坚决不能让我的女儿走上这条路。说我疼爱也好霸道也罢,我就只有一个要求——不能让我的女儿回到民乐社,回去做戏。你能做到吗?”
毓敏秀略微低着头,看不清什么表情。场下有些骚动,不懂内情的人们议论纷纷。半晌丁建国才从毓爸爸的手中接过麦克风,缓缓的转过身面对众人。麦克风因为晃动而发出沙沙的响声,让我有一瞬间的耳鸣。
“今天,就请大家做个见证,我丁建国以我的名誉发誓,有我一日,绝不让秀秀回到戏班唱戏,我此生会一心一意对她好,只爱她一个。君子一言,快马一鞭。”他坦坦荡荡地望着众人,毫不怯懦与退缩。
很奇怪的,我的心突然很平静,我一直等待的汹涌澎湃的悲伤竟然没有如约到来。或许,终于见证了这一刻,终于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没有了奢望和企盼,心反而不再煎熬了。只是年轻的生命,一个不懂苦厄,一个轻许诺言,未经过人生痛苦的洗礼又怎会知晓人生百态,年轻的承诺更像一纸没有保质期的空头支票,又怎么兑换来幸福?
酒宴不时就开始了,毓敏秀和丁建国端着酒杯游刃有余地行走穿梭在众宾朋之间。她的脸一片酡红,像一枚成熟的苹果,她笑意盈盈身影款款,像一个轻灵跳跃的舞者,手中的酒杯空了又满满了又空,那杯子的边缘上是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
那时候我根本没有能力想到其他,就沉沦了下去。也许我还提醒了自己,不可恋杯,不可贪醉,不过已经记不清了。最后的记忆定格在那个杯子的边缘,一圈淡淡的红色唇印,我轻轻地自己的将嘴唇印了上去。温热的酒温,入喉时炽烈的灼烧,像情人滚烫的眼泪。我一杯一杯的饮下,如同饮下这段艰涩的爱情。
☆、第 25 章
后来的故事大概就是王玉桂找到了我,不过那时我已经神志不清,也可能昏迷不醒。宾朋散去之后,我这个买醉的独行侠无处可去就留了下来。从未饮酒的我一下子灌了太多白酒导致酒精中毒和轻微的胃出血,在医院洗胃观察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就出院了。如今想来已经很模糊了。我醒来之时,是下午,周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药水夹杂着淡淡的酒精味,有点刺鼻。我刚一掀被,身子又无力地摔回床上。脑袋晕晕沉沉的,额中间突突的跳动,喉中干涩生疼,腹中灼烧苦涩的感觉似乎还未来得及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