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我穿越的方式不对+番外 作者:贞天(下)【完结】(55)

2019-03-28  作者|标签:贞天 边缘恋歌 穿越时空 仙侠修真

再ps个~如果俺说俺又想修正文了,乃们会肿么样0-0

☆、第104章 无责任番外:最喜欢长宁了(上)

  晌午,日头正浓。

  市集上,一名孩童踟蹰于摊贩之前,手捂着肚子,微抿了抿唇,她看似不过垂髫之年,衣着质朴,但容貌却是着实可人,眼眸灵秀,皮肤白白的,粉妆玉琢一般。路旁一个穿着麻衣粗布的男子见她孤身一人,且模样姣好,笑着脸便凑了过去,“小姑娘饿了吧?要不要跟大叔一起去吃东西?”

  孩童眨了眨眼睛,犹疑地看着他,没有回复。

  那男子眼眸眯了眯,嘴上却依旧满是笑意,他凑得又近了些,手也搭上了孩童的腕际,“走吧,大叔带你去。”

  “不去。”孩童蹙了蹙眉,平淡地回了他。可男子这时却已然打定了主意,无论孩童如何回复,他都是要带人走的,这么漂亮的一个小丫头,一定能卖个好价钱。手腕死死地握住了孩童,男子硬拽着她就要带离开,便就在这时一名着着白衣青衫的女子,拦住了他。

  长剑横在男子的面前,虽未出鞘,但那女子溢出的阵阵英气已然将男子镇住。男子惶遽地扯了扯嘴角,面上的笑意也化作了祈求,他连连向女子求饶。女子冷睨了他一眼,反过剑鞘狠狠砸向他的肩际,继而道了声,“滚。”

  男子灰溜溜的逃了。女子冷哼了声,牵起孩童的手便开始打量,越打量她便越是欣喜。面上灿然一笑,她对着孩童道:“没想到,倒是天生了一副仙骨。小丫头,我叫水墨兰,是上清派的弟子,你随我回上清吧。我收你为徒,到时候就没有人牙子敢拐卖你了。”

  孩童犹豫地看着她,方才那男子已然是个坏人,此时又有一个陌生人要带她走,她难免会心生警惕。

  水墨兰也瞧出了她的心思,她正待开口解释,却又听到孩童的肚子咕咕的叫了声,便又爽利一笑,随之牵起了她的手,“走,我带你去吃东西。”

  孩童摇了摇头,小手也从她的掌心挣开。

  水墨兰知她心中忧惧颇深,不好多加强求,心中怜悯不已,无奈地叹了口气,道:“那你乖乖在这里等我,别跟其他人走。我去给你买吃的,可以么?”

  孩童点了点头,面色隐隐有些羞赧。

  水墨兰欣慰一笑,轻拍了拍她的头,而后便去了集市中心。

  孩童倒是个守信之人,应了水墨兰的话,便踱步到附近的门阶坐下,捧着脸慢慢候着。

  须臾之后,眼前竟见着一白衣女子从天间飘然而至,逆光之下,孩童看不清她的面容,但却觉她身姿飘逸,浑身都似镀了层光一般,圣洁无比。眼眸一瞬不眨地觑视着,孩童怔愣着,嘴上不由得便道了声,“仙女姐姐。”

  女子翩然落地,莲步款款,却是径直向孩童走去。

  孩童脸上的讶异更重,她望着女子的脸,不禁出了神,那脸是她自有意识以来见过最好看的一张脸,清丽出尘,恍若不食人间烟火,可是却还带着一丝冷傲,让人不由敬畏。按理说她应该没见过这个仙女姐姐,也应该不敢靠近她,可此时她却觉得熟悉,很想走过去,搂一搂她。

  好奇怪哦。孩童不解地鼓起了嘴巴,小小的包子脸上满是茫然。

  女子的面色柔和若水,她瞥着孩童,轻声道:“笙儿,随我回去。”

  轻轻柔柔,真是好听。孩童心中一阵惊喜,仙女姐姐居然要带她走。之前的顾虑奇迹般的烟消云散,她重重颔首,欢喜地道了声,“嗯!”

  女子淡淡一笑,走近便要牵她离开。可这时,手中满载而归的水墨兰回来了,眼看着自己看中的好徒弟就要被别人截走,她即刻气愤地蹦了过去,“喂!小丫头,你刚刚不是说要拜我为师么?怎么可以跟她走?她是陌生人啊,是坏人!”

  “坏人?”孩童撇过头望了眼那清丽的面颊,坚定地摇了摇头,“不,是仙女姐姐!”

  水墨兰无语,更为气愤地跺了跺脚,“什么仙女啊!她是魔!我才是仙女啊!”

  “居然说自己是仙女,也不羞羞。”孩童的面上露出了几分嫌弃,不知为何听到水墨兰对那白衣女子出口不逊,她便觉得心头不快,连带着也没给她好脸。

  女子闻言又是轻轻莞尔,侧首打量了水墨兰一眼,淡淡开口道:“上清门人。那好,本座便予你一个机会。笙儿,想与谁走,你自己决定吧。”

  言语中的优越感显而易见,水墨兰正为吃瘪恼怒,耳边一听她让孩童自己决定,心中的斗志便又扬了起来。她自诩对孩童有一套,此时手中还握有哄小孩利器——诱|人美食,而那人什么都没有,表情还冷淡淡的。怎么看都是自己的胜算大嘛。挑衅似地瞥了女子一眼,水墨兰摇着手中的糖葫芦和肉包子,满是亲和地引|诱道:“小丫头,姐姐这里有酸酸甜甜的糖葫芦,还有香喷喷的肉包子哦。拜姐姐为师,这一堆都是你的。”

  孩童的五脏庙叫嚣的更甚,她轻咬了咬下唇,强忍着不去看那诱|人的食物,转过头望向了白衣女子。

  白衣女子的怀中空无一物,她并未像水墨兰一样采取美食诱|惑,而是轻轻伸出了手,浅浅地笑了。

  笑靥如花,大抵如此。孩童的心头一颤,魔怔般得抬起步子便向女子走去。看着女子递出来的那只柔荑,她攒着小手,踌躇着不敢上前,生怕弄脏了那双玉葱般的纤手。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仙女姐姐居然主动牵住了她,心头又是一颤,她抬起头怯生生地望向女子。

  女子柔和一笑,只道了三个字,“回家了。”

  孩童与女子转瞬不见,民众一阵惊惶,竟感叹起天神下凡,纷纷对着门阶跪拜。这么一闹,水墨兰也从方才的惊艳中醒来,眼前女子不再,她竟被一个什么食物都没有的魔抢走了好徒弟。心中忧愤不已,她狠狠咬下一口肉包子,边嚼边道:“臭丫头,不吃我吃!”想起一个修仙的好苗子就这么被魔族骗走,她不由又咬了一口糖葫芦,叹道:“但愿你不要就此入魔。”

  ……

  立于云端之上,俯瞰天下苍生。刚过孩提的孩童有些不适,面前冷风袭袭,脚下松松软软,虽是被女子牵着,但一飞至天上,她便骇得将女子一把抱住。因为年纪尚幼,她的个头还未过女子的腰际,这么一抱,便也只能将对方的大腿牢牢搂住。

  女子素不喜他人太过亲近,孩童这么一拥,她当即便有了推拒的心思,可想到自己对这孩子的亏欠,却也强忍住了,只轻轻抚着她的发髻,将手伸了过去。

  孩童知道仙女姐姐是不可亵渎的,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发,轻轻道了声歉,也便乖巧地握了上去。脚下的景象太过可怖,她惧怕着不敢多看,便只能昂首凝视着女子。

  这样不礼貌的举动,自然让女子略感不适,她微蹙了蹙眉,倒是没有训斥。不过孩童还是兀自一惊,急忙摆出一副无辜的模样,稚声稚气地问她,“仙女姐姐,我们要去哪儿啊?”

  女子略低下了头,答非所问,“唤本座长宁。”

  声音悦耳如旧,面色并无不满,但孩童就是听得一怔,乖乖巧巧地改了口,“长宁姐姐,我们去哪里呀?”

  女子没有回她,依旧淡着神色觑她。孩童又是一怔,委委屈屈地咬了咬下唇,思忖了片刻,试探道:“长……宁?”

  螓首轻颔,女子终是回了她的问题,“魔界。”

  “魔界?”孩童的面上惶恐乍现,她对仙魔并不熟悉,只是从说书人口中得知魔族都是恶的,魔界很恐怖。

  见她苍白着个小脸,女子的面上隐隐有了些笑意,她揶揄道:“怎么,怕了?”

  孩童摇了摇头,双手却是不禁再度拥上了那双纤长秀腿。

  女子的眉峰蹙了蹙,隐隐有些不虞,孩童的额头埋在她的腿上,这让她略有些羞赧。不忍将孩童扔下云端,她索性牵着对方坐了下来,“来,予本座说说这些年你过得如何。”

  孩童点了点头,乖乖地将她所有的记忆说了。她年纪小,记得事也不多,总体也就是说她父母双亡,自己对两人已无任何印象,也没有名字,记事以来,她就一直在流浪,在路上还总碰到坏人,幸好遇到了仙女姐姐,从此不再漂泊了。

  女子静静听着,眸中忽然透出一抹寒意,她淡声道:“看起来,我们可以先不回魔界了。”

  “那去哪?去神界么?”孩童期盼道。

  女子微摇了摇头,怜惜地抚了抚她的面颊。又忆起许久以前,她同那个孩子亲昵的场景。那孩子随口而出的一个词汇,害了她的禁忌,她心魔作祟,一气之下杀了那个孩子。事后,却又懊悔不已,决心去寻她的转世。可是毕竟不是仙了,她也有私欲,私心里,她不希望那孩子管其他的人唤这个词,故而便狠下了心肠,给这个孩子下了诅咒,诅咒她转世后,父母必将在她记事之前死去,而她则一定会在她刚生的时候找她的。

  可惜,事有因果,她破坏了世间的规律,却也受到了责罚,那就是她知道那孩子转世多年后,方才寻得到她。不过这又如何,既然她已经找到了对方,那么这个孩子这辈子依然是属于她的。而那些害过这个孩子的人,一个都不能活。

  将孩童孤身留在云端之上,她背着对方,将那些心存歹意的人一一杀了。再之后,却又是飘然若仙般的出现。孩童见她,欣喜地扑了过去,她一个人在云端上真是又惧又怕,可仙女姐姐让她乖乖等着,她也就听话得坐在上面,数着手指等对方回来。

  女子轻抚了抚她。须臾之后,两人回到了魔界,去了一个名叫离天宫的地方。在那里女子抚着孩童的面颊,给她起了名讳,“从此你便唤作洛云笙。”

  在那里,孩童知道了女子的身份,魔界离天宫宫主——洛长宁。

☆、第105章 无责任番外:最喜欢长宁了(下)

  将小女孩领回离天宫后,如何将她养成原来的性子,倒是成了洛长宁目前最为难的事情。上辈子,洛云笙少时活泼,渊皇死后,却逐渐深沉下来,性子也越发执拗,时不时地便要明里暗里地气她一番,后来,也不知道那孩子经历了些什么,突然就醒悟了,变得看上去清冷孤傲,内里却是小心思不断,总是做些匪夷所思的事儿。虽然有的时候她也觉得对方转性后,愚蠢无比,但是私心里她倒是希望能将这孩子养成那样的性子。

  可是该怎么做呢?像以前那样爱答不理,任其自然肯定不行。自那次失手误杀了她之后,她便日日都活在愧疚与思念之中,如今好不容易将那孩子寻回来了,定是要时时守着的。可是一直守着的话,那孩子会不会长大后便转了性子,不再像上辈子一样喜欢她了呢?

  垂眸思忖了许久,最终她还是决定要将小云笙带在身边,时时守着,毕竟只有这样她才能确保对方不会在魔界受到伤害。

  起初,她念着对方年纪尚小,便就将她留在宫里,教她读书习字。像以前那样,她先用狼毫点墨,在宣纸上挥了洛云笙三个大字,与她道:“这便是你的名讳——洛云笙。”

  小云笙懵懂地点点头,接过她递来的狼毫,却没有即刻下笔,而是扑闪着大眼睛笑嘻嘻地问她,“那长宁呢?长宁怎么写?”

  洛长宁的心尖微颤了颤,面色平静着,她握上那只紧攒着狼堡的小手,把着它,一笔一划地又写了她的名——长宁。

  小小的手放在宣纸上摩挲着,洛云笙指着那两个墨色的大字,一字一顿地认真念着,“长、宁。”念过后,她又转过头,邀功似地亮出了一口小白牙。

  如此可爱的模样,怎能不讨人喜欢?洛长宁亦是禁不住莞尔,轻柔地抚了抚她的小脑袋,“来,试着写一下。”

  “嗯!”重重点头,乖乖巧巧地握着笔,洛云笙照着纸上的字迹,认认真真的写道,“长、宁。”

  毕竟是第一次握笔,小小的孩童还不大习惯,歪歪曲曲地写了两个字,她面上餍足一笑,可一对比洛长宁那飘洒恣意的字迹,小脸顿时便皱了起来,懊恼地咬了咬笔头,嫌弃道:“唔,好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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