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是想想而已,按照萧的洁癖程度,如果知道我真的一个星期不洗脸,恐怕再也不会出现在我三米的范围内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我摇了摇头,简单洗漱过后,下了楼。
我所居的卧室在别墅的二楼,自带一间小型的盥洗室;等我料理完自己推门出去,却发现其他几间房里都没了人影——奇怪,人呢?
一楼的客厅中,吴放歌正经危坐,全神贯注地控制着一把拖把清洁着地板,眉峰紧蹙着,我却不认为是使用异能太过费力所致——倒像是,不高兴。
“吴大哥,”见他专注地好似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我只能出声道,“墨墨她们呢?”我不好意思承认的是,包含在“她们”之中的萧的下落,是教我更在意的。
吴放歌见我下了楼,搔了搔后脑勺,有些为难地说:“子墨她说要出去溜达溜达,不准我跟着她,至于萧医生……我也不清楚。”
“哦……这样啊。”我点点头,尽力扬起一抹笑,却怎么都无法忽略心里的失落。
——不声不响地,跑去哪儿了呢?
意识到我类似于埋怨恋人不知去向的小情绪,我不由失笑。
随意用了些桌上的点心,我推开客厅的玻璃门,走到露天的阳台上。
这是每一幢独栋别墅都自带的小花园,看得出来是经过精心修剪保养的草坪,赤足踩上去却并不扎人,细微的痒从脚底传达到神经末梢,让我的心情也跟着轻快了几分。
顺着草坪往前走了几步,我看到隔壁咖啡色别墅的二楼正对着我视线的一扇窗户,深紫色的窗帘垂下,却留出了一道细缝,而就在方才我瞥眼扫过的时候,似乎划过一个人影——甚至于,我感到一种,被人窥伺的紧张感。
浑身的寒毛在顷刻间竖了起来,我再次凝神望去,却只能看见那静止不动的深紫色帘布。
我迟疑着停下了自己的脚步,转身穿过客厅,疾步走到前庭的天井里,慢慢平复有些急促的呼吸。
我不敢告诉吴放歌刚才一瞬间胆战心惊的不安——我明白,即使告诉他也于事无补:我无法从中感受到一丁点儿安全感,尽管我相信他一定会尽全力保护我——因为,他不是萧。
那个唯一能够教我放松心神的人。
前庭的天井是钢筋搭建的骨架,镂空处点缀了透明的玻璃,在阳光透过的时候非常美丽,想必午后时光,放一张躺椅在这里,捧着咖啡和书渡过一下午是个不错的选择。
正当我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时,轻微的敲击玻璃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转过头去,那张经过玻璃折射后依旧看不出恶意的脸让我露出了笑容:“嗨~”我挥了挥手,是昨天那个教我印象深刻的女人。
我走过去,她对我颔首,笑容却很淡,好像有什么忧虑梗在心头却无法吐露。
玻璃有一定隔音效果,我只能看着她的唇形,猜测她想要对我说什么,那一长串的话语恐怕只有最后两个字是我能够确定的。
——小心。
她见我不明所以,有些失望地摇了摇头,却忽然看了一眼身后,然后回过头再次对我重复了这两个字。
我点点头表示听见了,或是说看懂了她的警告,她这才转过身很快离开了——玻璃将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映得模糊一片,就像我现在纷乱的心绪,看不真切。
说实话,她的警示教我无法不去在意,因为我确信她不是个危言耸听的人。
可是,她所谓的危险又是什么?她让我小心的……又是谁?
接近傍晚的时候,墨墨回来了,手上提着一个保鲜袋,脸上挂着惬意的笑,仿佛久居沙漠的旅人发现了水源并且灌满了水壶,我不禁挑了挑眉——没错,袋子里的东西是墨墨的精神支柱:泡椒凤爪。
还没等我问,她已经欢快地扑过来,竹筒倒豆子一样把她方才的经历都说了一遍——至于解释的原因有多少是为了我身后那个装作不在意却支棱着耳朵不肯离开的男人,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呀一觉醒过来,肚子空空就想着找点吃的,突然想起百里逐鹿那家伙说的米其林三星主厨,然后我就去找那个餐厅了,”墨墨的脸上或多或少带了些得意,仿佛为了吃而展开地毯式搜索游遍整个城区是多么值得夸耀的事情,“幸好他的属下主动带路,否则我恐怕得留在那里吃晚餐了!”
她晃了晃手中宝贝似的袋子笑道:“那老头挺好说话的,百里逐鹿似乎也打过招呼了,所以我才能这么容易找到储备粮,哈!”这妮子真的是乐昏头了,难道没有发现不对劲么?
百里逐鹿昨夜才与我们介绍基地,这主厨也不过是随口提起的,可是翌日墨墨便能得到他的属下带路……他怎么知道墨墨一时兴起会去找那主厨?
只有一个可能,就是墨墨被跟踪了。
也可以说,我们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在百里逐鹿的掌控之中。
被监视的滋味,可不好。
哪怕是出于对基地的安全考虑,作为被监视的对象,我理智上可以理解,感情上却不能接受——我总觉得,在他温和有礼的外表下,有着我无法想象的企图心。
而这种莫名的感觉,正在通过零零散散的事件一点点被证实。
没多久,萧也回来了。
她穿着宽松的运动服,长发高高束起,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纤丽的脖颈,高挑颀长,容貌昳丽,比往日的打扮多了几分青春活力,教我不由眼前一亮。
“我去健身房待了一会儿。”她对着我微微一笑,那笑容在夕阳下仿佛能发光。
就在我看呆的时候,一个深沉的男声在门口响起:“诸位,我在餐厅安排了欢迎宴,请务必赏光。”
——是百里逐鹿。
我见萧的笑意倏然消失,可惜地抿了抿唇,慢慢转过身去,正对上他在半长留海下半露的眼睛——深沉如墨,灿烂如星。
那的确是一双迷人的眼眸,却丝毫打动不了我,一个已经心有所属的女人。
不过,毕竟在他的地盘上,承蒙他的照拂,我们也不好把关系弄僵,我想了想,还真是有点饿,于是便答应了。
我们一行跟着他来到了市中心那座最金碧辉煌的建筑前。
这家酒店的规模很大,容纳百八十人不成问题;侧目见到66续续赶来的人群,我隐隐觉得这场酒席并不是他所说的那么简单。
百里逐鹿招待我们的是一间三百多平米的宴会厅,里面摆了十来张圆桌,只盏茶的功夫便坐得满满当当,只有中间那方空了下来;上头坐了三个人,一个是我们早就见过的孙敬成,那个被喊作“成哥”的男人,一个是体格壮硕,包着纱布但精神还不错的“小强”,另一个留着两撇八字胡的男人,我却没有见过。
“诸位请上座,不要客气。”百里逐鹿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伸手对我们做了个礼。
墨墨翘着嘴角打量着那一桌放在末世前也称得上丰盛的佳肴,听了他的话,立即拽着我的手臂毫不犹豫地坐上了席位,跺了跺筷子目光炯炯地盯着百里逐鹿,只等他一声令下吩咐开席。
我明显看见他嘴角抽搐了一下,然后掩饰般笑了笑,转脸对着坐在位子上脸色阴沉的孙敬成点点头,温和地问道:“小强的身体还好吧?”
孙敬成嗤笑一声,全然没有对着首领的恭敬,瞥了一眼只剩下一条手臂的兄弟,不冷不热地回道:“死不了。”
百里逐鹿不以为意地笑笑,扬手招过侍立在边上的服务员:“伤员不宜喝酒,把我们这桌的饮料都换成果汁。”
我注意到孙敬成的神色有些奇怪,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却又变回了正常。
——这两人,在打什么哑谜?
我耸了耸肩,目光在身前的菜品上逡巡,却是被盛装菜肴的鲜亮碗碟吸引住了——从色泽纹理来看,这些成套的碗碟都是上好的烧制瓷器,虽然及不上官哥汝钧定的名窑级别,倒也很有几分赏玩的价值——那几只胭脂色的盘子格外好看,有一只正在离我触手可及的地方。
没有心思听百里逐鹿讲了些什么客套话,与墨墨一样期待地等到了他的“开席”指令,我忙不迭想要动筷子去夹那胭脂色盘子里看上去分外诱人的菜品。
只是还没等我的筷子抵上,一只瓷白如玉的手格住了我的手腕,清泠泠的女声淌过耳边,瞬间教我顿住了动作:“且慢。”
“萧?”我顺着力道收回手,疑惑地看去,就见她纤长的睫毛慢条斯理地扇了扇,格住我的手却毫不含糊地将那碟菜与另一碟换了个位置。
“……”我郁闷地咬了咬筷子尖,十分不解。
她瞥了我一眼,夹了一筷子西芹百合到我碗里,悠悠地解释道:“我不喜欢吃那个。”
——就算不喜欢,也没必要换位置吧?这种举动在宴席上可说是很失礼的行为。
……好吧,谁让对象是萧呢?
她就是有一种魅力,任何不妥帖的任性经由她做来,就成了理所当然;而这种淡然的肃穆,在我看来是可爱得紧。
我看了一眼乐颠颠朝着胭脂盘子伸筷子的墨墨,半是好笑半是无奈地吃下了碗里的西芹百合——味道很棒。
还没来得及再尝一些别的,就听“叮当——”一声玻璃打碎的脆响,“小强”怒气冲冲地从位子上站起来,面皮胀得发紫,额头青筋直冒,那双虎目却是瞪着百里逐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