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筝给他一问,不好再发作,拿过茶碗递过来:“那天……他们都以为我是杜红蕖,将我和郑夫人关在一处。我也不晓得那是什么地方,看起来是个深宅大院,窗外是一片花园。头一天,来了个不认识的臭老头,叫什么孙先生的,他一见到我,就说抓错人了。旁边有个使弓箭的黑面神,当时便要杀我,他凶得很……结果吓坏了郑夫人,夫人又开始发病,姓孙的老头看我能给夫人治病,便问我是谁,同秦、秦笙是什么干系。”彼时她眼见哥哥惨状而失魂落魄,这几日心绪几度波折,哪是这寥寥数言可以道尽。不料再见传志,他又浑身浴血气息奄奄,不容易安定的心神又起波澜,悲惧交加,为救他两日不曾合眼,此时见人醒转,又喜又悲,又苦又倦,再忍不住委屈,扁起嘴痛哭失声。“他们知道我的身份,便要我照顾郑夫人,我才留了条命。我还以为、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们了!你怎把自己弄成这样?我哥哥拼死救你一条x_ing命,你怎么……我,我,我好怕,好怕不容易见了个人,却连你也死了!”
传志看她一双眼睛哭得红肿,满脸泪珠,心疼不已连声安抚:“你不要哭,不要哭。咳咳……是我不好,我该早点来找你的。你看,我还活着呢。筝儿,我这次来,咳咳,就是来救你出去的。你不要怕,我还活着……是了,就连阿笙、阿笙也还活着。”
秦筝一愣,瞪圆眼睛:“你说什么?”
传志喘息道:“没有、没有找到尸体,咳咳,他一定,一定还活着。”
“当真?”秦筝抹抹眼泪,又扁起嘴,“你不是故意骗我吧!”
传志笑笑,费力抬起手来,摸摸她的头发:“我不骗人。”
两人年纪相仿,却给他以这般姿态对待,秦筝面上一红,又想到他与阿笙关系,忙拉下他手腕放进被里盖好,冷哼一声道:“你管得多!说什么来找我,那怎会弄成这副模样?”
传志垂眼,讪讪一笑,又问她:“我们怎在马车里?这是要去哪儿?”
秦筝尚未答话,车外便响起一道声音:“苏州,英雄盟会。”说罢,那人已掀开车帘,探进一张笑眯眯的脸:“小少爷醒啦?答应小生的事,也该说了吧?”
秦筝赶忙挡在传志身前,没好气道:“y-in阳怪气的搞些什么鬼!”
常不逊嬉笑一声,不见动作,便倏地钻进了车厢,将秦筝信手一提,在传志枕边坐下,附身凑到传志面前,笑道:“小少爷不要怕,小生从不杀不使刀的人。”
见两人鼻尖擦着鼻尖,秦筝伸手便去扯他:“你无耻!”
常不逊头也不回,食指在她喉间一点,一双晶亮眼睛仍与传志对视。秦筝再张口却发不得半点声音,只得怒目圆瞪,气冲冲瞧着他。
传志轻咳一声,转过头闭上眼睛:“我要和你换的,咳咳,是筝儿和郑夫人安全脱身。”
常不逊笑道:“那是自然,等到了苏州,她俩就会平平安安完完整整地交到郑竟成手里。王公子想要的,不是她俩的x_ing命。”
传志思索片刻,明白过来:“他要杀的是岑叔叔;想要带走的,是郑夫人和小红姑娘。咳咳,至于我们,只是随手、咳咳、随手杀掉罢了。”
“小生便说你不怎笨,”常不逊退开,曲腿坐起,“不过你想错了一点,跟这丫头很像的那个少年人,叫秦笙?非死不可的人有两个,岑青和秦笙。”传志秦筝皆是一惊,传志猛然睁开眼睛瞪向他,还未开口,常不逊便继续道:“你伤得厉害,不要说话。要岑青的命,自是因为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东西;要秦笙的命,却是公报私仇。你那个独臂的叔叔跟老吴说,非杀了这小子不可——不是要你别说话么?老吴便是那日砍你一刀的人,山中伏击,他是带头人。”
传志垂眼,过了片刻才淡淡道:“给岑叔叔下毒的人,也是九叔?”
常不逊一拍大腿,吊起嗓子:“都连起来了?孺子可教也!岑青此人也算个赤诚君子,跟付九一路南下,竟毫不设防。孙先生给了付九一味药,无色无味,常人吃了不妨事,习武之人吃了,一旦发动内力,血液上涌,□□便随之流至全身。功夫越好,便伤得越重。按说以岑青功夫,当时便可毙命,却不知为何活到今日?”
传志轻轻一嗤:“岑叔叔岂会给你们这般下三滥的伎俩害死……咳咳,他这样的好人,是要长命百岁,平平安安的。你们这种坏人,才、才会……咳咳……”他义正辞严,怒火攻心,话未说完便一阵猛咳。常不逊赶忙为他顺气,笑道:“天下间哪有非黑即白的人?傻小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唯一‘利’字尔。只有获利的人,才可以长命百岁。”
传志缓过气息,冷笑一声:“你也是?”
常不逊摸摸腰上长刀,笑道:“小生岂是那等俗人?平生所爱,唯刀与刀客,一字以蔽之,乃一‘刀’字也。”
“你既不是,凭什么说旁人是!”
常不逊眉头一挑,忽哈哈大笑,再度倾身至他面前,笑道:“睡了两日,你便长进不少,这伶牙俐齿的模样,可口得很啊!”
传志与他四目相对,面色平静:“等到了苏州,筝儿和郑夫人平安脱身,我便同你一起去杀狄松。”
常不逊讶然,转而喜道:“凭你?——哈哈哈好得很啊!还有半月便是英雄盟会,彼时她二人自可平安;半月之后,你便能有杀独孤一刀的本事?天哪!小生迫不及待等着那一日了!你还活着,真是再好不过!——小丫头!这两日要让他好个七七八八,切莫耽误时辰!”他貌若癫狂,喜不自胜,又在秦筝颈间一点,便飘然跃出车外,马蹄之声笃笃远去,他那尖锐笑声尚可闻见。
秦筝惊魂未定,过了好大一会儿才颤声问:“他,他跟你,你们是……”
传志望着头顶车棚,问:“筝儿,我带了阿笙的竹杖,你可见了?”
他神态太过镇定淡泊,秦筝只当他经鬼门关走这一遭,又给这人一通撩拨伤了心脉,也不敢高声讲话,拿过一旁的梅花刀和竹杖乖乖递给他,怯生生问:“你还好吗?”
传志摸过竹杖,轻轻一声叹息,合上眼睛道:“他说得对,我得快些好起来。筝儿,还要拜托你了。”
秦筝听得唯唯诺诺,点了点头。过了片刻,听他气息平稳,已沉沉睡去,才放下心来,坐在枕边细细端详他睡颜。他面无血色,嘴唇紧紧抿着,双唇干裂,两颊消瘦不少,轮廓竟有些凌厉。虽还是熟悉的模样,眉眼间气息却与从前迥异。她忍不住伸手,想摸摸他的眉头,要它舒展些,却怕弄醒了他,只得收回去,给他轻轻盖好被子,又瞥见他掌中那支竹杖,不由浅浅一笑,喃喃自语:“也没怎么变嘛,还总是缠着哥哥。那个疯子跟你这样亲昵,你心里其实烦得很,是不是?哼,你同我哥哥好了,哪还会跟别人好?我哥哥、我哥哥……”
话未说完,眼泪又一滴滴落了下来。
秦筝紧紧捂着嘴,生怕吵醒了他,暗道:“我哥哥是天下最好的哥哥,他定会回来的。他、他还没听我叫他这声哥哥呢!”
作者有话要说: 冷笑话小剧场:
姓储的:酒酿吃得香啊?
传志:酒酿好香哒。
铁蛋脸:)
☆、前波未灭后波生
一连三日,传志都躺在车中修养,大多时候昏昏沉沉睡着,并不知外头发生了何事。只听秦筝说,这一行三辆马车,十几匹快马,走走停停,一日里至多走上五十余里,遇到风景好的地方,还要停下游赏一番。
“倒像是哪家的贵公子出城玩,也不知那姓王的到底什么来头。”秦筝捧了碗乌j-i粥,一面喂他一面嘀咕,“他整日里和孙老头躲在马车里说话,肯定没安好心。手底下一个个都凶巴巴的,唯一爱笑的那个,哼,也是个混蛋。”
传志道:“他功夫厉害得很,你不要招惹他。”
“我招惹他做什么?是他一天来找我八次,问你伤势怎样,我说你精神不好,他就咋咋呼呼说我的药不管用。呸!除了云姨,哪个的药也没我的管用。他对你倒上心呢!”秦筝说到恼处,将汤碗在小桌上重重一敲,“你都有哥哥了,不许招惹这些奇奇怪怪的人!”
传志失笑,端起碗一口气喝光,抹抹嘴:“我心里只想着阿笙一个人。常不逊疯疯癫癫的,你别乱想。”
他说得坦然,却将秦筝闹了个红脸:“哪,哪有你这样大大方方讲的……你不害臊!”她低下头,手忙脚乱地收拾碗筷,传志瞧见她鬓边两只通红的耳朵,笑道:“阿笙脸红的时候也同你一样。”秦筝动作一滞,想要捂脸却腾不开手,只将两只衣袖挡在面前,背过身去:“谁要你看我了!”
传志只当她脾气古怪,一笑置之,随手掀起窗帘向外看去,石板道这侧傍着一条丈宽小河,河上停几只乌篷小船,正是午后时分,船家都躺在船中歇息。河对岸屋舍俨然,三两行人来往,院中不时响起几声狗吠。这番景象与他过往所见皆不相同,一时目不转睛瞧着。秦筝抱着碗也不理他,朝外头喊:“他吃过了,我要回去!”
马夫一挥鞭,嚷道:“小丫头,这他娘的一会儿就到了,急什么!”
这声音听着熟悉,传志暗想,王雅君让姓储的给他驾车,难不成是示好?想到王雅君,怏怏地重新躺下,拾起竹杖握了两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