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斯对瑾这个毛病深感无语,就喜欢钻偏僻的小巷子,就喜欢地摊上的小吃,说了多次也没用,反而更加变本加厉也算是有恃无恐了,知道雅斯是出于关心他才阻三阻四的,好意心领了,依旧我行我素,料到雅斯不会因为这种事情和他真的翻脸。不过现代社会科技发达即使是地摊上的吃食也不会有卫生方面的担心,瑾也不是什么糊涂蛋,大是大非上还不会出错的。酒店的食物虽然精致却欠缺新意,地摊上的就不同了,通常是色香味俱全,还物美价廉品种多样,作为一个高追求的吃货,面临二选一的境地时必须首选地摊。
夜市不愧是夜市,夜晚是它的主场,在夜晚才能显示出它的生命力,已经过了晚八点的饭点了,小吃一条街上依旧熙熙攘攘的各种目的人络绎不绝。与拍卖会也有一定的关系,据听说这里是为了迎接拍卖会的客人政府专门开辟的卖小吃的专场,也算是变相的宣传,大部分都是林国的特产,只有一小部分是外国驻林国的公司设立的摊位。如此贴心的安排,深得类似瑾这样的吃货的心,来林国就要吃林国的特产,要是来林国却吃的是夏国的东西那就是真正的傻蛋,不说价格昂贵,口味肯定不正宗,吃就要吃正牌的,要不然还不如不吃。
林国是植物的国度,吃的也以素食为主,手艺巧妙的林国人,凭借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经验,将单调的蔬菜用丰富多彩的调料烹制,做出许多特色小吃,尝起来比肉的味道还要好,带着蔬菜独有的清香,少了肉类油腻的口感,独树一帜赢得无数的好评,连阅尽千帆的瑾也喜爱的紧,满足的表情充分说明了他对此高度的认同,林国还是有点长处的,要不然想混到现在的地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拍卖会越做越大,成为现在全世界的规模,其中多少有一些特色小吃的影子。对于瑾的赞不绝口的特色蔬菜串,雅斯好奇的伸爪子拿了一串放入口中,对食物一向无感的他也不得不承认确实有独到的美味,不负盛名。
肚皮圆鼓鼓的回去酒店,这次依旧走的是楼梯,不同于第一次因生气而等不及,这次是为了消食——吃太饱了撑得慌,需要做运动消化一下,要不然晚上睡不好直接影响明天一系列的活动就得不偿失了,真要是因为好吃的吃多了导致耽误了正经任务,瑾和雅斯的一世英名就全毁了,传出去不要做人了,消食是不能省略的必要步骤。
爬上去后在房门口看到了一个出乎意料却也合情合理的人——林国太子林昭。本来计划是三人再商量一下具体的谋划,因为雅斯的事情到现在他们还没有见过面,晚上的接风宴两人也没去所以林昭就冒昧的找到了房间外,毕竟明天的行动在整个计划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再仔细也不为过。
雅斯和瑾都理解林昭急切的心情,一来是担忧自己的国家,二来作为人生的第一个任务,紧张是难免的,所以也配合他再梳理一下细节,细节决定成败。林昭很感激雅斯和瑾的慷概帮助,他自己心知肚明,对方没有帮助他的义务,事情只有他们两个人也能很好的完成,自己提供的小小支援并不是关键。大概真正的王者就是如此行事,有付出才有回报,不计较得失的大将风度。
临走时林昭留下了一本拍卖会的目录,好歹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假的也总得做个样子,兴许会有意外收获呢。
雅斯和瑾下午有休息,尤其是瑾睡饱吃饱根本没有一点睡意,目录小册子正好拿来打发时间。看见瑾难得对任务以外的事情感兴趣,雅斯自然是奉陪,主动拿起来一手揽过瑾,一手把小册子放在膝上翻动。“怎么样?我们随便看看,有喜欢的明天我买给你。”瑾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就随雅斯去了,近来发现这人得怀抱又暖和又舒服,呆在里面也无所谓。听到雅斯的话不满了,“为什么要你买给我,我自己有钱,想要的东西可以自己买啊!”雅斯无奈叹气,这人别扭的性子又上来了。“那这样吧,我们互相买给对方怎么样,就当做是送礼物了,也算是一个小惊喜。”“唔”瑾思考了一小下,好像自己没有什么损失就随他去吧,大不了等价交换互相也没什么差啦。
瑾的目光随着雅斯的手漫无目的地游弋,忽然一抹熟悉的紫色映入眼帘。那是一块紫水晶原石,和瑾眼瞳的颜色相近,瑾的异常没有逃过一直在观察他的雅斯,暗自留意了一下紫水晶的编号,打算拍下这个送给瑾,要是找能工巧匠做成饰品一定很衬瑾的。
其它有意思的东西目前没发现,大头还是林国特产的杨柳枝,不同年份的都有,雅斯和瑾也不需要这个,就没有太关注。还有一些是秘密藏品,到时候才揭晓,在小册子上是不会出现。
时间差不多该睡觉了,即使不困也要躺着,慢慢就着了。瑾解开了心结,正视雅斯的心意,也不再排斥雅斯亲密的动作,二人相拥入睡过了一个甜美的夜晚,一切都向好的方向发展着。
第32章:最后的自由
紫水晶是水晶中较为好看的一种,属于矿物晶体,从材料本身来讲价值并不高,就像炒到天价的钻石只是煤炭一样,遇火消失。水晶的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硅,当含微量元素铝、铁等时呈紫色、黄色、茶色等,经辐照微量元素形成不同类型的色心,产生不同的颜色,如紫色、黄色、茶色、粉色等。含伴生包裹体矿物的被称之为包裹体水晶,如发晶、绿幽灵、红兔毛等,内包物为金红石、电气石、阳起石、云母、绿泥石等。总之一句话,原材料并不值钱,有价值的是它稀有的颜色和形状,尤其是带特殊颜色的更加难得,物以稀为贵就是这个道理。
瑾看中的那块紫水晶,之所以能登上拍卖会的台子,不仅是因为块头大,成色好,更是因为里面的絮状物看起来隐约有点有含义的形状,不同于一般的紫水晶中杂乱无章的絮状物或者小孔,而是小孔包裹着小块絮状物形成了类似雷电的折线样子,也算是比较奇特,才能在拍卖会上亮相。瑾着眼于此和雅斯想要入手它的原因都是在与此,瑾的眸色是紫色,而雅斯出身与雷族,异能是雷电,这块水晶对于其他人大概就是个好看的摆件,小户人家可能当作传家宝,对于雅斯来说是能成为类似定情信物的东西。
是的,定情。按照瑾晚上的态度来看,如无意外他是打算接受自己的心意了,马上就能登堂入室了,那么有些东西就必须准备了。娶媳妇儿一定要诚心诚意,尤其媳妇儿这么好,潜在的竞争对手那么多,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能换得媳妇儿开心就能值当了。小的时候母亲就嘱咐过,走到哪里都要想到媳妇儿,他/她是要跟你过一辈子的人,好吃的、好玩儿的、好看的都要弄到手给媳妇儿,然后是母亲——生你养你的人,剩下的人就不要管了,父亲和弟弟什么的没有一点用处,不必理会。说这话的时候是雅斯妈妈和雅斯爸爸刚小吵完一架的时候,其实根本不能算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