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四川女孩沈茉茉把初恋女友送上红地毯后,伤心离开蓉城。在云南偶遇外出旅行的东北女子江秋月。江秋月对沈茉茉一见倾心,与之结成旅伴。旅行结束后,无处可去的沈茉茉随江秋月到了上海工作,日久相处,慢慢爱上比自己大七岁的江秋月……
关键字:江秋月 沈茉茉
前言
有人说,一生谈三次恋爱最好:一次懵懂,一次刻骨,一次终生。十八岁的初夏,和初恋开始了一场懵懂的恋爱。青春初浅,爱恋深浓。懵懂地开始,又懵懂地结束。
曾经以为,不会再遭遇这样一场难忘的感情,这世上似乎没有比初恋更美好的情意。或许,只是因为年轻,只是因为青春飞扬,让我们最是难舍。不是过去真的有多么的美好,美到无可替代,只是我们固执地挚爱着青涩岁月里的自己,在孤独的日子里,留恋着少年听雨歌楼上的旖旎,不愿聆听阶前不解悲欢离情的冷雨,以及那些日渐苍老的寂寞。
直到后来,遇到你。直到今天,我仍然相信,遇见,是一种美丽的意外。
曾惊叹张爱玲笔下爱情经典到美丽的极致:于千万人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诗人说,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里,遇到你。在我还算美好的年华里,我遇见了你。遇到你,一度让我觉得,老天对我的眷顾,已经超出了我梦寐的需求程度。
遇见你,然后一点一点地爱上你。之所以是一点一点地爱上你,只是因为“一见钟情”这个词语,从没有出现在我的情感词典里。一见钟情,在我的观念里,是经不起推敲的。
总之,我是爱上你了,不知不觉,安静地守着你,然后,想着这一生,能够不离不弃。爱极了你的笑容,如同青叶上粼粼跳跃的一朵朵晶亮的阳光。爱,让你的名字成了我心中最美的诗歌。在如同潮汐的思念里,常常不自不觉地忘了自己。听任何一首歌,句句字字都是情歌的味儿。甚至,京剧里青衣的平仄婉转里,高一声,低一声,都押着情歌的韵。
短暂的青春,常常让我有溺水的绝望。最美好的年华,总是华丽如绸缎轻软如绢丝,迅疾似流星仓促似浮云,所以,我没法像诗人说的那样浪漫起来,不求结果不求同行,甚至不求拥有而只是为了遇见你然后坦然地擦肩而过。我爱你,我可以不说这三个字,只是把它当成某种不可道破的箴言,用时间来践行,用我会很快谢幕的青春,直至垂垂老矣。
遇见你,我便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然后欣喜地开出一朵花来。那朵花,我不想是开在彼岸的曼陀罗,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
我们没有一千年可以蹉跎。只想,在平淡的日子里,眼光随你流转顾盼,寂寞的喧嚣中,能和你紧扣十指,相视无言,却又寂静欢喜。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只想用这么刻骨的一场爱恋,换终生的幸福,安稳的幸福。
你曾说过,相爱容易,相守太难。是的,看似平静的日子,总是有我们难以掌控的变数。过去,我们已经无力改变了。一如初遇的你,早已是他人之妇。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未知的未来,我们不一定做得了主。但我们,可以掌控自己的爱情,听从心底最真实的声音的召唤。一个连自己的情感都不能掌控的人,该是多么的可怜可悲?
常常想起你所在的城市,习惯了看那里的天气,温度,习惯了将你的生日作为幸运密码,习惯了在整个世界的狂欢中孤独地想念……你,成了我生活的习惯,思念便像呼吸,不会刻意想起,但却时时刻刻在进行。爱上一个人,恋上一座城。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那座城市,就成了我思念的城堡,把自己放进去,从此困坐愁城。
那个西域最大的王,拉萨街头最美的情郎,他的诗歌,穿越百年沉寂的时光,仍为我,为每一对情人的相遇,诠释了所谓缘分的难言的美丽:这一世,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谨以此书,写给你,写给我挚爱的你,字字句句,为你轻吟最美的情,浅唱至深的意: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一)多情自古空余恨
我在二十四岁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很苍老了。人往往不是慢慢地变老的,衰老总是很容易被人忽视掉,许多人总是在不经意间发现自己老去的。
我就是如此。
2004年的三月八日,是我二十四岁的生日。这天,我最好的朋友——闺蜜杨小诗走上了红地毯。伴娘,没有悬念的是我。
如果非要数数在二十四岁的生命里我干过的最愚蠢的事,做杨小诗的伴娘,当是第一件。《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我就紧张得不知道该迈那只脚了。更糟糕的是,慌慌张张中,我踩住了杨小诗婚纱的裙摆,害杨小诗差点跌倒,引来宾客一片惊呼声。
我的脸一直红着,微微低着头,眼光一直追着杨小诗婚纱的下摆,在酒店的灯光下,迷离,恍惚,晕眩。
交换戒指的时候,我略微抬头,看到杨小诗往新郎雷云飞无名指上套那枚“三世缘”。四周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然后宾客们纷纷起哄要新郎亲吻新娘。我看到了好多张一开一合不停翕动的嘴,很多张喜庆的表情,夸张而变形的脸,在眼前浮动;我的耳朵嗡嗡地响。除了这种嗡嗡响的声音,我还听见了冰面开裂的咔嚓声,一下一下的,特别清晰。
醒过来的时候,满眼都是大片大片的白,白的天花板,白的墙,白的床单。有阳光斜照进来,正好停留在我的床前,光束里有尘埃在飞舞。
想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弄明白了自己是在医院,今天是三月八日,自己的生日,也是杨小诗的大喜之日。
对,杨小诗……
杨小诗手上那枚戒指是我喜欢的款式,我喜欢那个缠绕的名字——三世情缘。前世,今生,来世,缘于前世,情定今生,相约来世,多美好的情缘!雷云飞曾问她为什么独独要这一款,杨小诗只淡淡地应了一声:喜欢。
婚礼上,我的慌张,她全看在眼里。我的突然昏厥,让她再也无法像先前那样保持淡定、从容。抱着我,眼泪不受控制地滴落下来。
视线被冻结在春天的那束光影里,一粒粒的尘埃在阳光里舞个不休。电话响了好久,我才回过神来。“茉茉……”小诗喊,语调哽咽。
“我没事,小诗,不要哭,你要幸福。”不等她再次说话,我挂掉了电话。我怕所有伪装的淡定,会在她的眼泪里土崩瓦解。
不知道是哪里传来了熟悉的歌声,我靠着窗,默默地听。
“望著广场的时钟/你还在我的怀里躲风/不习惯言不由衷/沉默如何能让你都懂/此刻与你相拥也算有始有终/祝福有许多种/心痛却尽在不言中/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才值得我对自己残酷/我默默的倒数/最后再把你看清楚/看你眼里的我好模糊/慢慢被放逐……”
紧握着电话,晕眩再一次来袭。我的眼前,开始模糊,脑海里交替着婚礼现场和小诗新房的场景:
雷云飞送完最后一批客人,摇晃着进了房间。酒气喷在脸上的时候,她忍不住一激灵,身体立即变得僵硬,冰凉。她的脑袋开始变得空空荡荡的,空到二十四年来的过往都化为了一个白点,白点不断变大,越来越模糊,然后成了一片雾蒙蒙的世界。
一阵撕裂的疼痛让杨小诗跌回到现实。雷云飞进入了她的身体,是的,此刻,她是眼前这个男人的妻,尽管,她的精神没有忠实于她的身体。
陈晓东的歌声仍在继续:“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才值得我对自己残酷”……
歌声里,我的幻觉仍在上演:
雷云飞很快呼呼睡去,杨小诗的眼泪顺着眼角淌下来,无声无息地。她觉得自己如同死了一般,徒留一副躯壳,只有窗外的歌声让自己还能感觉到仍然活着。
是的,活着,苟且地,用这副躯壳。
我的耳朵里,全是小诗的呐喊:茉茉,这就是我的新婚之夜,你留给我的幸福!她在心里呐喊:茉茉,我们非要做这样的选择吗?
从医院回到住处后,我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我要离开蓉城这个伤心的地方。在全国人民眼中,这是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有美景美食美人,生活悠闲,最宜居住。我觉得,这个城市像一个沙漏,悄无声息地漏光了我的青春。现在,24岁的我,觉得自己老得有点离谱。二十四岁的身体,六十四岁的心态。
这座城市,似乎没有什么值得让我再留恋的地方。
我的火车从北站离开成都的时候,是晚上十二点。火车在苍茫的夜色里呼啸而过,成都开始倒退,越来越远。
我曾经想象过离开成都的种种情形,但当自己真正离开的时候,那些预期的疼痛由抽象变得具体,如同乱针锥心,咽喉里,腥味翻涌。
小诗,再见了。我在心里默念,今生,或许,不再相见……
(二)人生若只如初见
第一次看到杨小诗的时候,是十五岁那年的秋天,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满头大汗地在女生宿舍的四合院里瞎转悠找文科班的寝室。全级十个班,只有五班是文科班。
看到四班宿舍后,我松了一口气,紧走几步,推开了隔壁的房门。正准备放下东西的时候,我听到一声尖叫,吓得我一哆嗦。待看清面前是一个双手护胸一丝不挂的女生时,我惊叫一声,比那女生的分贝还高。
接着,我愣头愣脑地问了一句:你,你怎么不穿衣服?
先前尖叫的女生抓过一条毛巾,裹住身体,气咻咻地说:你不识字吗?
我纳闷儿了:我不识字,和你不穿衣服有关系吗?这是什么逻辑?
女生拿眼瞪着她:你!你这人怎么拎不清?说罢,拽过我的手,拖到门口,抬手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