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无端毫不在意地剔出一根骨头,随手往外一丢,那群隐藏在草丛里的小兽终于被引出来了,不过小狗大小,却异常凶狠,一口獠牙,口中还发出低低的咆哮,只是看见白离以后到底没敢造次,咆哮了一会便夹起尾巴,叼起骨头跑了。
施无端蹭了蹭手指上的油,没心没肺地撕吧着这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大腿肉,只觉得十分有嚼劲,比起以往吃过的野味竟还要鲜美一些。
大概但凡是人,便总是有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施无端也不知道为什么,哪怕此刻火堆那面坐着的人是颜甄,是邹燕来,他也能面不改色地该扯淡扯淡,该客气客气,大家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没事聊聊天气,谈谈家属,齐心协力,等想办法出去了再互相往死里掐。
偏偏那个人是白离。
一见了白离,他就仿佛浑身充满了死猪不怕开水烫一般的力量,很有些连应付都懒得应付的意思。
谁知过了片刻,白离却轻轻地舒了口气,将声音放低了些,说道:“我当年……确实是来过这里的。”
施无端一怔,偏过头看着他。这一细细打量,他才发现,白离的眉目间有种以前没见过的阴郁,仿佛有什么东西笼罩着似的。
白离轻轻地垂了眼,额头上的花被火光映得忽明忽灭:“千年前魔宗与人间互通的时候,中间便有三个古怪的夹缝界,分别叫做恶火境、大荒境和阴水境。那时我与我……父亲斗法之时,自然是不敌的,一路东躲西藏,数次躲入三境之中。这地方阴气极重,有人说是魔气侵染了人界而成的夹缝,我独自在此处修炼过很久,后来也是在这里弑的父。”
第五十五章:端倪
“这里十八日一昼夜,夜有十七日多,白日却只有两个时辰。”白离说道,“只有白日通过恶火山口的时候,那道门才会打开,我们便是从那里进来的,恐怕还要从那里出去。”
施无端听完以后,半晌不言语,托着下巴静静地看着火堆里的火苗,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白离盯着他的侧脸看了一阵子,心里想道,他肯定是想着如何脱离这里。
这个念头才一冒出来,他胸中便陡然生出一股压抑不住的杀意,想到之前种种,再想到日后种种,白离便暗忖道:“与其出去以后叫他一转身便舍了我、忘了我,不如将他扣在这里,哪怕一个尸身呢,外面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不再管,守着他的骨头过一辈子也就安心了。”
“……呢?”
施无端好像说了句什么,白离一时走神没听见,直到施无端轻轻地用胳膊肘碰了他一下,白离才一惊回过神来,问道:“你说什么?”
“我问然后呢?”
白离有些没弄明白他的意思,愣了半晌,才莫名地问道:“什么然后?”
施无端一边拨弄着火堆,一边非常有耐性地问道:“你不是说,你在这里杀了你那便宜爹么,之后呢?”
白离“哦”了一声,过了好久,才说道:“后来我也想,能不能通过这里回去人间,在里面试了不知多长时间,才知道那道门只是单向的,虽然连着两界,十八日一轮回,却得从哪来,回哪去。所以我最终无法,还是只能回到了魔宗。”
大约是柴火太湿,烧起来发出“噼啪”的声音,施无端将拨火棍扔下,轻轻地打了个哈欠,精神仍是不大好,有些倦怠地往火堆旁边靠了靠,垂下眼问道:“你想回到人间,又为什么要和那些魔物扯上关系……为什么在影子里养那些东西?”
白离又是很久没答腔,他沉默地坐在一边,唯有嘴角控制不住地有一点波动,几上几下,终于勉强露出一个能吓坏小孩的不伦不类的笑容,问道:“你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施无端皱皱眉,别过眼去,混不在意地漠然道:“我多嘴了,魔君不愿意提起就算了。”
他左一句“魔君”右一句“魔君”,活像带刺似的,白离方才被他打岔打散了的火气忍不住又回笼了一点,然而想了想,也觉得这火气发得颇没有道理,这里除了他们两个之外,一个活人也没有,怪没意思的。便冷静了一会,说道:“我宰了万魔之首,很多魔物自然是要和我拼命的,也不是报仇,只是那个位子空出来了,它们总是要蠢蠢欲动一下。我那时候势单力薄,本事未学成,不能与它们硬拼,只得一边东躲西藏,一边慢慢地积聚自己的力量。”
施无端的侧脸在火光中明明灭灭,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两个人围着火堆坐着,就像多年不见的老友叙旧似的,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白离说道:“你瞧见的没有形没有体的影子魔,其实并不是魔物,而是魔被杀死了之后的残骸。”
饶是施无端见多识广,也没有听见过这样的事,忍不住抬起头来细细听他说,白离道:“杀了一个魔物,三日之内将它的残骸收入影中,便能得到它的力量,我那时为了活着,不得不如此。收起来的这些东西并不知道好歹,也没有意识,只知道杀人,然而毕竟横死,心有不甘,所以也在无时无刻不再窥视着我,等着反噬。”
施无端倏地一皱眉,沉声道:“你也不嫌脏么!”
白离却苦笑了一声,片刻后,他偏过头,定定地望着施无端,仿佛一直看进了他的眼睛里似的,轻声问道:“你这是担心我么?”
施无端愕然了片刻,忽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物是人非事事休,乃至时至今日,竟连点头或者摇头,都需要细细思量,很有些无所适从。
白离却眯起眼睛,眼中的阴霾似乎散了不少去,叹了口气,忽然攥住了施无端的手,低低地说道:“你担心我,我心里很……高兴。”
施无端本来下意识地想挣开他,听到这一句,却不知为什么不忍心了。
他们这些年,心里高兴的时候,都实在是太少了。
十方世界,茫茫红尘,总有那么一种人,仿佛做什么都像是给自己找不痛快一样,他心里总有一股负面的情绪,而这仿佛是支撑他活下去的全部力量。
纵观古今,其实能成大事者,大多并没有什么父母双全、兄弟同心的好命,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大概是因为人性本就好逸恶劳,快乐太多的人,幸福太多的人,大多安于现状,极少有什么雄心壮志。
爱风花雪月者,每日里不过为了美人一笑而求索,讨了这一笑,便觉得是金风玉露相逢,死了也值得了。爱娇妻小儿者,每日里为了养家糊口柴米油盐奔波,有了妻儿和乐,便觉得世上没有什么是值得死生纠缠,紧抓不放的,心胸自然平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