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素以「雾都」闻名,不过司遥与岑蕊抵挡伦敦的当天,迎接他们的倒是艳阳天。
司遥陪同岑蕊前去办妥了所有相关事宜,从学校到住房,终于清闲下来时,正是吃饭时间。
两人在附近的餐馆里吃了饭,而后便在街上散步,一路看风景一路闲谈。
初到梦想中的国家,又有司遥在身边,岑蕊满心的雀跃丝毫不遮掩,挽着司遥的胳膊,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与她相比,司遥的话倒是反常地奇少无比。
就这样走着走着,司遥看到路边一间贩售品牌打火机的店铺,飞快一想,走了进去。
经过挑选,他买下了一只火机,也不必包装,直接装进上衣口袋。
一出店门,岑蕊立即问:「哥,你买打火机干什么?你不是不抽烟的吗?难道你现在开始抽烟了?」
「不,是买来送人。」司遥说。
「送人?」岑蕊顿了顿,「男人还是女人?」
「男人。」
「哦。」
岑蕊露出放了心的表情,笑着眨眨眼,「不过哥竟然想到买东西送给人家啊,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吧?」
「不是。」
「咦?不是好朋友,那为什么要特意买东西送给他?」
「其实我送过他一枚戒指,不过考虑到他喜欢抽烟,我想还是送一只打火机给他,这样每当他在点火的时候,都会想起我。」
「……」
岑蕊停住了脚步,不明所以地瞪着司遥。从先前开始,这个人就笑得温柔异常,说话的语气也是……
「哥,你在说什么啊?」
岑蕊挤出明显牵强的笑脸,干巴巴地说,「什么戒指,什么打火机,你干嘛送这些东西给人家啊?很奇怪耶……」
「并不奇怪。」
司遥转过身面向岑蕊,平静地说,「因为我爱他。」
「什……什么……」
岑蕊的眼睛越睁越大,目光急剧闪烁,笑容虽然干涩却还在努力维持。
「你、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啦,这……这种事,怎么可能呢……」
「事实如此。」
司遥淡淡一笑,「那个人,我爱他。」
「可、可是,那个人……他不是男人吗?」
「他是男人,也是我所爱的人。假如未来我和他分开,或许我还是会爱上别的人。假如不分开,那么今生今世,我将只爱他一人。」
「……」
岑蕊再也说不出话,快要站不稳了似的退后一步,又退了两步,才勉强定住,双手颤抖着抬起来,紧紧捂住嘴巴。
她的脸上,仿佛组成表情的物质正在一块一块脱落,怪异之极。即将全部溃散的时刻,猛地一震,双手垂了下来。
「你是……你是故意的,对吗?」
她喃喃着,连语调也有些走音,「你故意送我过来,到了这里之后,再告诉我这些话,你是故意的,你明明知道我……全部都是你故意的,你就是要我来这里,反正你是要走的,你走了我也无可奈何,反正你已经把我送到这里……」
「……」司遥沉默地望着她,眼中看不出情绪波动。
面对着这样的司遥,岑蕊深深呼吸着,却还是觉得窒息,她揪紧衣襟,眼泪开始一颗颗滴落下来。
「为什么……哥,你怎么可以这么坏,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哥……」
她连连问着,越问,就越发清楚地明白,自己得不到回应,不论是这些问题本身,还是她心中的感情。
前一刻飘浮于天堂,这一刻却坠入地狱。
她再也受不了,哭着转身跑开。
司遥站在原地目送她的背影,没有试图喊住她。忽然看到她停住脚,转过身来,眼泪还在掉,眼里却闪耀起意志的光芒。
「不管怎么样,不管那个人是谁,我都不会放弃的!」
隔着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她大喊,「我喜欢哥,喜欢得不能再喜欢,所以我不要放弃!你等着,两年之后我就回去,我还会去找你,到那个时候,我一定已经变成能够让你爱的女孩!」
说完又转身跑掉,这一次是真的跑掉了,不再回头。
司遥依旧在原地目送,直到那个娇小的身影完全脱离他的视野,才合上双眼,无声地叹了口气。
厉森抬手看表,十点。以他一直以来的玩法而言,这个时间,游戏才刚刚开始。
然而今天,游戏还未开始,他却已经想要结束。
他眯着眼环视周围,几个朋友在那边笑闹着,看上去很有趣,只是他毫无兴致参与。
真失败。先前他接到朋友的电话邀他到酒吧来玩的时候,他就对自己保证过,一定要玩得尽兴,玩得开心,尤其要玩到不记得那些烦人的事……
然而,即便在给自己灌下一整瓶洋酒之后,脑袋是有点晕了,可思维却还一直在运转,非常不争气地转个不停,就像陀螺似的,转啊转啊转啊……
厉森腾地起身,揣着一肚子的不爽往洗手间走去。酒意使得他的脚步略显虚浮,但也不是十分要紧。
他的酒量还是相当不错的,虽然此刻他宁愿自己的酒量差一点,最好一口就倒,然后人事不省,便什么都不记得了。
站在洗手台前,厉森瞪视着镜子里的自己,一脸沉闷阴郁。
那张英气逼人的脸,原来也可以这么憔悴,死气沉沉。
可恶!
厉森弯下腰,打开水阀,将冷水一捧接一捧地浇在脸上。皮肤被泼冷了,可心里的火却越烧越旺。
老实说,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真是蠢透了。在这几天里,他竟然一直都怀揣着那样愚蠢的等待,等着司遥改变主意,决定不送那个女孩去伦敦……
更愚蠢的是,他终究没有等到。
司遥还是去了,陪着所谓的妹妹……
什么妹妹?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甚至还在私心里爱慕着自己的「哥」。这个「哥」难道会不清楚?
不可能!司遥是什么人?他那样的人,会迟钝到连一个女孩子的满腔情愫都察觉不到?
这绝无可能!他一定知道,而且多半是早就知道,一直都知道。
而,即便他知道,他却还是答应了女孩的请求。他明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对那女孩而言意味着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明白?
但最终他还是那样做了。
厉森实在琢磨不透,他到底是怎么想的?更琢磨不透,自己又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要想这些,总在想,总在想,像个白痴一样……
可恶……可恨!
其实「可」什么都好,反正逮不到该骂的人,肚子里骂一千一万遍都是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