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怡进来后,宋流氓的笑容一下子就消失掉了,她眼神斜到一边,看也不看夏怡一眼就擦着她走出去,还语气轻蔑地丢下一句:“做工低劣的赝品。”
被这么骂了可夏怡还是跟个没事人一样,笑容柔美地冲纪初道别然后跟上宋流氓。
纪初提手指指夏怡离开的方向:“那个宋小姐是谁啊,夏小姐没事吧。”
萝莉抬了抬眉毛,“怎么,还惦记着人家想要继续刚刚的事情?”
自己是被流氓非礼了诶,难道你面对流氓的时候还会说一句:人家想要,请继续吗?!纪初一句话在喉咙里上上下下哽不出来,于是她选择沉默离开。
萝莉抱手靠在门上,像是重申自己的权威,“朕在和你讲话。”
纪初撇撇嘴,语如连珠地说道:“女王大人你好啊,女王大人你在夏总家过得好不好啊,女王大人你征服了世纪娱乐的夏总马上就能征服娱乐圈了真是可喜可贺呀……”
萝莉闻言一边嘴角勾了起来,转身打开门潇洒地消失掉了。
纪初一个人在阳台摸摸脑袋:怎么今天净是碰见一些神经病。
和剧组的人说了一声纪初提前走掉了,回家洗了个澡,她倒在床上许愿:但愿明天不要再碰见那一群变态。
愿望是丰满的,现实总是残酷的。
宽敞的办公室里,宋舒年拿着纪初的档案,手指缠上肩上的卷发,又开始妖冶地笑了起来。
纪初按着昨天小陈哥给的地址来到一栋大厦前,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纪初来到了一个办公室前,她有些不解地问道:“不是去摄影棚试戏吗,怎么到这来了。”
工作人员打开门,“我们宋总想和你聊聊。”
纪初走了进去,心情还有些忐忑,最近自己吉星高照总是和大人物见面,这已经明确地预示我马上就要美梦成真成为天王巨星了吧,怀揣着对未来的幸福期盼,纪初抬起了头。
奢华的皮椅上,一位漂亮的女人正坐在上面,她的面容极具异国风情,一看就知道是混血儿,酒红色的波浪长发披散在白色的衬衣上,衬衣扣子开到领口,里面是若隐若现的春光,给人的感觉既干练又性感。
身材真是火爆啊,那cup肯定有E,这绝对是所有女人艳羡的身体啊……可惜是个变态加流氓。
未来的期望已经破灭。
纪初在脑中权量了一下,犹疑地在女流氓对面坐下来。这位宋总自己得罪不起,直接摔桌走人太不给人面子了,但是等会她要是有什么出格举动,她一定会用最快的速度逃离这个房间!
宋舒年翻了翻文件,然后撑起下巴道:“你想要演《钟鸣鼎食》这部戏,你看过剧本没有,知道这部戏特殊的地方吗?”
这部戏昨天晚上纪初看了下小陈哥发来的资料,的确很特别,它是根据一本网络小说改编的,而且现在的影视圈里,这种类型的电视剧还从没出现过。
没有出现过就意味有可能这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创新,更有可能代表这个类型不会有人去看,注定扑街,第一个吃螃蟹的总是需要一点胆量的。
那部网络小说讲的是现代白领——周倾仪穿越成一本书里的女配角然后和白莲花女主角争夺男主角的故事,当小说看是没什么,可要放在影视界,绝对是一朵超级杀马特的奇葩。
“天皇娱乐一向很少拍摄根据网络小说改编的电视剧,为何这次会做出如此创举?”纪初手指敲打着办公桌,认真地望向宋舒年。
宋舒年先是轻笑一声,然后有些无奈地耸耸肩,“舍妹正是此书的作者,家里人很宠她,我没办法了才被迫接受任务拍摄这部电视剧。”
原来是这样啊,纪初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那选角这回事,你妹妹不来挑下人吗?”
宋舒年目光停留在纪初身上,意味深长地说道:“她相信我的眼光。”
纪初敢肯定宋舒年口中的眼光绝对不是什么好眼光,正这么想着,办公桌那头的宋舒年就站起身双手撑在桌子上,前倾靠近纪初,“办公室潜规则听起来很美妙呢,小美人,今天不会有人再来打扰我们了,要不要享受一回啊。”尾音上翘,语气听起来格外撩人。
慢慢地把视线从面前宋舒年因为前倾动作而显得格外汹涌的胸口处移开,纪初翻了个白眼,“没兴趣,要是宋总想潜规则,麻烦请找别人。”
宋舒年假意难过地撅了下嘴,“小美人真是冷淡呢。”
“一个长相妖艳至极的人管别人叫小美人实在很讽刺好吧。”纪初被这个称呼弄得全身起鸡皮疙瘩。
“这样啊,那叫小宝贝好了。”见纪初有炸毛的趋势,宋舒年赶紧打住,一本正经地笑着拿出文件,“好了,不和你闹了,把这个文件签了,你就是女主角了。”
纪初看着宋舒年难得郑重的表情,提着笔依旧有些犹豫不决,宋舒年在一旁悠悠说道:“第一次成为女主角哦,也许像穿越宫廷剧那样会开创女配剧的先河,听起来很伟大很动人的。”
思前想后了一会,最终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纪初呼出一口气,把文件还给宋舒年。
宋舒年拿到文件笑得像个猫儿,“签了就好办了,里面的男主角就由我来反串吧,等会就去找编剧让他多加点床/戏。”
纪初觉得自己掉进陷阱里了,好深的陷阱,不知道爬不爬得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九、女王隆重登场
感觉签了霸王合同的纪初非常不爽,让自己心情郁结的罪魁祸首自然是不能放过的。
纪初半眯起眼睛:“宋总和夏总的故事我之前可是略有耳闻呢,见过真人之后才发现,传闻里那么纯情痴心的宋总居然是个如此风流不羁的女流氓啊,道听途说果然信不得真。”
宋舒年踮脚提臀坐上了办公桌,风情万种的抬起手,仔细盯着她涂满蔻丹的玫红色指甲,状似漫不经心说道:“我和小怡从小就认识了,一直把她当亲妹妹照顾。那么干净的一个孩子现在却被如此丑陋的灵魂占据,只要我有机会,必定会让她灰飞烟灭。”
话说到最后,她轻轻地朝手指吹了口气,仿佛在吹走什么残烬。
纪初一瞬间有些胆寒,向后退一步道:“宋总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你不是被穿了吧,宋总,你还记得你叫什么吗?”她伸出手在宋舒年面前晃晃。
而宋舒年只是垂着眼帘,一言不发的坐着,就在纪初想离开的时候,她突然抓住自己的手,唇角又斜斜地勾起,脸上浮现出熟悉的流氓表情,“小可爱好聪明,一语道破天机。来抱我的大腿吧,抱了包你迅速蹿红。”
扯下宋舒年的爪子,纪初不自觉地眉头一抽,这个宋舒年又没个正经,那个小可爱是什么恶心的称呼,不过……她托腮认真地回想着昨天的事情,再联系今天宋舒年所说的话,脑子里绕绕弯弯,最后终于理出来些头绪来。
她眼前一亮指着宋舒年恍然大悟地叫道:“我知道了,之前媒体传言说你和夏总是一对,还爱比金坚,情深意浓,可是现在表现地这么讨厌夏总,肯定是被出轨了,夏总被一个内心丑陋的男人抢跑了,于是你觉得受到背叛心灰意冷,一反常态开始游戏花丛,空虚寂寞才会到处勾搭别人以填补内心的空白。”
纪初一脸得意的表情叉着腰小尾巴摇上了天,还努力收敛起得瑟,语重心长拍拍宋舒年的背:“你不能放/纵自己啊,感情创伤什么的很快就会愈合的,没准你努力追一追,夏小姐就会重回你怀抱的,再说了古话说得好:天涯何处无芳草……”
宋舒年看着旁边人在那唠唠叨叨一副心理专家的模样,不禁就有些哭笑不得,把纪初的脑袋使劲一揉,“签完了合同还不快滚,是想来一段办公室禁忌爱恋吗?”
纪初摸摸头,暗暗瞪了宋舒年一眼,拿着文件利索地跑出办公室。
第一次当女主角,纪初的心情说不雀跃是假的,原本以为这部戏至多接个女二号的,没想到居然可以当上主角,不过估摸着也是因为此剧本太过有新意,所以没有几个女明星愿意接吧。
回到家中纪初仔细研读起《钟鸣鼎食》这部小说,再结合改编后剧本来背台词,背了几十分钟,她就开始在床上打滚拿剧本敲自己的头,“啊,啊,最讨厌背台词了,要是碰上喜欢抠字眼的导演就更惨了,这个人物说话怎么这么文绉绉的,好烦躁啊。”
外面突然传来了门铃声,纪初蹦下床开了门,结果却是一份快递,跟快递小哥说自己最近没有买过东西,他说这收件人就是纪初本人,无奈签收了打开发现是看起来很高级的礼盒,上面印着Balmain的商标,更加疑惑地掀起盖子,一件高贵华美的胭脂色晚礼服映入眼帘。
衣服上面还有一张精致的卡片,是邀请纪初去参加宴会的,落款人是夏怡,而日期刚好就是今晚八点。
感觉好高端洋气的样子,那个宴会一定有很多的好吃的,纪初喜滋滋地换上衣服,开始化妆,因为要配晚装的颜色,所以她第一次尝试了下复古而艳丽的妆容,戴上金色的雕花手镯,踩着九厘米细跟绑带皮鞋,纪初也大小姐一回,微昂着头出了门。
到了酒店门口,纪初才发现自己忘记带邀请函了,于是服务生分外尽职地把她挡在了门外。
纪初在门口转悠了一会,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回家吃自助火锅算了,可在她不知不觉中,一只柔若无骨的手缠上了她的腰,一个风骚的人也出现在她面前。
“小美人今晚换风格啦,啧啧,挺有韵味的嘛。”宋流氓手指挑拨了下纪初腰间的绸带,“真多丝带啊,好想把她们全部都解开。”
伸手捂住腰带,纪初睁圆了眼睛警告宋舒年,“这是公共场合,给我低调一点。”
“难道私人场合,我就可以高调的调戏你了?”宋舒年又夸张的笑了起来,跟个偷腥的猫儿一般。
纪初白她一眼,“快带我进宴会,不要告诉我,你堂堂宋总连个女伴都不能有。”
“没有好处的事情我可不干,如果你是我的女伴就要尽女伴应尽的责任,等会可要陪我跳舞的。”
纪初:“知道了,我舞技烂的要死,等会高跟鞋踩死你可别怪我。”
宋舒年扬眉,学起英国绅士半勾手邀请纪初,纪初不情愿的挽上去和流氓一起进入酒店。
一进入宴会大厅,纪初直奔摆满糕点美食的长餐桌,宋舒年从侍者的托盘上拿起一杯香槟饶有兴致的看着纪初吃东西。
“原来小美人还是个吃货,你已经有点婴儿肥不怕再吃成胖子么。”宋舒年手指点点下巴,“不过,小美人再胖一点摸起来就更有手感,更舒服了,尽情地吃吧。”
纪初谨遵餐桌礼仪,一直没有开口说话,慢条斯理却从不间断地吃着东西。
虽然纪初不理她,但宋舒年极具自娱自乐的精神,“小美人你答应做我的舞伴了,快去陪我跳舞吧。”
“宴会来了好多名流巨星、商业巨贾和高干子弟,小美人不去勾搭几个平步青云吗?罢了,我就在你面前呢,勾搭我一个就足够了。”
“小美人不来点香槟么,喝多了我会送你回家的,然后酒后乱/性什么的就顺其自然了……”
当宋舒年还在喋喋不休的时候,大厅最前方的礼台上夏怡握住了话筒:“大家好,我是今晚宴会的主办人——夏怡,大家能够参加此次晚会,我感到非常荣幸,这次晚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给大家引见一下世纪娱乐新的合伙人——冷怀安。”
夏怡面朝旋转楼梯的方向,挂着端庄的微笑半仰着头,众人也不禁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一个女人正慢慢从那走下来,穿着一身Balmain的靛蓝色晚礼服,黑发高高盘起中间还嵌了几根蓝色翎毛,裙子下摆也缀着一层宝蓝色羽毛,看起来就如同一只高傲的孔雀,不对,不能用孔雀来形容,她的美太具侵略性,仅是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沦陷,不是孔雀那种空有外表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