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看见了齐修对一个伙计笑,这让他心里很不平,他觉得,这样的美人既然可以对个伙计笑,那自然也能对他笑。
“小美女,给爷笑一个。”孙中的声音里都带着酒气。
在一瞬间的愕然之后,齐修看向他的目光像在看一个麻袋。
特么他记得这里的情节是有人调戏薛冰啊,怎么冲他来了?特么他现在最恨别人把他当成女人了好吗?!
就在齐修拔出剑的时候,薛冰和伙计的目光都落在了她的身上。
那把寒光奕奕的剑实在是很吸引人的目光。
就在这个时候,陆小凤也从门外走了进来。
和陆小凤四目相对的时候,齐修呆住了。
在他的一旁,孙中还在不怕死的调戏:“哟,美人的剑也和人一样美啊,剑上居然还镶着花?”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心里默数着时间,齐修在神行前对薛冰喊了一句:“别离开陆小凤身边。”
之后,他就消失了。
在一群人或震惊或了然或难过的目光下,消失了。
梦里花落了无痕。
陆小凤靠在了门框上,默然无言。
她,果然还是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这章搞事得特别开心!
修罗场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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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听那边陆小凤和妹子唠齐修
司空:我恨不得马上暴露身份让他住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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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修现在的脸:重置后肤色更白了,徒弟给他调淡了唇色,重置后眼神光的效果更明显了,何况徒弟给他换了浅蓝ww
“齐修的死”嗯,西门吹雪报的丧,很权威~
萧秋雨也从教主那里知道了ww
被死亡什么的实在太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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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是曹雪芹的《唐多令·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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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和亲友讨论“别离开陆小凤身边”
事实:你离开了会死
以为:我把他交给你照顾了
司空:陆小凤你看看你看看(越看陆小凤越生气
第41章 第三章 夏天的夜晚真的很热
孙中的手还是被薛冰砍了。
江湖中的姑娘,较之那闺秀碧玉总是少了几分小心眼的嫉妒,却又多了那么几分侠气和同情心。
她觉得,若非是孙中的调戏惊扰,那位白裙白发的姑娘存在的时间也许能更长一些,她甚至还能同陆小凤说上话,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来不及说,只好将心中的千言万语换作一句托付,一句希望自己不要离开陆小凤的托付。
她本是生着气的,生气陆小凤与那位白裙姑娘的一段情,生气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陆小凤竟还会想起她。可是在那个瞬间,薛冰被感动了。她甚至有那么一丝的惭愧,因为她对陆小凤的喜欢并不纯粹:她是红鞋子的一员,她在喜欢着陆小凤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目的。
可陆小凤并不会在意。哪怕他知道了这件事,他也并不会多在意。对女人,陆小凤是真心的,可那真心却从来都谈不上爱。
砍了孙中一只手的薛冰看起来却比地上坐着的那个捂着手臂哀号的人还要难过。
哀哀地望了有些失魂落魄的陆小凤一眼,薛冰想:若是陆小凤识得痴情便好了,可她知道,懂得痴心的话就不是陆小凤了。
她还是喜欢这样的陆小凤,哪怕已有飞蛾扑过了火,被燃成飞灰。
“飘泊亦如人命薄,空缱绻,说风流。”低喃出声,薛冰以为那位姑娘的词里最苦的“韶华竟白头”,此刻她才知晓,最无望的,是任由你情深似海,缱绻相依,那人却如春风卷飞了柳絮,路过说风流。
一时间,酒肆里变得静悄悄的,只除了孙中偶尔的几声低吟,他已流了太多的血,竟是连声音也低了。但在场的人都好似没有从之前那一场美人化浮末中晃过神,相比起来,孙中的断手竟变得有些微不足道和罪有应得。
英雄美人,鬼怪山精,才子佳人,人们总是喜欢去传扬一些刻骨铭心的情爱传说,或唏嘘,或嗟叹,为那故事中的美人掬一把伤心泪,作两行痴情诗。
这一日的黄昏,竟有那故事中的人走到了这柳林间的酒肆,竟有那碧落归来的芳魂为情来,为情困,再将深情托付,怎一句可歌可泣了得?
遥远的扬州城,落在扬州城外小树林的齐修没由来感受到了一股来自冥冥中的恶寒。
望着头顶绿树,齐修无语凝噎。
他得庆幸他还记得不去选扬州城内的神行点而是选了人烟稀少的城外么?
特么这一点都不值得庆幸!
他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行了!
当着陆小凤、司空摘星、薛冰还有那么一群路人甲乙丙的面!他齐修!神行了!
神行的原因归根结底一个字——怂!
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彻彻底底的女人形象去面对以前的朋友,然后他的手就比大脑快了一步的选了神行。
不对,那还不是实际意思的手,那是他脑内选技能的手。
他能夸这只手的手速快吗?《金鹏王朝》单元都没见它这么如有神助的。
此时此刻,齐修觉得自己很需要一架时光机,让自己回到神行的前一秒,阻止自己那一瞬间的灵光乍现。
神行已不是什么轻功高绝、视觉效应足以解释的了。所以继他变成真·秀姐以后他又多了这么一项不得不躲着朋友们的理由,真是喜(惨)大(无)普(人)奔(道)。
想到自己对薛冰说的话还有半句“离开了你会死”没有说完,齐修默然望天。
好吧,他饿了。
刚刚都没来得及吃饭。
吃完了饭再想自己该干什么,反正神行CD一天,他现在也不可能神行回去。
甫一进门,在看到那个让他记忆犹新的老板娘的时候,齐修觉得自己今天穿越一定是没有看黄历。
他的脸突然变得很红,这让他的脸色看着好歹像个正常人了。只能说,重置的捏脸实在是肤白胜雪得过了头。
问他为什么会脸红?
任哪个未经人事只和自己的右手友好交流过的雏,在看到自己曾经看过的某片主角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的时候,他的脸色都没法保持正常。
那还是他第一次穿来刚落地没多久的时候,他有幸看到面前这位笑盈盈走向自己的老板娘没穿衣服坐在房梁上的样子。
白花花的一片,散发着荷尔蒙的味道。
打住!
齐修默默的退后了一步。
老板娘却笑得更开心了:“姑娘是来吃饭,住店还是来找我的呀?”她竟还记得齐修!
齐修在饿着肚子换地方和“不就是某片女主角吗?天大地大吃饭最大!”之间默默的选择了后者。
某些时候,齐修还是颇有一些年轻人的勇气的。
当然,伴随着这勇气的阿Q精神名曰“天真”。
他想,反正他现在是个彻头彻尾的“女人”了,客栈老板娘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要了一间上房,让人把酒菜送到房间来,齐修红着脸,目不斜视的上了楼。
送菜的人不是小二,竟是老板娘本人。
酒菜上得很快,虽然快,齐修却连吃上一口的机会都没有。
甫一放下酒菜,老板娘便笑盈盈地坐在了齐修的怀里。
脂粉的香味扑面而来的结果就是——齐修僵住了,他已不知手脚该往哪里放!
“其实姑娘你是喜欢女人的吧?”老板娘笑着抚摸过齐修额上的梅花:“真是一位美人~我还记得我们初见的那次,看到我,你居然逃了!那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
在胸口被人摸到,在自己的手被人牵着放到对方胸口的时候,齐修连呼吸都忘记了,他的脸已经涨红得像只熟透的虾子!
“放……放开我……”齐修艰难出声。
老板娘笑得花枝乱颤:“我没有点你x_u_e,也没有绑着你呀!”
此刻的齐修却是觉得,他不止被人点了全身的穴道,他更像是被少林的千斤坠打中,只是这千斤坠的buff不是5秒,而是永久。
幽幽的夜,蝉鸣说着暑热,躁动不安的,是这夏夜里的月色。
在柳林间酒肆的房间里,同样燥热难耐的还有另外两个人。
作为朋友的时候,司空摘星大多数时候还是很靠谱的,比如他就曾特地来告诉陆小凤齐修想学口技的消息,比如在故意让陆小凤认出自己之后,他也很尽责的将齐修写下的纸条交给了陆小凤,在交的时候甚至还加上了自己的解说。
“她说她没事,人死了当然没事了!”
“她让你将她没事消息转给萧秋雨其实是知道你被他找麻烦的事,想要用谎言来帮你解决吧?”
“师门,与世隔绝,哎,她竟连你要如何圆谎都已替你想好。”
“我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你是我的朋友,你却是个混蛋,我和她不熟,却也想替她说一句不值。”
在说完这些以后,他又变回了那个任务在身的偷王之王,他的目标很明确——陆小凤身上那块和绣花大盗有关的红缎子。
绣花大盗是一个在大热天还穿着花袄子的大胡子,他不但是个大胡子,他还是一个会绣花的大胡子。
这个大胡子不但会绣花,他更会绣瞎子,短短一个月内,他便绣出了至少七八十个瞎子。
除了绣瞎子外,他还一个人单枪匹马的犯下了数十件案子,盗走了东南王府的十八斛明珠,华玉轩珍藏七十卷价值连城的字画,镇远的八十万两镖银,镇东保的一批红货,还有金沙河的九万两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