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修罗的城堡(第一部 血百合) 作者:Ormosia(下)【完结】(27)

2019-04-02  作者|标签:Ormosia 情有独钟 血族 报仇雪恨 天作之和

  待公爵的身影消失后,冷星爬起来,眼睛里是与平日截然不同的,藏不住的锋芒。

  如我所想,普罗修斯,我知道了你的弱点。

  你能伤害她,你能让她崩溃而疯狂,可我不会。

  千汐月,请让我为你复仇。爱是无用的,但能为你得到你想要的即是有用的。

  几个小时前,她被神经质一般的公爵所刺激,索性赌气四处乱逛,不料却莫名走到了层层阶梯下冰冷的玄铁大门前。

  她不敢再往前走。正准备离开之时,却听到了自己熟悉的声音。

  压抑,愤怒,狂乱……所有的一切她都听得一清二楚。公爵讥讽的声音,普罗修斯提到达芙妮时不自觉的颤音,后来嘲笑的话语,以及公爵疯狂的发泄。

  她慌了,风一般地跑走,终于耗尽全部力气,坐在台阶上久久的沉默。

  她不是不知道公爵内心的痛苦,但她从来没想到,公爵可以痛苦如斯,甚至为此疯狂。一直以来,她所想的都是希望公爵能够放弃复仇。不只是因为她的道德准则要她宽恕,更是因为——冤冤相报何时了?报复真的可以解脱吗?然而即使公爵一心坚持复仇,她依然陪伴她,因为她想要的是,公爵能够真正的放下。

  记得,但是放下。

  然而现在,她不仅没能放下,反而更加痛苦。这一切,都是那个男人带给她的!

  冷星披上公爵的披风,在颈下打了一个结以后,她穿着略长的披风朝着几小时前自己无意中走到的地方进发。

  漆黑的头发,漆黑的眼眸,配上漆黑的披风……公爵城堡中的仆人们和士兵们望着面容稚嫩的女孩,都忍不住退避三舍。她的手上闪耀着蓝宝石戒指的光芒,每一个血族都清楚,那枚戒指是蔷薇公爵最珍贵的东西。而能够在手指上戴着她的戒指,穿着她独有的伊尼斯家族的火焰披风的,只可能是一个人——

  她的情人丝德拉。

  冷星朝着旋转阶梯下的阴森监狱慢慢走去,这一刻她不像是那个单纯的女孩,也不像只是17岁的少女,而像是另一个蔷薇公爵,一个更冷漠无情的蔷薇公爵。

  抱歉,千汐月,我从来都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善良。我只是不愿意去做,可并不代表我不会去做那些事情。

  冰冷的玄铁大门挡住冷星前进的步伐,冷星抬手,手指触碰那道冰冷的门,动作轻柔仿佛爱抚情人。蓝宝石的戒指再次亮起光芒,大门应声而开。

  “您好,普罗修斯亲王殿下。”

  阴冷的亲王从未听到过的稚嫩声音在监牢内响起,他抬起头,对上的是一副孩子般的容颜。明明看起来很可爱的少女,漆黑的眼底却像是无间地狱一般毫无光亮可言。

  “你是?”

  “您觉得呢?”

  少女笑意盈盈,手指上的蓝宝石戒指是百合花的形状,绽放出无比耀眼的光芒。

  与此同时。

  戴着纯银面具的男子的脚步声回荡在勒森魃关押政治犯的监牢里。

  “嗒——嗒——嗒——嗒——”

  脚步声悠长有力,身材高大的男子走到一间牢房前,俯视里面的囚犯。

  “你是谁?!”故作镇定,但依然掩饰不住慌乱的声音,囚犯身穿华丽精致但已经脏污不堪的黑袍,如果仔细辨认可以看出黑袍前襟上金线绣成的皇冠图案,只是那顶皇冠不再戴在雄鹰的头上。他已经被剥下了那件绣有派赛斯特家族纹章的披风,因为他是个失败者。

  “我是……”优雅地抬手,男子揭下脸上的面具,朝着牢中的囚犯微微点头致意。

  碧绿眸子在黑暗中闪着光,如同猫一样。

  “不可能……只有她才有这样的眼睛……你究竟是谁……”

  “亲王殿下,您应该很清楚呢。我不是您的鹰犬吗?”

  银色的锁链叮叮当当,像蛇一样扭动着缠绕上他的手臂。锁链边缘锋利,闪着森冷的光。

  “三……三途……”惊恐的眼睛里瞳孔通电般颤抖着,囚犯的嗓子里像塞了一块正在灼烧的炭,嗓音嘶哑,“你不是死了吗……你竟然是科……”

  “亲王殿下,我活得很好。”平静的语调,却暗含着致人死地的森然之意,男子脸上是残忍的笑容。他翻转手腕,叮叮当当的锁链消失不见,带着黑色手套的指尖绽放出银色的光芒,“去死吧。”

  碧绿眼睛像钻子一样紧紧盯着阴天云团一般的灰色眼睛。

  “是,殿下!”着了魔一般,囚犯身上散发出耀眼的青光,化成利剑向自己喉咙刺去。随即,被囚犯使用灵力从而触发魔法阵的牢房里,灵力肆意扭曲反噬着——

  轰然爆炸的气浪冲出,但触到男子的身影便销声匿迹,仿佛凶猛的虎豹在技艺高超的驯兽师前静默。那一双祖母绿的眼眸亮得惊人,如同夜光中狼的眼睛。

  惨叫声回荡着,伴随男子渐渐远去的足音。

  “永别了,亲王殿下。”

  他声音轻浅,如散在风中的沙一般,渐渐低不可闻。

  修长有力的右手再次执起面具,将它覆在脸上。走廊壁灯幽绿的光芒中,男子纯银面具上的火焰纹章跳跃着,如同活物一般。

  黑袍在他身后猎猎作响,宽大的袖口上绣着的,是和面具上如出一辙的火焰图案。

  火红与墨黑,极具张力的比对。明明是世间最鲜艳的颜色,却焚毁一切,将所有都化作虚无的灰烬,深沉与死亡的黑色。

  麦基,谁让你要去碰,不该碰的人呢。

  嘴角一抹冰凉的笑容,男子银色的头发同面具仿佛要融为一体一般。

  我,很快就要见到你了。

  已经等了快要五个世纪。

  很是期待呢。

  足尖旋转,一阵劲风中,他的身影消失了。

  血历20014年1月19日,勒森魃家族犯有阴谋颠覆家族罪的亲王麦基被发现在牢中自杀,其弟奥斯顿·派赛斯特·勒森魃亲王接任勒森魃首席长老与撒巴特议长。自此,勒森魃家族迎来了奥斯顿治下的“黄金时代”。

作者有话要说:  整件事情其实就是,冷星无意中听到了公爵和普罗修斯之间的所有谈话,普罗修斯的语气变化没有瞒过敏感的冷星,而她无意看到公爵的记忆也证实了冷星的推断,那就是普罗修斯的弱点是公爵的母亲,所以抓住敌人痛脚的冷星自然不可能放过他,谁让他把公爵逼得崩溃。

  至于看到记忆,和公爵的戒指有关系。本身戒指就像是一个灵力的容器,可以注入灵力,散发灵力场出来。公爵也是借此掩盖冷星的人类身份,因为戒指会散发灵力波动,让别人都以为冷星是血族。公爵的灵力每次一到她心情很差的时候就容易暴走,而冷星本身的血液能量就高于公爵【所以公爵说要是冷星是血族,一定会比自己强大】,加上公爵注入戒指的灵力,相当于把公爵暴动的灵力给反弹了回去。公爵的异能之一就是读心术,所以反弹的灵力使得冷星侵入了公爵的内心,看到了她当时所想,也就是她成年仪式的回忆。

☆、Episode 7 荆棘皇冠(上)

  一切争斗暗算,只不过为了荆棘中带血的皇冠。

  ——奥斯顿

  (注:本章为麦基第一人称自述。)

  我只知道,那个女人毁了我的一切。

  她,蔷薇公爵,伊尼斯家族仅剩的继承人,唯一存活的纯血血脉。

  我已经成年了,但是我还没有接受父亲的初拥。因为,我的父亲,勒森魃家族最伟大的战神比亚·派赛斯特·勒森魃公爵正带领军队开赴战场,他说,他要在得胜归来后为我初拥,用举世无双的荣耀为我日后成为勒森魃之王加冕。[1]

  然而他一去不复返,最后仓皇逃窜回来的残兵败将告诉了我父亲身亡的消息。

  他的尸体丢失在混乱的逃兵乱流中,再无踪迹。

  然后便是梵卓的蔷薇公爵一战成名。自此,她节节胜利,直到掌控着全部梵卓家族的军队,以绝对优势重组了新的卡玛利拉,使得梵卓成为了密党的实际统治者,七大家族之首,血族中的贵族与征服者。

  而这一切,都是建筑在我的父亲的屈辱之上的。

  我恨她!

  我恨她!我恨她!我恨她!

  跪在父亲的墓碑前,我的眼中一片模糊,全是猩红的血泪。父亲出师未捷身先死,连尸骨都没能留下!我……我不知道该如何言说我的心情。

  她毁了我的梦想,毁了我心目中的神,我自此一蹶不振,失去父亲的教导与指引,我彷徨而无助,不再是勒森魃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而成了亲王中高不成低不就的存在。尽管纯血的底子在,我却再也无力掌控强大的魔法阵。每当我画出刻印,灵力便会疯狂暴动起来。

  因为,就是在那魔法阵暴动的噩梦中,我的父亲死于非命。

  没有父亲为我初拥,我只能接受她,所谓的母亲。她玷污了勒森魃的荣耀,投入了伟大的派赛斯特家族里的罪人的怀抱。

  还有了那所谓“爱情的结晶”,我一直不愿承认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奥斯顿。

  她怎么敢给一个低贱的孽种这样取名,还“出身高贵”![2]

  分明就是家族罪人,一个阶下囚的后代,即使他身体里有派赛斯特的血液在流淌,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我无比厌恶这个所谓的弟弟,然而勒森魃族向来秉承优雅而残忍,高贵却颓废的精神。我是万众敬仰的纯血贵族,不可能像那些低级愚蠢的市井小民一样去做出那些粗鲁的举动,或者破口大骂什么的,那有失我身为派赛斯特家族第一继承人,高贵的四代纯血血族的身份。

  我只不过经常把他吊起来,在城堡阴森黑暗的地牢里用鞭子抽打就是了。他不敢反抗,因为他是那个罪人的孩子,人人弃如敝屣。准确来讲,那是我的灵器——龙吟,一条金色的长鞭,挥舞起来有着仿佛巨龙咆哮的声音。我在六十岁的时候就已经造出了我的灵器,父亲为此欣喜若狂,那是家族历史上尚未有人完成的神迹。[3]

  我做到了,我是勒森魃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然而,自那天起,这一切却不复存在了。

  我的脾气开始变得乖戾而易怒,常常莫名其妙地发起火来,一点小事都会惹得我异常不快,然后我便会抽出我的长鞭,将眼前所有碍事的仆人也好,士兵也好通通杀掉。

  然后我站在一片狼藉里放声大笑。杀戮的快感如此美妙,就像是电流舒服地游遍全身,怪不得那个美杜莎会如此沉醉于征战沙场。是的,尽管我恨她,但不得不承认,纯血贵族的身体里天生流淌着充满征服欲的血液,杀戮带来的是无上的享受。就是在每一个鲜血洒遍全身的瞬间,我深切地感受到,拥有强大的力量感觉如此美好,没有任何事物可以与之比拟。血液、性、谈笑宴饮……没有什么比力量更重要,更令我为之痴狂的了。

  在蔷薇公爵带领着强大军队重组密党后,我成为了家族长老会的实际控制者。我不是首席,首席长老只是一个唯唯诺诺的废物罢了,像极了后来人类社会中出现的“和平主义者”,真是勒森魃的耻辱。或许,选他做首席长老唯一的好处就是利于控制。

  在我一手操纵下,撒巴特不断发展壮大。很快,勒森魃便有了相对于茨密希家族绝对的优势,我也成为了万人之上的议长。谁说茨密希是撒巴特的灵魂?那群只知道整天做实验的可怕疯子是体会不了初拥与征服带来的无上享受的。他们的标志是龙,可是再强大的龙也只配做国王的坐骑,我们,是戴着皇冠的王。

  不像其他的氏族,我们并不歧视人类,他们只是好玩的玩具,也是血族的后备力量。没有数量如此庞大的人类,我们哪来的军队呢?又怎样进行光荣的千年圣战呢?而且,人类有时也很有用处。比如,我所知道的有关茨密希的亚德家族的第一继承人达芙妮·亚德·茨密希的死亡真相就是从一个自愿为我们提供鲜血的人类仆从口中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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