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二人喝酒赏月,畅谈一夜,到了清早,他在房中醒来,张三不已不知去向。这一去便是十八年。
他与吴应简在苏州遍寻不得,直到五年前先皇退位,二人辅佐新皇登基,先皇才告知当年真相,拿出张三不的遗物。其中有落梅庄地宫图纸一张。罗成固然疑心张三不被困其中,然十几年过去,怕是生机渺茫,加之公事缠身,始终没有去找。得知新皇有意彻底铲除方家,遂献此一石二鸟之计,既可平定江湖势力,又能悄无声息除去反贼。
“我筹谋多年,本以为万无一失,却想不到,”罗成失笑,“师父恐怕先皇过河拆桥,竟偷了皇帝爱女以为要挟。到头来,反倒救了你们x_ing命。”
阿笙道:“兴许他是想以此保护狄松、谢大侠和我爹爹。”可惜张三不真正所思所想,已无从得知。
罗成遥望东方,叹道:“论侠肝义胆,我比师父逊上百倍。”
阿笙不置可否,问秦筝可要结伴离去。清欢身故,她连日失魂落魄,形如枯槁,听得此言惨淡一笑,道:“云姨今后还要云游四方,为珩儿寻药。我要同她在一起。”
阿笙点头,轻轻抱她一抱,向南宫碧与清宁道别,转向白思思时,一时不知如何开口,白思思道:“你们今后作何打算?若是无事可做,喏。”她递来一封信:“到南疆去吧,这人兴许能治好你的手脚。”
传志问:“你不与我们同去吗?”
白思思横眉冷对,怒道:“我这辈子也不要再见你们!”
阿笙苦笑,道一声多谢,接过那信与传志翻身上马。他二人同乘一骑,走得远了,传志道:“郑姑娘始终不知道他哥哥的事,可再好不过。”
阿笙不语。二人回过头去,马儿转了个弯,再瞧不见他们的身影了。
寒来暑往,到得第二年腊月,年关将至,苏州城中处处张灯结彩,吆喝叫卖声嘈杂喧闹,街市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都忙着置办年货,店铺中的炒货、糕点等物热气蒸腾,徐徐上升,四处弥漫着香甜气息,一派欣欣向荣。刚下过一场雪,屋顶、树木、招牌、旌旗上都是白白一层,映衬着红色的灯笼,青灰色的墙砖,煞是好看。
人群中,传志与阿笙并肩缓步而行。传志一手牵马,一手拉紧阿笙,望着檐下悬挂的灯笼道:“咱也买只灯笼带回去家去,挂在门口,大老远一瞧见,便知道是咱们家。”
阿笙白他一眼:“置办那套院子,已将银子花得七七八八,你莫乱买东西。”
两人在南疆找到白思思所说的神医,那白发苍苍的老者道,阿笙的双腿天生残疾,以他的医术也难以根治,只能尽力而为。用了一年药,他虽不能像常人一般行走,却也可以不借助外物,缓缓走上一段路了。如今双手业已无碍,只要不过度劳累,愿意打一套拳取乐,也未尝不可。然他迷上了各种机关暗器,整日埋头桌案,打磨些捉弄人的小玩意,还帮附近的百姓做了不少农具,是以在当地颇受爱戴。得知他两人要返回中原定居,邻居们依依不舍,送了许多干粮衣物,阿笙颈上那条兽毛围脖,便是邻家猎户所赠。
传志想起猎户大哥笑呵呵来送围脖,还说要亲手为阿笙系上,再看那赤色兽毛,更衬着阿笙脸颊白皙似玉,难免吃味,不由将他手掌握得再紧一些。
他们在苏州城外买了一处破落宅院,他灰头土脸收拾了好几天才打扫干净。想到今后要在此长住,传志心头甜丝丝的,道:“我还想买好些东西,将那房子塞得满满当当,越挤越好。”
阿笙笑他:“往后日子长着呢,你急什么?”
两人买了些瓜子糖糕,十斤猪肉,见传志始终对那灯笼念念不忘,只好又买了一盏半旧的深红琉璃灯。卖灯的商家说,这是天下第一庄中流落出来的东西。如今落梅庄成了官府地产,是苏州知州的府邸;落梅庄下的商铺、航船,也都归了朝廷所有。
两人回到家中,传志先去挂那盏灯,笑道:“我有时会想,过去十几年,我仿佛做了一个好长的梦。你说,在罗大哥他们眼中,咱们是不是就好像蝼蚁一般?一早落在一张大网里,任人摆布,还以为自己可以逃出去呢!”
阿笙坐在灶边烧火,传志挂好灯,打了水倒入锅中,接着道:“偏偏一无所知,还要自相残杀,到头来落得一场空。可不是像梦?”
阿笙道:“只怕人生在世都是如此。罗成也是皇帝的蝼蚁,想来皇帝,也有那样一张网罢。”
到了第二日,又落起雪。传志左右无事,去为母亲扫墓。两人特意挑了僻静少人的地方居住,直走到太湖畔才见人烟。传志拂去碑上落雪,在坟前摆几道果食,跪下叩首,站起身来,与墓碑相对无言。他不知该对母亲讲些什么,想了半晌,呆呆道:“我过几日再来看你。”
正待离去,听得身后有人喊道:“这位公子,敢问你可是姓方?”
传志回头,见是一位渔夫。他点头称是,报上姓名。那人喜道:“你在此稍候。”他一路小跑,进了后头一间院子,不多时拿上一封信来,交给传志:“我就住在那里,每天都能瞧见这座坟。去年这时候,来了位好标致的姑娘,说要是哪日见到一位姓方的少爷来祭坟,就把这交给你。”
他讲一口苏州方言,传志只听了大概,道谢过后,拆开信来。其中寥寥数语,说只要传志见到此信,不论何时,都请务必到南华剑派相见,后署“清宁”二字。
传志与阿笙商量,都觉她口吻紧急,当日收拾行囊,快马加鞭赶赴山东。
南华剑派位于泰山中,山下有一块巨石,石上满是风霜痕迹,上书“南华剑”三字,古朴遒劲,颜色暗淡,显是历史悠久。大雪满山,传志担心阿笙腿脚,背着他拾级而上,一路直走到山腰庭院,都不曾遇见一个南华剑弟子。院中,一个年幼少年正在打扫积雪,传志放下阿笙,上前问道:“在下方传志,那是我的朋友秦笙,来拜见贵派郑清宁女侠,请你前去通报。”
少年也不说话,将二人从头到脚打量一番,扔下扫帚跑进门后,道:“你等一等!”
郑竟成本是风光无两的武林盟主,谁想最终尸骨无存客死他乡,群龙无首,门派寥落至此。再想,淮南派、万窟山、千湖派等,无一不是如此,饶是青石山亦元气大伤,在武林中抬不起头来。往后这一二十年,恐怕再不会有人商议武林结盟之事。传志拾起扫帚靠在墙上,感慨万千。
约莫等了一刻钟,清宁她着一袭白衣走了出来。她头系孝带,面容干瘦,脸上分明带着笑意,却只让人感到凄苦,再不见半分曾经的光彩照人。她向两人盈盈一拜,道:“请随我来。”
说罢转过身去,走得极快。传志背起阿笙跟上,她不言不语,他也不好搭话,只沉默以对,随她走过一道道曲折长廊,沿途所见皆是厚厚的积雪,Cao木尽枯,整座山都成了白色,除了两人的脚步声,再听不到任何声响。连鸟儿也不曾鸣叫。
不知走了多久,清宁在一处单独的院落停下,门上落了锁。她打开锁,请两人进去。
只见院中干枯的紫藤架下,坐着一个女子。
那女子只穿了薄薄一身黄衣,坐在雪地上仰头望着天空。她似乎完全不知寒冷,随手抓起一团雪塞入口中,口中自言自语。天寒地冻,她的手指已经肿了,脸颊也是通红,耳朵上生了冻疮。纵使如此,她的面容仍旧让人无法移开目光。
那是一张无法用言语描绘的脸。眉眼、鼻子、嘴唇,一切都比人们想象中最为好看的模样、更恰如其分地生在她的脸上。
这样的女子,纵使走在世上最繁华的街道中,走在最见多识广的百姓、显贵当中,人们也会因那美丽而驻足。
传志呆呆瞧着她。清宁拾起地上的貂绒披风裹在她身上,柔声道:“娘,你怎出来了?外头这样冷,咱们到屋里去。”
“这是郑夫人?”传志脱口问道。郑夫人常年戴着面纱,但他也曾见过她的模样,万万不会认错。
清宁搀起郑夫人,道:“进来说吧。”
四人走进房中。清宁搀郑夫人在床边坐下,给两人倒了茶水。郑夫人缩在床角,低头捏着手指,道:“我要去外头,去外头等欢儿回来。”
清宁道:“哥哥明天才回来,你在屋里等。倘若冻坏了,他要生气的。你听话,好不好?”
郑夫人瞪圆眼睛,傻傻瞧了她半晌,扭过头去看看传志两人,忽的伸手在清宁脸上一抓,怒道:“那你来做什么?你去找他,要他今天回来!这些人是谁?我不要见!我要欢儿,我要等欢儿!”她说着哭闹起来,又打又骂,清宁忙按住她手脚好言安抚,颈上、腕上接连被她抓伤了几道。
传志不好相帮,只能静静瞧着,心道:郑竟成和清欢逝世,她伤心难过,以至于疯了。又想,她这般模样,郑姑娘今后可怎么办?
郑夫人发作得厉害,清宁哄不住她,大声喝道:“你且看清楚了,他们是谁?”
郑夫人吓了一跳,哭着缩成一团,喃喃唤着“欢儿”“欢儿”。清宁温声道:“你不要怕,你还记不记得,这位是方公子,落梅庄的方公子。”
郑夫人愣住,转过头来,琉璃般的黑色眼睛死死盯着传志。
清宁道:“落梅庄,你还记得吗?去年咱们去了落梅庄,那里种满了梅花。落梅庄的主人姓方,叫方携泰,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方剑阁,方剑阁的妻子,你认不认得?”
郑夫人大叫一声,扑向传志,双手抓向他的喉咙:“还我欢儿!你还我欢儿!”
传志慌忙躲开,她再度扑来,清宁自背后抱住她,喊道:“你冷静些!你再想想,再好好想想!方剑阁的妻子是江汀兰,江汀兰生下一个孩子,那孩子叫方传志,是不是?你还记得方传志吗?方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