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VE IN 之古风篇+ 番外作者:黄德罕【完结】(6)

2019-04-05  作者|标签:黄德罕 复仇虐渣 奇幻魔幻 宫廷侯爵 幻想空间

比如说举个例子,有三对夫妻,一对AO夫妻、一对AB、一对是beta和beta的组合。都是16到18岁成婚,二十多年过去,AO夫妻就算是抱上了十几二十个孩子都不会奇怪,毕竟AO之间成婚之后,子孙满堂是必然事件;AB夫妻可能会有三到五个子女,这也是努力耕耘过的结果;beta夫妻可能没有孩子,可能有幸得了一个独子,夫妻关系基本也很平淡。

虽然如此,但是笔者还是比较羡慕beta之间的爱情,无关x_ing、无关生儿育女,不过是倾慕着对方,想要搭伴生活而已。

一个家庭,能够生育一个alpha是莫大的幸运,不过在进入青春期之前,孩子们的第二x_ing别在外观上难以辨别,但是我国有一种别人都没有的方法——

在一个婴儿刚刚出生的时候,接生婆会在孩子的胳膊上用朱砂点上一颗红痣,那不是普通的朱砂,而是用处于发情期的某种爬行动物捣成肉酱,经过各种手续加工,然后混入普通朱砂而制成的守宫砂。

守宫砂,顾名思义,就是守护子宫的标志,涂抹处短时间内不要见水,因为三种x_ing别中唯独alpha没有子宫,如果过了几天之后朱砂印记自然消退,那么生下的孩子自然就是alpha;如果印记依然留在身上,那生下的孩子就是beta或者是Omega,而至于这个孩子到底是其中的哪一种?还要等到十几年之后他进入青春期才能判断。

beta进入青春期之后,除了能够识别信息素以外没有别的什么特别的地方,他们不会对alpha的信息素感觉到过度的恐惧或者是厌恶,也不会被Omega的信息素所诱惑,只是多了一种识别别人的方式而已。而且beta本身并不散发信息素,比起alpha或者是Omega来说,有着本质的优势,于是刺客、杀手,这类职业一般也由beta担任。

alpha进入青春期之后,身体机能等方面大幅成长,同时有些从小x_ing格就有些怯懦的个体,也会突然像变了个人似得,变得如同任何一个alpha一样好战。x_ing方面逐步发育,差不多在14岁,达到中期的时候就会散发信息素,这时候常常会有一种一夜之间长大的感觉(笑),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在Omega体内成结标记。当然某些个体因为营养不良或者遭受虐待的原因,时间要比平均年龄要稍晚一些。

读到这里,腊月就即将满16岁的玄,瞅瞅自己白白净净没有可疑印记的胳膊,再对照一下书上初次散发信息素的时间,叹息自己完了将近两年——这都是山上那个酒鬼师父的错,天天虐待儿童,迫使玄不得不跟他过了9年吃糠咽菜的生活。

叹息过后继续向后阅读——Omega的青春期分为三步进行,刚开始——没什么特别的;第二步——大多数Omega在12、3岁的时候就开始散发信息素,这也是他们待字闺中的标志,有头有脸的人家一下就会从门可罗雀进化成门庭若市,前来提亲的alpha从五湖四海火急火燎地赶来,一堆人几乎能把门槛踏破了似得,在一番激烈的竞争之后,Omega的父亲会选择把儿子女儿嫁给其中各个方面都最优秀的一个人,或者是出的聘礼最高的那个人,前者还比较说的过去,后者简直与卖小孩无异。

穷苦人家的Omega就比较可怜了,被人贩子拐走已经算是温和的了,再惨一点还得被山匪屠灭全家,然后以高价卖出,或者是当做压寨夫人。不过由于人质情结——在西方叫做斯德哥尔摩情结的原因,他们本身也并不比会觉得自己很可怜,反而误以为自己被爱着。

第三步——Omega往往在15岁左右会迎来第一次发情期,这时候如果被alpha在体内成结标记,就会形成终生不能消散的永久标记,只有另一方死亡才能消去它。在这之前只能通过咬破后颈部位的腺体留下持续时间不等的暂时标记。

笔者自认为AO之间的爱情是很无奈的,被本能和信息素所支配,于是牺牲了心中真正渴求的“情感”,但是仍然乐此不疲。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觉得自己中彩了吗?是A彩还是O彩?不过无论如何,本书也只能指点到此处了,今后在不一样的世界不一样地生活着,请各位看官自己摸索出一套生存之道吧。

“好不负责人的作者,写的都没《蓝楼梦》好看。”这是玄大半夜放下书的时候,一句无奈的吐槽。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也没关系,本章本来的作用就是介绍一下我自己瞎编的ABO世界观。

PS:我以前看过一篇S.M小说,作者用了好几章介绍他的基本世界观,但是正文没写多少就坑了。于是我当时就怒了你知道吗......

第6章 数学群

于是我们把话题从那本见不得人的书上,再扯回到男主长孙宵玄天南海北的游历过程。

长孙宵玄从不骑马,原因有三点——

第一、可能是他残忍杀害并且食用了太多小动物,马普遍都不怎么喜欢他。

第二、从家出来的时候开心的蹦跶了起来,一不小心就得意忘形忘了带钱。现在一路上基本靠吃霸王餐苟活,于是也突然间明白了练好轻功到底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人家老板娘才刚喊完:“来人啊!有人吃霸王餐啊!”店小二们还没来得及揣上扫把追出店门呢,玄就一溜烟地跑没了。

第三、说实话,玄在山上过着野人一般吃糠咽菜、茹毛饮血的生活,过得连个马都不如,更何况师父自认为练好轻功,人能比马跑的还快,尤其是他自己甚至已经做到了,于是山上并没有养马,师父也从来不教玄骑马。所以说实话,玄就根本不会骑。

不过练好了轻功真的太好了,甚至有种“轻功在手天下我有”的既视感,在山上被虐待了9年,如今出师满天下地疯跑的时候他才真正意识到——原来自己真的跑的比马还快。

自己跑实在太累——但是对于从小被虐待惯了的玄来说,这点辛苦也算不了什么,不过是让他情难自禁地想到了以前刚开始拜师的时候,下山买酒或者去隔壁山头挑水时的经历。心里有些堵塞,不舒服,但是却能一笑了之,甚至没什么需要费劲忍受的痛苦。

从小皮惯了。

于是他不骑马,天涯海角地随便转悠着,有时候站在江边,随便找一条看的挺顺眼的大船,“嗖”地以非一般的速度跳上了船顶,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钻进了货仓躲起来,随波逐流着,猛灌上一通酒,觉得什么时候差不多了,就什么时候趁着醉意唱着小曲又爬出货仓,“嗖”地跳进江水里,在哪里被冲上岸就去哪里游历。

其实这种行为被淹死的可能x_ing更大,虽然玄重复了这套动作N遍也没被淹死,但是好孩子们千万不能学哦,坏孩子们也不能学哦。

出门还没多久,玄就自制力很差地染上了一身臭毛病——跟那些所谓的江湖侠客,其实是江湖流氓的人天天厮混在一起,说的好听了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的不好听了叫满街酗酒闹事。简直是败坏人家正经帮派的名声,顺便还曲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含义。

大概是玄的酒量很好的原因,他就是那种天生对酒精不敏感的类型,几坛陈酿下肚没多大反应,走路还能走出直线,并且没喝过多少酒的小嘴还挺挑,非陈酿不喝,透支空了江湖流氓们的钱包,于是那些流氓们基本上都很敬重他,尊他为酒神,几乎要顶礼膜拜了似得。

再加上玄这个人从小在山里茹毛饮血,情商简直就是负数,明知家父是朝廷重臣,自己在外面到处闯荡、各种捅娄子的时候也不知道隐去姓名,掷地有声地一声吼:“我姓长孙!开国大将之后!”再加上他被虐待出的逆天武功,豪迈的酒量和爽快的x_ing格,以及捅娄子的惊人时速,江湖流氓们没一个人怀疑他的身份。

于是玄做的任何好事、坏事、他的酒量、他的蓝头发,以及大名鼎鼎的“长孙氏”在江湖上传了个遍,他甚至一瞬间把家父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不过还好玄他爹从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跟朝廷上的众大臣们玩心眼子,于是家父本人甚至并不知情。

不过如果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一定会不远万里找到玄,然后“磨刀霍霍向猪羊”。而且嘴里一边说着“阿弥陀佛,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边抄起屠刀追玄跑过N+N条街。

当然家父最后也是不知情的。

玄乘着江水随波逐流,趁着醉意往江里一跳然后随缘靠岸,有几次险些飘进了大海里,不过更多的时候还是很好运地在沿江的重镇边上停靠。

他有一个天下武林中人皆知的习惯,就是每到一个新地方,就要把当地的高手打个遍,每到一个去过的地方,就要和那些不打不相识的老朋友们叙叙旧,说白了就是再打一架。于是一路上打败了不少小有名气的侠客,甚至几个大名鼎鼎的高人。让人不由得惊叹:“少侠小小年纪,武功当真了得啊!”

他的这种类似于踢馆的行为甚至炒热了整个武林,本来因为没什么活动而闲的无聊,一个两个找片僻静地方窝着清修、实际上是宅着发霉的高人们相继出关,带动了小喽啰们的上进之心,小有名气的众侠客们也向着大神的脚步迈进,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想跟玄切磋两下,好体验一下开国大将的祖传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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