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兽 by 诸葛喧之(下)【完结】(28)

2019-04-21  作者|标签:


  他回不来了,一切都只是我可笑的希望和错觉,仅此而已。
  
  我把车子停在超市的地下停车库,然后步行了一段路,去幼儿园接祝愿。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那小家伙最近有些自负心理膨胀,我本来认为开着宾利去接孩子没有什么问题,小孩子单纯得很,哪里懂得什么车子的品牌好坏。
  可是我错的很彻底。小孩子的确不懂,但是幼儿园的老师懂,自从我第一次开车去接祝愿,被老师看见,祝愿就受到了老师的“特别关照”,有事没事热情地拉着嗑家常,问的话无非就是:“你爸爸是做什么的啊?”“你们家住在哪里?”之类的。
  这样一来二往,再傻的小孩也该被老师过分的热情感染,飘飘然就以富二代自诩了。
  
  我去他的什么富二代。
  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生气,那天困难班放了之后去接他,竟然看到那个不听话的小子在幼儿园欺负小伙伴,挺消瘦的一个小孩儿,穿的衣服也是半旧的,被祝愿揪着耳朵摁在地上揍,一边揍还一边嚷嚷:“敢跟我抢勇士的角色!你妈不就是个卖菜的吗?还连爸爸都没有!你算什么啊?”
  那个被摁在地上揍的小孩儿气得满脸通红,但是比他更生气的人是我,我向那个孩子倒了歉,直接就拎着五岁大的儿子回家,一路上他还毫不以为然地和我说:“爸爸,你为什么要向他说对不起啊?我们怕他干什么,他妈妈就是个踏三轮车卖菜的!”我一路简直气得发抖,但顾及儿子的颜面,还是没有在大马路上就发作,好不容易忍到了家,我关上家门二话没说抬手直接给了一个耳光。
  
  打完之后不要说祝愿,就连我自己都懵了。
  他长这么大,我有话从来都是和他好好说的,这是我第一次动手打他。
  
  五岁的男孩傻不楞登地站在那里,睁着圆滚滚的眼睛呆望着我,白皙幼嫩的脸颊上逐渐浮现红肿的指印,我看到泪珠在他大大的眼睛里打转,但那小鬼拼命忍着,忍得小脸都鼓鼓囊囊了,还是不肯让眼泪掉下来,就那么委屈巴拉又倔强不已地扬着脑袋,一声不吭地和我对峙。
  我的火气还没有完全消下来,问他话的时候,声音还是那么严厉,硬梆梆的:“你为什么要欺负其他小朋友?”
  “……”
  “爸爸问你话呢!别一声不吭的装哑巴!”
  他气呼呼地瞪大眼睛盯着我,眼眶里的泪水盈的更多了,鼻涕也默默地流了下来,样子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搞笑的。
  当然我现在没有这种心情对着他笑。
  我最讨厌的就是那些纨绔子的富贵病,什么“你妈就是个卖菜的”什么“我爸爸是开宾利的,你妈就是个踏三轮车的”,这种话但凡有点脑子的就不该说!是我从小到大太惯着他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摔了,可我没想到会把他惯成这种样子,再这样放着他去,指不定哪一天老子就要成李刚了。
  
  我把他推进客厅,别在玄关傻站着,然后倒了杯热水,喝下去缓了缓情绪,转头看他的时候,那小子的鼻涕拖的老长,也不知道擦一下,还在那里板着脸,一副要和我死扛到底的样子。
  我闭了闭眼睛,说:“祝愿,你不要弄错了,我不管开宾利还是开其他什么车,这都跟你没有关系。这是我的本事,不是你的。你没什么好炫耀的,如果你自己不争气,迟早有一天也得去街头卖菜,到时候我管都不会来管你。”
  “……”祝愿不说话,腮帮却鼓的更高了。
  我皱了下眉头,望着他:“你牙疼啊?”
  “不疼!”
  “不疼你鼓着脸干什么!”我抽了张面巾纸递给他,“把鼻涕擦一擦,我跟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你不能有高人一等的心理,当你有这种心理的时候,你离摔在地上也就不远了。”
  “……”
  “卖菜的又怎么了?人家行的端做的正,赚的是本本分分的血汗钱,你有什么看不起人家的资格?先不说谁都有可能落魄,就算保证你一辈子富贵,你也不想想自己的吃用,是谁给你提供的。”
  
  那小子瞪着我,忽然哇哇地开口嚷了:“你就因为这种小事情打我!你就为了那么个穷小孩打我!”
  我原以为好好跟他讲道理他能听,可是结果简直让我吐血,他的不懂事已经到了让我无法忍受的地步,我跟他好说歹说都没有用,他是软硬不吃油盐不浸,全权把自己当作大爷了。
  一怒之下我对他说:“我就是为了那个小孩打你了!就你可以打别人!我打不来你是不是!”
  他几乎要跳起来了,脏兮兮的背带裤滑下,带子歪在一只肩膀上:“那你去认他做儿子好了!反正你喜欢他!不喜欢我!”
  “……”我瞪着他炸了毛跳跳嚷嚷的样子,心想这次不管怎样都不能惯着他了,再这样这小子会无法无天的,所以不管他怎么甩脸子耍泼,我都冷着张脸沉默不语,就那么坐在沙发上,冷冷看着他。
  
  大概是我的冷漠终于让祝愿意识到,他曾经惯用的无赖手段已经失效了,今天的事情很严重,他如果不虚心认错,反省自己究竟错在哪里,那我是不可能原谅他的。
  我看他闹的差不多了,就站了起来,松开衬衫的袖口,冷冷道:“你尽管跳,你自己想想你该不该这么做,想不明白今天晚上就不用吃饭,也不用睡觉了。”
  当然我这句话是纯粹的威胁,我想就算他死不承认,我也不会真的罚他没饭吃没觉睡,可是祝愿那个小傻瓜却当真了。刚才一直拼命忍着的眼泪珠子终于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扯着嗓子“哇”的就哭开了。
  我转过头去看着才到我膝盖的小家伙,他眼泪鼻涕一起淌,嗓门又扯的很大,一边哭一边含混不清地说:“我不要你啦!我不要爸爸!”
  “……”
  他抹着眼泪嚷着:“别的爸爸打人,都有妈妈拦着的!只有我要被你打!你还不让我吃饭!不让我睡觉……我要妈妈……我要妈妈……”
  我一下子怔住了,心脏仿佛被锥子狠狠扎了一下,祝愿还在大声地哭闹,含含糊糊哽咽着喊着:“如果妈妈看到你打我,肯定会拦着你的!”
  
  我站在原地,客厅里没有开灯,只有非常昏暗的光线从后面的窗子里融进来,小小的孩子在我面前大哭着,脏兮兮的小手用力揉着眼睛。
  过了好久,我弯□来,半蹲在他面前,尽量和他保持平视。
  “……小愿。”我叫他。
  他透过指缝偷偷看了我一眼,湿润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澄澈明亮,但还是用手捂着眼睛,不肯正视我。
  我叹了口气,捉住他柔软的小手,把他的手轻轻拉下来,然后看着他的脸。
  
  那小家伙仍就耷拉着脑袋,仿佛打了霜的小白菜,别着头不高兴看我。我捧起他的脸,抽了张纸巾给他擦去了脸上乱七八糟的眼泪鼻涕。这过程中我们父子俩谁都没有说话。
  祝愿是祝霖的儿子,那次车祸中祝霖护着他,后来祝霖走了,他却活了下来。这些年一直都是我带着他的,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他一直都以为他是我的亲生儿子,而他的妈妈在他还没有记忆的时候,就已经离去了。
  他每次和我耍脾气,最后一招都是把妈妈搬出来,而我全然没有招架之力。这么多年,大概他也清楚地知道了我的弱点了。
  现在也是一样的。
  
  我看着他的脸,他长得和祝霖很像,尤其是眼睛,都是那么的明亮狡黠,杏仁一眼的形状。
  我就那么怔怔地看着他,纸巾擦到他脸颊上红通通的指印时,他的肩膀微微颤抖了一下。我连忙把纸巾移开,轻声问:“很痛吗?”
  “……”他不说话,瘪着嘴很是委屈的样子。
  我知道我不可能对这个孩子狠的下来,祝霖是我心口上永远不可能愈合的伤,我对他的爱对他的悔恨和最后的回忆都寄托在了这个小小的孩子身上,我溺爱了他这么多年,宠了他这么多年,把他惯成了一个无法无天的小少爷。
  我很清楚这样是不行的,可是当他用那双和祝霖一模一样的眼睛看着我,仿佛一只受了伤的小松鼠似的,我又怎么忍心严词厉色地指责他。
  
  “小愿,是爸爸不好,爸爸不应该打你的。”我摸着他柔软的头发,把那具小小的温暖的身子抱进怀里,拍着他的后背安慰他,“以后爸爸不会再打你了,你也要听话,好不好?”
  祝愿硬梆梆站直了的身子终于放松了下来,我把他从小带到大,自然很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就是不和你计较,原谅你了。
  “笨蛋老爸……”他嘟嘟哝哝的,下巴抵在我肩上,吸了吸流下来的鼻涕。
  
  晚上八点半,他看完动画片就去洗刷睡觉了,我一个人坐在客厅静了很久。
  自从祝霖走了之后,我就辞掉了所有的帮派职务,不管是余家还是祝家,都没有再往来过。他们拿我没有办法,我的手里握有对两边而言都很重要的情报,只要他们还是势力并盛的两巨头,就不可能对我动手。
  原先在山郊的别墅我也不怎么回去住了,过多的财富对于小孩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我在商业交通教育都很便利的市中心买了一套房子,和祝愿两个人住在一起。
  祝愿两三岁的时候常常吵嚷着要妈妈,但现在不会了,他只会在和我吵架的时候把妈妈搬出来,其他时候,他也不会蓄意触到我的伤心处。
  
  另外,我有一个很对不起的人,那就是李莉。那时候我和她婚约尚在,她知道我领养了祝愿,也并没有生我的气,还表示愿意和我一起把祝愿养大。
  但是我无法再对她装下去了。我戴了那么多年的假面,已经随着祝霖的离去而变得支离破碎。我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李莉,然后解除了和她的婚约。
  李莉受了很大的刺激,有时候甚至变得有些神经质,想起她以前对我那么好,我却如此待她,我真的觉得自己欠她的,或许这辈子也还不清了。
  
  祝霖说的很对,仇恨这种东西是要不得的,心里有恨,总想着要报复,而当你报复一个人的时候,往往会伤及其他很多无辜的人,这个黑暗的漩涡越转越疯狂,最后深深陷在涡流中不能自拔的,只会是自己。
  
  只是当我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我记得以前我还是余家三爷的时候,有人送过我一个绰号,叫做“打不中的程大靶子”,意思就是很多人都对我磨刀霍霍,想杀我而后快,但是就是屡不得手。这个绰号还是周熙晨在茶余饭后告诉我的,那时候我们一笑置之,因为我很清楚的知道,世界上不可能有打不中的靶子,只是那些狩猎的人并不知道猎物的弱点,不能将它逼入死角。
  
  我做了那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早就预料到自己注定会不得好死。我开罪了那么多人,想报的仇都报了,然后迟早有一天,我也会成为别人报仇的对象,这就是罪业报应。
  
  我一直在等着复仇者的到来,等着打入我胸口的那一枪。从小霖满身是血的倒在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一直在等,等着自己的结束。
  终于,我把她等来了。
  
  那是初夏的一天,晚上有烟花大会,祝愿被周熙晨带着去江边看烟花了,而我一如既往地去墓园里陪着小霖,可是那天心情却不知为何,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平静。我站在青石墓碑前,安静地凝视着上面的字迹,忽然有了一种很微妙的预感,好像觉得自己很快就可以见到他了,很快就可以和他在一起,就像墓碑上写的那样——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起了,一小时一整天,一个月一整年,然后,一辈子,一分一秒都不少。
  ——祝霖,程维之墓。
  
  然后枪声响起了,由于戴了消音器,声音并不明显,这时候江边的烟花大会也开始了,深蓝丝绒般的夜空中此起彼伏炸开瞬世的花火,很快就把那一声微弱的枪声给湮灭了。
  我低头看着自己左腹部涌出的血,原来子弹贯彻肉体就是这样的感受。
  
  那个开枪的人从重重叠叠的墓碑后面走了出来,倏忽一个烟花炸裂,映亮了她流着泪的美丽面庞。
  我微有些意外,可是随即却淡淡地笑了,像很多年前,我把她带回家的那一天那样,唤了她的名字:“是你啊,添乐……”
  吴添乐走到我面前,她整个人都在颤抖,十八岁的女孩子,眉眼像极了她的父亲吴峰,我记得十年前我到医院去找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头发枯黄稀疏,看起来就营养不良的小丫头,她的奶奶心脏病突发,小小的孩子吓得六神无主,看到我来了,就哭着跑上来抓着我,那么无助地喊我“程叔叔”。
  这之后她就和她的奶奶搬到了我在山郊的别墅,我一直很疼她,视她如己出,当然她也是很争气的,各方面都表现出锋芒毕盛的才气,人也独立,果断。
  她从小就很喜欢我,做什么都要拿我当作学习的榜样和超越的目标,但是我很清楚这样做的缺陷在那里,那就和少年时的我一样,她养成了有仇必报的狠辣心理。
  
  我扶着祝霖的墓碑,喉咙里逐渐有腥甜涌上来。吴添乐颤抖的手紧紧握着枪,但她一直都在哭,毕竟,她还只是个不成熟的小女孩,让她开枪杀人,实在是……太困难了……
  我越来越觉得晕眩,呼吸也有些跟不上了,她在我眼里逐渐有了重影,我努力着开口说:“……有人……告诉了你……当初……当初杀害你母亲的……凶……手了……吧……”
  我没有用疑问,我很清楚她的答案。事实上,早在之前我收养她的时候,祝霖就提醒过我,他对我说,如果吴添乐长大以后,知道杀死她母亲的人是她最喜欢的程叔叔,那么……
  
  我觉得眼前渐渐发黑,血涌上喉咙,即使扶着墓碑也无法站稳,吴添乐扔了手枪,在我倒下去的时候捂着脸哭了起来,我听到模模糊糊的烟火炸裂声,还有她撕心裂肺地哭喊:
  “为什么是你?为什么杀了她的人偏偏是你?”
  
  我歪斜地顺着墓碑滑坐下来,手捂着左腹,却止不住涌出来的鲜血。吴添乐她只看了我一眼,就再也不敢正视我,我知道她在挣扎,她在害怕……她是那么像以前的我,我很清楚她现在的心情,只怕是……比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还要难受百倍……
  
  她终究还是仓皇地跑走了,她一直在哭,身子也颤抖的厉害,所以她才选择了逃避,她不敢面对我的死亡。这让我想起自己头一回开枪的经历,那年我也是十八岁,对方是一个在余家下属的赌场屡出老千谋钱的中年男人,我和吴添乐一样,有勇气开枪,却没有勇气看着他死亡。
  那时候是卫风在我身后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抬起温热的手掌,蒙住了我的眼睛,在我耳边宽慰地说了句:“程维,你做的很好。”
  
  现在想来,那却是我迈进地狱的第一步。
  如果有可能,我很想阻止吴添乐,告诉她在我死后,一切就到此为止,结束了,她还在罪恶的深湖边徘徊,她还有回头的机会,可是……
  
  涌在喉头的只有血,我呛咳着,看着她跑远逐渐不见,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知道自己没有太多时间了,我侧过头,脸颊贴着冰冷的石碑,闭上眼睛仿佛听见了他的脚步声,隔着五年生死茫茫,在清冷的夜幕里,孤寂地回响。
  “小霖……”我轻声喃喃,眼泪润湿了深黑的睫毛,无声无息地滚落下脸颊,我哽咽着笑了起来,用满是鲜血的手,颤抖着抚上碑身,“小霖……”
  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不是吗?
  就像曾经许诺过的那样。
  
  喧闹的烟火此起彼伏,忽然想起少年时我带着他去江边放烟花,江的那一头是人声鼎沸的烟花大会,嘭然炸裂的各式烟花壮观竞艳,而江的这头我和他手牵着手,金鱼花火咝咝燃烧着落下点点橙色。
  
  在意识沉没的最后,我隐约是看见他从墓园深处走了出来,和以前一样的清秀消瘦,我挣扎着想要看得再清楚一点,想要再听一听他的声音,然而,所有的感官都无法阻止地渐渐迟钝……
  你是来接我的吗,小霖。
  你是来接我……到那个有你的世界里去吗?
  
  我望着他越来越模糊的身影,背后是我们的墓碑是最后的归宿。隐约是想到那句墓志铭,我微微笑了起来,一语成谶了啊。
  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一分一秒都不少了。
  
  曾经听过一种传说,人死的时候,就好像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隧道周围会回放这辈子的林林总总,当看到自己出生的那一幕,生命也就真的结束了。
  我想这样也是好的,至少我还能看一次他微笑的样子,至少,当我路过曾经的青春年少时,我还能再听他说一次:“程维,我喜欢你。”

作者有话要说:祝愿排在预算主角内,目前的预算是这样的:
姐夫——沈蓝——祝愿。

困兽应该不会有番外,不过很显然祝愿主角的文里会出现程先生和祝先生未来的生活记录,预算祝愿将有一只黑道忠犬攻和一只警察渣攻,程先生你杯具了,你亲手**的儿子成了一只受……
下一章最终章,各位妹子悠着点,yoooo!!


118

118、大结局 ...


  我站在墓碑前,怔怔地望着那个面色苍白的男人。他的左腹部中了子弹,虽然手一直捂在伤口处,可是血仍然流淌不止。
  五年了,这是我第一次站在他的面前,第一次那么近地看着他。可是他快要死了。
  
  墓园的夜晚漆黑孤寂,守墓人是个年过半百的男人,嗜酒懒惰,并不常来园区巡视。这么多年来,我和程维一样了解这片墓园,只不过他是因为天天都会来看望已经死了的我,而我则躲在远处,悄悄看着形单影只的他。
  程维以为我在那场车祸中丧命,其实并不是这样。这是周熙晨的算盘,甚至一开始把我也一并蒙在了鼓里。周熙晨是个很可怕的人,他做事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而且习惯铤而走险。
  我这么说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因为我深有领会,那场车祸就是他一手策划好的,我曾问过周熙晨,如果那天真的把我给撞死了,你打算怎么办。周熙晨的回答很无所谓,那就直接送火葬场烧了,反正你这样,活着也得不到解脱。
  程维不懂医学,而我那时候也的确是受了较重的伤,有周熙晨这个医生在旁边做手脚,很容易就可以制造出我已经不治身亡的假象。包括后来火化的时候,推我进去的人是程维,但是之后接手火化是在后面的房间里,和丧仪人员沟通之后掉包并不是难事。周熙晨有足够的本事做到这点,他在火葬场里和我彻彻底底地说明了原委,并且告诉我,当初之所以看到程维掐着婴儿的脖子,并不是程维想要害死孩子,而是他之前让护士告诉程维,孩子的情况有些不太对劲,当程维进去查看的时候,便见到了他事先留在婴儿脖子上的浅浅划痕。这些事不能在事先和我明说,因为如果我知道了真相,势必无法把戏码演下去,程维肯定能看出破绽。然后他告诉我,若是我真的下定决心要离开程维,那么就是现在,带着婴儿,立刻离开这座城市,永远也不要回来。
  可是他千算万算,算错了两点,第一,我并没有机会把孩子带走,程维一直都让管家昼夜看护着他,并且在参加完丧礼的不久之后,就办了领养手续,决心把他养大。
  第二,我不知道究竟是因为程维,还是因为孩子,或许两者兼而有之,我无法独自离开T城,而是留了下来,五年了,从祝愿被程维抱在怀里连话都不会说,到现在他总是顽劣不堪地欺负小朋友,我一直都在偷偷地看着他们,从未走远。
  
  我看着程维一天天在墓园里傻傻地和“我”说话,五年来除了小愿生病,他天天都会来这里看我,从未间断。有时我看着程维孑然孤独的背影,也会忍不住想,若是当初周熙晨没有把事情做的那么绝,那该多好呢。可是周熙晨这样做到底有他的理由,那时候他答应帮我逃离,可是他觉得如果不让程维认为我死了,那么藕断丝连,即使我逃到别的城市或者别的国家,保不准哪一天还是会遇到生命里出现的他。
  
  可是现在我依旧逃不过他,看到吴添乐开枪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懵的,或许是程维一直都显得那么强大,从很早之前就让我有一种他不会垮掉不会生病甚至不会死亡的错觉。
  然而子弹就真的打入了他的左腹,他并不如别人口耳相传的那样,是永远无法打到的,立在那个黑暗社会之巅的神。
  他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会难过会疲惫,会因为抽了太多的烟而不住咳嗽,会因为养大的孩子不懂事而皱眉苦恼。
  然后,他也是会死的。
  
  我难以言述后来带着他去医院的那段经历,我的脑海几乎是空白的,我抬起他的一条胳膊,将他架了起来,他已经没有了意识,全身的重量都加在了我的肩头。
  他的身子还是暖的,血流下来浸透了他的衣服,也浸湿了我的。
  他像十年前二十年前一样高大,身上仍然有着那幽淡的,只有爱人才分辨的出的味道。那味道和十年前略微有些不同,没有了淡淡的烟草味。
  他已经不抽烟了,从把祝愿带回家的那天起。
  
  远处的烟火声此起彼伏,我朦胧地听着那些喧嚣和欢笑,烟火大会上明快的暖色调和眼前的黑暗让这一切都荒谬地像一场幻境,人们的幸福离我们那么近,可是却又仿佛咫尺天涯。
  我们在街头拦车,可是没有出租司机愿意在晚上接载这样可疑的客人,我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似乎每一秒都像一年般漫长。后来终于有一辆警车停了下来,车上下来两个年轻的警官,其中一个看了程维的伤势,就让我们上了车,一路打亮了警灯送我们去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一路上我一直抱着他,我说不出任何话来,他靠在我的膝头安静地像个孩子,我怔怔凝视着他,他的嘴唇薄薄的,全无血色。但却是带着笑意的。
  那种笑意很淡很淡,只是嘴角浅浅的上扬,仿佛解脱。
  
  我听说当一个人在弥留之际或许会看到一些虚渺的幻影,我不知道他在意识**之前最后看到的是什么,他靠着墓碑慢慢滑坐下来的时候很平静,我想那时候他或许是看到了幸福的错觉。
  
  医院递来一张手术同意书,我的手在表格上停顿了几秒钟,最终是在“与患者关系”那一栏,填上了家属二字。
  
  之后就是漫长的等待,程维在抢救室内,我在抢救室外。我怔怔望着掌心里他的血液,没有掉下眼泪,却僵冷得厉害。
  直到一只手拍了我的肩膀,我才稍微回过神来,抬头看去是送我们到医院来的其中一个警官,他清秀的眉头微微皱着,轻声问:“你还好吗?”
  我喉咙发紧,说不出话来,只能僵凝地点了点头。
  和这个警官一起的,还有另一个眼角吊梢的警官,狐狸眼警官看了我一眼,语气并不是很和善:“你们是怎么搞的?大晚上会出现在城北公墓那块地方,其中一个还中了枪伤。”
  我没有答话,另一个警官就对他道:“算了吧,李旭,你少说几句。”
  “我只是问一问而已,又不会真的去管。”狐狸眼耸了耸肩,“我可不想在出差途中还给自己拦一些别的活儿,就算是杀人案都懒得去理睬,反正过两天就得回杭州了,干什么还要给T城警界做贡献。”
  那个清秀的警官抿了抿嘴唇,问我:“你还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忙的吗?”
  我摇了摇头。他便叹了口气,留了个电话给我:“那如果有事,就再和我联系吧,我姓安。”
  他本来是要走了,可是走了两步,又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折返回来:“你带够了钱吗?不然我借你?”
  同行的狐狸眼气得直戳他的脑袋:“我靠,你和他很熟啊,我们送人到医院已经仁至义尽了好不好,你是警察,又不是冤大头。”
  我也有些意外,摇头拒绝了他的好意,安警官和狐狸眼走出很远之后,我还听到狐狸眼在那边和他嚷嚷,让他不要做滥好人什么的。
  
  滥好人么?
  我一个人静静坐在抢救室外的长椅上,抢救指示灯的红光幽暗地映在地面。回想当初程维又何尝不是个滥好人,竟然会为了把钱给素不相识的小乞丐,自己一个星期都没有好好吃过一顿早饭。
  其实人都是会变的,如今已到不惑之年,回头去看一看十年前的自己,二十年前的自己,很多事情就好像在做梦一样,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是如何从一个锋芒毕露的纨绔子,变得像现在一样软弱,隐忍,畏首畏尾。
  而程维呢,二十年的时光也让他渐渐迷失了自己的信念,迷失了自己的本心。我知道他曾经是那么正直坚强,就好像刚才那个年轻的警官一样,愿意伸出手拉一把素未平生的我。
  可是我们终究都被现实打磨了棱角,戴上了面具,变成了一个和最初的自己相去甚远的角色。
  
  其实又何止是我们,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钢铁之城里,很多人都是一样的,为了生存,不得不委曲求全,不得不削去自己的枝节。
  曾经张狂不羁的人在碰的头破血流之后,学会了隐忍避让,察言观色。曾经口直心快的人在被人恶意中伤之后,学会了缄默不语,虚与委蛇。曾经诚实善良的人在被背叛诬陷之后,学会了信口雌黄,造谣生非。
  
  那些人都亲手杀了最初的自己,我和程维,我们也是一样的。我是从上流社会走到滩涂地上的落魄子弟,二十年前的我,何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变成自己最不齿的样子,唯唯诺诺,犹犹豫豫,在颠沛流离的生活中苟延残喘。而程维也是一样的,我知道他曾经最恨的就是那种草菅人命,快意恩仇的黑道兄弟,可他自己却与初衷背道而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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