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赔笑道:“只吃饭菜哪够,我给几位上点酒吧。”他拿了几只碗走到账台后,似是在翻找着什么东西,半天也不见起身。
一个糙汉等的不耐烦,吵嚷起来:“你死里边了?”说罢就要走到账台前准备把人拽出来。
他刚走过去,掌柜转过身,糙汉眼前出现的除了掌柜之外,还有一把明晃晃的柴刀。没给他反应的时间,那把柴刀已经砍中他的面门,他连声音都来不及发出就迅速断了气,竟然死不瞑目。
桌旁的糙汉在听到刀刃嵌进血r_ou_的声音时方才注意到他们的同伴,掌柜一脚踢开被他砍死的人,拿出酒碗递给他们,手一滑那碗中的东西便洒在他们身上。掌柜扔过去一个物件,火顿时窜起在他们身上,原来那不是酒,而是油。
应逸从大门冲进去,眼疾手快一把捞起桌子下的小孩带走送到门外,解开绳子拿出塞在小孩嘴中的布,把他裹在自己备好的袄子里。奇怪的是掌柜刚才仍像未注意到孩子一样,应逸也顾不上许多,只先救出孩子再说。
糙汉们被烧的吱哇乱叫,客栈中储的水早就被他们一天几顿地用光了,只得在地上打滚试图熄灭身上的火。掌柜在火光中走向翻滚的他们,一刀一刀砍在他们滚着的地方,很快柴刀就被鲜血染红。
陆京毓在掌柜砍出第一刀的时候瞬间明白了一句话——士可杀,不可辱。既然是受了恶人的折辱,早晚有一天会千百倍地报复在恶人头上,眼前这一幕正是这些恶人的报应。客栈内着了火,此地不宜久留,他回房把行李递给应逸,自己抱着小孩哄着,和妇人一起待在门外静观其变。
大堂内声音终于静止,妇人打开门,准备从陆京毓怀中抱走孩子去丈夫那儿。
一直不吭声的小男孩突然哭叫着,不停乱踢乱蹬:“我不去!”
掌柜背着手对妇人说:“那个人突然冒出来的,他心术不正。”说这话的时候,他死死盯着应逸。
应逸心中暗道不妙,一开始为了节省房钱,不想现在却被当成和糙汉们一伙的。
在孩子的哭喊下,妇人退回门外抱着他安抚着,问掌柜:“你把客栈烧了,我们怎么向人家交代……”
掌柜在火光映照下露出笑容:“这还不是拜你所赐。不是为了你,我怎么会被你家那些妖找上门,怎么会众目睽睽之下被他们用妖法羞辱,怎么会连父母都被戳脊梁骨郁郁而终,又怎么会从人界辞官来到这里?”
“我会护着你的,所以我不会让别人伤害你,”掌柜一步步走向妇人,步伐越来越快,笑容也愈发狰狞起来,“把孩子给我。”
小男孩不住抽泣,嘴中小声念叨着:“十月十三,爹疯了……”
此时已过十一月,两人听到日子俱是一惊。妇人面露惊恐之色,大喊道:“快跑!”
应逸和陆京毓用最快的速度关上门落锁,与此同时刀刃没入大门,随即拔出又砍入,似是要将大门砍穿【1】。
“我们走!”
门前大雪足足没过小腿,应逸抵住大门,脚下一滑险些摔倒,手上仍然不肯松劲。陆京毓在旁边感觉踩到东西,低头一看竟是他的剑不知道被哪股邪风吹到这里,正正吹到他脚下,只是失了剑鞘。
陆京毓用眼神示意妇人跳上剑,应逸抱着小孩拿着行李,一同离开不久后就要被大火吞噬的客栈。他们一时分不清方向,不小心向反方向而去,好在看到附近有个小镇。
进到镇里,应逸在墙上看到了他和陆京毓的画像,附近的人看到他们,登时议论纷纷,还有人跑向别处。瞧着也不像被通缉的样子,他们不明就里继续前行,一个人急匆匆跑出,还没等他们走近便挥手大喊起来:“两位公子,你们可算找过来了!”正是那天的车夫。
【1】:来源于《闪灵》。
作者有话要说:
个人觉得《闪灵》中最恐怖的一段正是海报上的场景,Jack用大斧砍门,一边砍一边说着三只小猪的故事,然后把脸伸过去说“Here\'s Johnny!”当时我跟室友一起看,被吓得在她边上嗷嗷叫
PS:目测还有1-2章正文就完结了
第43章 归家(大结局)
车夫帮他们拿了行李,一路带到客栈里。原来那天车夫试图去稳住受惊的马,险些被马连带着车一起甩飞,又不小心松了绳子被甩到马车中。走运的是,最后他被甩出车的时候恰好砸在马身上,马成了救他一命的垫子。
而他们跳车时未来得及拿走的包袱也仍在车里,大部分东西在颠簸中被弄坏,只剩一点完好,车夫不无遗憾地拿出剑鞘,说他只抓住这端,剑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
“真是巧。”陆京毓拿过剑鞘,将剑c-h-a入剑鞘之中。
同他们一起来的母子俩没带什么东西,冬天客栈缺人手帮忙干些打杂的活计,经老板娘一说,他们决定留在这里,也好有个去处。
他们用买的小物件在镇上换了几件衣服给母子俩,自己却没地方安置下来,车夫称他的车虽然坏了,可还有匹马能用,过一段时间可以上路。
“不了,马留给您,我们自己赶路,”应逸又问,“您家住在哪里?我们回去派人再给您送辆马车过来。”
车夫留下地址,招待了他们一顿饭,之后便与他们作别。
胡子拉碴的应逸和陆京毓走之前还不忘把自己收拾好。妖界有条大河,当中一条分支由北向南,此时河上已经冻得严严实实,他们灵机一动想出个办法来。他们到城中买了木头打磨好,制成一架爬犁,还用为数不多的完好物件当掉换钱买了两只适宜拉爬犁的大犬。冰面上,一架狗拉爬犁疾驰而过,旁边凿冰捞鱼的群众纷纷目送他们离去。
“其实这样还挺刺激的。”陆京毓的感慨瞬间融化在风中飘得老远。
再健壮的狗也有疲累的时候,在跟两只头一次撂挑子不干的狗大眼瞪小眼了一炷香的时间之后,应逸把东西一撂,化形进山里给它们抓兔子吃。
“等我回去就把你们都吃了。”应逸一边烤兔子一边威胁道。
剩下的钱刚好够他们走走歇歇,在吃上除了吃干粮,吃得最多的就是兔子。等到终于到家,他们东西都顾不得放下,带着两只狗迫不及待冲向饭桌。
“师父,舅舅,你们回来了,今天我们正好烤了兔子吃。”严霄十分热情上来要帮他们拿东西。还没等他走过去,他就看到他师父和舅舅同时后迈一大步,手拉着手跑走。
这一趟比之前去时更称得上是舟车劳顿,休息够了应逸开始准备另外一件事。
“二十八是个好日子。”应逸装作漫不经心云淡风轻地在喝茶的时候随口提了一嘴。
陆京毓停下倒茶的动作看着他:“宜嫁娶。”
应逸松开拳头,手心里躺着一枚红宝石戒指,他郑重其事地把它戴在陆京毓手上:“对啊,正好你嫁我,我娶你。”
陆京毓贴近应逸反问道:“为什么不能是我娶你?”
“难道你那什么……也想……嗯?”应逸贴在他耳边悄声说。
陆京毓一把推开应逸:“我又没说那什么的时候,就是仪式,仪式!”
听到没违反他们的“原则”,应逸爽快答应:“当然可以,怎么办都依你。”
于是在他们拜堂那天,宾客们见到红盖头蒙着的是应逸时,开始用怀疑的眼光盯着应家的父子俩,那意思是“你们告诉我们的和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回事”。
“这大概就是……意趣?乐趣?志趣?对,情趣。”这位族长在脑海中搜寻一番,终于找到最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成亲当天最累的正是这场仪式的主角们。应逸告诉厨子在他们房间放了些吃的,送别宾客后立马奔赴洞房。陆京毓在门打开的时候闻到了香味,他也实在是饿得不得了,应逸却抢先进屋给把他关在门外。
陆京毓在门口愣了一会,没想好是拍门还是敲门,门突然开了,重新蒙上盖头的应逸直直撞进陆京毓怀里。他不知道应逸又在玩什么把戏,伸手把盖头一掀。红盖头翩然落地,应逸看向他的眼神十分迷茫:“你,你不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