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聪明的时候,脑子里就浮现这样一张脸,那就是小时候喜欢的叶童扮演的许仙。
那时候不知道她是个女人——这话有逻辑错误,==
觉得好看,非常配。
发现她是女人后,心中更是大动。
你看吧,是女人也可以跟女人结婚的吧,相守到老的吧
也许白御姐就喜欢这秀气的伪正太。
暮然回首,有颗脑袋
第五十八章
段长久是被掌柜扛出地窖的,为了拯救剩下不多的酒,也为了不让酒楼里出命案。
人高马大的掌柜像扛一头死猪一样把段长久背在背上,肩膀顶着她的肚子,于是走过的路上,都有段长久吐的东西,幸亏是半夜,没人看到,这样无人无月的适合杀人,掌柜的只要力道重一点,就能把这个已经不成人样的女人弄死,就像弄死一只蚂蚁,一只麻雀,轻松简单。
掌柜忍着,把段长久扔进酒楼后院的小池子中,那里最多的就是淤泥龙虾和泥鳅。
段长久灌了几口泥水,终于是清醒过来。
大半夜的开始鬼哭狼嚎,而且,是那种扯着嗓子悲伤到极点的哭泣。如同女鬼,惹的人心惶惶。
第二天掌柜出门的时候还看到门口有很多烧过的冥币和符条。
一切都是段长久带过来的。
掌柜想想恶狠狠的想,直接在后院找块地方,挖个很大很深的洞穴,把她给埋了,在她上头种一棵树,时间久了,没准那树还能开出红色的花朵来——【恶趣……】
段长久醉的忘记了时间,一直在黑暗的混沌中沉睡,直到在那个又臭又有游动的泥鳅和龙虾的臭池子里苏醒过来,在猛然顿悟,那个潇洒无拘无束的小乞丐去哪里了?人心就跟已经被人丢弃的老房子一样被虫蛀掉和腐烂,倒不像是真的她了。
她卷了竹席,掌柜的,在一大早就爬到屋檐,躺着,等待太阳爬上头顶,把她身上的湿气都给晒干,也把她心中的积郁许久的阴云给晒没。
太阳很大,烤着身体,竹席挡着身子,而躲在其中的自己像蛋饼里的油条,被裹好烧熟,身体被晒出了一身汗,昏沉的酒意也减退了许多。
等睡饱了就直接想到吃,长久捂着扁下去的肚子,爬下屋檐,掌柜那张死黑的脸乍然出现在面前,而且是无限放大的贴近,可以把他额头上暴跳的几根血管都数的清清楚楚。
段长久干笑着,身体往后仰,远离这张充满了杀气可怖的脸。
“你终于是活过来了。”
“托掌柜的福,掌柜的生意兴隆,好人定有好报。”段长久搓着手,忙挂上献媚的笑容,鞠躬说道。
“托你的福,我会死的比较快。”
“也好也好,早死早超生。”小酒依旧一副小乞丐知足常乐的样子,熟悉的那种笑容回来了,而那黑亮的眼珠子也开始滴溜溜的滚着,打着别人的主意的时候,做乞丐的米小酒又回来了。
而掌柜的知道段长久这个名字,她不是乞丐,是伙伴,米小酒是那个没心没肺的要饭的。
段长久是被掌柜的用棍棒打出去的,一根男人手腕那么粗的棍子,使着打狗棒法,打着瘦小的乞丐,这谁看见了也都要说这个身高八尺的大男人是个人渣。
只是知道内情的人只会同情那大个儿,谁叫被打的人是小乞丐米小酒,那个京城下层老百姓只有长耳朵的都知道他称王称霸事迹的小鬼。
酒爷和掌柜的玩了一会儿你追我赶的游戏,发现随着玉倾城的内力在自己身体里储藏的时间变长,越发能够运用自如,步伐都比以前轻快,一跳便能飞上二楼屋檐,顺手牵羊捞了他柜台上摆放的几只馒头。
段长久蹲在屋檐上,看到熟悉的地方和下头熟悉的景致,就想起在这里一起坐过喝过酒的莫聪明这个人,还有一只酒杯留在两块黑瓦间,只是里头的酒换成了雨水,对面的人只是幻想的画面而已。
段长久吃着馒头,却拿着酒杯,虚饮着。
“聪明,我们干一杯!”段长久举杯,对旁边根本不存在的人。
“玉倾城,我们俩就痛痛快快醉一次好不好?”这次,是对着头顶的天。玉倾城在天上的月亮上,高处不胜寒,没准,玉倾城真是那嫦娥,离了人间,奔到了上头。
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黄粱一梦,梦醒了,人间还是人间,只是自己已经走出了梦,走回了现实。
巫山云雨,而玉人馈赠的不是一曲霓裳羽衣,而是回忆。
大街上,鞭炮锣鼓的喧闹吵醒了段长久,段长久看到人流像洪水一样挤过来,底下都被人填满,而小酒只能看到一颗颗人头,怎么都数不过来。
人头还能有什么区别,最多的不一样就是女人的头和男人的头的区别,帽子和发鬓的区别,有头发的和光头的区别,说白了就是一颗颗上头是黑色的头发下头是白色的凹凸的西瓜。
无数颗西瓜进入脑袋,段长久在上头看的眼前一乱,差点从屋檐上掉下来。
这时候她看见了一颗独一无二的脑袋。
这颗脑袋和别的脑袋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不是说别人长成了西瓜而这颗偏偏像冬瓜,也不是说那是光头的光刀闪闪发亮能把人的眼睛刺花。
这是聪明的脑袋,那颗有点傻有点呆却无比真实的人的脑袋。
她比别人来的高,坐在骏马上,高出所有的脑袋许多,所以,她是西瓜中站的比较高的一颗西瓜。
而段长久第一眼就看到了她。
“聪明!”段长久的腦子還來不及思考,身体就已经像一只轻盈的燕子,从屋檐上跳到地上,平穩落定,揚起清塵,而那笑容已經在聪明面前。
聪明看着她从上头跳下来,有了刹那失神。
旁边的人反应比聪明来的快,立马就有十几个大汉抽出刀子棍子挡在段长久面前,凶神恶煞,凌冽的刀光对着段长久被太阳晒的通红的脸蛋。
一样是小乞丐的打扮,各种颜色的布块拼凑的百家衣还是初相识时候穿的那件,破烂的鞋子鞋面上有个大洞,脚趾冒出头,挤着动着。那张微笑的脸比之前干净,去了一层泥,白白净净的脸蛋就更是好看。
面对面前一大堆的士兵,段长久耸肩,踢着那些棍子刀子,说:“别挡着大爷,大爷要跟新科状元叙旧。莫聪明,你还记不记得老朋友?”
大家的眼神都顺着她的话到了坐在马上的莫聪明,莫聪明此时正小心翼翼的从高大的骏马背上爬下来,鞋子一落到地上,就走到对峙的两路人的中间,先是朝着那些士兵微笑着说:“各位官爷,这真是我的朋友,只是许久没有见到,才会那么突然的出现的,让大家虚惊一场,有所得罪。”
大家看这个小乞丐也是新科状元的老朋友,也就收起刀枪棍棒的防备,退到一边。聪明拉着段长久走到路边,让队伍继续往前走。
她穿着一身喜庆的红,红的像一团火,更别说戴在胸前那朵巨大无比的红花,头顶红色的帽子,和段长久站在一起,成明显的对比。
段长久抓了几下聪明身前的那朵红花,说:“爷就说你有出息,果然是了吧。”
聪明露出羞涩的笑容,说:“小酒,好久不见。”
“原来你还记得酒爷,原本想你会不会因为飞黄腾达了就把我这个乞丐丢到一边,不认我这个老朋友。”
“不会。”聪明忙说。
“量你也不敢,你要是敢这样对酒爷,酒爷有不是吃素的,明天就到朝堂上告你是个假男人,真女人,让你犯上欺君之罪,凌迟处死,罪诛九族,千刀万剐……”小酒越往下说,表情越是阴沉,那落在聪明脖子上的眼光凌冽如刀,带着冷飕飕的一股风。
聪明被她的威胁吓到了,涨红了脸,握紧拳头,说:“我岂是这样的人,米小酒,你怎么可以这样怀疑我!”
小酒不以为意,拍拍她的肩膀,恶笑着说:“吓你而已,看把你吓的,脸都红了。”
聪明看向小酒的眼神成了无辜和委屈,带着那么些的怨,责怪小酒这人开玩笑太恶毒。
小酒不以为错,反而觉得高兴,再遇见一个这样好欺负的人,也许将是下辈子的事情。说实话,这些日子里,心中的确想着老实的聪明,打算着如果能再遇到,就不再欺负她了。可是,到了真的相见的时候,还是忍不住。
小酒的脸蛋像一只红心鸭蛋,下巴比之前尖了许多,而脸的肌肤呈现出一种瓷白,比记忆里的那个小乞丐更秀气,更精致。
“你好像瘦了。”聪明打量了片刻后,说。
小酒点点头,拍着聪明的肩膀,有所回避的说:“现在物价上涨,猪肉也比之前贵了,做乞丐的能不饿死就足够。”
“不如你就和我回去,我好好招待你。”聪明连忙说,小酒把那漂亮的眼睛瞪的滚圆,聪明解释道:“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不。”小酒摇头。
聪明急了,说:“小酒,你这是……”
“我们是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说完,露出白白的牙齿,笑容无比灿烂。
聪明点点头,好兄弟。
一桌五人,吃饭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