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无限重生 作者:萧郎君(三)【完结】(52)

2019-05-11  作者|标签:萧郎君 重生 情有独钟 年下 青梅竹马

别人看我们是有资本跟大鳄叫板,随口就是千亿的投资。实际上,我把大部分的钱投进了日昇昌,借宁老爷子的手利滚利。现在不行了。那边干的生意我们干不来。老了,手脚脑袋都跟不上年轻人。现在刘氏,都交给我两个孩儿管了。

我闲下来了。老了,有钱了,想给自己的儿孙购置一些传家宝,结果市面上全是我当年卖出去的假货。那个时候穷,没见识。现在被自己当年害惨了。他说的对,我为钱生,早晚有一天要为钱死。

他喜欢字画。我给他安置了另一条路那边那片小竹林。他很喜欢。写首诗,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给它取名梅园。那院子里靠墙那一排梅树,就是他亲手栽下的。他在那里天天写字作画。就是一副都不肯留给我。死都不肯给我!”

说到此处刘一手捶胸顿足。把如愿得知七王爷在此处而欢喜雀跃的旭吓了一跳。

“死了?”

“烧了。”刘一手狠狠把拐杖往地板上一戳,愤愤道,“全都烧了!那个狠心的!不把字画卖给我。一个字都不留给我!他又瑞瑞嚷嚷着吃我的住我的不好。我想找个理由让他良心好过一些都不行。我们为这事吵了大半辈子。还好,他睡过去的时候摸着佳明的头说,还好多活了这几年。那个《吾儿》,就是写给家明的。”

说着,刘一手抓住旭的手像抓住了救星。“小旭啊,你是个孝顺的。我老人家没别的指望,也没几天好活的。你看我这满墙都是他的字画。可我哪个都不相信。他说过,这些都不是他写的。我不晓得他说得是真是假。我就知道,这一幅《吾儿》一定是真的。但是这个,是要留给家明。不能随我陪葬了去。你那本诗集,”

“这是家传之宝。不卖。”你的故事说得再悲惨那也是你自己活该。这句旭没说。

刘一手抹了眼泪,搭在旭手上,凉得旭直打颤。

刘一手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央求道:“那你能不能遂了我的愿,在佳明手上拿几副真品,放在我棺材里?这样我就心足了。”

“你自己去说。”

“家明跟他七叔一伙的。都不肯给我。”

你自己家的事情你要我一个外人怎么滴?旭心里这么想,脸上只是很为难,悄无声色收回自己的手,嘴上说着:“佳明不见得就有她七叔叔的字画。我父亲手把手教我写字,自己也没有在纸上写过一个字。”

刘一手一把给他抓回来,斩钉截铁道:“一定有!”

旭被他这声如洪钟的耳边一吼吓了一跳。

“抱歉。一时激动。那个人喜欢写诗送人。送给自己看得上的人。他看不上我一身臭钱。他喜欢家明这个孩子。我媳妇儿生前亲眼看着他在朝日的余晖里抱着家明,走出竹林,送回来我家。除了那一次,他从来没有踏出过竹林半步。说他不偏爱家明,我不信。”

又问,“你身手怎么样?”

旭脑袋瓜子一转,“找个东西还是可以的。”

“那就好。我就盼着你到梅园去,找一找。就是找着半个字也好。”

刘一手这意思就是偷了。拜托一个外人偷自己女儿的东西,亏他想得出来。

要不是为了偷进梅园找七王爷,旭才不会答应这苦差事。

从小径过来的路上,旭左右两边都是遮天蔽日的竹林。用稻Cao在下面捆了道儿,把压过来的竹子固定回两边去。中间铺了青石板,不让它们从地下往上抽芽。这就算是一条路。

到了道场前,还有两丛肚子胖胖的罗汉竹。可见这主人是多偏爱竹子。

然而,此处名叫梅园。因为道场旁边是不允许种竹子的。怕长成一丛淹没了道场。像是为了补偿,梅园里面大院子,种的全都是梅。

旭偷偷进来,藏在罗汉竹后面往里看。窗明几净的道场,刘佳明正蹲着,推着抹布来回地擦榻榻米。

老婆大人爱干净。同时,打扫道场也是她三省吾身的方式。当初抢夺温泉项目被宁家虐了,她也是愁得到梅园来擦了一晚的地板。

旭耐心等待。等刘佳明进去盥洗抹布才迅速爬上房梁,又顺着这粱木在近三亩地的道场来回转悠。

道场里空空如也。别说七王爷的墨宝,一张纸都找不到。旭想,那就算了。回去那会儿,低头一看,下面的人正好抬头看梁上的他。

刘佳明脸上没有一点惊讶。反而有点,期待?

“哟。”端起手上温好的青梅酒冲他敬了一杯,“辛苦了。下来喝一杯再走吧。”

确实,自己这么点小伎俩,哪里瞒得过刘佳明这个武道大家?前世,居的本领可全都是她这个师兄教的。

旭也没隐瞒,说了刘一手的委托。

刘佳明听后哈哈大笑。“七叔叔的确很疼爱我。亲自教我写字。但是他自己写的字都是一个不剩地烧光了。”

和刘一手说得一样。旭抿一口热得刚刚好的青梅酒,“我明白。她七叔叔要存在,必须要低调到不存在。本该在刑场上死去的人,当然不可以在荒岛让自己的字画存世。”

青梅酒不够一年。说是酒,其实很淡,度数不高。刘佳明又是用的那种两根手指可以环住边沿的小酒杯。旭这一抿,没了。

“还是你这个外人看得明白。偏偏我老爹不信我!一口咬定我偷藏了七叔叔字画。”

刘佳明从面前温酒的竹架子下面拿出来一个冰裂纹阔口大海碗。提起梅花纹样的大肚窄口小酒壶给他满上。自己从一旁茶几高的梅瓶里面倒出一点进空酒壶里,再放上竹架子,挑通了下面的煤。一点点温着。

刘佳明低着头挑煤。旭看不见她说这话时候的表情。光是听语气,似乎有点苦涩。许是刘一手就这事儿逼得她太多,旭也没多想。

“他说就你让七叔叔走出了梅园一次。”

沉默。空气中只有青梅酒的芬芳。

煤炭偶尔炸开的声响惊动了两人。

第139章 七叔叔

刘佳明全身抖了抖,这才回过神来,站直了腰。耸耸肩,“那一次是我偷偷留在道场训练结果睡死过去了!说起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很不会说话。明明那个一脸刀疤的男人带着一个看起来就好老的手下过来,跟七叔聊了几句,都把七叔说哭了。我还嫌弃天黑路滑就要在那儿呆着。

那俩凶神恶煞的人走后,我七叔就一直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我在他旁边哭着就是要回去。

他那时候大概正是感伤的时候。偏偏被我扯得手忙脚乱,什么大诗人的形象都被我鼻涕眼泪抹没了。

他真是不知道怎么应付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干脆在道场的木板上铺开纸张笔墨,塞了我一只大狼毫,把着我手站在道场写我的姓名。

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是秀字,什么七叔叔。我只知道他写的那个刘字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姓氏。

我吓傻了。怎么会有人写字跟自己的脸一样,这么好看?

七叔叔长得也是妖孽。一个三十好几的中年男人,蹭过来贴在我脸上的皮肤比我这个八岁的小男孩儿还要嫩滑。

不过他手上有被笔磨出老茧。硌得我手慌写不好自己的姓氏。

他就耐心地教我写。写了一次又一次。

早上的时候j-i啼,他才停笔。指着远处升起的朝阳给我念了一句诗。七个字念完停下来又是七个字。具体不是很记得。大意是太阳出来了,云彩染红了半边脸。

我当时看着还没有下山换班的月亮,很尴尬地告诉他真相。

他脸上的笑意再也挂不住,直愣愣地杵在大开的道场三扇木门中间。继而抚着门板坐下,脸上都是痛苦的泪水。

他给我念了好多歌颂太阳的诗词。都是我现在翻遍书本也找不到的。他自己写的。

他哭得气喘,我的心也不好过。

我后来才知道有一种人,他们天生看不见颜色。火红的艳阳和青白的圆月,在他们眼中并没有分别。

所幸,七叔叔的时代流行水墨丹青,黑白字画。

隔了好久,他问我现在太阳出来了没有。我说出来了。他才起身抱我回去。

他眼中缺少的颜色,今生今世是怎么也弥补不了。我只好每日来竹林,借口学写字,引他说话作诗,陪他解闷。

霍老师夸我语文好。那是因为我自小生活在四书五经诗词歌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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