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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捷运站走回家要十五分钟的路程,这样的路程,没有公车,叫计程车太浪费钱,走路又有点太累,就是这么不刚好的长度,让莫俞有一点烦躁,尤其遇上了夏季才有的大雷雨,那种滂沱的雨势,乌云密布之间夹杂着吓人的闪光,时不时传来心闷的雷响,都让这十五分钟的路程显得特别漫长。
还是别浪费钱好了。
莫俞从公事包里拿出黑色的摺叠伞,窸窣的打开了,再度叹了一口气,这才走进了雨中,走没几步路,皮鞋就湿透了,走路啪咭啪咭的让人脸红耳赤,不过每个行人都忙着和大雨搏斗,莫俞也就不用担心自己买廉价鞋子这件事被发现。
不过被发现又怎样,一个小公务员的薪水真的很有限,尤其莫俞才刚刚上班没有多久,等到下一波升职考试在想办法,薪水多一点,女人也不会动不动就离你而去。
正想到前女友那贪得无厌的嘴脸时,“碰踏!”好几声巨响,让莫俞从讨厌的回忆中回过神。
他回过神来,这才发现他正在经过一处流浪汉聚集之地,通常他经过这种地方,都会快速的通过的,但他正在肉痛他为了前女友花了多少多少钱,所以才没有发现到。
他看着眼前的场景,脸上是不敢置信的表情。
就像是破壳而出的新生儿一样,一个男人坐在一堆泡烂的破旧纸箱残迹当中,睡得很熟。
大雨泡烂了男人居住的大纸箱,男人在睡梦中一翻身,纸箱就崩塌了。
莫俞忍不住停下脚步,看个仔细,他以前绝对不会做这种事情的,不过大雨会使人发疯,对吧?
那是一张很肮脏的脸,杂乱的黑发被雨打湿之后,黏在男人的额头、耳朵、脖子和肩膀上,一定好几个月都没有剪头发了,下半张脸也是,没有理胡子的结果,就是络腮胡,男人其他的皮肤却显得白皙,这倒是非常的不寻常,让莫俞看了有点痴迷,紧闭的双眼,微卷的睫毛,雨珠在上面滚动,非常非常非常的……
……让人着迷。
他醒过来的眼睛会是怎样呢?
正想到又出了神,那熟睡的男人伸出非常肮脏的手,指甲缝都是黑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惹得莫俞“啊。”一声轻呼,差点就要阻止他,可是来不及了,睫毛上的雨珠被揉掉,美景也消失了。
这才让莫俞发现,自己居然在大雨之中,蹲在地上看这个流浪汉。
太诡异了。
莫俞连忙站起身来,垂下眼睛要走,却发现流浪汉身上只有一身破烂的衣服,在大雨之中躺着睡,再吹一晚冷风,肯定要糟。
但不关他的事……
莫俞终于迈步离开了。
一步三回眸。
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个可怜的家伙为止。
唔……怎么这么在意?
自己明明就是很冷血的人,当初考公务员考试的时候,还先跟女朋友分手,为了自己的前途抛弃别人的事情做了不只一次;也最讨厌流浪汉好吃懒做,好手好脚却不愿意找工作,根本就是社会的米虫。
可能是大雨的错……
在大雨之中的台北市,容纳了几百万的人,但是每个人都擦肩而过,没有人会回头看你一眼,在大城里头生活,每个人都像大海里头的浮游生物,渺小,肉眼不可见,随波逐流。
然后一口又一口的被大鱼吞噬。
这就是工业社会,这就是商业都市,这就是人类的群居方式。
那么,那些流浪汉和自己又有什么不同?
莫俞折了回去。
站在沉睡的流浪汉身边,把自己的雨伞插在他的纸箱上。
至少不要淋雨。
然后他就穿着一身廉价低俗的西装,走在大雨之中,回家。
也许是做了一件好事吧?
莫俞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工作好久都得不到的快乐。
他还用湿透的鞋子踩地上的水洼,天知道他有多久没这样玩乐了?
一直到家门,打开门锁,浑身滴着水走进独居的小公寓,他的脸上都挂着好久不曾出现的微笑。
然后他无法关上自己家的门……
莫俞的脸整个扭曲了。
他再次用力的关着自己家的门,还是阖不上!
一只熟悉的雨伞挡在门板下,让他关不起来。
是他自己的雨伞……
莫俞感到莫名的慌张,有不好的预感。
他打开门,看见让他头昏的景像。
那个男人……那个流浪汉……就蹲在他家门口,拿着那把雨伞挡住门,看见莫俞开门,抬起头来对他裂嘴一笑。
像一只偷腥的猫。
“孩子,借叔叔躲雨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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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莫俞惊讶到下巴就要掉下来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耳朵听见的这句厚颜无耻的问题。
“不可能!”莫俞想也不想就拒绝,谁会放一个流浪汉进入自己的家?
但那个全身被淋的湿透的流浪汉,趴在地上,伸出了双手死命掰住门板,可怜兮兮的哀求着:“拜托,让我进去躲雨一下就好,雨停了我就走。”
“你再不放手我就要报警罗。”莫俞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死皮烂脸的男人,语气从震惊变成冷漠,他很清楚面对这种人就是要一开始就严词拒绝。
流浪汉缩回了手,改成蹲在地上的姿势,由下往上看着莫俞,那是一双非常清澈的眼睛,黑白分明,瞳仁远大虹膜,深邃的就像黑洞一样,瞬间让莫俞失了神,啊,他那个时候,就是想要看这双眼睛所以才会停留这么久,那是一双不会让莫俞失望的眼睛。
然后是非常非常大声的腹鸣。
听见这声腹鸣,莫俞再一次露出震惊的表情。
“对不起,我肚子好饿。”流浪汉像是猫咪撒娇一样,用身体磨蹭着莫俞的腿。
莫俞感受到一种奇异的震荡,像是内心某个部分被碰触一样,鸡皮疙瘩都泛起来了。
但是那个一路跟随他回家的流浪汉并不是要撒娇,而是肚子饿到瘦不了,又再一次昏睡了过去,只不过倒下的时候,擦过了他的小腿。
这下子很难把这个昏倒的男人丢在门外置之不理,莫俞只好一边痛骂自己的倒霉,弯下腰来,试图把这个男人拖进家里。
“好臭!”莫俞不敢想像,这个男人身上发出强烈的恶臭,像一条死鱼被烈阳曝晒一日之后,又被雨水泡过一天,重覆这个过程好几次才能发出来近乎死尸味道的腥臭,莫俞几乎是一边作呕,一边搬运。
他没有办法把这个垃圾一样的男人放到自己的床上,或者是家里任何一个地方,莫俞有一点天生的洁癖,所以他只好把这个男人直接搬到厕所。
禀住呼吸抱着这个男人的同时,莫俞突然觉得自己像是踩到一块口香糖,在路边死命磨地老半天,还是没有办法把鞋底的残渣去除,一边走路,一边感受到踩地时的黏意,心里不由的恼火起来。
“唉,Today is not my day。”
莫俞的心里这样想着。
把怀里恶心到极点的男人丢到浴缸里,即使把这家伙摔疼了,他也不会醒来。
莫俞心情极为恶劣的走出了浴室,即使关上了浴室的门,还是觉得恶臭如影随形,仔细一想,刚才抱那家伙的时候,沾上了臭味了吧。
这下怎么办?
那家伙在浴缸里,又不能洗澡,可是自己全身湿透,又臭又脏,不洗澡也不行。
闷着一张脸,拿了两条大浴巾和两套家居服进了浴室。
经过浴室的镜子时,看到自己铁青着一张脸,忍不住怒火更炽,但心里的警钟却响起来,因为他很明白自己绝少袒露情绪在脸上。
一定是太生气的缘故,任何人遇到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会火冒三丈的。
莫俞先开了莲蓬头的水,打算先把这个家伙洗干净丢出浴室之后,自己再洗澡。
他迅速的剥了这个流浪汉的衣服,把湿淋淋的脏衣服堆在浴室地板的角落。
然后拿起轻洗浴室用的海绵挤了沐浴乳,搓起着这个男人的头发、脸、胡子还有身体。
莫俞一开始的动作带着怒气,下手不免重了点,但随着掌心下的男人的身体愈来愈干净,莫俞不由自主的缓下了手劲,开始以打滑的方是搓洗着男人的裸体。
那是一副清瘦没有任何赘肉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不一样,菱角分明,他可以清楚的感受到手下的骨头突起,这个家伙虽然瘦,但却意外的有肌肉,无论是胸肌还是腹肌,即使处在放松状态还是隐约可见轮廓,而且触感柔腻,男人的肌肤,紧绷而且滑顺,让人一摸就会上瘾。
但让莫俞洗澡洗到开始乱摸男人身体的却不是因为这个缘故。
这个**的男人身上,有一大片烧伤的痕迹,暗红色的肉痂,在温水的冲刷之下,呈现鲜嫩的粉红色,从男人的腹部开始,丑陋的疤痕张牙五爪的占据了男人的右半身,胸膛、肩颈、背部到后腰,让莫俞洗到最后,干脆丢下了手中海绵,直接用手掌去感觉这片不一样的皮肤。
他以为会摸起来会像看起来一样,很粗糙。
结果非常让人意外,非常的柔滑,怎么说呢?
像被揉压成一团的丝绸,虽然不平整,但那质地一样舒适。
不,严格来说,因为不平整,所以摸起来更……
让人像是入了魔一样,一摸再摸,停也停不下来。
莫俞慢慢的往下洗,连小腹的末端也有烧伤的疤痕,但愈来愈少了,男人的性器还是完好的,软软的垂在腿间,莫俞本来觉得帮别的男人洗性器很恶心,但因为男人私处的毛发被烧光,所以那个地方呈现很奇异的状态,很干净,像初生的婴儿,反而让莫俞像被下蛊一样很仔细的清洗了秘处。
不只是清洗全身,莫俞简直像洁癖发作一样,把男人的身体洗了两三次,一边洗,一边摸,最后还冲出了浴室,拿了指甲剪,帮泡在浴缸里头睡着的男人捡起指甲来。
当莫俞捧着布满烧伤的腿部剪男人的脚趾甲时,莫俞已经没有办法克制自己了。
好可爱。
不对,应该要说是好可怜。
但是好可爱。
大概是这种情绪。
莫俞沉醉在这种又怜又爱的感动当中。
其实他从小就很喜欢这种美好触感的事物,搬出来自己住之后,家里的枕头被套,全部都是最高级的质料,花了他整整一个月的薪水才买到。
此刻,莫俞就像被鬼迷了心窍,拿起了自己的刮胡刀,开始帮这个男人刮胡子,那动作好像再自然也不过了。
他一边刮,一边用另外一只手压住男人脸部的肌肤,蹭蹭的刮下男人的落腮胡,男人的五官逐渐显现,他感觉自己就像一层又一层的拆着神秘礼物的包装,男人的一切充满吸引力,引起他强烈的好奇心。
隐藏在浓胡底下的面孔,虽然不是很漂亮的脸蛋,但却深刻而有魅力,添加了岁月的风霜,十足的男人味。
冷不防的有一只手握住了自己压着男人面孔的手,男人的声音传来:“孩子,你该不会迷上我了吧?”
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染上了浴室里的蒸气,定定的仰看着莫俞。
莫俞被这么一下,手一滑,手中锋利的刮胡刀划过男人的鼻子和脸颊,割出一道血痕,男人吃痛,莫俞惊呼,两个人都吓了一跳,瞬间分开来。
“你拿刀子怎么不小心一点。”男人抚着鼻子埋怨。
“你才是!”莫俞不甘示弱的说:“为什么要三番两次来吓我?”
“因为你看着我的裸体和脸的眼神都很奇怪……”流浪汉故作委屈的指责着,但随即换了一副表情,咄咄逼人的样子,从水里站了起来,滴着水滴,浑身疤痕,胡子刮了一半的男人看起来非常的奇怪。
他一步又一步的朝着莫俞迈近,莫俞一步又一步的倒退,身材高大的莫俞明明就比这个矮小男人高出半颗头,却被逼的节节败退,让人不禁觉得好笑。
“呐,为什么要用这个迷恋的眼光看我?”
“我哪有!”莫俞抵死否认。
“我又不是橱窗里头的衣服,你也不是逛街的败家女,为什么要这样看我?”
“这是什么怪比喻?你……”
你形容的好好。
这句话莫俞死也不会说出口。
“你什么呀,小子。”流浪汉愈来愈近,近到几乎要抱住莫俞,最会却发现自己如果靠太近,就必须要仰头看这个高大英俊的年轻人,所以**的流浪汉退后了两步,以平视的角度说:
“给我食物,不然我就要去你公司说你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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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汉那笑盈盈的目光,白痴也知道他在说谎。
但莫俞的心脏还是露跳了一拍,因为他的确对这个神秘的男人产生了某种偏执。
到现在指尖的热度还存在,要融化指稍神经一样的肌肤触感,在莫俞的眼前,流淌着水珠的粉嫩暗痂,如果不摸的话,就会感到心头发痒。
莫俞咽了一口口水,大声的反驳:“我才不是同性恋呢。”
“随便你是不是同性恋,我肚子好饿,我需要食物。”流浪汉非常自动的拿起浴巾擦拭身体,然后毫不在乎的就要穿起自己的脏衣服。
“不行!”莫俞阻止了他:“你在我家不可以穿这堆垃圾。”
流浪汉笑着说:“你是不是有特殊的性癖好,喜欢看男人光着身体走来走去,我得先说明,我不是男妓。”
莫俞已经不想跟这个男人争辩,他拿起自己干净的家居服递给流浪汉,看着流浪汉对自己微微一笑,道声谢谢,乖巧的接过来穿上了,这一次没有多说什么废话。
“请你先出去,我等一下会帮你准备食物。”虽然处在非常尴尬的场面,但是莫俞还是恢复了上班时的表情,冷漠的,严肃的面孔,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知识份子的脸。
他无法信任这个陌生人在自己的家中,但是也无法容忍自己的狼狈,所以决定换了衣服就出去“喂食”流浪汉。
“你怕我趁你洗澡的时候,偷光你家的东西吗?”流浪汉一语道破。
他似乎是直觉非常敏锐的人。
莫俞非常讨厌这种人,活在高密度的都市社群当中,人和人不都应该要保持适当的距离吗?用谎言、礼貌和适当的言行举止在人与人之间筑起一道墙,并且尊重这道墙,这就是所谓的隐私。
直觉过于敏锐的人,往往轻而易举的越界,让人十分的讨厌。
“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很习惯轻蔑的目光了。”流浪汉穿着莫俞的家居服,一屁股在马桶盖上坐下。
“你梳洗吧,我就待在这里,这样你就放心了吧。”
怎么可能放心!
莫俞的脸孔微微的扭曲起来,在陌生人面前洗澡,感觉非常的诡异。
就算是同为男性也一样。
但就在莫俞迟疑的那几秒钟,流浪汉垂着头打起瞌睡来了,他似乎非常的疲惫和饥饿,刮了一半胡子的下巴低垂在自己的肩窝处,在浴室亮白的灯光下,睫毛垂下的阴影非常明显。
马上就能够睡着,除了生理已经到达极限之外,也要心理上有着野狗野猫似的适应能力才行。
莫俞缓慢的解开了衬衫的扣子,湿漉的衬衫紧贴在肌肤上,比平常更难脱下,然后是皮带和长裤,最后是内裤。
他**着修长矫健的身体,踏进浴缸中,打开莲蓬头开始淋浴。
流浪汉悄悄的睁开一只眼睛看着他。
那黑白分明的瞳孔之中,映照着莫俞的朣体。
因为是坐办公室的文书工作,莫俞的身体并没有像流浪汉一样肌肉分明,皮肤也不像一般的男性还要黝黑,但也不像过份美白的女性一样苍白,反而是透亮的黄玉色泽,在水光中呈现一种禁欲的色彩,无论是优美的背部曲线,柔韧的腰部线条,还是浑圆挺俏的臀部肌肉,都让人感觉到一种压抑的色气。
而水注下若隐若现的面孔,也比一般的男性更为纤美,但那不属如女性的深刻五官,又让他呈现一种中性的美感。
莫俞是非常英俊的男人,但是洗完澡,穿上家居服,头发还湿淋淋的滴着水时,看起来有一种男孩的稚气。
莫俞看也不看流浪汉一眼,自顾自的走出了浴室,还不忘关上浴室的灯和门。
他逐渐的在掌握回自己的节奏。
没有道理让那个陌生人搞得自己心头一团乱。
喂饱他之后,就把他赶出去吧。
如果他再来的话,就报警处理。
一边这样想,莫俞一边拿出了冰箱里的剩菜剩饭,还有几颗蛋,把所有的东西毫不思考的用大火翻炒,煮出非常诡异的一大盘蛋炒饭。
他转过身来,流浪汉已经流着口水蹲在他身边等饭吃了。
莫俞拧着眉头说:“去饭桌上等我。”
流浪汉以非常迟缓的步伐坐到餐桌上,莫俞才发现这个家伙饿到快要没有力气了,似乎是很久很久都没有吃东西了。
然后莫俞把那一大盘蛋炒饭端到他的面前。
虽然非常的饥饿,但是流浪汉吃饭的方式却显现出良好的家教,只要看一个人拿餐具的方式,就可以看出这个人有没有教养。
莫俞感觉这个人并不简单,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呢?
“你叫什么名字啊?”莫俞忍不住问了。
“小朋友,如果马上就想把我赶出去的话,不要问我名字比较好喔。”
莫俞微微的红了脸,自己的心思被看穿了。
“而且问别人姓名之前,应该先说出自己的姓名吧。”流浪汉说话的时候,口中并没有食物,不管再怎么饥饿,生活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更改。
莫俞有点恼羞成怒,但转念一想,他说的也没有错,而且这个人太神秘了,让他感到非常的好奇,这是前所未有的情况。
正准备开口报出自己姓名的时候,又听见他说:“如果彼此都知道姓名的话,那么就产生了某种程度的羁绊,这样子还能轻而易举把我赶出去吗?如果不知道名字的话,就可以把一个人当成垃圾一样,随意的丢弃了吧。”
“谁会随便丢弃别人?”莫俞被他的话激怒。
流浪汉又吃了一口蛋炒饭,吞下去之后,牛头不对马嘴的说:“好难吃。”
“对于一个好心给你饭吃的人,你这样说对吗?”
“谢谢你,但是好难吃。”流浪汉其实一边吃一边皱眉头,莫俞也不是没有注意到,但是大半盘的蛋炒饭已经下了肚。
“算了。”莫俞也吃了一口自己炒的蛋炒饭,口中散开一种说不出来的奇妙滋味,果然不应该把前天的便当也丢下去一起炒,莫俞忍不住说:“真得很难吃。”
“我没说错吧。”流浪汉挑挑眉。
然后两个人极有默契的继续吃着超级难吃的蛋炒饭,直到不约而同的发出笑声。
莫俞一边笑着,一边从冰箱拿出啤酒来,递给流浪汉一瓶。
“我来帮你煮饭吧。”流浪汉接过了啤酒的那一刹那,握住了莫俞的手。
那让人迷醉的肌肤触感一下子又冲击了莫俞的感官。
“啊?”
“做为交换,你也可以帮我取一个名字。”流浪汉露出一个微笑,那是一个太过温柔而显得迷离的微笑。
很像是捡了一只流浪猫的感觉,帮宠物取名字吗?
今天发生了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呢。
莫俞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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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么想,莫俞却没有帮流浪汉取名字的打算,他叫他“喂”。
但人和人相处实在很奇怪,这个不像名字的名字一旦叫久了,叫顺了,就像流浪汉真正的姓名就是“喂”,其实代表一个人不过是一个符号,想换一个就换一个,但是一个符号却代表着一个人的人生,舍弃了这个名字也舍弃了这段人生,流浪汉太过于神秘,就连他的人生也充满迷团,他舍弃的人生发生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不说,莫俞也不会知道。
莫俞索性就叫他“阿喂”,因为没有名字实在太不方便了。
没想到最后莫俞还是屈服了,为他取了一个古怪的名字,彷佛预言了以后千丝万缕的羁绊,阿喂在莫俞的家中不只待了一个晚上,就像那场相遇的大雨没有停下来似的,开始奇怪的同居生活,两个互不相识的男人挤在小小的公寓当中,意外的刚好。
也许不应该说是两个男人同居。
当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莫俞开始有了错觉,他以为他养了一只猫。
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阿喂足不出户。
虽然足不出户,但阿喂总是靠在窗边看着街景。
剃光了胡子的阿味虽然称不上是英俊,但是一身孤傲的流浪味儿却让莫俞觉得这间屋子关不住他,当他看着窗户底下来来往往的人群,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透露出一股野性。
但抱着膝盖坐在窗台上的他却又万分的优雅迷人,当他洗完澡,半裸着身子,迈着慵懒的步伐走向窗台之时,一瞬间吸走了莫俞的目光,那不是流浪汉会走出的步伐。
他轻巧的跳上窗台,把膝盖曲起,弓着脊背,露出背上粉红色的烧疤,侧着往下观看,天光洒在那如丝绒般美丽的肌肤上,泛出柔润的光泽,莫俞要紧握着手才能克制抚摸的**。
那个时候,莫俞还不知道自己迷恋上他了。
莫俞只是不由自主的觉得这个男人可爱,想要触摸他,想要宠爱他。
毕竟有个人在家里等着你回家的感觉太过于美好。
如果是**的话,难免会吵架;如果是妻子的话,难免会罗嗦,但是如果是阿喂的话,就只是单纯的等待。
听到莫俞开门的声音,阿喂会从窗台上跳下来,然后蹲坐在门口的软垫上,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说,只是微笑着看着他。
好吧,也许微笑着看着他手中的便当盒……
因为阿喂煮饭也非常的难吃,真的很难吃,难以想像的难吃,莫俞在吃了阿喂煮的汤面之后,发誓要回到外食的生活。
桌上是两碗糊烂的面条,装着恶心的肉块、发臭的青菜,入口是诡异的味道,莫俞中人欲呕,面对一脸无辜的掌勺者,听见他笑着说:“我只有煮过垃圾桶里的残羹,偏偏你的冰箱跟垃圾桶一样,堆满过期的食物。”
流浪太久了,他已经习惯这种捡食剩菜剩饭的日子,而莫俞也习惯了单身汉不健康的饮食生活,但为了两个人悲惨的肠胃,莫俞下班之后总会买便当回家。
他会多买一个便当,让阿喂微波了之后隔天中午可以吃。
晚上看电视的时候,阿喂会在沙发上卷缩着身子,对着电视机打瞌睡,又长又卷的浓密黑睫在电视的蓝光之下呈现黑紫色的光泽,莫俞想起热带雨林的蓝光蝶,稀有品种的蝴蝶,百年难得一件,可遇不可求,见到了就要捏在手心里,捏死了,做成标本。
阿喂打了个喷嚏。
莫俞手心发痒。
正想起身调高冷气的温度,睡的迷迷糊糊的男人就蠕动着靠了过来,温凉的身体钻进了莫俞温暖的怀里,继续安睡,那神情安稳的像宇宙只不过莫俞的怀抱,安心睡着的样子让莫俞拧起了那张过度英俊的脸。
太过随遇而安了,这个男人。
所以不免显得看不起人。
但看着无意义的电视节目,重播无数次的午夜场电影,莫俞居然感到难以想像的兴奋,那日帮男人清洗身体的记忆鲜明,指腹还记得滑过男人肌肤的感觉,现在指尖渴望的颤抖着,手部的微血管都在发烫,如果不摸一下的话,莫俞觉得自己的手就会像蜡烛一样融化。
他伸进男人的衬衫底下,延着腰部的曲线摸索着丝绒般的伤疤,冰凉滑嫩的触感让人喟叹,他克制不了自己的手,爱怜的抚摸着沿着背脊攀爬的火痕,兴奋的下半身都微微勃起了。
要找个女人来发泄一下,可是哪个女人的肌肤如此美好?
莫俞扶着额头,发现不只自己捡了一个怪人,他自己也是一个**,居然沉迷于一个男人的肌肤。
他想移开但不能,他的手就像被磁石吸引一样,毫无抵抗能力。
你如何能抵抗这诅咒般的**。
然后阿喂睁开眼睛了,那双迷人的黑眸由下而上看着莫俞,似笑非笑的嘴角弧度,低沉沙哑的嗓音说:“你真的不是同性恋吗?”
莫俞吞了一口口水,这个问题阿喂问了他几百万次,他回答的愈来愈慢,愈来愈心虚:“谁是同性恋啊,我才不是同性恋。”
说完,莫俞就懊恼了起来,这种回答的方式太幼稚了,更显得自己年轻沉不住气。
“你不是啊……”阿喂似笑非笑着说:“好可惜,我一直以为你是……”
莫俞的脸色更糟糕,他抽回自己的手,紧绷着脸,别过脸说:“我只不过是怕你冷了而已,想说帮你摩擦生热。”
他说完就再次后悔了,这是什么白痴的藉口,他读了一堆书,活了二十几年,结果只想出这种烂说辞。
那个“有前途的公务员”跑到哪里去了。
“嗯……”阿喂爬起身来,打了一个哈欠,用手遮掩的模样倦慵诱人,明明不算英俊的面容,一瞬间魅惑了起来,他用那双迷离的眼睛看着莫俞,含糊不清的说着:“真的太可惜了,因为我是……”
“……”
阿喂不理会石化的莫俞,伸了个懒腰,把双脚在半空晃了一下,才放到冰冷的地板上,看着莫俞说:“我先去睡了,晚安。”
然后他落地无声的走到了莫俞的床旁边,那铺着睡垫之处,就是他来到这个小公寓一个多月以来睡觉的地方。
有洁癖又爱床的莫俞不准阿喂爬上他的高级床铺。
而且两个男人同睡一张床也太恶心了。
莫俞又在客厅呆坐很久很久之后,才关灯躺上了他自己的床,然后怎么样也无法入睡。
阿喂是同性恋……
莫俞烦恼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