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要你的爱。”我武装自己,我抹自己潮湿的眼睛,我收拾散落一地的回忆和追悔,我明白过去的只能让它过去,“雷耀,我现在要过我自己的生活。”
我要走,他大力扯住我,他的眼睛不再深黯冷静,开始一点点渗出凶恶:
“端康,你真舍得下我?”
我忽然就懂他:
“雷耀,你这不是爱——在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舍不下你,和你在一起的只有我,你才想你一定要爱我,你才开始觉得你是爱上我了——你自己也知道,这不是爱!不然当年你也就不会自己也肯定不了,你也就不会说你感激我——你现在什么都有了,你又变回来了,你却分不清到底谁是真心,谁是假意;你想让我回到你身边,你能肯定的也只有我——可我也不是当年的我了,我也变了,我也有自己的生活要过。”
“我只问你真舍得了我?”他面色不稍变,他定定看着我。
我瞪着眼睛,我瞪着还在拉着我的他,我知道我一定要把话说清,我不能再误导他,我不能让他做出可怕的事,我只有灌注给他我的解释。
“我这么不如你,你心里一直瞧不起我;你觉得对我这样的人,赏赐感激和赏赐爱就是一回事了!在你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吧?你要是爱我,早就该在瘫痪之前就爱上了,但你不是厌恶我厌恶得要死吗?你一直都是感激我,你弄错了,你知道吗?你对我这种没用的人只会感激,你爱的是跟你一样漂亮的、会发光的、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人!”
他慢慢放开我。他好象明白过来。
我的心中掠过悲凉,和无可奈何,还有放松。
“端康,说这些有用吗?”他的嘴角浮出一个笑,遥远的不可捉摸的,他在笑我?!他像在可怜我一样地对我笑。
我呆愕着,我想有用,这样说一定有用,我说的是事实。
这个俊美到可怕地步的男人如同悲哀怜悯的天神一样,对因为突降的巨大喜悦而恐惧惊愕至死的牧羊人的尸体展开笑颜。
“要是我说现在我就想把端康你压倒在地,亲吻你身上每一寸,我想舔着你的性器,进入你的身体,我要捏紧你,让你没办法泄出,我要你在我身下面求饶,也绝不满足你——我就是这样想报复你五年来过的幸福日子——端康,你说对了,我就是这样日思夜想地感激你,这样你满意了吗?你觉得我就可以这么容易被你打发掉了吗?”
我哆嗦,在他的低沉沙哑声音面前,在他的邪恶挑逗和放浪形骸面前,我只能一点点开始白着脸发抖。
我听着这种话,听着过去我一定会觉得是甜言蜜语的温存话,竟然会听到全身发凉!我应该觉得开心觉得脸红,我应该立刻扑到他怀里索求他亲吻,我应该像过去一样——我不明白为什么此时此刻,我的喉咙就像被人拿块粗布似得难受,吐也吐不出,咽下去的都是涩涩的苦。
我害怕地抓住儿子,把他拉到我身后面,我想走,又不敢走。
他清楚看着我狼狈迟缓的动作,他的眼沉得像黑夜,他的笑却仍然在,放肆地邪恶地,完全是另一副样子的雷耀,完全是凉薄无情的雷耀,他总是这样睥睨众人,又凭着这睥睨牢牢吸引众人。
“我要走。”缓慢地,畏惧地,我终于说和当年相同的话,说出口后,我就缩起身,我怕他会使强;回想起他当年的无能为力,被时间已经榨干的记忆冲刷回来,更汹涌澎湃,这次无论如何,我也贪婪地冀望着和当年一样一走了之,我知道我这种小人物不可能负担得起馨兰、小飞、家,再加上一个他。
我的话完了。
他退后,他的姿势非常优雅非常高贵,他稳稳后退。
我不由看他。
雷耀的眼神,冰冷,就像刀子。
我立刻调转眼神。
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竟然真的一把就抓住儿子,竟然就真的从他身边逃跑,从这个我曾爱他爱得快疯掉的男人身边想都不想就跑掉,我真是疯了,我应该再犹豫一会,我应该再跟他说清楚一会,我应该让他明白,让他清楚——我这个怯懦的人,我的腿,我的身体就自行逃避强大的压力和威胁。
我跑过走廊,我跑下楼梯,我跑出旅馆。
外面很安静,一切如常,行人在走动,没人知道那个大明星就在这间小旅馆的三楼,还刚在一个男人耳边上留下过濡湿的亲密。
我做完这个梦。我如常地走在林荫道路,小飞在我身边蹦蹦跳跳,他已经忘了刚才。
我闭上眼,我一闭上眼,就是他——
他一点都没拦我,他没有动。他让我狼狈地逃窜掉。他像无动于衷。好象刚刚割裂空气的刀锋收进了刀鞘,他又开始持续一贯的冷酷和冷静。
但他那个眼神打进了我的心里,在里面生了一根刺,隐约刺痛。
一个星期,过去,没事,第二个星期,也没事。
第三个星期到了,我继续数着日子,我继续忐忑不安,我继续在夜半惊醒,馨兰睡在身边,小飞在隔壁小床上,他们幸福而安全——只差那么一点,如果不是那么一点,我就大可以拥有另外一种幸福了,那走在钢丝上的幸福,极端的甜蜜又摇摇欲坠,心会起伏不定,再也没有安宁——我也曾经幻想过有朝一日,雷耀会突然出现,闪闪发光,他会告诉我一切只是个误会,他要带我走,我就会立刻跟他一起走——这个场景在开始的两年里,被我偷偷地幻想过很多很多遍——但这就像是一种生活琐事里的一点娱乐,一点幻想,当不了真;慢慢地,我安于我自己的生活,我开始遗忘掉这种娱乐自己的幻想。
我脚踏实地的生活着,我是真真实实地活着,再没有比劳碌一天可以回到家里,还有人等着自己的感觉更好,我适合这种平凡的生活,虽然我曾经无比向往过走在钢丝上的刺激人生,但我也老了,岁月不饶人,时间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性格、生活习惯都是在不知不觉中做到。
我点了根烟,悄悄坐到丝瓜藤下的竹椅子上,一坐竟恍惚到了天亮。
天蒙蒙开始亮,一点都不刺眼,我们的小城安静极了。我的家也安静极了。
把新的螺丝钳上,发动机就转起来了。轰隆隆,修好了。
“端康,今天活差不多了,你先走吧。”老板拍拍我的肩,“带小飞过来玩啊。”
我点着头,擦干净手上的油污,今天是小飞的生日,答应馨兰要早回家,早上就跟老板请了今天的假,等会去买个蛋糕,就可以回家大大享受一桌馨兰的好菜了。
——“请问要几根蜡烛?”
“五根。”
我接过五色的蜡烛,插进衣服口袋,一手拎着大蛋糕,一手提着送给儿子的生日礼物,一辆超级豪华大坦克,他已经吵着要了大半年了,今天一次头让他小子过足瘾。
天色还早,我悠悠闲闲走在小城的路上,干净宽敞的道两边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树叶子还在晃荡着眼睛,我哼起小调,想象等会小飞的雀跃。
安静的舒服的下午,要是每一天都这样该有多好。
我拎着两口袋,满心欢喜。
先响起来的是手机,知道号码的只有馨兰,这也是搬到这小城后她为了方便联系买给我的;一定是等不及了,我掏口袋,把手机摸出来,看着——
这是什么号码?我从没见过。
……我好象见过,这个号码,我想想——
这串数字,这串数字——很久很久以前我买的手机,我选的号码,我把它送给了人,我很开心,我控制了这个人,时时刻刻——
啊!——
我已经关上了手机,响声嘎然而止。
身上一下子就冷了。搭在腕上的袋子沉得抬不起来。
我搭拉着两个口袋,迟钝地像四周望——
我停止了呼吸——
我竟然一点都没有看见,我居然什么都没有发现——这辆跟在我身后的轿车,跟鬼一样,深沉的怒涛一样的蓝,跟个厉鬼一样!
跟着我。
我是想跑的,但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那么愤怒,那种刹那间怒火烧得我连脑袋都糊涂,我一直保卫的东西被侵犯掉了,我一直以为安全的堡垒被破坏掉了,我的家,我的地盘,我的平静,统统都要被抢走了,而我竟然一点都不知道,我一点都不能保护她们!我这个没出息的家伙,到现在还想要跑吗?现在跑又有用吗?
我除了震惊,只有愤怒。
我扯着两个大口袋,我一身的修理工打扮,我的头发乱糟糟的,我的身上都是油渍和油味,我就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但馨兰还是会烧好一桌菜,打好洗脸水等我回家,小飞还是会跳到我的怀里,喊着爸爸,爸爸!
这些,我都不要失去,这些,就是我现在活到现在最大的幸福了。
在将要真正失去的刹那,我才明白她们的意义和珍贵。
——车子停在我身边,车门打开。
车上走下一个人。我不认识。
我松了口气。但那人却直直走向我。
他停在我面前,彬彬有理:“请问是李端康先生吗?”
“是我。”
他把亮晶晶的钥匙提起,放在我面前,“这是雷先生送给您的礼物,本年度最新款的敞蓬宝马,请您收下。”
我盯着那把车钥匙,就是一条毒蛇咬起人来也不会这么疼。
“我不要,我不要!你跟他说我什么都不要,你喊他不要来打搅我!”我疯了一样蓦然大吼大叫,我提着两个塑料口袋,拔足狂奔。
我跑啊跑,跑啊跑,终于跑进家里的巷子。我一下子就安心了,我慢下来,我整了整衣服,蜡烛掉出了口袋,蛋糕可能都被挤坏了。
我敲门,往常馨兰总是在我敲门的前一刻就能听到我的声响,就过来开门了,今天她肯定在忙着做菜。
我刚要那钥匙,门就开了。
馨兰站在我面前,我走进家,逗她:“今天都做什么好菜了?小飞呢?我们先把礼物放起来,等切蛋糕的时候再给他看,他保准会高兴疯掉——馨兰?”
馨兰反常地一声不吭。
我奇怪地把手上东西放下,我的眼角渗进一点点柔嫩的颜色,我才开始慢慢闻到强烈的香气,整个把我们的屋子笼罩,这都是些什么啊?——我环顾我的家,我的四周,竟然都是花!都是一朵朵香水玫瑰,都是一枝枝粉红色,成百、上千,堆满了整个角落,甚至快要砌到屋子顶,放不下了,就堆到院子里,耳朵鼻子眼睛全都是浓郁的香气,全被占领,没有一个地方能逃得过。
我知道是谁干的好事!
但我也只能一声不吭。
院子里,传过来小飞兴奋地叫闹声,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美丽的高贵的花,我送给他母亲的都是一两枝田园里采摘的鲜艳的无名花。
我抹了下脸,我要让自己清醒点。我没想到这么快。
“馨兰,我要跟你说些事。”我木然地说,我知道我最难过的关就在眼前。
馨兰在这些花丛中,还是像个小姑娘一样美,还是我的小仙女,我知道我可能马上就要失去她了。
“不要说,端康,我不想听。”馨兰别过脸,回避我的眼光,“你看这些花可能都送错了,我们小城哪见过这些花,他们说这些都是空运过来;送错就送错吧,这些花不是开得很美?”
“馨兰,我以前,我遇到你之前,我喝酒住进医院,都是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他是个男的——”
“不要跟我提雷耀!”
她喊着,她发抖,她眼睛里都是泪,她捂住了眼睛。
“你怎么知道?馨兰是谁告诉你?”我被揭穿了,羞耻扑面而来。“是他说的?”
“我偷看了你的日记,在你把它烧掉的前一个晚上,在五年前!”
——
馨兰背对我,她的声音遥远又痛楚:
“端康,我克制不住我自己,我知道你心里面还有别人,那天晚上你又出去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那么害怕,我怕你会跟别的人走了,我想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小飞在我肚子里,我又疼又害怕,我知道你一直有记日记,我想看看,我只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想我、怎么看我——端康,我都做了什么?你会恨我!端康?”
“为什么你看了日记,还要跟我这种人在一起?我是个同性恋,我喜欢一个男人,我还被他甩了,我什么都没有,我什么都不能给你,你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
我抬手,碰到馨兰的肩,她没有拒绝我,我搂住她纤弱的肩,我把她搂在自己怀抱。
“我害了你,馨兰。我误了你一生。”
“端康,我们在一起整整五年,我们从没有吵过嘴,我们做什么都想到一起,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我不求什么其他,我很知足。”
“还不够,这还差远了,馨兰,我还要跟你一起变成老头老太,一起搀着手过马路,一起看我们的儿子娶上漂亮媳妇。馨兰,千万别丢下我。”
馨兰握住我的手,合在她手心里。她的手小巧又暖和。她焐着我的冰冷。
“过去的都过去了,端康,我在你身边,从前,现在,以后,我一直都在。”
这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切了蛋糕,吃了一桌的菜,小飞拿到礼物高兴极了。
我在夜里,家人都睡了,把花都丢出去了。
把手机电池下了,再也不用了,嘱咐馨兰把门锁好,谁敲门也不开,暗地里,开始把攒在银行的钱慢慢提出来,我要像小蚂蚁一样,把我的家搬到另外的城市,谁也再不能找到我,就像当年我也这样想着要搬走与那人的小小巢穴一样。
花还是照常送来,堆到巷口,邻居都跑过来打听。
宝马就停在家门口,钥匙放在我家信箱。
还有什么其他七七八八散着香气,用最高档的漂亮盒子包着的东西,源源不绝,全都扔掉。
挑了个大晚上,我偷偷摸摸赶紧把最后几百块钱取出来的时候,我按下一个键,闪出的屏幕却显示连我微薄的存款数也在后面蓦然加上了好几位零——我数着一个个零,一个个圈圈,我简直不能相信,我简直要疯了,这到底还有没有天理有没有王法?他只是个明星啊,他又不是什么黑社会,不是什么政界要人,他怎么能把我的老底都端掉,他怎么能对我赶尽杀绝!
我只是个平头百姓,我何德何能享受到被人时刻监视、逃出无门的可怕难受!
已经又过了五天,倒计时滴滴答答进入尾声,我誓要搬空我的一家人,值些钱的细软带上,房子是租的,不要了,锅碗瓢盆什么也不要了,火车票已经买好了,馨兰在,小飞在——差不多了,只要到别的地方,就能又开始新的生活,这次再也不去大城市玩,就再也不会被发现,我就能看着我的儿子健康快乐的长大。
人一辈子总不能只为自己活,得想着其他人,她们跟你骨肉相连,她们的幸福往往远大于你个人的幸福。
馨兰没说什么,她默默收拾行李,她照常为我烧饭洗衣服带孩子。
我想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分开了。
只是要快,再快些。火车票是星期天的,后天早上九点。
如果现在不走,我怕我再也走不了。
今天是周五,轮我值夜班。为了显得我一切如常,我没有请假。
门已经锁了两道,躺在单人床上,我翻来覆去,一夜没合眼,屋外面的一两声猫叫都把我的浅眠惊醒,我几乎是竖起耳朵,瞪着天花板,没有开灯,什么都看不清,只有我的心里清明,正在上演过去的悲欢离合,全都已经过去。
早上六点开始下雨,我头疼,眼睛底下是黑眼圈,喝了两大杯开水还是提不起精神,洗了把脸,随便扯了张塑料布挡在头上,我打开车铺门,外面大雨如瓢,哗啦哗啦,伸出手背打上去都嫌疼,我把门反锁好,张着我的临时雨伞走进雨水泥泞里,路上还是一个人都没有,这时候,这个小城的大多人都还在安睡。本来我也该回家好好睡觉,但现在什么都做不成了,回家看看还有什么能拿的再收拾好,明天就要走了。
我跳过一个水洼,还是溅了半个裤管的泥巴。我这样狼狈又糊涂的人,值得谁的坚持?谁都不值得——我心里都觉得他们奇怪,馨兰怎么会跟我好?雷耀怎么会回头找我?我什么都不如他们,我什么都给不了他们,为什么还要对我坚持不放?我开始觉得他们比我更糊涂,绝对糊涂透顶——这种想法,竟让我发笑,我无所忌惮、自暴自弃地在雨天里,顶着个破塑料布,哈哈大笑。
我知道我现在不太正常,只要过了这段日子,卸掉心头大患,我就能恢复正常。
笑得太猖狂,手一发抖,大风把塑料布也吹跑,掉到河里,够不回来。
在瓢泼的大雨里走着,那滋味真是灭顶般的从头凉到脚,这下好了,可以不用躲着、避着、跳着、逃着了,我把手插着口袋,抬起头,雨从头顶灌到眼睛嘴巴,顺着衣领,滚进身体,衣服也完了。
淋吧、浇吧、下吧,反正也死不了人。
耳朵里哗啦啦的都浸的水声,眼睛睁不开来,被雨点打得疼,头凉冰冰的,衣服都粘在身上,身上倒好象舒服一点,已经冻得冷嗖没有感觉,反而能自由自在大步往前。
钻进自家巷口的时候,还是安下一点心。毕竟已经豁出去了,大踏步地挺起胸膛走了,被雨一浇,似乎烦恼都被浇没了,是啊,也没什么大不了,明天就结束了,什么烦恼都没有,不用选择了,不用犹豫了,什么事情不也都没有发生。
然后,我倒吸口凉气,我的心都停跳,我看着眼前的人,就在我转过拐弯,我朝向家,我再踏几步就到家的距离,我张着嘴,却叫不出来,我知道他会出现,我不想看见他出现。
他还是来了。
他就站在我面前,他侧着身,靠着墙,打着黑伞,穿着黑色的衣服,在抽烟,伞遮着他的眼,我只能看到他绷紧又冷冽的下颚,这世界上要是有最俊美的死神需要演出,我首推是他,他现在就能吓得我牙齿都打颤,却又觉得他美得让我连双脚都失了逃跑的力气。
他就站在我家门前!——
我没有了其他多余念头,我立即像小狗小猫一样扑上去,我拽着他袖子,我拉他走,“走啊,走啊——不准站在我家门口,不准让他们看到!跟我走跟我走!”
他不动。我也拽不动。
大雨淹没我的声音,我扯着嗓子叫得喉咙都疼。
我改抱他的身体,我拖他,我哼哧哼哧埋着头撞击着他的胸口,用我全部的力气拖着他,我一定要把这个人赶走,“你要折磨到什么时候?你从以前就开始折磨我,你从来都看不起我,你瘫在床上才想到我——你看我过点好日子,你就难过吗?我有老婆有孩子了,你还想怎么样?——你到底想怎么样?”
撞击中,我挥打掉他的伞,我恨不得再把他打瘫打瘸,他就再别来找我!我已经被他翻来覆去折磨了十年了,我再也受不了了!
他猛地推我,我一下子向后摔在雨水和泥巴里,我发抖地被雨水打着,失魂落魄。
他俯视我,居高临下,他整个人,该死的傲慢,该死的寒冷。
“你有个五岁的儿子,李端康。”
我儿子五岁关你什么事?我说不出话,我还是摔倒的姿势,头还是嗡嗡作响。
他慢慢蹲下身,在雨里,明明我们一样湿冷,他偏偏就是没有跟我一样凄惨的狼狈,他低下身,他说起话,他心怀叵测地打量我,他看上去居然还是高贵又潇洒得像个拯救美丽公主于水火的大牌王子。
我喘气,都是白色水气,我越来越冷,我想回家,我强撑出无谓,在他的目光底下。
“你是一边照顾我,一边照顾那女人。你真是好样的,你骗我这么久。”
他的眼睛跟我一般齐,我听到他的声音都在发抖——他不是冷,他是在生气、发火、狂怒;为他本来根本没有资格责怪的事,他竟然这么生气。
我不心虚,我恶狠狠回瞪他,我虚张声势,我抬手挥拳头。
他看都不看,就抓住我的手,捏着,还使劲。
好象一点都不公平的角斗。天差地别。
“我不爱你了,我求求你,你走吧。”
我先软了,我是真心想他现在离开,但他真永远离开了,我心里又更加灼痛起来——我爱他吗?到现在仍然始终从来都还爱着吗?
为了让他爱上,处心积虑死活不放开他的自己;为了他索要的自由,终于放手,躲藏在角落自暴自弃的自己;为了给他关上窗户,就可以一声不吭跳进海里,游过冰冷大海的自己;为了他的一声感激,就远走他乡,再也不让他见着只会给他带来麻烦的自己——到现在,仍然还爱着吗?我是疯子还是傻子,我怎会到现在还爱着他?!
我只能赶走他。我说“我不爱你了,我早就不爱你。”
他看着我,冰雕刻一样的眼神慢慢升起的就都是悲伤,无情到可怕地步的面貌突然就泄露出柔软和感情,他看起来,好象是我会有能力伤害到完美无缺的他!好象是我在刺进他心脏。
“不要跟我演戏,我不相信你。”我嘴硬,我知道他根本不用浪费给我演戏的天分才华,我只要看着他,就会腿软手软,就会又拜倒在他西装裤下,我是完了,但我还是要赶走他。
全都是雨,他一只手慢动作一样抬起来,碰到我的脸,冰冰凉凉,我嘟嘟囔囔,我说你走吧,你走吧。他用五个手指头捏着我的脸,脸被他捏疼了,还被他摇摇晃晃;我摇晃地陷在他勾魂失魄的眼神里,在不觉得的时候,脑袋就被他拉过去,我又说了一次你走吧,他就靠过来,他就亲到我,嘴巴很疼,我感觉他是在咬我,蓄意咬出破口子,嘴巴被捏得没办法,只有打开,他的舌头也伸进来,一点一点勾着我无力瘫软的舌,开始吮吸一样深入地亲吻,我只有感觉他的舌头在给我热量,其他都是刺痛的冷。
我大大睁着眼睛,他也不闭上,直勾勾看我,刚才的悲伤根本是错觉,他现在又如常傲慢霸道。
他冷冰冰地离开他的侵占物,他冷冰冰地沉声:
“我不是你,被人说上两句就吓得立刻跑掉——你不爱我,可以;你将来会爱上我,李端康,你把我骗到手,你就给我负起责任负到底。”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人?恬不知耻,怎么赶都赶不走,疯了疯了。
他把我扯起来,拍拍我木然的脸,贴着我的耳朵,他大声命令我:
“我再给你一天时间,你跟那个女人说清楚,她要什么我都给,除了你以外什么都可以——你觉得安心了,明天我就来接你。”
我缩了缩身子,浑身泥巴,像小狗一样,我转身。
他突然又抱了下我,把我抓到他怀里,这是他在我面前活生生站立以来,第一次好好地给我一个拥抱,他用劲抱住我,按着我的后脑勺,陷在他胸膛里,我都快窒息,满鼻子都是他的味道,他还嫌不够,按啊按啊。
“别让我等十年,我等不了,端康,我真的等不了。”
热烫的却是他的心脏,急速地跳动,我用鼻子抵到了,他的心。
东西都收拾好了,小飞睡着了,我和馨兰坐在院子里。雨从中午就停了,现在丝瓜藤上只慢慢滴点水下来,啪哒啪哒。
“端康,那颗叫什么?”馨兰看着天空,春初的星空小熊星座在闪耀。
“什么?——是猎户的第七颗子座,那上面最亮的就是他的守护者,大熊星;她们是一对母子,美丽的母亲被嫉妒女神变成了丑陋的熊,儿子在森林里遇见了母亲,举枪便射击,天神怜悯她们,赶紧把母亲和儿子都变成了天上的星星,就不用彼此伤害了。”
“还好,最后还可以在一起就好了,端康,你是从书上看来的吗?”
“我在天文馆打过工,那时候真年轻,记东西都快。”
“我也看过流星雨,狮子座的,满天的都是长长的流星;就在世纪初,那个时候不知道端康在哪?我许了个愿。”
“——我一定在睡懒觉。”
“我许愿,我想和你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
“你做到了,馨兰。”
“我没有。”
我看馨兰,她仍然仰着头,她看着闪烁不定的美丽星星,她的眼睛晶莹如水滴。
“如果五年前我没有给过端康选择的机会,那现在端康你就做一次自己的选择吧,如果和我在一起,却没有办法忘记那个人,那就回到他身边,真正去爱自己想爱的人,那样,端康才会打心眼里开心快乐起来——总是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看着天上星星的端康,眼睛里像要哭出来却还要对我笑的端康,我不想再看见了,一点都不想看见——”
“馨兰……”
“端康,就算我守在你身边一辈子,下辈子你还会选跟我在一起吗?”
我看到馨兰的眼泪,慢慢滑下来,砸进我心里。
我想说点什么,但我知道就连她也不想再听我说话,都是安慰的无用的没办法让她开心喜悦起来的话。
怎么会变成这样?
我都做了什么?
“你们都这么伟大,你们都这么清楚明白,你们都这么懂得去爱!”我紧紧抱住自己的笨蛋脑袋,“怎么只有我不行?怎么只有我弄不懂?我的爱就这么糊涂吗?我做的事就光是只为我自己一个人吗?我爱他他不要,我想做个好丈夫、好父亲,结果还是没人要;馨兰,我这五年难道都是假的吗?我们在一起过的日子都是假的吗!——为什么那个人一出现,一切就都变了?为什么他一出现,我就要重新做什么选择!”
我站起来,馨兰坐着,她低着头。
我想伸出胳膊抱住她,但我不敢。
“我让你心里难过了,我知道,馨兰,从那时候你看了那本日记,你知道我究竟是什么样一个人,你心里就扎了根刺,你就被我伤害了,你受了委屈,但你又不能跟我说——你说得对,我是该想清楚,我是该做个决定,我不能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