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门一脚(三)
方暮归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亮透。他又开始思考起每天睁眼后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今天是星期几?这个问题决定着他是得立刻起床,还是可以继续躺在床上发呆。
他愣了两三分钟,终于反应过来,今天应该是周六,可以不用上班。北风拍打着不甚结实的窗户,发出呼啦啦的声响。天气已经很明显转凉了。略显单薄的棉被无法完全遮蔽寒冷,积聚了一晚上的热气也在清晨的冷空气中慢慢冷却下来。方暮归怎么都想不透,明明是那么灿烂那么炙热的夏天,怎么转眼之间就如此冷了起来。他将自己缩进被子里,尽量地蜷缩,直到身体全都被棉被拥抱起来。也许应该再去买一床被子。
他知道,其实夏天早就过去了。只是当江远青离开之后,方暮归才意识到,天已经开始凉了。
一想到那个名字,方暮归就明白,恐怕是没办法继续赖床下去。继续躺着,无非是更加胡思乱想。只是奇怪的是,关于那天发生的事情,方暮归很少去回忆。在某些时刻,他甚至相信,自己真的已经忘了,忘了是如何开始的争执,忘了江远青是如何走出这门口的。
他只是该过的过,该走的走,没有刻意停留。工作,生活,哪一件都足够让人操心。
刷牙的时候,方暮归看了眼镜子里的人。好些糟糕,但还没到忍不了的地步。黑眼圈很严重,嘴角习惯性地下垂,有点像哭。含了一口水,吐掉,看着混着血丝的泡沫从管口留下。他随手抽了条毛巾擦干嘴。不用上班,连胡子也没心思刮。当睡衣穿的T恤沾了水,冰凉冰凉的。方暮归折回房间,想找一件暖和点的大衣。
衣柜里乱七八糟的,内衣外衣都揉作一团,分不清谁和谁。为数不多好好挂着的衣服都是江远青的。他走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走。方暮归站在衣柜前发了一会儿呆,然后小心翼翼地从衣架上取下了一件羊绒大衣。江远青刚拿来的时候,方暮归还嘲笑他,天还这么热,需要这么早搬家当来吗。江远青回道,你懂什么,天有不测风云,看着像是晴天,一刮风,很快就会冷起来的。
穿上大衣,他踩着脱鞋跑到小厅里,拿出笔记本,开机,上网。口腔溃疡疼的厉害,不想吃饭,不想说话……不想呼吸。
也许什么时候应该把这些衣服都好好洗一遍了。方暮归一边拨动鼠标,一边这么想着。可是他找不到江远青习惯用的那个洗衣粉。江远青的衣服上总是带有一股奇特的洗衣粉的味道,很清新很好闻。方暮归在
超市里面闻遍了所有的牌子,还是没找到那个熟悉的味道。如果用其他的洗衣粉,这种味道就会被盖住,洗没了,就没有了。
扣扣自动登录。他只是挂着,但除了工作,几乎不再聊天说话。开始时,还会有人隔三差五地问候一下,他懒得回,当没看见,当自己隐形。渐渐的,信息框安静了下来。可能连着好几天都不会跳动。江远青的扣扣被他调到了单独一个分组。那个灰色的头像暗下去口,再也没亮。
不再上M站,也不再录视频,连游戏都没有兴致去碰。他静静地坐在房子中央,裹着一件不属于他的大衣,似乎听见了自己开始腐烂的声音。
方暮归打开word文档,看着闪动的光标发呆。他现在开始写小说了,一个很猎奇的仙侠故事,一个资质平平开金手指一路收后宫的主角,顶着一个很蛋疼的名字四处闯荡江湖。故事里的设定是一个无心国,里面的男女老少都没有心脏,却可以正常走动,正常生活。拥有人心的男主是异类,被家族驱逐,被各门各派追杀。他的心脏因为稀有,成为武林秘宝。然后就是俗套的血雨腥风,落雪残阳。不是很正经写的东西,他也没有必写不可的理由。只是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做,让自己的双手不要闲下来。
——我觉得作者大大总是给我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个理当是一篇恶搞的搞笑文。但为什么每次我看完之后,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难过。就好像看见一个带着微笑面具的小丑在人群里无声哭泣。
方暮归看着那条留言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打上了自己的回复:同学,你想多了。
关了网页,目光重新回到空白的word。故事情节已经进行到一个关键处,主角身临险境,他的基友牺牲了自己,将他送出迷雾森林,只身留在毒雾缭绕的林子里。
——前头是一片光明,隐约可以看见炊烟袅袅。过了这片空地,就是安全地带。那里会有宽阔的大道,会有过往的车流。他会得到救治,会得到照料。
——王晓明回头,森林的毒雾越加浓密,像是一条贪婪的黑龙,吞噬一切靠近它的物体。
——他看见他的笑容,那么淡,那么从容。
——“我们之中,总有一个要留在这里。你明白的。”他平静地说,失血过多的脸上苍白无色。
——浓雾缠绕在他的身上,融化了他的笑颜,很快便看不清他的踪影,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王晓明转身,往前爬去。他爬的很慢,却很稳。光明在前方,他很快就能得救。
——啪嗒一声。
——很轻。
——很轻。
——他怔愣着,突然意识到,这是心碎的声音。
——这颗世上独一无二的心,裂成了两半。
方暮归突然站了起来,扔了鼠标,习惯性地挠了挠头。他写不下去了。这么俗套的故事,主角光环,最终美好的前程。手机不停地响着,从刚才开始,就有人孜孜不倦地给他打电话。方暮归不想接听,一点都不想。就仍由它唱着歌,唱到嘶竭。
这时候,有人拍了拍他的门。力气很大,门被捶得咚咚响。“方暮归,你给我开门!”
方暮归开了门,有些吃惊地看着门口的那个人,问,“你怎么来了?”
牛石朗一脸难看的表情,见方暮归丝毫没有让身请他进屋的意思,就自己不客气地挤了进去。屋子里乱糟糟的,和他想的一样惨不忍睹。他回头,瞪着方暮归,语气不善,“你到底怎么回事儿?”
方暮归抓抓头,虚弱地笑了笑。“你怎么回来了?学校放假?”
牛石朗真是被他气死了。“放假你头啊!我是去做交流生,好几个月前就回来了。你到底是有多……”
“啊,这样啊。”方暮归打断他,也不招呼他,径自坐回了自己的位置,“这么说你留在B市咯?蛮好的,挺好。”
牛石朗明白,现在的方暮归已经进入到了油水不进的入定状态了,说什么都白搭,只好自己找了个空地坐了下来,语气也缓了不少。“为什么不给叔叔阿姨打电话?知不知道他们有多担心你。昨天阿姨来我们家,还哭了,说是想跟学校请假,到这里来看看你。”
“我没事啊,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
你这叫没事才怪。牛石朗没好气地说,“我可不管你到底怎么想的。赶紧给家里头打个电话报平安。二十几岁的人了,大老爷们,还好意思让爸妈担心,你白长的这些肉啊!”
方暮归不做声。
“出不出息你!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让你连家都不想回,连爸妈都不想要?”牛石朗越说越气,不自觉又带上了火气,“你脑子坏掉了吗?你有毛病吗?有事儿你不会跟我们说一声吗?二师兄把电话都打到我
这里来了,说你到了S市之后就失踪了,电话QQ什么都联系不上,差点都要报失踪人口了。”
“没事,我就,我就是……”方暮归叹了口气,“我就是想静一静,自己想点事情。”
牛石朗猜他十有□是遇到问题了,可究竟是什么问题,他这个从小到大青梅竹马走过来的兄弟居然一点都不知道。这不禁让他又气又恼又自责。“你当我们都是死人啊!有事情自己可以想,但有一想想好几月都没动静的吗?你不会说出来让大家帮你分析分析,排解排解?自己闷头不响,搞自闭呢你!行为艺术有人付你钱吗?”
方暮归只觉得脑袋涨得要爆炸了。“好啦好啦,我马上给家里打电话,你别念了。”
牛石朗盯着方暮归,亲自给他按了电话号码,看着他打。方暮归无奈,结果了手机。久违的声音传出来,秦老师忍不住哭出了声,听得方暮归也红了眼眶。自己真他妈不算是个人!
“妈,对不起,过阵子闲一点,我就回家看看。”
“没事没事,人好就好。小暮,听妈妈的话,如果实在辛苦,你就回来。我们先休息一段时间,在H市再找一个工作也是可以的。起码离家近。”
“嗯嗯,我再考虑考虑。你和爸多注意身体。”
一阵絮叨之后,方暮归挂了电话。面对牛石朗,突然有点不好意思,他笑了笑。“要不,我给你倒杯水。”
牛石朗一看到他这幅有气无力的样子就有气,按住了他。“你就别动了。看看你这一窝的头发,做鸟窝都嫌弃了点。再看看你这脸,你是吸毒了啊还是纵/欲过度啊,怎么一脸早亡相。”
“太狠了啊,我们多久没见了,你至于一见面就诅咒我吗?”方暮归被牛石朗一顿狠摇,恢复了点精神。
“那什么,你赶紧给我洗个澡,然后跟我出门吃顿饱饭,再理个头。还有,去买点过冬的衣服,看你穿的都是什么,大衣配T恤,你还真当自己有型有款是型男啊。”
等方暮归收拾好自己,出来一看,牛石朗已经屋子大概归置齐整了。当然,确实只是大概。牛石朗和他一样,都是从小不爱动手的主儿,物品分类,腾点空间出来已经是整理的极限了。不像江远青,打扫房间跟做作业似的,有模有样,整齐得让人没地方下脚。
“欸,我说你回神啊,怎么了?”
方暮归“啊”了一
声,注意力被拉回了现实。
牛石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算是服了你了。我刚才是问,这里哪有吃的。”
“我不饿。”方暮归摇头。
“靠!我管你饿不饿,我饿了你懂吗!走走走,陪我吃饭去。”
最后,他们还是在一家小酒馆解决了午饭。方暮归最疼,吃不了什么东西。牛石朗给他点了一大碗的西红柿牛肉羹,方暮归就喝了一小口,说“味道不好”,就放下汤匙再也没动过。
牛石朗把自己喂饱了,开始审问方暮归。“现在,你要意识到自己是有罪之身。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明白么?”
“行,你问。”
“发生什么事情了?”牛石朗的表情很严肃。
方暮归闪了闪目光,道:“没事。”
“我再问一遍。”牛石朗的表情更加严肃,大有不问出点什么誓不罢休的气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方暮归叹了一口气,然后笑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如果会抽烟,此时应该点一支,叼在嘴上,迎着日光,用忧郁而深刻的眼神来诠释自己现在的状态。可惜他不会抽烟,可惜他闻着隔壁的烟味就开始咳嗽了。干咳了一阵子,喝了一大杯老板免费送的大麦茶,总算压了下去。
牛石朗还在看着他。
方暮归终于放弃了,举手投降。“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就是失恋了。”
我操!牛石朗一边放下了心,一边又忍不住心酸起来。心里面像是有只爪子在挠啊挠,挠得他心烦。他小心翼翼地选择措辞,问道:“能跟我说说吗?”
“没什么好说的,我对不起人家。”方暮归的神情很平静。说是对不起人家,这种态度也太不正常了。
“那,你还喜欢着她?”
“嗯。”方暮归点了点头,顿了顿,复又点头。那么郑重其事,看得牛石朗心口疼。
“操!真喜欢那怎么还对不起人家,别让我揍你!”牛石朗心烦意乱地捏断了店里的一次性筷子,惹得老板频频侧目。
“我,我不知道,我……”方暮归摇着头,表情开始痛苦地扭曲起来。“等我回过神来,已经是这个样子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行了行了,行了!”牛石朗喝了一声,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中,又
放轻柔了声音,“我不问了。你别激动。”
看着方暮归毫无血色的脸颊,牛石朗心里的那只爪子都挠出血来了。好吧,他承认他一直喜欢着方暮归——可能也没有一直,但某天他从和方暮归纠缠的梦里醒过来时,他就意识到这事儿不对。
他喜欢方暮归,但更重要的是方暮归还是他的朋友他的哥们他的亲人。他能跑到哥们弟弟面前,喊一声,兄弟,哥喜欢你吗?不能。牛石朗不是这样的人。他的喜欢更多的是笨拙的讨好,毫无保留的亲近,永不出轨的情谊。等到他长大了,知道了这世界上有些人就是喜欢哥们和哥们俩人玩儿的;但方暮归也已经长大了,长大到开始为喜欢的人苦恼的年纪了。
牛石朗觉得自己被人敲了一闷棍,很疼,但他还得笑着装作若无其事。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看粉红帖子被现实大后妈虐地哭成煞笔,于是也写成了煞笔。
ladygaga啊,赐我闪亮锐利可爱诚恳的小眼神儿吧,我这里真的是甜蜜温馨文哟【← ←
70迈速的小内八欢快奔向大HE之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