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镖局糊涂账+番外 作者:闻笛【完结】(10)

2019-05-25  作者|标签:闻笛

明月珠将信将疑,也跟着他走过去,瞧见路边躺着一块界碑,字迹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模糊不清,便弯腰去看,果然那碑上刻着“石头镇”三个字。

赵识途来到她身后,两臂一抱,解释道:“这附近以前是大唐的疆土,后来被吐蕃人占去,界碑就丢在这儿没人管了。”

明月珠惋惜地摇头道:“兴许再过几年,就变成真的石头了。”

村落不大,门口有一条蜿蜒的小溪,水声清亮,潺潺不断,村落里的房屋毗邻溪水铺开,大都是低矮的石房,林林总总有几十间,连成一条街道。镖车到达的时候已接近黄昏时分,街上有人经过,朝外来的镖车指指点点,赵识途便想凑上去搭话,顺便打听那寄信人的所在,可村民见到他,便低下头,迅速走远,像是刻意避着他似的。

“奇怪,这些人躲我作甚,阿珠,我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吗?”

明月珠将他上下打量一番,见他衣衫沾满尘土,像是在沙子里打过滚似的,原本整齐束起的长发也披散在肩上,摇头道:“不可怕,只是很凄惨,像是讨饭的乞丐一般。”

赵识途不服,指了指腰间:“哪儿的乞丐会有这么多钱,不过你倒提醒了我。”

明月珠挑眉道:“提醒你什么?”

赵识途道:“想要打听消息,便得去花钱的地方。”

第12章 青锋初露芒(四)

花钱的地方自然是酒馆。

不管哪里的人都要吃饭,吃饱了难免想找些酒来喝,喝醉了难免想找些话题来聊。所以酒馆往往是打听消息最容易的地方,有时候,一壶好酒就能买来价值千金的情报。

可这次,赵识途的算盘又打了个空。

他找了石头镇最大的一间酒馆,坐在正厅里最醒目的位置,生怕别人瞧不见他,特地从腰包里摸出一只闪闪发光的银锭,放在桌上,而后挂起微笑,把扇子摇得呼呼生风:“哎呀,这一趟长途跋涉可累死了,劳烦店家给备上一桌好酒好菜,在下也好犒劳两位旅伴。”

可那店小二连看都不看他的银子,只是点头应了一句,便匆忙退到后厨去了。

赵识途心里有些纳闷,做生意的人却不稀罕银子,实在是件怪事,莫非这小店其实很富有?他环视了一圈,所见不过是简陋的木桌椅,褪了漆色的铜壶,歪歪扭扭的碗筷,哪里像是富有的样子。

他皱起眉头等着,一直等到店小二端菜上桌,忙站起身来,一把搭住对方的肩膀,满脸堆笑道:“小师傅,稍等片刻,我想跟你打听个人。”

哪知那店小二像被蛇咬了一口似的,迅速侧过身,从他身边闪开,看到他目光中的诧异之色,忙垂下头,唯唯诺诺道:“我,我是新来的,不熟,不熟……”一边念叨着,一边快步走开了。

“奇也怪哉……”赵识途连连摇头,悬在半空的手无处可放,只能悻悻地收回来。他翻过手腕,纳闷地望着自己的手掌,自言自语道,“我这手难道被恶鬼附体了不成?”

酒馆和石头镇其他建筑一样,面积并不大,下层是主厅,大约有七八张方桌,由贴墙的台阶和上层相连,上层面积更窄。只横摆了三桌,上下两层加起来,不过零零散散坐了十几位客人,而且桌上的菜饭都快空了。

如此说来,店小二绝不是因为忙碌才步履匆匆,而是在刻意躲避询问。

不仅店小二如此,其他桌的客人也没有大声交谈,要么沉默着,要么压低声音窃窃私语。

天气原就炎热压抑,异样的寂静在屋檐下蔓延开来,仿佛钻进衣服的沙砾,又�c-h-a��燥,令人浑身不快。

明月珠低声道:“恐怕不是你的问题,而是这地方有些古怪。”

赵识途皱紧了眉头。

这时,一个脆朗的声音打破了沉寂:“几位若是想打听人,倒是可以问我。”

三人同时转过头,看到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男孩,穿着一身粗布衣衫,梳着一条乌黑的马尾辫,身高不及明月珠的肩膀,一双乌黑的眼睛却明亮灵动,炯炯有神,倒比成年人还要悠然。

赵识途将他打量一遍:“你这小鬼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

男孩不慌不忙地踱到桌旁,伸出一只手,手心朝上,举到赵识途面前,脑袋一歪,慢悠悠道:“我为什么要白白告诉你?”

赵识途咬牙,把店家找回的碎银从桌上拢起来,放进他的手心。

男孩嘻嘻一笑,眼睛弯成两条月牙:“我姓骆,单名一个欢字,就住在这石头镇上。”

赵识途一脸狐疑地看着他:“你的名字是汉名,长相也不像是西域人,而且皮肤未免太白了一些,倒像江南来的小生。”

男孩嘴一撅,道:“我的确是旅居到这儿的,已经一年多了,至于晒不黑,那也不是我的错。”见赵识途仍然不信,便摊开手上的银子晃了晃,“我既然拿了你的钱,便会对你说实话,你若是不信,别向我打听了便是。”

说罢他便把银子揣进口袋,转过身,迈开大步,头也不回地往门口走去。

赵识途眼看他要离开,赶忙一把拽住胳膊,将他扯回面前:“我既然付钱了,自然是信的,那我再问你,为何这里的人都不愿说话。”

男孩没有立刻回答,乌黑的眼睛转了一圈,最后停在一桌饭菜上,嘴角慢慢上扬:“你把那只烧鸡送给我,我就告诉你。”

烧鸡是全桌最贵的一道菜,煮得嫩烂的鸡肉浸在浓郁的汤汁里,刚出锅不久,还一口未动,表皮泛着焦色,腾腾地往外冒热气。

赵识途吞了口水,又咬紧牙关,最终阖上眼,艰难地挥挥手道:“你拿去吧。”

骆欢毫不客气,双臂立刻越过桌面,把盛烧鸡的盘子端起来,搂进怀里。他连筷子也不用,一只手抱着盘沿,另一只手撕下鸡腿,便往嘴里塞。

鸡皮上的油顺着他的手指头往下流,和汤汁裹在一起,滴进地砖的粗缝儿里,赵识途看在眼里,心中也似在滴血。

骆欢却只是草草吃了几口,便把腿骨头带着肉扔回盘子里,摇头道:“火候有点过了,皮烧得太焦,味道一般。”

他这一扔,用的力道太狠,盘子里的汤溅出来,在赵识途的白袖上留下一串棕色的渍迹。

赵识途的心都要碎了,咬牙切齿道:“小鬼,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骆欢把盘子扔回桌上,用粗布袖子抹了抹嘴,重新转向对方:“行,我就告诉你吧。这里的人不是不愿说话,只是不愿跟外来人说话。”

“这又是为何?”

“这还不简单,外面来的人,不是强盗就是官兵,不是来抢我们的东西,就是逼我们去打仗,总之没好事,所以镇上的人自然不愿和他们说话。若不是你给我钱,给我烧鸡,我也不会跟你多说的。”

赵识途想了想,见他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回答的内容也有理有据,叹了口气,道:“看来我除了向你打听之外,也没有别的选择了。”

骆欢双手抱在胸前,满意地点头:“放心吧,小爷我向来慷慨大度,只要你答应我的条件,我自然会告诉你。”

赵识途欠身道:“骆小爷,诚心请教,你可否认识一位名叫燕无花的郎中。”

燕无花,便是寄给袁老爷那封信上的落款名。

骆欢翻眼皮:“当然知道啦,岂止知道,我和燕先生住在同一间屋檐下,关系熟得很。”

“此话当真?”

骆欢撇嘴道:“你若不信,那我就走了……”

“嗳,别走别走,”赵识途赶忙又搭上那小祖宗的而肩膀,待对方回过头,恭敬地抱拳道:“在下护途镖局镖头赵识途,可否请你将我引荐给燕先生认识,我此行正是为他而来。”

骆欢回过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迟疑道:“行是行,只不过……”

赵识途立刻说:“银子我可以再付。”

骆欢却摇头道:“我不想要银子了,不过我看这把刀不错,若是给我玩一玩,我就答应你。”

他的手指转了一圈,指向上官情放在桌角的佩刀。

赵识途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也是习武之人,当然知道兵刃之于武者的重要性,上官情的刀虽然称不上名贵,却也被他朝朝夕夕带在身边,没事便拿出来砥磨,珍视程度可见一斑,岂是能随便交给陌生人把玩的。

明月珠看情况不妙,忙接话道:“骆少侠,我看你年纪轻轻,风华正茂,何必学那些臭男人舞刀弄剑,这世上有的是好东西,譬如金银玉石,譬如糖果点心,只要你想要,我们都可以买给你。”

骆欢拱起嘴巴,想了一会儿,眉毛往上一挑,道:“行啊,那我要大姐姐身上的衣服。”

“你……”明月珠说不出话。

三个成年人竟被这顽劣小鬼耍得束手无策,一齐僵在原地。满屋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们身上。

“你们到底问还是不问,哎,真没意思……”骆欢转身又要走。

明月珠率先开口,在他身后道:“你若当真想要,那也无妨,我们……”

她的话还没说完,肩上便被人拍了一下。

上官情上前一步,将她挡在背后,顺手拿起桌上的佩刀,递给对方。

骆欢也怔了一下:“真的给我玩?不反悔?”

上官情点了点头。

“上官,你……”明月珠的话还没说完,骆欢便不客气地接过佩刀,举到眼前,仔细赏玩。

这的确是一口朴素的刀,刀鞘上没有任何装饰,漆黑而狭长,泛着凌厉的乌光,和骆欢的眼瞳竟有些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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