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八章
第二天醒来时兔崽子睡得直冒鼻涕泡,我轻手轻脚跨过他,重新拿了一套衣服,尽量忽略某处的湿黏的痛感,冲凉後出门,上班。
我只是个可怜的工薪族,不工作就没有饭吃,不论晚上发生了什麽事。
不过……这个兔崽子是绝对不能放走了!要不然这事儿传出去我脸往哪搁。
本来以为是个纯洁的小兔子,敢情是个有异装癖的大灰狼。
一路碎碎念著,不小心超了几次速,闯了几个红灯,冲过几个有行人来往的斑马线。
淡定淡定,破财免灾破财免灾……
直到下午还一直不在状态,一边揉腰捶背,一边恶狠狠(阿尔托语)对著电脑屏幕和下月杂志预览文稿咬牙切齿(说话者同上)。
我努力挺直後背,色迷迷递给他一个“你懂得”的眼神,他瞬间眼睛就亮了:“就是那只兔子?!能让你这样,原来……”他眯起眼睛,意犹未尽似的,“是只小野猫啊~”
什麽小野猫,瞬间就狼化。
无聊闲著和同事磕牙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铃声是不久前为兔崽子的号码设的《crucify my love》。
我看了一眼屏幕腰就开始发酸,天人交战的纠结“接,or不接”。可是对方很有耐性的样子,只好清清嗓子接起电话:“喂,你好。”
“杨先生……”锺翛的声音犹犹豫豫地传来,“您还好吧。”
好,老子好的很。
“有什麽事吗?我在工作。”
“我想,也打扰您很长时间了,想向您告辞。”
我眯起眼睛:“这麽急吗。”
“嗯……本来学分早就修够了,这段时间一直在等毕业证而已,昨天刚拿到,下周就要回国了。”
我哽了一下,打个哈哈:“是这样啊,那,一路顺风。”
“嗯,钥匙给您邻居了,那我挂了,杨先生。”
那边收了线,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若不是手机还握在手里,简直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不过很快也释然了,豔遇嘛,就是一场如梦似幻,相交了一个点然後就各走各的路。
挺好的,没有牵绊,很自由。
就是,明天不会有早餐吃了。
比起锺翛的离开,现在更让人烦闷的是那个南美调职书。
办手续什麽的都是公司在办,效率奇高,我这只待宰的鸭子只要把脖子洗洗伸直就行了。
一个月之後,机票到手。前一天晚上跟著狐朋狗友厮混了半宿,得到了无数“给我带个拉丁美人”的礼物呼声。
行李早就收拾好了,明天要在法国转机,趁著空档正好能四处转转,去机场香水店淘淘宝贝,偶遇个美人什麽的。
眼前不由自主地浮现了锺翛的脸,他走的时候我没去送,之前更是一句告别都没有,这样也好,断的干脆利索,好聚好散。
我翻出手机中锺翛的号码,按下了删除键。
第二天很顺利,只是刚到法国,公司一通电话打来,改变了行程。
我傻了吧唧地拉著行李去办了改签,目的地是中国B市。
你妹!耍老子呢吧!从新加坡到B市的6个小时硬生生被掰成了12个小时+10个小时的航程啊!
我坐在候机室默默在心里扎小人。还好只需要等候一个小时。
到B市是已经是第二天的上午7点。我拖著两个巨大的黑眼圈在一群接机的亲友团中寻找我的大名。
接我的是一个小秘书,小女孩名字叫黄婉,刚刚大学毕业,见到我笑得一双眼睛月牙弯弯:“杨先生,一路上辛苦你了。”
真的是很辛苦,我坐在车上一路补眠,听她叽叽喳喳:“我先送您去公司给您配的公寓,经理给您三天假,调整一下状态。”
“你知不知道突然把我调回来什麽事?”
在电话里面,只通知了我“改道中国”,对於原因只字未提。
黄婉摇摇头:“不太清楚,有可能是我来之前的一些项目吧。”
我点点头,一路上没再说话,进到屋子,踢掉了鞋子就扑到床上睡觉。
☆、第九章
第九章
趁著经理良心大发给的休息的这段时间,我给苏越打了电话简述了自己回国的事,问他要不要和我见一面。结果这熊孩子大呼“你不会被炒鱿鱼了吧!我还靠别人养呢!”。
我安抚著额头蹦出的两条青筋,告诉他我只是调职,不会吃不上饭的。然後他才放下心来,嚷嚷著正好这两天想吃火锅了。
当天下午我很自觉地先一步倒了火锅店,点好底料还有熊孩子喜欢吃的一些肉类蔬菜,掐好时间等著他。
按照往常惯例,他是不多不少要迟到半个小时的,到这不用等来了就直接能吃上东西。我对他这种自私自利的嘴脸深恶痛绝,但最後妥协的总是老子。
今天他却准时到了,哦,不,还提前了五分锺。我朝窗外看了看,没有世界末日的景象啊,这孩子受刺激了?
他看到我兴奋地挥挥手,然後乐呵呵地跑过来,身後的双肩包随著他的脚步一颠儿一颠儿的,穿著浅色牛仔裤和休闲体恤,外面披了一件薄薄的运动外套,比走的时候有活力了很多。
他把背包往旁边坐椅上一甩:“菜还没上?”
“……这就是你迎接我的第一句话?”
“边吃边聊嘛~”他把双臂支在桌子上,双手托腮,“看你的样子还不错,至少还能活五十年。”
“有你这麽说话的吗,”我用筷子敲他的脑袋,“看你这样,跟莫臻和好了?他怎麽没来?”
“他最近很忙,好像要办一次服装展。”
“哦,那你呢,大学毕业就是让你在家白吃白喝的?还不想著自力更生。”
他一脸不在乎:“著什麽急,莫臻的存款花都花不完,我可是帮他为国家创造GDP呢。”
我恨铁不成钢:“男人要有自己的事业!”
“咱俩分配的多好啊,他负责赚钱养家,我负责貌美如花……”
“……”
我一下子没了脾气:“算了,玩够了就想想工作的事儿吧。”
“行了,不说我了,你呢,怎麽突然被调回来了?”
我手一摊:“不知道。原本是要调去南美做前线的,谁知道折腾了一大圈居然回来了。”
啧,这滋味,就像是你本来得知你要开个冰箱,里面有头大象,但你不知道它是会对你细眉善目地微笑还是狂奔出来把你踩扁,这时候有人告诉你,错了,你要去开那个高压锅,但你不知道里面是什麽了。
之後有漫无边际的闲聊几句,火锅上来之後他就没空搭理我,一心一意投身到吃货行列去。
我一点给他夹菜扒贝壳,一边给他倒水,伺候得舒舒服服。
儿子过得好就行,我回来了彼此还能有个伴儿,心情不好的话有个垃圾桶任你吐。
见过了苏越,剩下的时间一半用在了床上,一半去搜寻这个城市比较不错的gay bar。
诶诶诶,看你看你,笑得这麽**干什麽,那在床上的一半时间是纯粹的睡觉!睡觉!
可能同性相吸太过强大,我几乎是没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一家叫“MR.Lawrance”的gay bar,进去的第一眼就看到妖娆的男孩跳著热辣的钢管舞,一边向周围抛著媚眼,引起阵阵呼声。
我饶有兴致的打量这间酒吧,点了一杯牛奶,被侍应生诡异的眼神洗礼了一番,然後坐在角落里打量这个暗夜下的世界。
这才是我的世界,却像是隔绝了好久。
锺翛的目的地也是B市,我们两个现在在同一座城市,用同样时间,不知道是不是在做同样的事。
马上自我鄙视一下,众多的人口,碰到同一个人的几率就像两次抓住同一只老鼠一样,我应该寻找的是美好的、契合的肉体,而不是单纯的某一个人。
但是这天晚上,我还是一个人抱著枕头睡著的。
☆、第十章
第十章
休息总是短暂的,趁著现在为自己存些老本儿,以免年纪一大把还要为吃饭发愁。
但是三天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生物锺,尤其是夜生活。
於是乎,我毫无悬念的,在去公司报道的第一天,迟到了。
经理叫陈哲,年纪轻轻,衣著整洁笔挺,伊夫圣罗兰的爵士香水淡淡的沁入鼻腔,也是品味不错的翩翩美男子一个,如果他现在没有皱起眉头的话。
“为什麽迟到?”
劈头盖脸就是这句。
诶,现在的年轻人,一点都不懂的尊老爱幼啊,不会让我先坐下再说麽。
在他扭曲的面部表情和难以置信的目光注视下,我把调职手续放到他的办公桌上,然後托开了他对面的那张看上去很舒服的沙发椅,坐了下去。
我挑眉,指指调职书:“已经迟到了,那就尽量节约时间,我好能去工作。”
他的表情变化很耐看,可能是不知道要用什麽表情来面对我这个无赖,干脆面无表情:“今年夏季,莫氏公司要打造全新时装风尚秀,我们杂志负责全程跟踪报道,从开始,到结束。”
莫氏公司……我摸摸下巴,那不就是莫臻的公司麽。
“嗯,然後呢?”
“我们要派一名有经验的编辑负责此事,并且暂时进入莫氏工作。”他说著递过厚厚的一叠资料,“这是具体流程,你仔细看一看,下午去莫氏报道。”
我翻了翻令人头大的官方报告,起身向他告辞。
“还有,”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叫住我,“在人家的地盘上收敛些。”
我耸耸肩,莫臻的地盘?我可以去抢他的椅子坐。
下午去见莫臻,小孩儿长大了,愈发的成熟沈稳,迷得我一阵自得,瞧~我儿媳妇就是不一样!
相比之下跳脱的苏越……忽然产生的挫败感是怎麽回事。=皿=
只是,如果莫臻能藏好SAWROVSKI那精美的袖扣下,大煞风景的刻著灰太狼头像的卡通手表,我会更自豪的。
“杨叔,”他朝我点点头,很严肃,一本正经地向我阐述现在的进度。
我也收敛了吊儿郎当,我再无赖,对工作还是很认真的,否则这回调回来的就不是我了。
“……那麽广告和宣传部分?”我问。
一般来说,我们杂志的报道就是一种宣传的手段,但还远远不够。锺捷集团本身也有广告策划这个部门的,可是莫臻却没有提起过。
“广告的问题,是由开泰公司负责,他那边的负责人也快到了,正好引荐你们认识,以後势必会有合作的地方。”
我轻轻蹙起眉,按理说,这种事,参与的势力越少越好,否则极有可能搅浑一潭水。而且,开泰公司……
正想著,敲门声响起。
来者身形纤弱,白净的脸蛋上带著很明显的混血轮廓,鼻梁高挺笔直,很好看,眼睛又圆又大,像清泉似的,柔柔的笑著。
却晃得我很刺眼。
後面跟著的少年应该是他的助理。
我见过这个少年穿休闲装的样子,见过他穿著家居服的样子,甚至见过他没穿衣服的样子。
今天的他,穿著西装也这麽好看。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锺翛见到我没什麽反应,我喝口水掩饰刚才的些微失态。
一大把年纪了,居然让小辈看了笑话,真是越活越回陷。
我随著莫臻站起来,一一和他们握手,脸上挂著无懈可击的笑容。
开泰派来的主管名字叫叶新,他的手掌比我小一圈,像女孩子的手,手心传来的是我讨厌的热度。
他不认识我,他也确实不应该认识我。
我不想见到他,一辈子都不想。因为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捏死他。到时候还赔进去我的一辈子,多不值啊。
可以上都是接在“如果”後面的。
而“如果”,恰恰是我最恶心的词汇,没有之一。
我不是小孩子了,没有任性的权利。
所以我正在笑眯眯的,和他们握手,说“你好你好,第一次见面,有什麽冒犯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锺翛一直坐在叶新旁边,不时递过去他所需的资料,配合很默契。
晚上接到了一条短信,发信的号码是一连串数字。
我把手机撇到一边没有理会。
第二天工作很顺利,锺翛也常驻在了莫氏,这应该是唯一能让人庆贺的事情。我俩办公的地方离得很近,在走廊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於是我喝水和去洗手间的频率也大大增加,可是一下午也没有再遇见他。
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俩的关系和新认识的普通同事没什麽区别,新加坡那场旖旎的情事,就像是梦境,寻不见了。
说起来我也是贱,但是这麽美味的小美人,没到手怎麽著都是有遗憾的。
下班的时候正巧遇到他往外走,我笑著向他打招呼:“锺翛。”
“杨先生。”
语气没有半分不妥,但是我听著别扭,不著痕迹的眯了眯眼,问他:“要不要一起去吃晚饭?”
他一愣,然後低头看看手表上的指针:“好啊。”
晚饭是在离公司不远处的一家快餐店解决的,他一言不发,只是埋头吃著东西,我都替他堵得慌,递给他一杯果汁:“慢点。”
他抬头看看我,艰难地咽下食物:“杨先生……那个,对不起。”
我手一顿,然後笑了:“说什麽呢.”
“就是……那天晚上,“他脸红了,“对、对不起。”
我心里一阵烦躁,但还是笑眯眯:“啊,没事没事,本来就不是什麽大事儿,用得著提心吊胆的吗,哈哈。”
“嗯……”他放松下来,对我笑,“我还怕你生气呢。”
生气?老子当然生气。老子有什麽理由不生气。明明你个兔崽子捡了个大便宜,现在这样子像是我吃干摸净不付帐似的。
这顿饭吃的,牙酸胃疼。
吃过晚饭我提出送他回家,他说还有些资料要拿给叶新看,就不麻烦我了。
今儿这一整天,他给叶新送资料不下十趟。我摸出一支烟叼在嘴里点火,教训他:“活不是这麽做的,汇总在一起一次性送去就好了,怎麽,半日不见,如隔三秋啦。哈哈。”
小白兔的脸又红了。
我开开车门,示意他上车:“走吧,顺路。”
他惊讶:“你知道他的住址?”
“作为合作人,这种程度的了解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什麽不知道的,老子早八百年前就知道了。
叶新的家是一栋小型别墅,前面带个小花园,夏天也不怕被蚊子咬死。
我把车停在地下车库,锺翛连忙说“不用麻烦了,我在这下就可以。”被我一句“我也有事找他”堵了回去。
我们的拜访打扰了勤奋刻苦的叶新,坐在客厅里,保姆麻利的沏上了茶,锺翛坐立不安,说了无数遍“谢谢。”
看著眼前的茶杯,里面清亮的颜色勾不起我一点品尝的**,於是抬起眼打量这个房子。
不愧是大家,格调品味就是和我这种小人物不一样。
这时候叶新从楼上下来了,穿著一身灰色的家居服,衬得脸更加病态的苍白,眼角一撇,看到锺翛迎了上去,表情中还带著点儿……心疼?
哈哈哈,我没看错吧?
叶新低头看我:“杨先生,您也上来吧。”
他站在楼梯上,我仰视著他,这种角度很不舒服,就好像一脸慈悲的圣母对赎罪的信徒说“我宽恕你”一样。
我笑笑:“我们公司的总裁是令尊挚友,但由於工作繁忙,好久没能前来拜访,所以一定要我来看一看。”
当然是我瞎掰的,我们老总每天闲到长蘑菇,只会奴役我们这群劳动人民。
“啊,原来是这样,我去帮您叫他。”
“不用了,”我扬起下巴点点他身後,“令尊已经出来了。”
叶新的父亲名字叫叶清,混了一堆乱七八糟的国家的血,不过中国血统的比重占据明显优势,所以看上去还算顺眼。
所谓富人,富过三代才叫富人。第一代是暴发户,第二代是富二代,第三代才勉勉强强形成了点“雍容之气”。
叶清就是这第三代,自小就被当做继承人培养,在公私合营的年代,他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公司总部移到了加拿大,逃过了一劫。开泰到他手里蒸蒸日上,也是他创办了“广告策划”这一部门。
这些光环,围绕著这位花甲老人,也掩盖了某些微不足道的小瑕疵。
很微小、很微小的,小瑕疵。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爸爸。”叶新乖巧的叫他。
叶老爷子看看我,说:“去书房。”
我笑著点头:“打扰您了。”
路过锺翛的时候,我小声说:“不打扰你们俩了。”
然後快步跟上去。
书房很大,是环形结构,有三层高,门边摆放著一个拿书用的脚手架,一圈书架被书塞得满满的,屋子的正中间是一张书桌,上面只有一盏台灯,一台电脑,一盆仙人球和两本交叠在一起的书,我探头看了看书名:追忆似水年华。
我抽抽嘴角,老爷子什麽时候文艺了。
书桌边上是一个室内音响,被布蒙著,有些年头了。
这里的一切,和我记忆中的没有任何差别。
“小夜。”
我抖抖鸡皮疙瘩,一脸嫌弃:“老爷子,我四十了,不是十四。”
其实叫他老爷子还是叫老了,至少从外貌上看,他依旧英俊挺拔,只是眼角的纹路更深了些,身材也没有走样,我俩走在大街上估计会被人认为是兄弟。
不愧是有钱人,保养得就是好。
他上下梭巡我一番,没说话。
我无奈:“不是你发短信叫我来的吗,有什麽事?”
这是只大boss,如果有可能,我希望和他做陌生人。
不过这辈子是没这福气了。
我的身体,我的骨骼,我的血液,都隐藏著他的基因。
但我长得不像他,他只给了我和他一模一样的挺拔鼻梁和混血的轮廓。
他的大部分,给了叶新,比如那双大而圆的眼睛,比如从叶新出生到现在的三十年陪伴。
我承认我嫉妒,但也只能在心底默默的,因为我没有资格。
那年我四岁,就是在这个房间,我躲在门後听他和老爸吵架,然後他把我拎进屋子指著我对老爸说:“他不应该留在世上!因为他是你这个男人生的!怪物!”
我琢磨了三十六年,也判断不出这句话的重点是“你”还是“男人”。
不过我知道了,我能活著,就已经该烧香拜佛了,哪里有资格去嫉妒叶新那个天之骄子。
人生而平等什麽的,都是P话。
讽刺的是,现在说男人怀孕,就像晚餐要吃韭菜不想吃芹菜一样平常。
老爸告诉我,我们是什麽什麽族,到底是什麽族我没记住,反正就是男的能生孩子。当时我用被雷劈到遍体焦黑的表情问,那要女的做什麽。老爸说,你如果娶个女孩子回家,就不用生宝宝了。於是我当时发誓要娶个孝顺贤惠会做饭的女孩子回家,让她生宝宝。
可我是个gay。
当然,这并不意味著我要给谁生宝宝=。=|||……
吵完那一架之後,我就跟老爸去了新加坡。
再後来就是老爸去世,我被带回中国,进了孤儿院,兜兜转转最後还是在新落脚。
直到我都二十五岁了,他忽然找到我,说我是他儿子。
我跟他说无所谓了,毕竟早就过了哺乳期。何况一个人生活已经成了习惯,忽然有人跑过来说“我是你的某某某”只会让人感觉别扭。
他没逼我,偶尔和我联系联系,就没别的了。
他可能是想补偿,但真的不需要,只要允许我在YY的范围内,嫉妒一下下,就很感谢了。
“这次你和叶新合作,他有什麽不好的地方,别和他一般见识。”
我笑笑:“令公子工作认真,又高瞻远瞩,倒是我应该向他多学学。”
“还有锺翛……他是和叶新从小玩大的,孩子不错,但毕竟没什麽经验,需要多锻炼锻炼。”
“哦……”我挑挑眉毛。
“今天也不早了,就在这歇下吧。明天你们三个一起上班。”
我笑著推托:“不麻烦您了,明天要用的文件还在家呢。”
“这样啊,”他点点头,“那路上小心。”
下来的时候看到锺翛和叶新正在客厅里喝茶,不知道说到了什麽,笑得很开心。
我走到锺翛面前:“走吗?”
“哦……”他犹豫著回头看看叶新。
我指指锺:“很晚了。”
叶新笑著招呼:“这麽晚了,就住下来吧。”
锺翛看向我。
我心底一突突:“不用麻烦了,还有文件在家,明天要用的。”
“这样啊……”
“那,那我先告辞了,”锺翛站起来。
叶新也站起身来送我们,拍拍锺翛的头顶:“你跟我客气什麽。”然後柔柔的对我说:“杨先生以後也经常来作客呀。”
客套一番,才坐到车里,放松的伸个懒腰,眼睛一瞥,看到锺翛看著後视镜。
我不常抽烟,可是看他这个样子就忍不住想点上一根。
“看什麽呢。”我问。
他移开视线,对上我的:“没什麽。”
我吐出一个烟圈:“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要去玩玩吗?”
他不著痕迹的皱了下漂亮的眉毛:“不了,谢谢。有些困了。”
“喝了那麽多茶,还会困?”
话一出口我就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嘴贱也不是这麽个贱法。
果然,他抿紧了嘴唇。
我叼著烟笑了,踩下了油门:“走吧,乖宝宝。送你回家。”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相对论的含义,我是切身体会到了。
锺翛的家在三环外,离叶家有一个小时的车程,我送他到楼下的时候,感觉才过了几分锺似的。
在车上我试著和他搭话,可能刚才的话惹著他了,所以对我爱答不理的,问三句就回一句。
我也不好腆个老脸勾著勾著地自说自话,也就识趣儿的住了口。
车里一片安静。
这小子的性情我也算摸透了几分。表面看上去温和无害,实则心高气傲得很,又很敏感,一句话不对脾气就自个儿闷著。